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最新期末复习(14年新版)
劳动法期末考试
一、填空题(30分)二、多选题2x10=20分三、简答12分四、案例分析4题38分1、劳动关系的概念①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具体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②劳动关系是由英文“labor relations”一词翻译而来,是雇员与雇主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动关系是否包括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3、工会的职能(1)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工会的具体职责①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时,由于劳动者相对应处于弱势,因此,工会有权利也有义务帮助、指导劳动者。
②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集体协商是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与劳动者权益维护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的制度。
集体协商制度使劳动者能够借助团体的力量,取得与用人单位相对平衡的地位。
③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工会有提出意见权。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时,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进行调整,裁减20人以上的职工。
由于经济性裁员涉及的职工人数相对较多,为了维护经济性裁员期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工会有代表职工提出意见的权利。
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有要求纠正权。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雇权,《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⑤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经集体协商一些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订立。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合同法复习总结
劳动合同法复习总结第一篇:劳动合同法复习总结劳动合同法自学总结刘忠一、试用期限的明确化191、劳动合同在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则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二、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明确化17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上述条款外:用人单位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保密协议、培训协议、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新增以下事项1、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花名册;72、用人单位应建立符合法律法规的劳动的规章制度;43、要求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管2年备查。
504、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95、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96、个人劳动合同不需要劳动局签证,集体劳动合同需先由员工代表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递交劳动行政部门,15日内无异议视为集体劳动合同生效54。
7、用人单位的重大事项决定和直接涉及劳动者利益的规章制度应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48、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的解制,更具有灵活性。
可以协商签订;14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9、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门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810、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不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理解概念: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最低工资标准3.标准工时4.劳务派遣5、劳动权6、最低工资标7、养老保险8、劳动执法1.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国家依法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维持劳动者及平均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
3.指法定的,正常情况下一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时间。
4.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签订派遣合同,经派遣劳动者同意,派其到被派单位在其管理下从事其指派的劳动。
5、是宪法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劳动者权利,是劳动者这一特定角色主体享有的,是一种利益、资格、能力、自由。
6、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
7、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这会获得的物质帮助或补偿。
8、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劳动法律法规。
理解并简述:1、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限度及工资支付标准2、解决劳动争议各种方式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1.一般延长工时:条件限制:因生产经营需要;程序限制: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时间限制:一般每日超过1小时;(4分)特殊情形延长工时条件限制: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
时间限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2分)工资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分)2.可以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1分);也可以直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1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2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
劳动法期末复习资料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某些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老师笔记)1权利义务原则2三方性原则3综合性权利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p131、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劳动者权益的保护2、确认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资格,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3、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的自由与政府适度的干预相结合4、体现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5、保护公平竞争与保护弱者权益相结合二、劳动法的作用1、确保劳动行为规范,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合理配置社会劳动资源,组织社会劳动3、调解劳动报酬的支付和收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4、解决劳动争议,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三、劳动法的意义1、从改革的实际需求来看,《劳动法》是劳动制度改革,也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法律保障;2、从我国法律体系的要求来看,《劳动法》是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环节;3、从国际劳工关系看,尽快颁布《劳保法》是实施《国际劳工公约》的需要四、劳动法的立法目的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确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3、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五、就业歧视1.概念: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待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2.中国现行法律对就业歧视的界定:【1】宪法的规定。
