贵阳生态文明建设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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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是我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城市”,从空中俯瞰这座城市,有两条绵延数十公里的绿色长廊环绕在四周,宛如两条“玉带”在群山间铺绿撒翠;一泓碧水穿城而过,流淌着勃勃的生机。这就是让贵阳人备感亲切和自豪的南明河与环城森林,而贵阳市的这两条环城森林带更是全国省会城市中独有的。

两个环城林带的建设,一条母亲河的治理,贵阳市整整倾注了半个世纪的心血。早在5年前,贵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营造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贵阳市更是将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为兴城大略、立市根本。

近年来,为了使来之不易的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从2007年开始,贵阳市打响了一场生态环境、城市森林保卫战,由此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走上了法治轨道。

来之不易的环城林带

贵阳在城市生态建设中,坚持“让城市拥抱森林,让森林走进城市”的环保理念,第一环城林带达29.3万亩,第二环城林带以生态公益林为载体,观花、观叶、观果、观形植物合理搭配,林带中建6个主题公园,使第二环城林带面积达132万亩。

贵阳的环城林带,确实来之不易。从第一环城林带的形成到第二环城林带的兴起,贵阳市广大干部群众整整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努力。

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贵阳在城市的四周,开展了群众性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成了长约70公里、宽1至7公里的第一环城林带,形成了全国省会城市中独有的森林景观。到1979年,环城林带已有10万多亩,初步构成了环城林带的雏形。

改革开放以来,贵阳加快了造林的力度,建设环城林带的思路更加明确,第一环城林带的规划范围达到了29.3万亩,贵阳成为世界上喀斯特地区植被保护最好的中心城市,使贵阳市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

2001年,亚欧森林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贵阳召开。贵阳的第一环城林带得到了专家的高度评价,称赞贵阳是名副其实的森林之城。第一环城林带不仅发挥着生态效益,还提高了贵阳的知名度。

2001年8月,贵阳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贵阳市定位为“森林之城”。同年,贵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保护好第一环城林带的同时,启动以生态公益林为载体,以竹、梅、玉兰、樱花、桂花、杏花为主调树种的六大主题公园,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并将第二环城林带建设列入贵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提出“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工程建设作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贵阳市第二环城林带建设总体规划》,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开始实施。

从防治病虫害的角度考虑,第二环城林带选用的42个树种没有针叶树。在新造公益林中,选用了香樟、杜英、广玉兰等树种,改变了以往营造纯林的模式,观花、观叶、观果、观形植物合理搭配。二环林带还采取了社会各界营造纪念林与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结合等多种造林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二环城林带建设周期长、投资大。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贵阳市采取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在规划设计单位的确认和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等方面,立足贵阳、面向全国招投标。通过市场运作,引进了省内外30多家公司。中标的企业预先垫资营造,管护两年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公益林营造验收的合格率、保有率都超过95%。

贵阳市林业绿化局有关负责人说:“在二环林带规划区原有林地102万亩的基础上,从2002年开始,全市投资超过1.9亿元,新造公益林30多万亩,带中新建6个主题公园,整个计划历时5年。截至目前,总面积132万亩的第二环城林带已经形成。加上第一环城林带,贵阳市总计形成了150多万亩的城市森林规模。”

2004年11月,第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在贵阳举行,经专家组审定,国家林业局授予贵阳市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贵阳不仅有了一张崭新的名片,而且“让城市拥抱森林,让森林走进城市”的环保新概念,也从贵阳扩展到国内众多城市的生态建设中。

去年,有关部门民意调查表明,贵阳市民对林城、生态城市概念的知晓率达到100%,有超过70%的省外游客在来贵阳游览后认为,贵阳“国家森林城市”的称号名副其实。

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

2007年9月20日,全国首家环保法庭在贵阳市揭牌,环保法庭的成立将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轨道。今年2月,贵阳市提出了2008年至2012年,要初步建成林地管理严格、资源使用合理、监督执法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和长效管理体制,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以上的目标。

