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收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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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有法律效力吗文档

2020 收据有法律效力吗文档Document Writing

收据有法律效力吗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收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借条、欠条、收据是有区别的收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欠条、收据是有区别的 注意的地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3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律师提醒:如何书写借条、欠条、收条

律师提醒:如何书写借条、欠条、收条 在民间的经济交往中,收条、借条、欠条作为凭证被经常使用,但书写不规范的情况却很普遍,如把借条写成收条或欠条,又有的书写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等等,虽然大多数人相安无事,但因种种原因有的手持收条、借条或欠条诉至法院。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借条、欠条和收条作为证据,它们的作用及各自的代表着不同的含义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一、借条、欠条和收条区别 1、欠条、借条、收条的概念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借条又称“借据”,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字据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由借用人书写,出借的人保存。 欠条也称“欠据”,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字据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由债权人保管,或一式两份,债权人和债务人(欠款人)各执一份。 收条也称“收据”,是指收到他人返还借款或收到他人所欠的货款,或收到他人的货物时,由收款或收货人出具给交款或送货人的(凭据),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2、借条、欠条和收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或打收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 (1)、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 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2)、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3)、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义务没有履行的“状态”。“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时要注意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

怎样写欠条才有法律效力

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房屋租赁合同含附及收据模板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证件证件号码: 住址: 承租人(乙方):证件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 ,共层,第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租金:¥元(人民币大写圆整)/月;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银行汇款/□),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租金在左右,向房东支付下房租。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二)押金:¥元(人民币大写圆整)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宽带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室内设施维修费(9)。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最全的欠条、收条、借条要点汇总

史上最全的欠条、收条、借条要点,帮你规避风险 借条 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还清。借期内利息为*%,与本金同时还清。 借款人: XXXXXXX年XX月XX日 首先,从借条和欠条的概念上来说是有区别的。 借条: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通俗地说,就是向人借钱,给人出具的借款凭证。欠条: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借款无能力偿还可以出具欠条,无能力支付货款也可以出具欠条,拖欠劳务费可以出具欠条,分割共有财产时无能力给付现金也可以出具欠条,等等。总之,欠条可以产生于任何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法律关系中。 (注意:借条≠欠条,然而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就其法律意义来说二者是不一样的。) 其次,从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上区分也有着极大区别。 借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 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文件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 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最后,基于“借别人钱就是欠别人钱”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钱时出具的却是欠条。若欠条明确了还款期限,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当然容易计算。如因民间借贷出具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认为应按最高法院有关欠条的诉讼时效批复处理,从出具欠条之日起满2年。因此,提醒大家在出具借条和欠条时,一定要写明还款日期、

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收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借条、欠条、收据是有区别的 注意的地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 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 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 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 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 借条中。事实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 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 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 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 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 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 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3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 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 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

法律有效的欠条和借条怎么写

法律有效的欠条和借条怎么写 法律有效的欠条和借条怎么写篇一: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 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 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 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 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

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xx 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 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条据