《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为平等就业奠定了原则和精神基础。
《宪法》第42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4条、第36条、第48条规定了少数民族有宗教信仰的人、妇女的平等地位及法治原则等,包含了平等就业的含义。
【2】中国批准的国际条约。
中国批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和第7条也规定了工作权。
法律规定。
【3】《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13条特别强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劳动合同法复习
劳动合同法复习劳动合同法复习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 分)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A.书面劳动合同B.口头劳动合同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
CA.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B.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C.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
ABC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BC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A.1 个月B.6 个月C.1 年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ACA.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B.劳动纪律C.社会保险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合同法2014年期末考核复习材料
《合同法》2014年期末考核复习材料1.合同即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并含有表意人在该意思表示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4.要约的形式:既可为书面,也可为口头。
但若法律对某些合同的形式有特别要求的,要约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6.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7.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欲制止其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
惟一的前提是撤回的通知必须先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8.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18、19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9.承诺(acceptance)——是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的无条件同意要约的内容,并决定以要约的内容与要约人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
10.逾期承诺——是指未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的承诺,各国法均视其为新的要约,即视为受要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
我国《合同法》第29条也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11.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自承诺生效时起成立。
但有两种例外:1、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其他成立条件的,在该条件具备时成立。
2014年秋季《劳动法》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劳动法》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劳动法律关系:劳方和资方的法律关系,理论上一般简称为“劳动关系”或“劳资关系”,是指雇员和雇主基于劳动合同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
2、年休假:年休假,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定的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原工作并带薪连续休息的假日。
3、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或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保障。
4、罢工权:罢工权是劳动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暂时停止其劳动的权利。
二、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1、现存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及构建原则。
答:现存原则:(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构建原则:(1)资方与劳动者间的利益平衡原则。
(2)公平与效率平衡的原则。
(3)纠纷处理的意思自治原则2、集体合同制度存在的缺陷。
答:一是集体合同形式化问题严重。
(1)主体错位。
(2)程序简化。
(3)内容空洞。
二是集体合同立法滞后。
(1)相关法规之间缺乏一致性。
(2)立法层次低。
(3)实施范围狭窄。
(4)缺乏强制性规定,没有明确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中的法律责任。
3、工作环境权的内容。
答:(1)参与企业安全卫生改善决策权(2)充分获得信息权(3)安全卫生代表在特殊危险状况发生时的处置权(4)个别劳动者拒绝危险工作权(5)接受咨询与训练权(6)安全卫生代表权4、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措施。
答:(1)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2)增强个体维权意识(3)发挥工会组织(或者其他民间组织)的功能(4)加强政府的监督和管理(5)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5、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答:(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2014年复习问题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重点、难点、复习考试要点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为必修课,考试为闭卷考试。
二、考试以周贤日著《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及PPT为主要参考,同时结合在2012年后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
三、重点劳动合同法四、难点是社会保险法五、考试复习范围大致如下:(一)题型试卷基本题型如下:一、单项选择(每题2分,共20分)二、不定项选择(每题2分,共10分)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四、论述题(20分)五、案例题(每题15分,共30分)(二)复习思路与范围建议的复习思路与大致范围如下:一、选择题一般从现有的劳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中选取比较规范、成型的题目。
二、简答题复习范围:从中选取两题。
1、试述我国《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2、简述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
3、如何理解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关系?4、简述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5、简述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6、简述劳务派遣的“三性”特征。
