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印中心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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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印中心服务招标文件
招标人:
二零一八年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简称)对“文印中心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文印中心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10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时分。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请注明:文印中心服务项目投标),收。
五、招标联系人:
电话:
二○一八年月日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工程硫酸图纸的打印;
(2)工程图纸晒图、复印、蓝图打印;
(3)工程图晒图、叠图和装订;
(4)工程图纸扫描,包括:图纸整理、编号、扫描、电子文件命名、建立存放电子文件的文件夹、信息录入、文件挂接、编目等
(5)A3、A4类黑白及彩色图文的数码印刷、复印、印后装帧制作和包装;
(6)大幅面彩色图文的打印输出及装帧制作。
(7)其它商务及个性化服务。
(8)每月提供费用明细,并根据部门、项目、人员进行成本统计。
(9)招标方提出的与文印相关的辅助服务。
2、文印工作量:2017年招标方总体文印工作量
3、
(1)需配备工程机、晒图机、高速激光打印机、装订机和胶装机等设备,每个办公楼层均配备彩色激光复印机一台(A3幅面)。
(2)招标人原有租赁的工程机原由紫光公司负责抄表服务,需保留并由投标人接收管理,并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3)招标人自有3台施乐彩色复印机原由施乐公司和紫光公司负责抄表服务,仍放置在现有楼层,由投标人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其它楼层彩色复印机由投标方配备。
(4)工程机、蓝图机、复印机等品牌为通过国家档案局认证合格的设备。
(5)投标文件中投标方应将拟使用设备简介,技术参数一并附上。投标方还应提供各种文印服务峰值服务能力数据。设备入场前必须经招标人确认认可,日常使用应符合环保要求。
4、文印制作时间:
投标方需提交各类文印服务的标准完成时间和最长完成时间。
5、纸张要求: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纸张使用情况指定使用纸张品牌及克数。
6、包装要求:
如需要应按照要求折叠并包装图纸或文本,并打印邮寄地址分类存放,便于快递取件。
7、工作地点和时间
投标人需在招标人所指定工作场所服务,保证7天*24小时及时响应时间。
8、管理制度
投标方需提供文印中心日常管理制度,包括操作流程、服务规范和应急预案等。
9、本项目不设保底打印量,中标者需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调配驻场设备和人员。
(二)业绩要求:有驻场服务或类似服务,提供合同原件。
(三)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方支付50万元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每年按照合同履约情况逐年返还保证金,合同结束后招标方归还剩余本金和利息(按当时国家公布一年期定期利率单利计算)。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近3年担任过1项或以上蓝图打印或者蓝图晒制驻场项目的负责人(提供书面证明),要求提供项目规模,服务企业人员;或近3年担任蓝图图文公司驻店负责人,要求提供年营业额,熟悉图文打印计划安排,操作及紧急事件处理。
(五)人员编排:
驻场人员不少于5人,详细说明项目整体人员编制、资历及职责安排。
(六)驻场场地要求:
应附上满足招标人场地面积要求,及其他需招标人提供的设施要求。电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服务期限:
本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运行为6个月。
三、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费用。
2、年打印图纸或文本量(折算成A1和A4)超出前一年50%以上,投标方保留议价权。
四、考核及付款:
1、每月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2、每月最后一日结算当月打印量,在开具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付款,但将根据考核情况酌情扣款。
五、招标程序:
本次招标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竞标取前三名入围,第二轮竞标对投标方进行临场答辩,就团队情况、理解能力、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选打分,第一名中标。
六、其它要求:
1、试运行期间,投标方有任何诉求均在可商讨范围内。
2、投标人如有要求招标人配合情况,请给予说明;或者投标人有驻场之外其他文印增值服务方案,请给予说明。
七、招标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四部分组成,详见《第四部
分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的语言
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3.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4. 投标文件编制
4.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
果由投标人承担。
4.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4.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
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报价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7.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7.1 投标人提交证明其所提供的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7.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资料等。
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8.1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
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
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
签字才有效。
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包装,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9.2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
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