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双向转诊制度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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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社区卫生服务站双向转诊制度及机制

为给社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我站与上级转诊医院双向转诊工作,现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站作为市内双向转诊定点社区医院之一,提供预约上级转诊医院门诊检查、组织专家会诊及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我站患者转入上级医院称为上转,上级医院患者转向我站为下转。

上、下转诊条件:

1、上转条件包括:临床各科急危重症,我站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我站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需要到上一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和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条件包括: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人;老年护理病人;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病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二、转诊程序为:

1、上转患者凭我站开具的“双向转诊介绍信”到我站签约上级医院就诊时,无须在上级医院门诊挂号,由接诊医生在经初步检查,确定属本专科疾病后,应直接安排患者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对于经过治疗病情稳定的恢复期患者,符合下转条件时,由上级医院及时将患者下转回我站,进行社区精神康复治疗,下转时,病区应填写双向转诊介绍信一份。

3、预约上级转诊医院门诊检查、组织专家会诊、社区精神卫生宣教等服务由我站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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