7、试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简述集体劳动合同的特征。
9、简述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10、简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制度。
11、简述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12、试述女职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
13、试述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
14、简述中国劳动监督机构的监察职权。
15、简述社会保险法的功能。
16、简述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体制。
1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18、简述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现行体制。
19、简述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现行体制。
20、简述社会救助的基本分类。
三、论述题复习范围:从简答题中选取一题,但要按照论述题答题规范祥加论述。
四、案例题复习范围:从中选取两题。
可以从近五年的司法资格考试试题和最高法院公报有关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的案例范围复习。
劳动法学期末复习资料
劳动法学期末复习资料劳动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在期末复习时,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劳动法的基本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以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应当经过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的代表签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劳动合同登记表。
二、劳动权益保障法劳动权益保障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
例如,劳动者有权享受合理的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以及合理的工资待遇等。
三、职工福利保险法职工福利保险法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例如,在劳动者退休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遇到意外伤害或疾病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失业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劳动者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四、劳动仲裁法劳动仲裁法旨在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纠纷,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权益保障纠纷和职工福利保险纠纷等。
例如,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内容纠纷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条件纠纷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旨在解决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权益保障纠纷和职工福利保险纠纷等。
例如,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内容纠纷时,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条件纠纷时,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20144月劳动法总复习资料全
2013年4月劳动法总复习资料(00167)一、试卷结构:(一)单项选择题20*1分=20分(二)多项选择题10*2分=20分(三)名词解释4*3分=12分(四)简答题3*5分=15分(五)论述题1*15分=15分(六)案例分析2*9分=18分请大家认真复习,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第一章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概念(一)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二)劳动法上的劳动劳动法上的劳动是基于合同义务,劳动者在具有从属性的劳动关系中所从事的职业上有偿的劳动。
具备下列特征:履行法律义务;基于劳动合同关系;有偿性;职业性;从属性。
(三)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渊源,亦称劳动法的形式,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
1.宪法我国宪法关于劳动者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及与劳动问题相关的经济制度是我国劳动立法的基础和最高法律依据,同时又是劳动法律规范的一种表现形式。
2.法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劳动法》单项法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其他:《妇女权益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司法》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制定发布的各种劳动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具有普遍性,是当前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如,《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
4.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如,《工伤认定办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劳动法期末复习整理
一、名词解释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3.劳动法律关系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和法人)、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4.加班:指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5.加点:指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6.职业培训:指根据社会职业的要求以及劳动者择业的意愿,对求职者和在职者进行旨在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
7.工伤保险: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8.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9.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指劳动力的提供方——劳动者和劳动力的使用方——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劳动力的使用和被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0.劳动合同解除: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或单方的法律行为,在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或者履行完毕之前,结束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11.经济补偿金:指法律规定的当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行为过错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解除或终止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的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金钱。
12.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因期满或双方主题消失等其他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形而导致法律效力的消灭。
13.劳务派遣: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接受派遣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招聘劳动者,并把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去劳动的一种用工方式。
