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近期人事任免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11.15
•【字号】东府办函[2005]305号
•【施行日期】2005.11.1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
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5〕30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志庚(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梁国英(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袁绍东(市政府)
刘润荣(市国土资源局)
简钧钰(市发展和改革局)
詹文光(市财政局)
朱川(市城建规划局)
黄志安(市建设局)
吴湛辉(市环保局)
胡荏光(市农业局)
陈桂明(市经贸局)
黎桥根(市外经贸局)
韩任海(市交通局)
钟耀祥(市城市管理局)
XXX全(市水利局)
罗松茂(市林业局)
张月忠(市海洋与渔业局)
丁海潮(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尹景辉(松山湖管委会)
刘宁(虎门港管委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润荣同志兼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沈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沈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9.02
•【字号】沪奉府任〔2023〕15号
•【施行日期】2023.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沈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奉府任〔2023〕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奉委〔2023〕11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沈遥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俊成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海国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
宗全林同志的东方美谷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朱国平同志的上海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专职董事职务;
陈播军同志的上海奉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职务;
荀榕同志的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专职副主席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2023年9月2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3•【字号】东府[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2009〕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镇(街)、各级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构建富强和谐新东莞”目标,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进一步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改善方法、拓展服务,为维护出租屋房屋租赁秩序,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维护新莞人合法权益,提升新莞人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宣传典型、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市政府决定表彰成绩突出的厚街镇等99个先进集体和陈锦波同志等153位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希望全市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勇于学先进、创先进、超先进,坚持以人为本,振奋精神,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为推动我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三日附件:2008年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99个)(一)先进镇街(12个)厚街、大岭山、东城、虎门、清溪、黄江、万江、樟木头、石排、高埗、道滘、麻涌(二)先进单位(12个)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市房管局、市综治办、团市委、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三)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奖(10个)日常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奖:长安、塘厦、莞城、石龙维权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奖:凤岗、大朗、东坑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奖:南城、桥头、寮步(四)先进服务站(65个)莞城:博厦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创业社区澳南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虎门:北栅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风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树田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桥头:田头角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桥头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坑:新门楼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角社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谢岗:稔子园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中堂:潢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袁家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麻涌:大盛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清溪:厦坭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罗马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居民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道滘:大岭丫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凤岗:雁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黄洞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洪梅:尧均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厚街:宝塘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涌口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长安:沙头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锦厦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寮步:横坑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良边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霞边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高埗:冼沙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高