【新学期寄语】 首先,欢迎大家回到了校园,因为你们的到来,让我感觉到学校再次有了生机和活力。 这学期老师和你们共同学习的是学科是写作。有些同学一看就犯难了,说自己最怕写作文。其实啊,我们现在所说的写作,不是写作文,而是“应用文写作”。应用文体的产生早于其它任何一种文体。何以如此?很简单,因为应用文体比其它任何一种文体都更直接地参与生活。生活需要它,它应运而生。时至今日,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应用文体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所以,大家要跟上老师,我们一定要将每一种文体学透,弄清,会用。 【新课讲授】 一、应用文在生活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请同学们听个小故事。从前有个地主,为人吝啬。他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后有出息,却又不肯给教他孩子的老师吃喝。因此,谁也不到他家去当教师。地主很着急,这时,当地一个很有教学经验的秀才却主动找到地主门上了,表示愿到地主家当教师。地主说:“先生,我没好饭菜招待您。”秀才说:“行”地主又说:“先生,您是名教师,听说每学期要收学费30两银子。我却没钱给您。”秀才说:“行。我不要你招待我吃鸡鸭鱼肉,也不用你交30两银子的学费,豆腐白莱总该有吃的吧。”地主连连点头说:“有,有。先生,就按您答应的,您给我写个字据吧。”秀才点头,提起笔写道:东家: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豆腐白菜不可少不得要学费银子30两。×××年×月×日 地主拿起纸条,看了一眼,害怕秀才反悔,赶紧叫人收到屋里去了。一学期快结束时,秀才就摔碟子打碗,嫌顿顿吃豆腐白菜都把身体吃垮了。地主一听,从柜子里拿出便条,跑到书房,对秀才说:“先生,您可不能反悔。您写了字据哩。”秀才说:“我写了什么字据?”地主拿出字据,秀才接过去,手持毛笔,边念边点标点:东家: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豆腐、白菜不可。少不得要学费银子30两。×××年×月×日秀才念完,地主可傻了眼。只好杀鸡、杀鸭、蒸鱼、炖肉,招待先生,还交了学费银子30两。 这是一种传说故事。但从秀才写的条据中,充分显示他的智慧。他利用不同的断句,内容恰恰相反的句子,惩罚了地主。同时,也说明条据的语言不明确,有多种解释,就会引起麻烦。所以,我们不只要学习条据,还一定要学好条据。(二)再听一则现代生活中的真实故事 甲乙是好朋友、好哥们。乙一时生意上周转不灵,向甲借了五万块钱,并不故甲的阻拦,写下了借条。没多久,乙收回一笔货款,所以还给甲三万元钱,甲撕掉了之前的借条,乙以写了一张条据,上面是这样说的:“还欠款三万元。”甲收了钱和条,二人兴冲冲吃饭喝酒去了。可是,不幸就这样发生了,二人饭后,乙安全回到了家,甲却酒后驾车出了车祸,成了植物人。甲的妻子为了救甲,清查甲公司的财务,收拾甲的物品,发现了这张还款条。可是甲妻却认为这张条应读成hai欠款三万,并向乙索要。结果双方撕破了脸,上了法庭。不管结果如何,双方多年的情义一定是化为乌有了。这个故事还是告诉我们,我们不只要学习条据,还一定要学明白条据。 二、以借条为例,讲解条据的写法 1、请学生在练习本上根据事例二写一则五万元的借条 2、请一名同学到黑板上书写 3、请同学讨论挑错 4、教师示范正确写法 5、同学整理注意事项 一、介绍条据的概念 二、常见的条据类型:收条、借条、领条、欠条 二、条据的写作技巧 1、标题:在条据的最高最前处居中写上条据的名称,字迹要大些。 2、标明性质、关系。在标题之后,写明“今领到”、“今借到”、“今收到”、“今欠”等字样。 3、正文:要写明内容、物件品名、数量、钱款数字,数字要大写。如是借条,要写明归还日期。 4、结尾:正文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据”等等。 5、落款:署名,要签名盖章,最后写明年、月、日。 三、条据的写作范例【范例】标题,姓名,身份证号码,具体数额,签名,盖章 四、注意事项: ①钱物往来要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②钱的数额前,必须写“人民币”紧相连。数额末尾加“整”。 ③正文之后,可写“此据”,以防他人增减作弊。④不得涂改,如有改动,改动处应加章。 ⑤借物(钱)人的姓名要全名,不能略写,一般还要盖印章,以示慎重。 ⑥必须把年月日写全。年份也不能简写。⑦打印稿格式不变,但必须有签名,盖章。 【课堂练习】 给学生五分钟时间,让每位学生写出一种需要写条据的情境,写在纸条上,小组交换或同桌交换,在课堂上书写,随机叫几名同学展示成果,改错。 【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通过了解条据这种应用文,掌握了它的写作技巧,并共同分析了范例,希望我们以后在步入工作岗位后能自如地运用。