二、简答1.简述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既适用于国有企业,又适用于集体所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经营组织;对于国家埃及馆、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职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和这些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知识考试复习1
《劳动合同法》知识考试复习题1、《劳动合同法》是由第几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几次会议于什么时间通过,何时开始施行?答;.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答: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哪些内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答: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是什么?答: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怎么办?答: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什么关系?答: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7、用人单位从什么时候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答:用工之日。
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向劳动者提出那些要求?答: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9、《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是可以,还是应当,是需要,还是无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多少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一个月内。
11、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如何处理?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什么责任?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劳动合同管理复习资料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类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它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在一定期限内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期限届满时合同自然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般在满足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当工作任务完成时,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订立程序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平原则意味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公平合理,不能存在一方明显占优势而另一方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况。
平等自愿原则强调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地位平等,且完全出于自愿,不存在强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
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合同的各项条款应当是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
诚实信用原则则要求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
(二)订立程序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者也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024年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知识考试题库(附答案)
2024年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知识考试题库(附答案)一、单选题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九个月参考答案:A2.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A、应当B、必须C、有权D、无权参考答案:C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订立()。
A、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D、随意合同参考答案:A4.()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A、乡镇B、县级C、市级D、省级参考答案:B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工资。
A、一倍B、二倍C、三倍D、五倍参考答案:B6.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口头协议B、书面劳动合同C、劳务派遣合同D、劳动协议参考答案:B7.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三日B、五日C、七日D、十日参考答案:A8.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A、本人B、其他人C、工会D、社保局参考答案:C9.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A、应当B、必须C、有权D、无权参考答案:C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三个月B、六个月C、九个月D、一年参考答案:B11.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A、学习B、培训C、教育D、训练参考答案:B12.用人单位自()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A、一天后B、用工之日起C、三天后D、一周后参考答案:B13.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五年B、十年C、十五年D、二十年参考答案:B1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的产假。
劳动法重点期末复习资料
劳动法期末复习资料选择题:2×15简答题3×10案例分析4×10绪论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和区别联系: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属于社会法的核心组成部分。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均以维护社会利益为目标,以人权为基础,具有共同的制度理念和制度目标。
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有尊严地劳动和生活,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共同任务。
区别:作为两个不同的部门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在实现我国社会法体系赋予的共同制度理念和价值目标时,也有各不相同的作用范围、路径和方式。
(1)在作用范围方面,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关系,并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要任务;社会保障法主要调整社会保障关系,并以维护包括劳动者在内的一般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为基本任务。
(2)在保障基本人权方面,劳动法奉行“给一片面包不如给一份工作”的价值理念,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促进就业,使更多的劳动者能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实现社会主要群体——劳动者的生存保障目标;社会保障法主要通过“需要即权利”的制度理念,对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生活保障。
(3)在实现路径方面,劳动法虽然也实行倾斜保护、体面劳动的人权理念,但主要还是通过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等市场原则实现其立法目的;社会保障法,虽然个别项目也强调个人缴费与社会保障待遇挂钩,如养老、医疗保险,但主要还是强调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并通过社会统筹机制实现其立法目的。