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碣:梁家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涌口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塘厦:诸佛岭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莲湖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黄江:板湖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鸡啼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城:牛山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桑园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横沥:隔坑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六甲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南城:周溪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蛤地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企石:铁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博夏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常平:常平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还珠沥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元江元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龙:黄家山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沙田:民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泥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茶山:南社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超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朗:巷尾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松木山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松柏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万江:拔蛟窝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水蛇涌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莲塘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排:向西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埔心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岭山:水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元岭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新塘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樟木头:圩镇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望牛墩:聚龙江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李屋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二、先进个人(153人)(一)镇街领导先进个人(11人)陈锦波(大岭山镇党委副书记)王志明(长安镇党委委员)祁耀权(虎门镇副镇长)邹顺高(万江街道党委委员)林景畅(厚街镇党委委员)叶桂平(大朗镇党委委员)刘振邦(沙田镇党委委员)巫惠平(凤岗镇党委委员)刘锦松(石碣镇党委委员)赵东闽(常平镇党委委员)谢伟平(谢岗镇副镇长)(二)成员单位先进个人(18人)康仁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浩泉(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宣传部部长)尹淦江(市教育局民办学校管理科科长)白丽华(市委组织部企工委组织科副科长)林湛海(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流动人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吕丽芳(市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副科长)卢健斌(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副站长)陈健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副科长)李志球(市房地产管理局出租屋管理科科员)孙志银(市劳动局办公室科员)徐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科员)徐伟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管理科科员)庾淑君(市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权益部科员)袁佳宁(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员)温健锋(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科员)宋妮红(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科办事员)蓝兹钱(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出租屋业务管理科科员)陈玫(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办公室科员)(三)镇街中心领导先进个人(12人)何创柏(莞城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浩坤(东城中心主任)黄如胜(南城中心副主任)叶汉平(塘厦镇中心常务副主任)刘召臣(道滘镇中心常务副主任)李伦辉(黄江镇中心副主任)李巧生(樟木头镇中心主任)殷伟荣(清溪镇中心副主任)姚旭盛(企石镇中心常务副主任)黄浩波(石排镇中心副主任)叶晓中(沙田镇中心副主任)朱荏明(寮步镇中心副主任)(四)镇街中心(站)先进个人(112人)莞城:吴建钊、陈冬彦、余义恒、苏健翔、冯莞学虎门:邓丽芳、张通、陈志权、钟国权、谭柏良桥头:朱银笑、陈美盛、黄耀洪东坑:黄桂和、谢如光、苏柱洪谢岗:朱想杰、周焕钦中堂:黎雪棉、黎锡钦、刘见均麻涌:蔡增柏、郭吴灿、莫添庆清溪:刘鹤麟、李润媚、张国彬、朱耀成道滘:李建华、叶庆良凤岗:刘丽娴、邓顺谊、王志成洪梅:江雪贞、罗耀波、胡万玄、杜金安厚街:刘俊峰、方伟锋、王淦林、王灿培长安:王建锋、蔡福好、莫自领、麦东城、李宇明寮步:安美青、胡沛文、钟景堂、黄惠深高埗:刘丽娇、邓乐黎、李柱标、李树端石碣:张灿明、梁伟斌、何润星塘厦:何淑敏、梁丽媛、丁德明、林国能黄江:李世安、周光华、梁浩华、黄贵畴大岭山:黎志军、李应波、李伟强、何贺昌樟木头:雷自格、张金奎东城:钱炳厚、周实力、李少文、罗伟民望牛墩:陈小凤、陈桂贤、梁润堂横沥:潘志宁、吴志芬、香锦托南城:陈胜炯、张洪恩、陈广发企石:杨特文、姚柄全、张锦深常平:任兆彬、周家驹、尹学彭、谭汝海石龙:钟建平、陈树标沙田:何永春、梁卫洪、郭沛康、吴志强茶山:刘丽娟、卢锐标、卢惠权大朗:唐庆生、刘国顺、黄见明、陈亮球万江:何锦平、黎惠全、颜伟贤、吴灿熙石排:董贵泉、叶玉柳、邓计森、李伟光。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协调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协调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3.15
•【字号】东府办函[2006]69号
•【施行日期】2006.03.1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协调国家、省重点工
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6〕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做好支持配合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协调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梁国英(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袁绍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周金岱(市交通局)