各种收据、领条、收条、借条、欠条的格式

各种收据、领条、收条、借 条、欠条的格式(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领条 今领到XXX从哪里领取,领取的东西都有什么,其数目有多少。有的领条 还要写出所领物品具体的的用途。 经办人:X X X X年X 月X日 收条 今收到XXX从哪里收到取,收取的东西都有什么,其数目有多少。(是否 已清等) 经办人:X X X X年X 月X日 借条 1、个人借款借条范文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 ______元整。 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l联系地址: 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xxxx年xx月 xx日 2、 今日由于个人XX原因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________1000元人 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日期:xxxx年x月x日还款日期:xxxx年x月x日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借款人:XXXX xxxx年x月x日 3、商务简单借条格式

民间借贷担保人只签字有没有法律效力

民间借贷担保人只签字有没有法律效力 民间借贷中,找一个担保人对借贷进行担保,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方式了,问题是:如果担保人只签字有没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力度又是如何?针对这个情况,以下催天下小编整理相关内容!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只签字有效吗 一般来说签字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是在不知情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属于重大误解,可以依法起诉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担保责任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首先要先分清保证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1、若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

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对一般保证人来说,原告若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原告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2、若保证人是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根据以上法条可以断出:在连带责任保证案中,原告可以仅起诉连带保证人。 三、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 民间借贷的担保有期限。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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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申请书格式】 如果需要手写收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格式是否规范,不然是没有法律效果的。那么下面是为你为你带来相关个人手写收据格式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个人手写收据格式范本 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收据与发票有什么区别 一、相同点发票和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它们都可以证明收支了某项款项; 二、不同点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而发票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发票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发票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顾客所索要不同的凭证,这要根据他的目的而分,有的人是为企业办事,需要到企业报销费用,这时他必须索要发票,否则他不能报销,因为收据不能做成本或费用的原始凭证。而有些人只是为证明他收了或付了某些款项,并不想作为报销凭证,开票就要交税,开收据不用交税,索要发票要比索要收据的价格要高,所以这时这些人就索要收据而不索要发票。发票是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其实商品含税和不含税是指商品价格含税和不含税。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开的是普通发票,它所标示的价格就是含税价格,如果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它标示的

收据的法律效力是几年

一、收据的法律效力是几年 收据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收条,收条本身内容是一直都有效。收据或收条是表明收到他人交来的钱款的凭证。通常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会以收条方式表明借款人收到出借人支付的借款,而企业作为借款人的情况下,则一般通过出具收据的方式,以方便会计入账。收据或收条的内容通常会载明付款人、收款人、收到款项的数额、时间等。在民间借贷中,收据或收条除了在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出具,从而作为出借人主张借贷关系的证据外,还可能在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时候由出借人出具,从而作为借款人据以抗辩借款已经实际归还的证据。收据或收条从内容上和性质上看,与借款合同和借据不同,更强调款项的实际给付而不是双方之间的借款合意。而关于收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收据的法律效力是几年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收据的分类 收款收据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企业为了内部成本核算的需要而自行印制或在账表商店购买的收款收据就是内部收据。企业的内部收据可以在内部成本核算过程中使用并以此入帐,如上文提到的职工借款归还、保证金收讫等,但内部收据不能对外使用,否则不能入帐,其作用相当于“白条”。所以一些地方的法规规定这些内部收据应当在收据的抬头下面注明“仅限内部使用,对外使用无效”的字样。外部收据则根据监制单位的不同,可以分为财政部门监制、部队监制和税务部门监制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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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家手上有了富于的资金,一旁的亲朋好友,不免就有人想要来借你的钱,但是很多人心中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收据有法律效力吗?接下来我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为您分析,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收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借条、欠条、收据是有区别的 注意的地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3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