(4)在调整手段方面,由于劳动合同法具有一定的私法性质,即使从民法中分离出来,也仍然主要运用私法的手段调整;社会保障法从来就不属于私法的范畴,也基本上不用私法手段调整。
(5)在作用方式方面,劳动法对社会成员生存权的保障发挥着主导作用,社会保障法则对社会成员生存权的保障发挥补救性作用;劳动法对社会成员的生存保障是一种积极性保障,社会保障法对社会成员的保障带有被动性保障的性质。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版本一:(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劳动合同法最新期末复习(14年新版)
《劳动合同法》期末复习指导一、课程说明劳动合同法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专业拓展课,在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规则(本科)中,劳动合同法是专业拓展课中的选修课。
本课程2个学分,课内学时36,采用面授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属省管课程。
本课程所采用的主教材为省电大卢修敏教授主编的教材《劳动合同法》二、考试说明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平时作业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平时作业是形成性考核册,由省电大统一印发。
平时作业按百分制计。
平时作业的成绩计入总成绩,即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
本课程的考核范围是主教材所涵盖的内容,具体见本指导所附复习要点。
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包括:填空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操题、案例题共五种题型。
三、各项目复习要点项目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期工作要点提示:1.用人单位、劳动者的界定;2.招聘中应遵循的法律原则3.录用中履行告知义务4.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区别5.个人简历的制作6.录用条件确认函的制作及法律意义项目二劳动合同的签订要点提示:1.正确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及民事雇佣合同2.能够准确判断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3.掌握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4.熟悉劳动合同签订的整个流程5.能够拟定劳动合同各项必备条款6.能够拟定劳动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三劳动合同的履行要点提示:1.掌握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2.懂得如何追索劳动报酬3.应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要求4.处理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行为项目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要点提示:1.熟悉签订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2.了解在劳动者身体发生变故的情况下作出变更3.了解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迁移、转产等情况下作出变更项目五劳动合同的解除要点提示:1.协议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条件与程序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条件与程序4.计算经济补偿金5.办理离职手续项目六劳动合同的终止要点提示:1.正确掌握劳动合同终止的各种情形及终止时间2.知道如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和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3.正确支付经济补偿金4.了解完成后合同义务5.掌握延期终止劳动合同法定情形项目七:非典型劳动关系要点提示:1.熟悉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和法律限制2.懂得如何签订、解除、终止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3.正确区分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四、各项目复习题项目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期工作一、填空题1.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劳动法》期末复习题(多选题)
《劳动法》学期末复习题练习(多选题)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国际劳动立法主要来源于( ABCDE )。
A. 国际劳工组织章程B.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诉书C. 联合国的有关文件D.共域性有关文件E.有关双边公约2.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为:( CDE )。
A. 劳动法律行为B.劳动法律事件C.劳动法律关系主体D.劳动法律关系客体E. 劳动法律关系内容3.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 AB )。
A. 统一性B.对应性C.单一性D.权益性E.可能性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ADE)。
A. 劳动合同因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B.劳动合同因合同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C.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D.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减人员的E.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5.缩短工作日主要适用于( ABED )工作。
A. 有毒有害劳动B.条件艰苦劳动C.过度紧张劳动D.特别繁重体力劳动E.突击性工作6.我国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ABED )。
A. 机器设备安全B.电气设备安全C.建筑工程安全D.矿山安全E.防盗安全7.我国《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规定已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ABCD )。
A.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B.人力进行的土方作业C. 风钻作业D. 焊接作业E.纺织接线作业8.技术考核的种类有(ABCDE )。
A. 录用考核B.转正定级考核C.升级考核D. 本等级考核E. 上岗、转岗考核9.新《工会法》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 AC )。
A. 提出解决的建议B.要求企业予以纠正C. 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D. 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E. 要求重新处理10.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法律文书送达制度,目前采用的方式有(ABCDE )。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劳动法全部案例:经典案例(一)第1-12章教材第1章和第12章1.张某多年来一直从事服装加工制作生意,2004年12月5日招收了李某在自己家中为自己制作大衣的钮扣,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李某按张某的关于钮扣制作规格、交付时间等要求加工制作钮扣,张某按李某完成零件的数量支付报酬。
李某按协议的约定,按期交付加工制作的大衣钮扣,但张某一直未按协议支付报酬。
此后,李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欠款,张某都以暂时没有现钱为由拒绝支付。
于是李某将张某诉至法庭.试分析:(1)张某和李某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到劳动法的调整?(2)张、李二人之间的争执是劳动争议吗?(3)法院应否受理?参考答案:(1)张某是和李某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在本案中,李某只承揽了制作服装配件任务,这种承揽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而,张、李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