倪佳翔(市水利局)
叶绍焜(市国土资源局)
刘国军(市环保局)
叶伟南(市城建规划局)
胡炽海(市林业局)
萧细流(市城管局)
陈天锦(东莞航道局)
欧阳锦强(东莞海事局)
许国强(东莞供电局)
协调小组不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袁绍东同志牵头有关单位开展实施。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优质文档】东莞人事任命word版本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东莞人事任命篇一:人事任命书人事任命书总经办(201X)字号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具体任命如下:任命为,全面负责管理工作,执行及监督公司董事会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任命同志为,主要负责工作,执行及监督公司董事会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职务调整后,薪资相应调整。
特此通告总经办签发:日期:抄报:总经理下发:存档:人事行政部2用单位的红头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资料:××公司(全称)(任命)【201X】××号关于任命×××为公司技术负责人的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经理提名,股东会研究决定:任命×××同志为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负责公司的全面技术管理工作。
任职期限为:201X年12月18日至201X年12月18日止。
公司名称经理:盖章、签字年月日》》》》》》》》》》》》》》》》》》》》》》单位的红头文件:××公司(全称)(任命)【201X】××号关于任命×××同志任命的决定为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通知各科室,分公司: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任命×××同志为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任命×× 同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任命×××同志为公司经济负责人,总经济师。
公司名称,盖章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3银川胡商市场部经理任命书任命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议,兹决定以下任命:任命姜歆伟先生为银川公司市场部经理,全面负责市场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及相关政策的把握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 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 北盐山”、“海南海口”等。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 如“上海”、“重庆”等。 (注: 县级城区名不能作为“籍贯”或“出生地” 填写,如是县级城区的,填写城区所属的市名,如 某人的“籍贯”或“出生地”为 “南宁市良庆区” 的,其“籍贯”或“出生地”填写为“广西南宁”, 不填写为“广西良庆”)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 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 岁)”栏中如实填写出生年月和 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换届时,提 名候选人的年龄,应按召开换届会议当月的时间计 算。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壮族、 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 “壮”、“回”、“鲜”、“维”等。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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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 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 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选举的时间为准;党的 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中央或党委批准 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 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 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
(3获得的,填 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 “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 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学历前加“中 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如:“中央 党校研究生”或“省(区、市)委党校大学”等。
“呈报单位”栏中应填写呈报党委(党组),并加盖 党委(党组)印章,填表日期应与呈报请示的时间一 致。 “填表人”填写填表人姓名,即受组织委托查阅档 案填表的人,不是打印表的人。 呈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应一律使用中央组织部提 供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编辑器”软件编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市政府硬任务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市政府硬任务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23•【字号】东府办〔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市政府硬任务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的通报东府办〔2021〕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20年,我市认定下达了市政府硬任务33项,面对多重因素叠加的严重冲击和极为严峻的下行压力,如期完成各项硬任务、硬指标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
一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落实硬任务作为硬要求、硬约束,充分发扬勇于担当、敢打硬仗的优良作风,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双统筹中迎难而上,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推动33项硬任务全部顺利完成,取得了极不容易的工作成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其中,14项上级下达类硬任务中有10项在全省取得领先成绩,19项我市自选类硬任务中有13项超额完成预期目标,交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
为进一步强化正面激励,树立正确的干事创业导向,营造全市上下抢抓落实、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经市政府同意,专门选取空气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品质交通千日攻坚、重大项目建设、工改工拆除平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8项完成难度较高、工作成绩亮眼、社会反响较大的硬任务予以评优奖励,对贡献较大的27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详见附件1),为表现突出的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120名同志给予个人嘉奖、201名同志给予“市政府硬任务先进个人”称号(详见附件2)。