“森林之城”给贵阳带来极大的生态效益和极高的城市美誉之时,也屡屡遭受蚕食和破坏。

贵阳市林业绿化局局长王守超说:近年来,在环城林带中侵占林地建房、开山采石、毁林开垦等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不断发生,而且愈演愈烈,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如果再不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就是对全市人民和子孙后代的犯罪。

于是,从2007年开始,贵阳打响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森林保卫战”。

用法律武器保卫生态环境。2007年9月20日,贵阳市所辖的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揭牌成立,这也是全国首家环保法庭。成立至今,环保法庭共受理各类涉及环保案件82件,审结66件。

环保法庭的成立,是贵阳市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轨道的一个重要举措。成立一年多来,环保法庭审理了一批“具有标志性”的案件。

贵州天峰化工公司在生产磷胺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磷石膏废渣,均堆放于厂区以北约3公里的磷石膏尾矿库内,距红枫湖上游的羊昌河直线距离仅有800米左右。尾矿库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投入使用以来,积累堆放的磷石膏废渣总量已有200万至300万吨左右。由于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水、防渗及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磷石膏尾矿库的渣场渗滤液通过地表、地下排入羊昌河。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于2007年10月27日对该渣场渗滤液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渗滤液总磷超标9.8倍,氟化物超标0.14倍,对羊昌河水质影响较大。2007年月12月27日,环保法庭审理并判决天峰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该磷石膏尾矿废渣场的使用,并要求在2008年末前采取相应措施,排除该磷石膏尾矿废渣场对环境的妨碍,消除对环境的影响。

1998年,周和忠到清镇市租用土地种植果树及绿化树。2006年,清镇百隆陶业有限公司通过清镇市招商局招商引资,在紧邻周和忠的苗圃处建厂,生产陶瓷产品。由于百隆公司生产排放的烟尘中的二氧化硫等化学成分对周边环境带来污染,造成周和忠的苗圃里部分植物枯死、部分果树挂果减少。2007年11月底,清镇市环保法庭受理了该案,并先后5次组织调解,达成了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万余元赔偿协议。

1999年6月至2002年期间,阿哈湖风景区管理处治污站工作人员朱永筑及该单位生产科负责人陈光明与本单位其他职工共6人,在负责管理处用于湖水净化的石灰转运工作中,利用填写石灰运输转运单的职务之便,与石灰供应商谢心福共同开具虚假票据,加大石灰运量。每多开一车石灰,扣除税费及上交管理处的运费后,余款由朱永筑、谢心福、陈光明等人分赃。共虚开520车,分得赃款53000元。今年4月28日,清镇市法院环保法庭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永筑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谢心福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陈光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对于破坏环境的行为一律严惩,对于滥用职权的行为也决不手软。按照相关规定,清镇市环保局没有减免、缓缴排污费的决定权。但杨贵斌就任清镇市环保局局长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对清镇市辖区内的多家企业排污费实行协商收费。根据环保部门对贵州水晶集团、贵州化肥厂、清镇发电厂等13家排污企业2004年至2006年3年共90次监测报告,应征收排污费5704万余元,而实际上,这13家企业缴纳的排污费仅为1129万余元,少征收4575万余元。在杨贵斌的要求下,贵州水晶集团建材公司、清镇发电厂各提供了一辆轿车供清镇市环保局使用,两车的相关费用一律由两单位缴纳。而盘江化工厂、弘业纺织印染公司、第七砂轮厂等企业则给清镇市环保局赞助购买了沙发、电脑、数码相机等部分办公用品。同时,杨贵斌在任职期间还收受了贵州水晶化工集团、清镇发电厂、贵州化肥厂等企业过节费用共计约15000元。另外2006年,杨贵斌与贵州水晶化工集团商谈合作,在该集团老砖厂的基础上新建一个蒸养砖厂,计划投资600万元,按合同约定杨贵斌只出资150万元并负责经营管理,但却占有新砖厂、老砖厂40%的股份。今年5月,环保法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杨贵斌犯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

声势浩大的“森林保卫战”打出了一记记重拳,取得了重大成效,同时也受到贵阳市民的广泛关注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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