(2)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因此,劳动法上的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法律、法规和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本案中,张、李二人之间的争执不是劳动争议.(3)对于劳动法上的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程序。
但由于本案纠纷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就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因此,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涉及到:教材第1章、第4章和第12章2.谢河与宏达医药公司于2008年8月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从事药品销售工作。
2009年1月,该公司对所有销售人员实行销售承包提成工资办法,销售人员每月必须向公司上缴销售利润4000元,作为承包基数,完成这个基数可以领取基本工资和按比例提取个人所得。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1).doc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时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3、最早的“工厂立法”是英国1802年得《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4、试用期不超6个月。
5、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不超12个月,医疗补助不低6个月。
6、八小时工作制最早立法:1908年的新西兰。
1)新中国成立以来,周48小时;2)1994年3月1日,周44小时;3) 1995年5月1日,周40小时。
7、法定节假日共11日。
8、年休假至少工作满一年以上,假期不超15天。
二、基本概念和理论(一)劳动法律事实:1、是劳动法所确认的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情况。
2、特点:1)与劳动法律关系是因果关系:2)是合法的事实。
3、分类:行为和事件。
(二)劳动法主体:1、劳动法中法律关系的参与者;2、种类:劳动主体;用人单位主体;劳动团体;劳动行政主体;劳动服务主体。
(三)劳动关系: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2、《劳动法》调整的范围: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外;3)除外情形:A.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B.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佣人以及享有豁免权的人员。
(四)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的协议:2、分类:固足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否则:A. •个月至•年内未订立,支付双倍工资;B. •年以上未订立,转化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旦支付双倍工资。
4、内容(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3)劳动合同的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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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期末复习指导一、课程说明劳动合同法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专业拓展课,在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规则(本科)中,劳动合同法是专业拓展课中的选修课。
本课程2个学分,课内学时36,采用面授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属省管课程。
本课程所采用的主教材为省电大卢修敏教授主编的教材《劳动合同法》二、考试说明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平时作业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平时作业是形成性考核册,由省电大统一印发。
平时作业按百分制计。
平时作业的成绩计入总成绩,即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
本课程的考核范围是主教材所涵盖的内容,具体见本指导所附复习要点。
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包括:填空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操题、案例题共五种题型。
三、各项目复习要点项目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期工作要点提示:1.用人单位、劳动者的界定;2.招聘中应遵循的法律原则3.录用中履行告知义务4.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区别5.个人简历的制作6.录用条件确认函的制作及法律意义项目二劳动合同的签订要点提示:1.正确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及民事雇佣合同2.能够准确判断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3.掌握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4.熟悉劳动合同签订的整个流程5.能够拟定劳动合同各项必备条款6.能够拟定劳动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三劳动合同的履行要点提示:1.掌握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2.懂得如何追索劳动报酬3.应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要求4.处理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行为项目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要点提示:1.熟悉签订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2.了解在劳动者身体发生变故的情况下作出变更3.了解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迁移、转产等情况下作出变更项目五劳动合同的解除要点提示:1.协议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条件与程序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条件与程序4.计算经济补偿金5.办理离职手续项目六劳动合同的终止要点提示:1.正确掌握劳动合同终止的各种情形及终止时间2.知道如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和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3.正确支付经济补偿金4.了解完成后合同义务5.掌握延期终止劳动合同法定情形项目七:非典型劳动关系要点提示:1.熟悉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和法律限制2.懂得如何签订、解除、终止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3.正确区分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四、各项目复习题项目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期工作一、填空题1.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法律规定最低就业年龄为周岁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原携带者在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4.除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招用未满16周岁的公民为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以外,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法定就业年龄的公民,否则即构成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5.求职材料一般包括求职信、个人简历、证件与证书复印件等。
其中最核心的材料是。
6.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
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7.用人单位应当将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8.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公民。