同时,相关表扬激励情况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考评、各单位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等挂钩。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18•【字号】东府办函〔2021〕87号•【施行日期】2021.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8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授予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18日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方案为推进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东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提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外国友好人士以及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过去未获“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经过申报、提名、正式审批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
(一)投资类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一项目在我市实际投资累计超过30亿人民币的企业。
(二)科技类2015-2019年连续每年在我市营业收入规模达2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平均达5.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纳税类2015-2019年连续每年纳税超过3亿人民币的企业。
(四)金融类2015-2019年连续每年营业收入规模达1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截至2020年末,市值总规模超100亿元人民币,在我市注册的上市企业。
投资类、科技类、纳税类和金融类候选企业不能为房地产企业。
(五)捐赠类2015-2020年为我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或其他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累计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布日期】2021.01.26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博士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集中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许霖峰同志到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下表。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反映。
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月3日(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邮编:523888
联系人:***
联系电话:22830941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6日。
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
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10•【字号】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七号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的《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4月10日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12月29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2024年4月10日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住宅小区是指已划定物业管理区域,按照城乡统一规划,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相对封闭、独立的住宅群体或者住宅区域。
第三条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委员会、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协调运行机制,推进综合网格管理,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和完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物业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东莞市环卫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东莞市环卫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8•【字号】东府办函〔2020〕570号•【施行日期】2020.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东莞市环卫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办函〔2020〕57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20年,我市广大环卫一线干部职工勤奋敬业、无私奉献,为改善我市人居环境质量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有关部门推荐,市政府决定向在环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邹禄、田春英、刘红菊等501名环卫工人授予“东莞市环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
希望环卫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我市文明创建和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成果。
同时,希望全市广大环卫干部职工向环卫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环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0年东莞市环卫先进个人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8日附件2020年东莞市环卫先进个人环卫先进个人(501人)莞城街道:邹禄、田春英、刘红菊、罗嘉乐、唐桂生、廖信朋、雷爱媛、邓发友、廖帮珍、陈运花、梁必文、田红星、向华玉、农立功、王用生、陈德海、邓林华、熊联佑、彭发展、何小梅(20人)石龙镇:谭颉鹏、骆瑞毅、黄观平、刘丽群、陈柏铃、冯豪英、叶祖鹏、王明阳、叶建荣、杨权福、覃世南(11人)虎门镇:卢林友、张如亮、马珊、陈沛权、梁达旺、樊彩连、周白明、梁松昆、邓润深、邓寿文、袁金全(11人)东城街道:成春英、张亚威、邱才友、郭旺荣、向建超、李志飞、何从义、潘军、胡继青、程云、梁杨兵、薛得有、胡安宙、杨继益、木堂、袁细英、戚月明、尹大光、刘满堂、李洪均(20人)万江街道:杜柱洪、刘演权、莫树波、江广顺、刘创宁、全柏荣、刘春林、梁锦成、周婉芳、易昌六、XXX令、卢山、申介才、章卫东、汤福胜、赵新华、姜文明、陈世全、谭帮福、秦林田(20人)南城街道:黄建通、陈庆标、黄金满、陈富祥、李桂平、李军善、王文法、杨伟、XXX超、曹飞、赵运洪、王林华、奂光军、胡泽红、何定军、柳享、林伟东、王帅、张浩林、李晓冰(20人)中堂镇:袁钻群、庞开贵、黎秀云、洪淦祥、邓葵娣、袁泉胜、袁近连、梁学醒、关柳容、谢锦光、黎旭球(11人)望牛墩镇:莫艮好、黄应朝、肖家良、杜满女、莫秀女、伦林桂、陈庆波、黄淦培、黄发枝、李锦凤、李燕群(11人)麻涌镇:曾沛航、李润航、莫汝才、莫德财、江国恩、袁沛良、刘克全、李效军、蒋茂槐、莫耀林、萧淦明(11人)石碣镇:谢金安、刘旭娇、钟云弟、韦凤楼、李永生、周观石、顾爱勤、李峰旭、王海霞、杨光华、何容娣(11人)高埗镇:黄庆强、王明祥、尹炳林、郭树昌、毛建平、于开军、吕换莲、黄全新、郭旭均、叶映笑、徐兴丁(11人)洪梅镇:刘映芳、李国红、云术方、周宏国、梁积晃、叶丽珍、李强、陈和娣、苏丽云、梁转珍、梁任权(11人)道滘镇:林瑞莲、胡应深、叶丽芳、卢艮欢、魏宗科、叶灿良、刘淦林、魏宗儒、卫见弟、刘诺洪、丁锦枝(11人)厚街镇:王华生、方海、王贵林、李范良、陈贵珍、钟雪玲、陈海清、陈绍斌、方志乐、尹庆贤、王松盛(11人)沙田镇:陈桂英、郭群弟、梁耀强、陈玉玲、陈转娣、黄绍珍、崔文敏、何群弟、张奀女、曹平、蒋全忠(11人)长安镇:呙永红、李秋芬、蒋胜清、张启祥、刘红艳、余炳强、吕光银、蔡立平、王健、曾思颖、邓孟华(11人)寮步镇:赵立位、廖永定、曹菊冬、尹柱洪、李国荣、徐小清、刘汉民、XXX 