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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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设备维护管理办法电源与环境检测

目录

总则 (3)

通信电源及环境监测维护管理办法 (4)

1.1一般规定 (4)

1.2设备管理 (5)

1.3设备维护 (11)

1.4质量标准 (27)

总则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是国家交通运输支柱。近年来,我局跨越式大发展,随着电气化区段的开通,三四线的建设,对铁路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服务标准。为了加强铁路通信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减少系统故障,缩短故障延时,延长通信系统的使用年限,提高全程全网的通信维护流程和设备质量,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管理办法涵盖的内容:

本管理办法涵盖铁路通信网络的传输设备、通信线路、数调系统、接入网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电报电话、广播与站场通信、通信电源和环境监控、应急通信与视频监视系统、专线电路及接入设备、铁路数据网

的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

二、本管理办法的基本任务:

1、明确通信设备维护操作作业标准。

2、明确通信设备的技术标准。

3、明确通信设备维护过程中的作业流程。

通信电源及环境监控管理办法

1.1 一般规定

通信电源应保证对通信设备不间断、质量良好地供电。通信电源的容量及各项指标应能满足通信设备对电源的要求。

1.1.2通信电源应接入两路交流电源,并能实现自动不间断切换。相关维护单位应配备固定式或移动式发电机组作为备用应急交流电源。

1.1.3本规则中的通信电源设备包括交直流配电设备、高频开关电源、UPS电源、逆变器、蓄电池组、备用发电机组、供电线路、接地装置、电源集中监控管理系统设备等。

1.1.4中间站通信电源设备必须纳入电源环境监控系统进行监控。

1.1.5电源环境监控系统必须完好可用,能够实时反映被监控机房的烟雾、湿度、温度、水浸、门禁、空调等的状况,实时反映被监控设备的电源供应情况,电源设备运行情况,故障报警等情况。

1.1.6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网管设置在电务段网管中心,网管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1.1.7各种技术资料、设备的原始资料和检修记录准确、齐全。

1.1.8设备维护分界规定如下:

1.电源机房至各通信机房的交、直流馈电线,以引入专业通信机房的进线第一端子(含进线第一端子)或主干汇流排末端分界。

2.馈电线进入(或通过)各通信机房,其清扫、整理工作由相关通信机房负责。

1.1.9交流供电引入线路的维护分界规定如下:

1.低压引入:

(1)当采用明线引入时,以终端线担分界。线担以外由供电单位负责维护;线担至室内引入部分:当建筑物产权单位设有专用的交流配电屏时,以配电屏出线端子分界,出线端子以上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当建筑物产权单位未设专用配电屏时,分界点移至电源机房交流配电屏的进线第一端子。

(2)当采用电缆引入时,以室内电缆终端盒分界,电缆终端盒以外

由供电单位负责。

(3)高压引入应符合当地供电单位有关规定。

1.2设备管理

1.2.1通信电源设备

1.2.1.1 中间站通信机房交流引入电源需装设空气开关,并安装避雷装置。空调、照明等设备交流用电需分路控制。

1.2.1.2电源设备的进出配线应整齐、牢固,必须绝缘良好。应采用具有阻燃绝缘层的铜芯软电缆。馈电线应按以下规定颜色配置:

交流电缆(线):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零线:天蓝色或黑色,保护地线:黄绿双色。

直流电缆(线):正极:红色;负极:蓝色。

1.2.1.3在同一路径内,交流与直流电源线间隔100mm以上,若因条

限制而不能达到要求时,交流电源线必须采用阻燃PVC管进行隔离防护。

1.2.1.4直流电源仅允许供给通信设备及事故照明使用。

1.2.1.5直流电源总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为各分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之和的2倍;分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为负荷电流的1.5倍。

1.2.1.6 通信工区(或专门维护工区)应根据维护需要配备必要的仪器、仪表,如数字万用表、容量测试仪、数字钳形电流表、接地电阻测试仪、兆欧表、杂音计等。

1.2.1.7所有通信电源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其标准是:

1.机械性能良好。

2.电气特性良好。

3.运行稳定、可靠。

4.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及测试记录齐全。

1.2.2电源与环境监控系统

1.2.2.1电源环境监控系统包括:网管、监控模块及前端采集设备。

1.2.2.2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的前端采集设备应从高频开关电源单路供电,网管及配套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供电。

1.2.2.3电源环境监控系统必选的监控点:①开关电源供电系统智能接口能送出的所有信息;②无人值守通信机房的温、湿度(对于不具有加湿设备的机房,湿度可作为选项);③无人值守通信机房空调、门禁、水浸;④无人值守机房消防温感、消防烟感;⑤无人值守交流电源的供电情况。⑥无人值守通信机房蓄电池电压、电流情况。

1.2.2.4电源环境监控设备应良好接地,并有防雷措施,防雷应符ITU-TK.20《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中对防雷与过压保护能力的要求。

1.2.2.5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的维护部门应备有完整、正确的技术资料、软件备份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年核对一次,遇有变动时应及时修

改。应具备的主要技术资料如下:

1. 系统结构总图以及各级监控中心的结构图及配线图;

2.IP地址分配表;

3.与各级监控中心及区域监控站相配套的安装手册、用户手册与技术

手册;

4.操作系统软件光盘、配套(杀毒)软件光盘、环境监控系统安装光

盘以及系统恢复镜像光盘等软件;

1.2.2.6对于通过拨号进入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的接入号码不得对外公开,确保监控使用。

1.2.2.7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则,遵守人机命令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做超越职责范围的操作。

1.2.3设备接地与防雷

1.2.3.1接地系统有两种设置方式,即分设方式(每种地线单独具有一套接地装置)与合设方式(各种地线共用一组接地装置),但每处只允许一种设置方式。高层综合通信楼应采用合设接地方式,一般中小通信站根据条件宜采用合设接地方式,亦可采用分设接地方式。

1.2.3.2接地系统采用分设方式时要求如下:

1.各接地装置的地下接地体、地下裸引线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接地装置埋设地点应设地线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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