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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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去年,国务院转发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与其他群体相比,青年的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较高,是社会中创造活力较强的群体,更容易成长为创业型人才。

创业重要的是意愿、能力和条件,政府能做的主要不是改变意愿,而是提供条件。

对于青年创业而言,融资困难已经成为制约瓶颈,因此,在创业条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提供小额信贷资金支持。

去年年底,在银监会的支持下,共青团中央和银监会针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在金融担保方式等方面做了一些创新,但要充分发挥好制度创新作用,还需要各方面的进一步支持。

当前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主要面临三个问题:一是如何使缺少抵押、质押物和担保的青年获得贷款。

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扩大有效抵押、质押物范围,另一方面要创新担保方式。

二是如何提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的积极性。

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解决金融机构商业行为与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之间的矛盾。

这是推进小额贷款工作的关键。

要通过国家出台政策,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财政资金存放比例、代理金库业务、税收优惠、贷款损失分担比例、利率上限管理、新业务及网点审批等积极政策,吸引商业银行介入小额贷款业务,
力求在政策性和赢利性上找到平衡点。

三是如何调动小额贷款各参与主体形成工作合力。

当前,参与小额贷款工作的主体除商业银行外,还有财政、扶贫、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商业性担保机构、公益性担保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国际公益组织等。

不同的参与主体结合自身特点各自开展业务,很难形成合力,缺少有效的力量整合。

综合以上分析,建议要重点解决给予部分特定的金融机构更多的激励和必要的成本费用支持,使其有更大的动力、以更大的力度来从事有效支持创业的小额贷款工作,增强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可行性、操作性和普遍性。

一是从国家层面出台有关扶持青年创业,特别是创办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

国际经验表明,创办大量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和长远之策。

建议创新金融政策,确定小额贷款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各参与单位的工作职责,统筹各方面的力量。

要综合考虑政府、金融机构和创业者的实际,鼓励创新设计金融产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优惠便捷的小额贷款服务。

二是以适当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银行性金融机构开展以扶持青年创业为目的的小额贷款工作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采取贴息、补贴担保费用等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风险补偿,通过政策保障和激励,使相关金融机构获得更多的成本支持和制度支持,调动和保证他们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同时,可以通过财政资金成立公益性担保机构和担保中心,为青年创业提供担保;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银行、青年共同承担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行政手段,如通过新网点、新业务的开展,加大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引导;可以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函)2009年6月21日以银监函〔2009〕162号文函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对青年创业的金融支持的提案》收悉。

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青年创业的热情越来越高,这方面的金融需求日益增长。

对此,银监会一直予以高度重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青年创业的支持力度。

去年银监会与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青年创业金融服务中心、开辟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搞好青年创业的金融服务。

授信方面,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对3~5万元以内的资金需求,采取“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超过5万元的,采取“联户联保”、“专业机构担保”、“信用互助”等联合担保形式,发放联合担保贷款,积极支持青年创业,特别是鼓励他们创办中小企业,带动更多青年就业。

下一步,银监会将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对青年创业的金融支持。

同时加强调研,制定出台更有利于银
行业金融机构服务青年创业的政策措施,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青年创业贷款工作。

为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一批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为包括青年在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就业弱势群体提供创业贷款担保服务,同时由财政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贴息。

银监会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等政策,较好地调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青年创业的积极性。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协调,督促落实好现有政策,支持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担保和贴息的受益面,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担保机构、劳动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的沟通合作,形成支持合力,更好地为青年创业服务。

鄞州区金融办“三个举措”强化青年创业金融支持
目前,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已经到了21%的历史高位,中小型金融机构也达到了17.5%的历史新高,面对如此严峻的信贷形势,首当其冲的就是中小企业、创业青年及“三农”等弱势群体。

鄞州区金融办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积极强化青年创业金融服务支持。

一、强化引导、完善政策。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今年修订出台《2011年度鄞州区金融机构支持微小初创企业及融资创新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排补偿资金150
万元,突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学生、青年农民创业贷款支持力度。

二、多方协调、搭建平台。

日前,区金融办、团区委联合组织召开“贷动青春”鄞州区青年创业融资对接会,不断改进和完善对青年创业金融服务。

相关金融机构向青年创业者授信150万元,鄞州银行还发放了50万“快乐成长”基金。

全区100余名团委书记到会接受了青年创业贷款产品培训。

同时,联合团区委组建鄞州区青年创业金融服务项目部,并积极协调鄞州银行、民泰商业银行宁波分行、泰隆商业银行鄞州支行、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太保财险鄞州支公司参与项目部,形成破解青年创业资金难题的成效机制。