平、尹炳坚、尹亮森、鲜安芳(11人)大岭山镇:蒋小青、刘运香、汤殷发、吴保耀、吴连菊、徐红平、阳长根、尹胜仁、张少艳、周燕群、朱国标(11人)大朗镇:鹿文甫、刘霞、叶柳媚、郭付有、邓自轩、王发军、何栋和、叶洪轩、李建芳、黎福仕、刘成波(11人)黄江镇:周焕存、赵青罗、张明改、张虎、于金怀、刘福全、蒋晓华、黄永忠、何锡生、池淑海、陈学勇(11人)樟木头镇:洪飞燕、李济、江凤华、刘淑婷、范滨锋、陈树良、徐忠林、姚本付、李光华、涂从治、张桂林(11人)凤岗镇:王文梅、卢盛文、姜双标、欧超、贾全红、林亮亮、张淑兰、郭宇、吴晓仪、梁煦峰、张群、孙代胜、韩忠喜、段昌荣、罗剑龙(15人)塘厦镇:曹林、李加兵、曾江平、李宝初、刘荣福、肖金彪、谢小满、黎锦伟、黎曦、包磊、孙炼(11人)谢岗镇:李土祥、罗凤梅、王世林、谢锐钦、赵菊秀、钟维强、尹卫东、黄丙华、袁辉华、赵桂华、黄继平(11人)清溪镇:肖平华、谭德军、陈惠香、何拥萍、黄国云、黄品良、王志伟、李强、张凌辉、丁伯成、许小想(11人)常平镇:成永浩、杨家平、傅军远、刘亮国、唐邓军、彭飞文、温英娥、王土凤、任通、潘龙生、黄辉风(11人)桥头镇:张祖耿、黄千珊、罗鹏原、梁健辉、彭玉凤、李三英、罗瑞英、聂桂群、骆三秀、龚勋、龙敏滔(11人)横沥镇:黄洪梅、吴黎、吴传兵、李春丽、曾原、罗良发、王新冬、陈志光、林雪贞、易理文、钟创豪(11人)东坑镇:谢汉光、李富节、卢惠田、卢汉宜、卢庆华、黄灿明、卢羡英、刘肖芳、何翠英、周委顺、吴敬欢、卢俊钿、苏效湖、卢庆齐、李陶喜(15人)企石镇:邓保梅、胡凤美、刘素芳、谢惠枝、张洪良、李学民、孙亨友、王玉芝、黄顺妹、李圣、李栋姣(11人)石排镇:王灯杰、杨平、彭超标、黄佩卿、邓女、华腾秦、肖树智、李伟成、肖旭阳、吴汉初、黎栩盈(11人)茶山镇:雷光仁、陆仁武、梁月有、陈景容、钟婉笑、彭书云、陈牛奶、孙巧琼、郭荣清、陈永龙、孙自兰、李卓润、陈浩辉、孙顺有、杨锐堆(15人)松山湖高新区:黄炳霞、黄德朝、周霞、吴友国、熊锦锋、王顺容、叶有葵、朱龙江、蒋八斤、陈应彬、张上雪、符卢伟、王XXX、钟柱标、叶礼娇、张付安、张林、邓家发、祁广安、韦立将(20人)滨海湾新区:黄树兴、钱秀贞(2人)市直管道路:徐新机、欧阳启立、陆和雨、刘江礼、廖丽萍、冀大英、陈群兴、郭有妹、张顺华、陈金平、杨昌成、杨光发、苏肖华、苏效光、陈伟星、贺爱妹、雷沅松、袁沛球、李光森、李玮杰、黄彪、尹凤英、苏玉妹、李镜清、曾伟国、陈仲维、郭俊波、龚利、王淑娴、韦建法、朱小涛、钟耀光、韦荣枝、陈月桂、祁燕如、张春云、宿鑫坡、蒋拥军、刘梦春、宿红国、韦金香、李建侠、严淑芳、毛红梅(44人)植物园:刘菊英、蒋品桂、劳逎新(3人)市交通运输局:李棣安、钟春旨、刘润金、谢代品、莫广成、许传富(6人)市交投集团:刘润洪、罗志权、夏登富(3人)水乡管委会:石铎、江英群(2人)市区环保电热厂:林映映、戴昌成(2人)横沥环保电热厂:罗贤书、张文辉、李宗华(3人)厚街环保电热厂:成德、韦运逢(2人)麻涌环保电热厂:林春、苏钰聪、陈娟(3人)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邹敬辉(1人)市环境清洁协会:孙丽丽、徐根平、李文博、成善树、毛文庄、李柏容、徐公祥、何力、孙会球、王海军(10人)。
任免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
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
9.“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0.“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东莞市各级政府机关人员名录
东莞市各级政府机关人员名录市委工作分工刘志庚同志现任中共东莞市委书记、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负责市委的全面工作。
工作分工李毓全同志现任中共东莞市委副书记、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负责经济工作,负责市政府的工作,协助刘志庚同志负责市委的全面工作。
工作分工黄双福同志现任中共东莞市委副书记,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协助刘志庚同志处理日常事务,受委托负责有关工作,分工管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统战工作,联系市政协工作,联系部队工作,联系沿海片各镇工作。
工作分工冷晓明同志现任东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协助李毓全同志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联系城镇片各镇(街道)工作。
工作分工何嘉琪同志现任中共东莞市委常委,兼任市委秘书长,协助刘志庚同志处理日常事务,分工管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分工管农村、信访工作,联系山区片各镇工作。
工作分工庞国梅同志现任中共东莞市委常委,兼任市委组织部部长,分工管组织人事、老干、直属机关工委、企业工委、工青妇群团工作,联系埔田片各镇工作。
工作分工甄瑞潮同志现任东莞市委常委,兼任市纪委书记,分工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水乡片各镇工作。
工作分工崔建同志现任中共东莞市委常委,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工管公安工作,与黄双福同志共同联系沿海片各镇工作。
工作分工江凌同志现任中共东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参与政府分工,联系丘陵片各镇工作。
工作分工王道平同志现任中共东莞市委常委,兼任市委宣传部部长,分工管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党史研究工作,与甄瑞潮同志共同联系水乡片各镇工作。
工作分工刘国辉同志现任中共东莞市委委员、常委;东莞市军分区司令员,分管武装、民兵工作。
市政府工作分工李小梅同志现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农口、人口计生、劳动、社会保险工作。
工作分工梁国英同志现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国土、人防工作。
兼长安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东府[2011]5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东府〔2011〕5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01年我市颁布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01〕79号),并于2004年颁布《关于适当调整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东府〔2004〕225),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实施以来,规范了市与镇街政府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调动了镇街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的积极性,促进了市、镇两级经济的协调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不断深入推进以及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村级体制改革等逐步推开,市镇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格局有了新的变化。
为了更好地适应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扩大镇街财权,增强镇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提高全市基本服务均等化水平,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1月1日对现行的市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一)调整理顺市级收入范围。
1.从2011年起,将现行保留作为市级收入的原市属工业企业下划属地镇街管理,其税收镇街参与分成,具体企业包括: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雀巢有限公司、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嘉食品有限公司、东莞科泰电子有限公司、汤姆森广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华大机械有限公司、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华机械有限公司(考虑到该企业近期将搬迁经营地址,具体下放时间由市财政局另文通知)。
2.上述企业下划前两年地方留成税收(含出口退税)的平均入库数为基数,由所属镇街每年定额包干上缴市。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5•【字号】东府[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201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镇街、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级新莞人服务管理单位及工作人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思路,解放思想,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新莞人积分制入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维护合法权益、巩固和提升出租屋管理、推进新莞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点工作,为改善新莞人居住、生活、工作和发展环境,增强新莞人对我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升我市新莞人服务管理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树立榜样、宣传典型,市政府决定表彰成绩突出的塘厦镇等105个先进集体和陈锦波同志等175位先进个人。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关爱新莞人的服务管理政策,攻坚克难,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
