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整形医院临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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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整形医院临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意外发生应急预案
一、病人突然发生意外(跌倒、坠床、自杀等),或有纠纷发生。

1、立即报告当班医生,共同处理。

2、当班护士立即报告护士长。

3、护士长了解事情经过后,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到护理部报告全过程。

如果条件不允许,可到主任办公室或医生办公室打电话报告,要沉着镇定地讲清全过程,便于领导决策。

4、不要当着家属、其他病人面报告事情。

5、当事人(责任护士)在本班内填写“临床突发事件报告单”一式两份,立即将一份交护士长,一份交护理部(各病区事先领取“临床突发事件报告单”放在护土办公室,供各班护士随时取用)
6、护士长要提醒科主任报告医教科。

7、建议做相关检查、会诊、尸体解剖。

二、现场处理预案
1、护士端正态度,积极钝化矛盾。

2、立即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3、遇到困难、矛盾难以处理时,积极向领导、同事求助,以免处于被动局面。

2、停电、停水应急预案
一、立即启动备用的节能灯,同时准备充足的蜡烛,在节能灯电量消耗完毕时启用蜡烛照明。

二、手术室各个手术间必须配备2盏以上有足够照明亮度、手术影响较小的节能灯,同时准备最大号的手电筒,准备充足的大号电池。

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配备小型发电机。

四、在事先知道停水通知时,采取多种办法、措施备足够的医疗用水。

同时注意尽可能的节约用水,以防水源不能够及时供应。

五、或者在得知、预感可能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时,影响到水、电的供应时,应当提前做好上述准备工作。

六、非工作时间出现以上任何情况或一种情况,值班人员在请示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上述措施。

七、做好节能灯电能的定期检查工作;做好手电筒电池的防潮、走电工作,即使更换;做好盛水用的器具工作。

3、危重病人抢救预案
一、危重病人是指手术中发生、手术后发生、术后发生严重的并发症需要立即抢救的病人。

二、医院成立抢救小组。

抢救小组由医护部牵头,由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病区主任、麻醉科主任、经治医师、护士长组成。

三、抢救小组必须随时准备应急抢救工作,不得任何借口回避,除非特殊情况,应经院长批准。

四、经常检查,随时抽查抢救室内仪器设备、药品、氧气筒等准备情况及摆放位置。

五、抢救小组成员在接到紧急任务时,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抢救地点(抢救室)。

六、在接到抢救任务的科室有关人员,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抢救地点,参加抢救。

七、抢救人员在实施抢救工作时,各司其职,分秒必争、忙而不乱的进行抢救;其职称最高的医师指挥抢救工作;职称相同时,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医师组织抢救工作。

八、病情稳定(生命体征正常)48小时后,可以撤离抢救小组,并移交当事治疗组继续进行治疗工作直至痊愈出院。

九、具有能力进行抢救,但是,在48小时内,病情没有任何改善,或者有改善但仍然处于危重之中,应当立即进入转院绿色通道。

按附件规定执行。

十、附件。

关于转院应急预案
附件一:医疗活动中突发事件紧急状态下处理预案一
——须立即转院的情况
一、状态
1、经抢救病情仍旧不稳定,转送途中发生死亡,但家属强烈
要求转院者,应立即启动该预案。

2、经抢救病情趋于稳定,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应立即启动该预案。

3、经抢救病情未见好转,仍维持状况,应立即启动该预案。

4、经抢救病情恶化,不论何种情况,应立即启动该预案。

二、启动程序
1、由医护部立即电话联系协作医院ICU,联系120救护车;
2、参加抢救的经治医生、麻醉医生(外请医生不要求参加)、护士必须随同护送病员;
3、病员搬入折叠式推床,进入电梯前,应派专人守候电梯,
进入电梯后应直下一楼,转入120楼救护车;
4、护送病员的医护人员随病员一同进入120救护车,之前做
好书面简要病史,抢救情况;在到达协作医院ICU室后,及时向协作医院医生口头汇报治疗及抢救情况,并从书面材料送达接诊医生。

5、在完成病员的交接之后,首天的陪护由手术医生(麻醉医
师)担任,医院会计随时负责交纳医疗费用,以保证治疗顺利进行;
6、陪护人员必须及时了解转入的所在医院抢救与治疗情况,
并随时向医院医护部和院长汇报,医护部应每日以简报的形式上报医院;
7、所有信息无论是在医院本身发生的或在外院抢救的都不允
许外传,以免损害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形象,最终的结论会在最后的结果之后产生。

希望医院所有员工,尤其是参加救治的医护人员注意爱护医院,保护医护人员,尤其是当事人。

三、突发事件整个过程结束之后,医护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总结,同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附件二:医疗活动中突发事件紧急状态下处理预案二
——须转外院,但暂时无法转院的情况
一、状态
1、在实施抢救过程中,病员中枢神经有缺氧状态,经抢救后
不能在短时间内苏醒,或生命体征仍不稳定时,病员又不能搬动时,立即启动该预案;
2、医院本身无任何能力抢救的条件时,病员不允许任何的搬
动,生命体征不稳定时,应立即启动。

二、启动程序
1、医护部在第一时间立即与协作医院电话联系,争取在生
命体征相对稳定时及时转院;
2、医护部或直接委托医护人员直接与协作医院医务处(或
有关科室)电话联系,请求急会诊;
3、在急会诊医生未来到之前,仍旧进行抢救,其组织抢救
的人员,以职称大小而定,即高职称进行现场指挥,同等职称时,在三甲医院工作的医护人员负责现场指挥,依此类推,任何人不得违背这个原则,并积极准备外院医生来院会诊的准备工作。