三、全面推广、创新产品。

一是“蜜蜂青年英才卡”,该卡主要面向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

升级后的“蜜蜂青年英才卡”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

贷款用于青年创业中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贷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并提供最高50%的财政贴息补助。

目前,已发放350张,发放贷款额500万元。

二是“支农宝”信用贷款卡,该卡主要为农村经济主体、青年创业群体、大学生创业群体、失业失土人员创业群体等提供最高额为10万元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助推广大群众创业致富。

目前,全区已评5541余户信用户,授信3.4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46亿元,贷款余
额1.77亿元。

三是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业,该业务是向符合条件的农业种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生产经营性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具有手续简便灵活、无需担保等优点。

凡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创业潜能和创业经验、生产经营项目有一定的潜力并步入成长期、有创业贷款需求的农村创业青年,可申请小额免息贷款。

该实施方案把服务对象从农村青年扩展到城市青年。

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量提高。

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3年以内,最长一般不超过5年。

《方案》明确规定,贷款程序由借款人向所在的村(居)、镇(街)团组织提出申请,经村(居)、镇(街)团组织审核把关后推荐至团区委,经团区委审核、汇总后推荐至当地农村信用社。

受理贷款额度较大、须经市农联社审批的,由借款人向团委提出申请,经团区委审核把关后报团市委,经团市委统一推荐至市农联社,市联社按属地原则,推荐给当地信用社受理。

主要政策:
1、“创业易”青年创业贷款
经当地团组织(已获得当地信用社合作贷款额度)推荐的40岁以下城镇和农村的创业青年,主要包括青年个体工商户、拥有或控制青商会和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的青年企业家等。

贷款额度不限于5万元,最高50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在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含20%)。

2、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在厦门就读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及青年农民工。

为到岗前的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10万元人民币),为到岗后的见习人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含500元)的标准发放标准生活补助。

3、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
18-35岁失业、半失业或者待业青年,有很好的商业点子和创业激情,筹措不到启动资金。

为青年提供3-5万免息免担保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提供一对一的创业导师;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帮助青年进入工商网络。

(编辑程泓)
关于开展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
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团市委《关于开展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的通知》(**号)的要求,切实发挥组织格局创新后乡镇团委面向基层工作的作用,把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乡镇团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团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进一步巩固乡镇团委组织、活跃基层工作,力争全县各乡镇团委的工作经费或项目支持有所突破,力争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项目覆盖所有乡镇团委,力争全县乡镇团委联系就业创业青年超过1500人、服务创业青年400人,力争全市各级完成培训农村青年不少于1500人、创建150名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
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突破2500万元,力争每个乡镇团委成立青年创业组织,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活动内容
在“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中,紧紧围绕“十个一”工作内容,精心设计有效载体和抓手,全力抓好工作推动和落实。

1、一个方案。

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团县委副书记为该项工作责任人。

乡镇团委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落实办法,明确责任人。

2、一次培训。

联合有关单位针对就业创业工作至少举办一次覆盖到所有乡镇团干部和面向农村青年的专题培训班。

各基层团委可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召开专题培训班。

3、一个菜单。

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开展的工作菜单(附件2),并印发至基层。

菜单主要围绕农村青年培训、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返乡青年创业、大学生村官创业、青年创业组织培育、服务青年就业等工作项目进行设计。

4、一名专人。

继续抓好乡镇团委班子建设,初步实现一名所在地涉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委员,并明确其专门负责或配合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5、一块标牌。

团县区委统一制作,并在7月底前安排所有乡镇团委在办公室门口统一悬挂“XX乡镇服务青年就业创
业联系点”标牌(附件3)。

6、一本台帐。

乡镇团委要有一本详细记录就业创业青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区域、学历、从事行业、服务情况、联系电话、备注等内容的工作台帐(附件4),并建立相关的电子数据库,每个乡镇团委当年统计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其中创业青年不少于20人。

7、一个组织。

切实围绕创业青年的现实需求,加强青年创业者协会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创业青年搭建组织化平台,进一步促进创业青年交流互助和协作共赢,并将成立青年创业组织与推进合作社团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团县委今年将成立青年创业者协会、青年联合会。

8、一定经费。

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通过党政支持、社会募集等方式,将工作经费、项目和物资集中向乡镇团委倾斜,力争实现每个乡镇的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有所突破。

9、一个竞赛。

围绕组织实施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出现的好的项目、载体和案例,进行总结、提炼、推广。

将组织优秀的工作项目和案例参与全市服务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项目大赛。

10、一个机制。

在推进“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中,要实现层级化团建和非层级化团建同步推进、互相促进,要把握制度条件、工作内容设计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积极建立健全进一步巩固乡镇团委组织建设、激发
乡镇团委内在活力、增强凝聚服务青年能力的科学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有机结合。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是落实团中央提出的把全团面向基层工作的桥头堡推到乡镇一级的重要措施,是巩固乡镇团委、活跃基层工作的重要抓手,团县委成立**县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各乡镇团委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做好工作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2、推进工作、抓好落实。