希望全市各级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学、比、赶、超”先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为推动我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附件:2010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105个)(一)先进镇街(17个)甲类镇街:塘厦、东城、南城、莞城、厚街乙类镇街:万江、大岭山、石龙、清溪、凤岗、黄江丙类镇街:石排、沙田、谢岗、望牛墩、麻涌、茶山(二)先进单位(15个)市企业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综治办、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市妇联、团市委、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三)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奖(8个)出租屋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奖:寮步、樟木头维权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奖:大朗、横沥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奖:桥头、长安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奖:虎门、东坑(四)先进服务站(65个)莞城:博厦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创业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南城:新基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周溪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虎门:虎门寨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路东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北栅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城:牛山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柏洲边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厚街:桥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下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长安:乌沙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厦岗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桥头:田头角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江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常平:常平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朗贝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木棆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岭山:矮岭冚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百花洞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居委会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道滘:大岭丫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蔡白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坑:坑美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角社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洪梅:洪梅社区居民委员会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黄江:板湖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长龙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麻涌:鸥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企石:宝石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南坑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清溪:大利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长山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碣:鹤田厦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梁家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寮步:良边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泉塘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步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沙田:大泥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义沙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龙:林屋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排:庙边王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横山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朗:松柏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杨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圣堂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塘厦:莆心湖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鼓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高埗:冼沙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保安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横沥:田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六甲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万江:莫屋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胜利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简沙洲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谢岗:曹乐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茶山:卢边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京山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凤岗:雁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黄洞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中堂:袁家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潢