9.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 是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及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依据,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和查处违法的依据。
二、不定项选择题1.以下属于劳动法上劳动者的有()A.现役军人B.农业劳动者C.家庭佣人D.建筑工人2.以下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有()A.律师事务所B.个体工商户C.合伙企业D.广播电视大学3.依照我国法律,公民成为劳动者必须具备下列资格要素()A.年龄B.健康C.智力D.行为自由4.简历制作的原则()A.真实B.简洁C.重点突出D.附上必要的材料5.常见的情境模拟法有以下几种()A.半结构化面试B.无领导小组讨论C.公文处理D.角色扮演6.依《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患有哪些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A.伤寒B.痢疾C.活动性肺结核D.病毒性肝炎7.以下哪些部门才可以在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招用未满16岁的人员()A.军事单位B.文艺单位C.体育单位D.特种工艺单位8.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告知义务,其后果包括()A.承担违约责任B.劳动合同不成立C.劳动合同因欺诈而无效D.劳动合同可撤销9.以下属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符合的条件有()A.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B.在中国居住满一年C.无犯罪记录D.有确定的聘用单位10.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又反悔不录用的,应向劳动者承担( )A.缔约过失赔偿责任B.违约赔偿责任C.经济补偿责任D.不承担责任三、判断题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变更劳动合同时,适用《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五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猎头招聘方式通常适用于高级人才的招聘。
4.招聘中面试方式的优点是花时间少,效率高,报考人的心理压力较小,成绩评定比较客观。
5.简历最基本的要求是真实。
6.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7.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应当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8.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9.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规章制度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主动告知。
10.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但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四、实操题1.制作一份求职简历。
2.草拟招聘广告:国美电器集团成立于1987年元月一日,是中国最大的以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为主的全国性连锁企业。
国美电器集团在全国近300个大中型城市拥有直营门店1300多家,旗下拥有国美、永乐、大中、黑天鹅等全国性和区域性家电零售品牌,年销售能力1000亿元。
2003年、2006年国美电器相继在香港、澳门开业,迈出中国家电连锁零售企业国际化第一步;2004年国美电器在香港成功上市;2007年1月,国美电器与中国第三大电器零售企业永乐电器合并,12月,全面托管大中电器;2008年3月,控股三联商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连锁零售企业。
目前,集团拥有员工(含门店促销员)近30万人,每年为国家上缴税收达15亿元以上。
国美电器集团是中国企业500强之一,美国《商业周刊》将其评为“2008亚洲50家最佳表现公司”。
国美公司现欲在全国范围进行招聘,招聘的岗位是销售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请为该公司设计一份招聘广告。
3.公司人员招募途径分析某电器维修公司是一家专门经营家用电器买卖、维修,办理各类手续和提供相关咨询业务的专业公司。
因公司发展需要,以下岗位需要招聘人员:(1)总经理助理1名,熟悉行业情况,有一定行业内工作经验,为人正直、踏实,能尽快投入公司工作;(2)销售经理,3名,需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电器销售经验,有较丰富的客户管理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3)维修服务人员,10名,掌握家用电器维修保养得专业知识,受过专业系统的教育或培训,能够准确判断故障原因,有进去心和良好的客户服务精神。
请你为该公司需要招聘的三种工作岗位可能的途径进行分析,并阐述你认为最合适的方案。
五、案例题:1.小王是待业未婚女工,经某职业介绍所介绍去某企业求职。
经面试后该企业决定录用小王,准备签订3年期合同,但签合同前企业提出小王必须提交1千元押金,并且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孩子。
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析:用人单位在下列两方面违反法律规定:(1)违反《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要求小王提供1千元押金违反该规定(2)《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结婚和生育是我国《宪法》和《婚姻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限制和剥夺,用人单位要求小王不得结婚生育违反法律规定2.某厂经批准改名为裕华贸易公司。
为筹备庆祝活动,公司请一家装修公司装修办公楼。
在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一名工人在进行外墙贴补马赛克作业时不慎从四楼跌落到地面,造成大腿和手臂等多处严重损伤。
治愈后,经当地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劳动能力完全丧失。
在处理该起事故过程中,装修公司领导认为,这名工人在裕华公司工地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裕华公司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这名工人据此会集家属、朋友等数人连续几天在裕华公司本部要求负责人出面解决问题。
为息事宁人,不妨碍公司营业,裕华公司支付给工伤者一笔抚慰金,事态才告平息。
问:(1)该工人与哪家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裕华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1)该工人与装修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因为该工人受雇于装修公司,是装修公司员工,因而装修公司是其雇主,该工人与装修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裕华公司部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工伤事故由雇主承担责任,本案中雇主是装修公司,而不是裕华公司,应由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裕华公司处于人道主义考虑支付一笔抚慰金,法律并不禁止。
3.2012年5月,林某不愿意继续上学,就离家出走,到某县城去打工。
林某在一家餐厅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厨师做一些杂活。
因为林某年纪幼小,只有15岁,所以餐厅经理同他讲好,比别人的人的工资要少30%,林某表示同意。
餐厅的工作十分辛苦,并且因为林某年纪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觉得难以忍受,于是林某向经理提出辞职,但经理说如果要提前辞职就要交纳违约金500元,林某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
林某于是给家里写信,叫父母领自己回去。
林某的父母来到县城要领林某回去,餐厅经理仍然不放人,称要放人就先交500元违约金。
问:(1)林某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2)林某需要交纳违约金吗?(3)本案如何处理分析:(1)林某不能成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行为能力自16岁时起,林某只有15岁,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
餐厅雇佣林某违法。
(2)餐厅要求林某交500元违约金不符合没有依据。
由于林某只有15岁,餐厅与林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餐厅要求林某支付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
(3分)(3)餐厅与林某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关系必须立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