各乡镇团委要积极争取党政和社会各界支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有效推动活动开展。

要认真梳理总结乡镇团委富有实效的工作和生动的案例,注意收集总结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制度安排。

各乡镇团委每月1号前要将汇总表(附件5)。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团委要积极开展“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的宣传等工作,不断发掘工作典型,充分用好团属宣传阵地,同时加强与各种媒体的合作,探索运用微博等新媒体,努力营造关注、关心和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乡镇团委开展工作的良好局面,推动全社会诚信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附件:1、**县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乡镇团委服务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年”工作
项目菜单
3、XX乡(镇)服务青年就业创业联系点标牌(模板)
4、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台账(样表)
5、全省“乡镇团委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工作汇总表
共青团**县委员会
*年*月*日
关于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我县农村青年自主创业,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文件要求,共青团奇台县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奇台县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规模
全年计划投放小额贷款1亿元。

二、贷款额度
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获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级荣誉的青年可根据实际承载能力情况,贷款额度适当扩大到10至30万元。

三、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经营项目、生产周期或销售周期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四、贷款利率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

五、贷款方式
青年创业的小额贷款,主要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采取3-5户联保、保证担保、抵押等贷款方式;对超过5万元以上的贷款和城市青年创业贷款,可采用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等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本着“方便客户、灵活多祥、覆盖风险”的原则,困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青年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贷款方式。

六、贷款对象
年龄在州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贷款准入条件,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城市社区青年、农村青年和返乡青年农民工。

七、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可用于种养殖业、加工业、商贸流通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行业的生产经营性资金周转,优先考虑从事农业种植业、养殖业领域的创业青年。

八、贷款程序
按照贷款程序进行调查审批,择优发放贷款。

拟贷款人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拟借款人资格证明(包括拟借款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户口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2、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保证人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4、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负责对贷款对象和项目进行初审,对同意的贷款项目,按贷款操作流程及授信审批权限发放贷款,并将推荐的项目落实情况反馈至县团委。

九、推进措施
(一)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库、项目库。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本地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青年情况,了解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建立创业青年人才库。

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各类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

(二)启动阶段。

各乡镇团委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筛选项目,积极向县团委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

(三)加强对青年创业贷款的监督和指导。

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要建立健全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实施细则(办法),按照权贵利相结合的原则,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四)多方优化青年创业环境。

争取奇台县委、政府支持,特别是工商、税务、劳动就业等部门的支持,出台并落实青年创业优惠政策,减免各种税费,形成全社会支持创业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对各级团干的金融知识培训。

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共青团奇台县委员会联合开展金融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小额贷款政策解读、金融知识普及等方面培训,使基层团干部熟练掌握小额信贷等方面的金融知识,使广大青年了解奇台县农村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贷款额度、贷款程序,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增强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六)培育成功创业青年典型,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扶持培养一批成功创业的青年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十、工作要求
(一)实施奇台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实举措,是推进奇台县农村青年创业行动的重点项目,是开发性金融扶持青年就业创业的新方式。

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本项目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强烈的责任感抓紧抓好。

(二)共青团奇台县委员会和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决定联合成立奇台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奇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三)共青团奇台县委员会负责向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推荐一批信用良好、有一定资金运作能力和创业基础的青年;挖掘一批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创业项目,并对各基层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管理。

建立青年创业见习培训和诚信教育。

(四)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具体负责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调查,审查、发放、管理和本息回收工作。

具体自常工作由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负责。

奇台县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郑敏奇台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胡建军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行长
马瑾奇台县团委书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奇台县团委
主任:姜建新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副行长
成员:林艳红奇台支行办公室主任
徐雪梅奇台支行三农事业部主任
白云奇台县团委青年干事。

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厦门集美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_360问答
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厦团委【2009】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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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实施方案
各基层团组织,各基层农村信用社:
为深入贯彻共青团中央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
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的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厦门团市委、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农联社”)决定共同开展“厦门市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城市青年创业贷款可参照此方案执行)。

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以小额贷款为载体,以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使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成为未来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成长型客户。

二、主要内容
通过团组织挖掘和推荐一批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农村青年,经市农联社按规定考察授信,以较低的利率向青年发放创业贷款,培养扶持一批农村青年致富能手、创业小老板、优秀青年企业家,影响带动广大农村青年转变观念,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一)贷款对象。

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创业潜能和创业经验、生产经营项目有一定的潜力并步入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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