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樟木头:裕丰社区新莞人服务站望牛墩:聚龙江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上合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二、先进个人(175人)(一)镇街领导先进个人(16人)陈锦波(大岭山镇党委副书记)袁国超(东城区党委副书记)伦楚能(麻涌镇党委委员)王志明(长安镇党委委员)叶爱青(万江区党委委员)罗建军(清溪镇党委委员)卢海祥(塘厦镇党委委员)林景畅(厚街镇党委委员)刘振邦(沙田镇党委委员)叶桂平(大朗镇党委委员)巫惠平(凤岗镇党委委员)何智斌(谢岗镇党委委员)赵东闽(常平镇党委委员)杨翰卿(望牛墩镇党委委员)祁耀权(虎门镇副镇长)钟亻愚仔(茶山镇副镇长)(二)镇街中心领导先进个人(17人)刘冠华(寮步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谢浩坤(东城区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黄如胜(南城区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殷伟荣(清溪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黄浩波(石排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冼柏深(石龙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何源(万江区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李巧生(樟木头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叶晓中(沙田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罗成昌(塘厦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黄柱轩(大朗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李文锋(大岭山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刘吉林(黄江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何创柏(莞城区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奇伟(凤岗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方增(厚街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马玉良(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三)成员单位先进个人(27人)陈建良(市司法局)叶丽娟(市物价局)赖昆鹏(市宣传部)商雯(市综合执法局)温健锋(市工商局)李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何超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吕丽芳(市社会保障局)许梓元(市公安局)朱玉军(市交通运输局)梁敏峰(市民政局)谢德武(市总工会)王苏鹏(市人力资源局)李志球(市房产管理局)雷梅花(市妇联)许飞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梁健阳(市团委)余志林(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孙爱平(市企业工作委员会)黄敏娜(市教育局)汤锦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海鹏(市综治办)梁远(市卫生局)袁佳宁(市地方税务局)周赟(市法制局)陈泽鑫(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陈玫(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四)镇街中心(站)先进个人(115人)莞城:吴建钊、杜美、李瑞锋、李广智南城:吴晓燕、封志明、苏柏坚、李浩光虎门:陈振贤、冯雪晶、单汝林、郑扩建、黄耀堂东城:钱裕端、卢汉钊、张海柳、钟干全厚街:卢锐超、肖伟国、陈海强、王任南长安:吴金欣、郭雪敏、蔡奋强、李宇明、文国洪桥头:陈苑秋、莫淦东、邓月平常平:周仔江、周锦滔、朱炯棠大岭山:熊煜、黎伟强、林松杓、何贺昌、李安全道滘:杨慧敏、王然发、卢仕田东坑:彭惠宗、李效伦、苏柱洪洪梅:黄德林、吴少青、黄旭均、叶德成黄江:黎耀忠、陈耀辉、胡憬贤、叶焕球麻涌:韦浩康、莫松根企石:徐健华、姚炳全、李国良清溪:刘仲明、张敬锋、曾运新、殷满和石碣:梁志强、蓝利芬、梁伟斌、刘德健沙田:尹美莲、钟华胜、黎炳权石龙:邓丽娟、钟建平、林惠权石排:叶照权、邓伟强、陈惠东大朗:祁焕文、吴志斌、叶浩根、李柱坚、陈伟钦塘厦:陈炳林、李绍华、郭群弟、黄立新高埗:刘丽娇、李柱标、黎松业横沥:张正发、李雯菁、陈柱明、香锦托寮步:梁德水、韩伟权、尹柱容、钟沛波凤岗:冯文峰、邓茂荣、钟运田、王志成万江:张艳明、XXX青、叶锦志、陈炯明、袁淦辉谢岗:罗诉梅、刘汉平茶山:谢盛强、谢庆强、邓顺钦樟木头:蔡旭珍、蔡运洪中堂:黎雪棉、黎东明、陈志刚望牛墩:XXX荣、杜柏炎、黄九。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9•【字号】东府[2012]89号•【施行日期】201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分工调整的通知(东府〔2012〕8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对有关副市长的分工作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袁宝成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梁国英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
分管编制、发展改革、统计、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税务、物价、安全生产、法制、粮食、应急管理、轨道交通及重点项目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联系生态园管委会。
张科副市长,分管工业、内贸、民营、科技、知识产权、民政、通信、信息化、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残联及省内扶贫、“双转移”工作,联系工会工作。
联系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吴道闻副市长,分管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农业、林业、海洋渔业、供销社、气象工作。
联系虎门港管委会。
严小康副市长,分管公安、司法、人民武装、人防、消防工作。
唐庆涛副市长(挂职),分管口岸、打私、省外扶贫、驻外机构工作,联系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工作。
贺宇副市长,分管市府机关、对台、民族宗教、国土、规划、外经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
联系长安新区管委会。
喻丽君副市长,分管教育、人力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社会保障、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新莞人服务管理、档案、地方志、信访、接待工作,联系共青团、妇联工作。
冷晓明市政府党组成员(正厅级),市长科技顾问,协助市长分管金融、全市科技平台建设、推动企业上市及电动汽车产业化工作。
为加强协作配合,保证政府工作有序开展,在市政府领导之间实行AB角制度。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4.12
•【字号】东府办函[2005]100号
•【施行日期】2005.04.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5]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袁绍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韩任海(市交通局局长)
朱川(市城建规划局局长)
成员:何伟森(市城市管理局)
叶伟雄(市交通局)
黎小成(市建设局)
王成达(市国土资源局)
梁国胜(市运管处)
袁周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的各项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梁国胜同志兼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
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6.30
•【字号】东府办函[2004]105号
•【施行日期】2004.06.3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4]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领导,推动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转变,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志庚(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树基(市委副书记)
