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安全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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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现场粉尘控制
1 目的
对粉尘采取有效控制,消除或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及尘肺等职业病的发生,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产和工程施工环境。
2 控制要求
2.1 控制标准
施工现场及办公区产生粉尘时,必须采取除尘和净化处理措施,达到目测无明显扬尘,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2 消除或减少粉尘来源
2.2.1 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砼搅拌站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并在适当时洒水降尘。
2.2.2 当运输车辆在城区装运、贮存垃圾、尘土、水泥、石灰等粉尘类物资时,必须采用覆盖等密闭措施,防止粉尘漏洒。
2.2.3 对散粉装卸应采取屏障措施,防止粉尘扬散。
2.2.4 采取控制污染和有效利用资源的各种可行管理手段和措施,尽量使用不产生粉尘污染的设备及施工方法。
2.2.5 土石方施工和基础开挖施工时堆积的土方,采取苫压、定期喷水保持表面潮湿等措施,防止因刮风而造成的扬尘。
2.2.6 对竣工工程进行作业现场环境清扫和保洁时,严禁“干作业”,严禁向窗外抛洒垃圾。
2.3 通风、喷淋除尘。
二、施工现场用电危害控制措施
1 目的
对工程项目施工可能存在的用电危害进行控制,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控制要求
2.1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的配电位置选择,线路敷设的设计,按设计布置施工用电网络,并设专人管理。
2.2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3 各种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严禁带故障运行,不得超负荷运行。
2.4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做到一机一闸门一接零,同时装好漏电保护器。
2.5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施工,严禁产生火花,照明灯具采用防爆型,以及防爆开关、防爆绝缘导线。严禁带电作业。
2.6 在腐蚀环境中,要选用防腐蚀型电气设备、开关及导线。腐蚀环境中的照明,应采用防腐蚀密闭式灯具。
2.7 在特别潮湿的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均应接地良好,使用灯具电压不应超过12V。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2.8 进行电气操作和检修:工作时,要从组织上和技术上采用安全保证措施。措施主要是停电(先停负荷,再拉闸,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验电,(戴绝缘手套,用合格验电器)、挂接地线(验电无误后,在线路两端或可能送电的分支线端挂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送电前,及时拆除地线,顺序与前述相反)。
2.9出现电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用砂子、四氯化碳、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绝不能用水或一般酸碱泡沫灭火器,以防触电。
2.10 电工绝缘安全用具(绝缘杆、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鞋、绝缘垫、绝缘站台、验电笔),
携带式电流和电压指示器、临时接地线、警告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三、高处作业管理措施
1 目的
采取可靠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高处(空)作业伤亡事故的发生。
2 控制要求
2.1高处(空)作业是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
2.2高处(空)作业设置安全标志,张拉安全网。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能进行高处(空)作业施工。
2.3 高处(空)作业前,由工程项目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逐级向有关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技术要求、注意事项。交底人及每个接受人都应签到,并保存交底记录。
2.4用于高处(空)作业的设施、设备、监测仪表和防护用品等,在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验证,确认安全可靠、性能良好,才能投入使用。
2.5高处(空)作业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身体状况调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这类作业。
2.6 架子工、吊装工、结构安装工等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需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2.7 高处(空)作业人员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毁损或擅自移位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需拆除或移位的,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拆除,并在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
2.8“四口”加固定盖板,“五临边”加防护栏杆,并挂警示牌;
2.9走道、工作平台上的垃圾、杂物、废料,应随时清理干净;
2.10跳板、走道板、平台板、梯子踏脚板(或杆)必须固定牢靠,不允许有探头板;
2.11高处(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随身携带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2.12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悬空作业的防护,必须建立牢靠的立足点,作业时所用的设备,必须经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采用;
2.13交叉作业时,各施工人员避免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上方操作人员必须在确信没有造成落物伤人的危险时才能施工。在下层操作的人员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
2.14洞口作业时,在各种预留洞口设置防护设施,其防护设施尺寸大小视具体情况确定,但必须满足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下面通行人员不受任何坠落物的伤害。
四、机械伤害控制措施
1 目的
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机械所造成的伤害事故的发生。
2控制要求
2.1 对从事机械设备的管理、操作以及起重机械安装、修理、检验等在内的作业人员,需从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并经过专业培训,在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持证上岗。
2.2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尤其对起重设备安装、维修和拆卸时重要节点的控制,使其了解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把安全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2.3 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严禁赤膊赤脚,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和裙子等。禁止戴领带、围巾和其它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
2.4 严禁有心理、生理危险因素的人员操作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