4、外院会诊时,由治疗医师简明扼要汇报病史,治疗过程,抢救情况。

5、口头医嘱必须快而有序的执行,之后由参加治疗的医生
尽快补写在病历医嘱单内,抢救的经过也尽快填写在病历内。

6、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进行至少双人唱票核对。

7、外请外院医生会诊后,应立即无条件执行医嘱,病情稳定,
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决定转院与否。

8、由医护部负责安排医护人员值班,院总值班必须在院行使院长的权利。

三、突发事件整个过程结束之后,医护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总结,
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4、药物过敏抢救、救治应急预案
抗生素出现过敏反应紧急处理预案
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药更换液体及皮条保持静脉通畅
测BP,P,R,SaO2
青霉素(过敏)肌注0.1%肾上腺素0.5—1ml 吸O2,平卧,
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mg 头偏一侧,
保持呼吸道畅通。

通知值班,经治医生对症处理
1、如心跳,呼吸停止,立即心肺复苏;
2、升压、强心药物应用;
3、呼吸兴奋剂的应用;
4、抗组织胺药物的应用;
5、降温,防治脑血肿药物的应用;
6、镇静药物的应用;
7、必要时插导尿管。

联系上级医院,专家,
急救车辆等
症状缓解,生命体征平稳
其它药物发生过敏反应,其抢救、救治程序原则同上。

5、输液、输血反应救治应急预案
一、输液反应救治应急预案
1、输液后短时间内(或一定的时间内)出现皮疹、寒战、发热、头晕、呕心、呼吸困难、心率加快等症状、体征,即可视为输液反应。

2、出现输液反应,立即停止输液,并给于地塞米松10mg~20mg+5%葡萄糖溶液10~20ml 静脉推注(以及5%葡萄糖溶液250~500ml+氢化考的松100~200mg静脉滴注)、给与吸氧;同时,查看输液袋(瓶)有无浑浊、悬浮物,阅批名称等,查看输液袋(瓶)的生产日期、批号、厂家等,查看进入袋(瓶)内药品的颜色、质地、批号、生产日期、厂家、进货渠道;并保留,记录事情的经过,便于进一步核查。

3、治疗必须强化。

此时由于过敏反应而带来的发热、出汗造成的水分丢失,因此需要进行积极的对症处理及其它的治疗措施。

在实施输液时,不可再使用同一批号、生产厂家的产品,可以适当添加地塞米松等激素类抗过敏药物,但必须无配伍禁忌。

以及其它的治疗措施。

4、经抢救、救治病情平稳之后,继续观察24小时,确实治愈,可考虑出院。

5、在抢救过程中病情改善情况不明显,或无改善,立即执行危重病人抢救预案中规定的“立即进入转院绿色通道”。

经治医师和经治护士陪同护送前往协作医院“ICU”监护病房。

6、在实施第5条后,护送人员回院后,及时向医护部汇报情况,并接受医护部的调查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二、输血反应抢救、救治应急预案
1、输血后短时间内(或一定的时间内)出现寒战、抖动、发热、头晕、呕心呕吐、呼吸困难、心率加快、面色苍白、血尿、皮疹等症状、体征,即可视为输血反应。

2、出现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给于地塞米松20mg+5%葡萄糖溶液10~20ml静脉推注(以及5%葡萄糖溶液250~500ml+氢化考的松100~200mg静脉滴注维持)、给与吸氧、吸痰;同时,查看输血袋(瓶)与患者的血型、交叉试验结果,有无悬浮物,查看袋内血液的色泽、采集血液的日期等,查看输血皮条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等;事后查看进货渠道;并保留所有物品,及时通知血站(库),记录事情的经过,便于进一步核查。

3、必须强化治疗。

此时由于过敏反应而带来的发热、出汗造成的水分丢失、溶血、血尿等一系列体征和症状,因此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积极的对症处理及其它的治疗措施。

以及其它的治疗措施。

4、经抢救、救治病情平稳之后,继续观察24小时,明确治愈,准予出院。

5、由于输血反应死亡率较高,因此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争取主动,降低死亡率。

一旦病情较重,建议立即执行危重病人抢救预案中规定的“立即进入转院绿色通道”。

经治医师和经治护士陪同护送前往协作医院“ICU”监护病房。

建议协作医院采取积极的血液透析抢救措施,争分夺秒的救治病人。

6、在实施第5条后,护送人员回院后,及时向医护部汇报情况,并接受医护部的调查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6、医院感染暴发等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见医院感染规章制度中第8条。

P: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大批可疑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或爆炸、严重交通事故等重大灾
害事故伤病员突然进入我院,又不能立即推诿的病人。

一、当班或值班人员在实施抢救、应急处置的同时,安排工
作人员立即口头报告医院负责人、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立即与上级医院急诊中心联系,120、110联系。

二、为了争取时间,可以就地进行抢救。

需要手术的伤者,立即送往手术室进行手术抢救。

三、各级医务人员一旦接到通知,在医院的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休息在家的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参加抢救。

四、抢救现场的医疗指挥由职称最高的临床医师担当,任何人不得拒绝执行。

五、抢救过程中,可以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护士和药房不得拒绝。

六、抢救过程中死亡或者送到我院已经死亡的,需要妥善处理。

即经过公安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确认之后,联系殡仪馆将尸体拖走。

七、抢救过程中,联系的相关部门已到达、或同意接受等事宜,应立即给与转院,参加抢救的人员根据医院安排护送到达指定医院,完成后返回医院。

八、在抢救的整个过程必须听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

但是有一点必须强调,医院是他所专科医院,不具备抢救重危病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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