李小梅(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吴镇成(市委副秘书长)
陈林佐(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荏光(市农业局局长)
简钧钰(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莫布兴(市监察局局长)
杜度(市民政局局长)
方棣梅(市财政局局长)
刘润荣(市国土局局长)
刘银燕(市计生局局长)
袁志强(市工商局局长)
刘茂坤(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黄碧莲(市妇联主席)
陈伟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肖弟(市农业局副局长)
苏韩暖(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府办),由李小梅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林佐副秘书长、胡荏光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网吧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5.27
•【字号】东府办函[2004]76号
•【施行日期】2004.05.2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4]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道闻(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益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维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局局长)
成员:麦淦华(市文化局)
黎自力(市工商局)
谢松锡(市公安局)
黄杰(市电信局)
王旭辉(市教育局)
黎景佳(市财政局)
利伟中(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中心)
叶太湖(市劳动局)
龙家?(市文明办)
陈慧贞(团市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吴维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麦淦华同志兼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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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云奇 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处长(副处级),试用一年;
丁志辉 任市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
萧锦雄 任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凌荣长 任市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朱伟光 任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贺定修 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叶毅朝 任市监察局派驻市公安局监察室主任,试用一年;
吴楚焕 任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副处级),试用一年;
林永强 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莫 键 任市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一年;
邹健华 任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黄健超 任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总工程师(副处级),试用一年;
刘锦波 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调研员;
苏植锐 任虎门港管委会委员(副处级),试用一年;
莫鹏飞 任虎门港管委会总经济师(副处级),试用一年;
庞 然 任虎门港企业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叶学斌 任东莞军用供应站站长;
莫 强 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审计监察处处长(副处级),试用一年;
李奎山 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叶松柏 任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主任;
陈 俊 任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副主任;
叶锦锐 任市产业合作办公室主任;
张福应 任市外事局副局长,试用一年;
李 航 任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一年,免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科技教育局局长职务;
朱志光 任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周荏怀 免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梁渠森 兼任市审计局基层分局局长;
何志宇 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一年, 师(副处级),试用一年;
郭显领 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试用一年;
东莞市政府近期人事任免
黄庆辉 挂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王炜东 挂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邹 联 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公室主任;
徐诠清 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调研员,
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公室主任职务;
黎达潮 任正处级干部;
朱斌华 任正处级干部;
张永忠 任正处级干部;
黄福泉 任正处级干部;
覃春 挂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卢耀昆 兼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黄伟青 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卢福华 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一年;
张树林 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一年;
张小凯 任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
邓浩森 任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成洪生 任市档案局(馆)局(馆)长;
陈美婵 任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试用一年;
夏闻生 任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试用一年;
邓柏松 任副处级干部;
罗松茂 任市林业局调研员;
赖源顺 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调研员,
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卢贯纪 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袁洪昌 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一年,
免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徐险峰 任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试用一年;
陈玉伦 任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邓伟斌 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兼市污水治理中心主任,试用一年,
免市水务局副调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