借条、欠条和收条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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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对于借款的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二)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三)借条

刑事赔偿协议(附:刑事谅解书与收据)

刑事赔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 乙方:(嫌疑人亲属) 年月日与甲方因琐事发生冲突,致甲方受 到伤害,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被刑事拘留,乙方系 < 事发后甲乙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就赔偿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一 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受害人甲方人民币元,此赔偿数额是对甲方所有损失 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本协议是甲方请求赔偿的一次性、终结性赔偿协议,甲方不得就本次纠纷事宜以 其他任何途径和方法再次向或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三、甲方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出具书面的《刑事谅解书》,明确对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意思表示,并递交给公安机关。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上述赔偿款 项,甲方应签署收条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公安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刑事谅解书 年月日,与因琐事发生纠纷,对身体造 成伤害,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被羁押在看守所。 案件发生后,的家人常重视,主动与我联系道歉,并积极与我 协商后续赔偿事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赔偿协议。即:由代一次性赔偿人民币元整。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所有损失? 在协商过程中,我考虑到双方此前并无矛盾,冲突发生也有偶然性,伤害发生后, 被拘留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家属又能主动赔偿我方损失,我们也希望这 事能妥善解决。因此,我同意对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的刑事责任,请求司法机关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免于追究的刑事责任。 此致! 局 受害人: 年月日

回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收款收据

回迁房(房屋)买卖协议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一套回迁房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产,双方现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系市区居民,因拆迁安置,甲方将(小区)栋单元室分得一套平米的回迁房自愿卖给乙方,并将该房产相关证件同时出卖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承诺并保证:对本协议项下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日后因甲方毁约或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无效或撤销的,愿意退还购房款并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购房款的30%。乙方承诺并保证:将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房,如乙方无故退房,购房款费用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双方约定,本协议项下房产总价款为人民币(¥:57000元)元,大写:伍万柒仟元整本协议订立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调整价

格;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两次将房款付给甲方。乙方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第一次付甲方房款小写:¥47000元,大写:肆万柒仟元整。甲方在乙方第一次付房款起即刻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同时转让(含上述房屋包括附属设备);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回迁安置材料等)、身份证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复印件交付给乙方;同时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第四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7000元整,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剩余壹万元房款给付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乙方向甲方第一次付款后甲方毁约的需向乙方退还第一次付房款并支付房款总价的30%违约金。乙方向甲方付款以现金方式或通过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户名; 账户:;开户行。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第一次付款当日将水费、电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结清;甲方在乙方付款15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将水、电、气、物业、居委会等档案材料等予以过户,甲方拒绝配合和拖延视为违约,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同时支付违约金,赔偿遵循第二条条款。 第六条、因出卖的房屋现并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待到办理兹相关证件时甲方应主动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事宜;甲方必须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为交易本人,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或产权亲属关系;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房款,同时支付违约金,赔偿遵循第二条条款。 第七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争取能在产权证办理前直接将房屋所有人更改为乙方名字,如乙方不能与开发商(拆迁办或政府部门)直接办理更名手续,以甲方名义

诉讼费退费收据怎么写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511434697.html, 诉讼费退费收据怎么写 经常生活中会出现一些民事纠纷,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就需要进行诉讼,需要提起民事诉讼,诉讼就需要缴纳诉讼费,但是这个诉讼费在某些条件下是可以退换的,那么诉讼费退费收据怎么写?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诉讼费退费由法院开具正规发票,没有统一具体的格式。 诉讼费退费须知 一、个人退费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预交诉讼费单据; 3.银行存折或者银行卡,存折开户人必须是本人,在上面注明“本人同意将诉讼费退到以下帐户”并签名确认;银行卡要写明户名、开户银行全称。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退费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预交诉讼费单据; 2.提交以单位为户名的帐号、开户银行全称,注明“我单位同意将诉讼费退到以下帐户”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 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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