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要条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1.1、乙方提供甲方迁厂工位器具,具体如下。

1.2、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1.3 本合同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安装需符合甲方使用安全标准及规范。

3、制造以及安装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四、交货及工期

项目交货及工期为天,按甲方现场。

五、安装

本合同所有货物安装均在甲方新厂所在地(成都龙泉经开区),乙方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安装及调试;在安装及调试期间,乙方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及保密协议和服从甲方安排。

六、验收

4.1本项目的安装进度,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4.2乙方应在交付时,按本合同附件型号、规格、数量。同时乙方应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及相应光盘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4.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4.4 乙方按合同要求安装完成后30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七、付款方式

5.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

5.2终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总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的10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5.3质保期间使用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及时有效,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壹年后的10 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10%。

八、售后服务

6.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壹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 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6.2免费保修范围:对正常使用、储存和保管情况下乙方提供的货物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保修。

6.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5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5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十、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电讯或交通终断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他发生或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故(以上的事故称为“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合同的条件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合理期间内尽快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或修改本合同责任等事宜。对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除非各方已达成其他的协议,否则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10.2、由于甲方的原因,在交货期满后三十天内,乙方无法发出LED电子显示屏屏体和主要配件,

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自到达甲方处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壹式陆份,供需双方各执叁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及反腐败的相关法律规定;

4、双方盖章的传真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_12_个月,即自_ 年_ _月___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开票电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