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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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王爱萍 赵晋春
据统计,我国城镇化率已突破50%,城乡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逐年提高,城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给城市承载力带来了考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的重要保障,然而,长期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直存在重地上、轻地下,重眼前、轻长远的倾向,地上设施和地下设施的规划不同步、建设不同步,各专业管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同步,造成了地下管网敷设混乱、底数不清、道路反复挖掘等现象的存在,这些问题制约着城市承载能力的提升。
一、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地下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城市承载力的需求。各地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使原有的基础设施超负荷运作,特别是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地下管网铺设混乱,下水道口径窄,根本无法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一些城市管理者也急功近利,公益性更强、体现城市智慧和良心的地下基础设施建设被有意忽视。
(二)地面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不同步。由于地下设施不同于地面建筑明亮直观,且地下设施建设周期长、施工难度大、投资费用高,长期以来,城市建设“重地上、轻地下”。地面基础设施与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没有统一规划,造成了地下管线乱挖乱埋,重复施工普遍,不仅经济损失巨大,且影响城市交通和市民的生活。
(三)建设规划标准滞后。目前我国省会以上城市的地下排水系统标准一般只有一年一遇到两年一遇;地下基础设施都是按照最低标准设计施工,有的甚至连最低标准都达不到,全国62%的城市发生过内涝就是最好的例证。对于地下基础设施的规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工程规范》是1998年制定,地下停车场的规范《汽车车库设计防火规范》是1984年制定,关于地下空间开发的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是2001年修改(1997年制定)。这些建设规范、管理规定的制定时间都在10年以上,相对于发展迅速的地面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已明显滞后。
(四)地下基础设施的项目施工、验收缺少监管,日常管理养护不足。由于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不是时时刻刻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因此其监管机制严重缺失,造成了城市建设监管地面靠人靠制度、地下靠水靠暴雨的现象。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相关部门在进行验收检查时,缺乏科学合理的检查;管理部门众多,没有权威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部门,导致“多龙治水”的混乱局面,难以按标准进行定期养护维护。
(五)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前瞻性。规划建设时往往只考虑眼前,没有统筹的长远规划。过
于追求控制建设成本,造成设计标准低,养护成本居高不下,改扩建工作频繁。为升级落后的地下基础设施管网,一次次重复开挖道路,不但带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复和浪费,而且对城市的形象及环境也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地下空间也没有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
二、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统筹规划建设。建议各级政府切实转变观念,根据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完成“十三五”期间各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步完成城市道路桥梁、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规划,并协调配合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行业主管部门抓紧完善专项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实施统筹规划,将各类专项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
(二)统筹新城区建设。建议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城郊发展,向农村延伸,努力实现城乡全覆盖。尤其是对新规划的区域,要有长远考虑,在设计施工时,要吸取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教训,以前瞻性的思维,超前的标准规划施工,尽量避免频繁扩建。管网设施的规划铺设等必须要切实考虑到位,实现全部深埋地下,不再在地面和高空架设。
(三)加强地下基础设施养护工作。建议政府协调处理好相关部门的关系,明确管理权限,建立长期有效的地下管线跟踪管理机制。建立硬性的养护规定,要求负责养护工作的部门在规定的周期内按规定标准检修。加强恶劣天气及严重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建立应急处理队伍,在经费、办公条件和人员配备上给予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出现管道破裂、大面积积水等情况发生时能迅速解决问题。建议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和做法,成立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立管网铺设与道路建设协调衔接机制,力求使两者同步施工。
(四)积极推进地下空间有偿服务。建议由政府牵头建设一些规模较大的共同沟,引进地下管线建设和经营的综合性机构,采取建设综合管沟、弱电管束等方式实施综合布局,租给有关部门使用
(如煤气、自来水、电信、电缆、排污等项目),利用租赁收入和一些有偿服务收回投资。既保证地下排水设施的宽广畅通,又保证各种管网铺设的井然有序。充分利用荒废的地下原有设施和设备,如地下商场、防空洞、地下隧道等,挖掘地下空间的经济潜能。
(五)做好地下基础设施资料普查。建议城市规划相关部门对城市管网进行全面普查,掌握各类数据,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信息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情况收集、处理、反馈信息系统,运用GIS 等管理系统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地下基础设施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严格规划许可和掘路审批。建议规划部门强化规划审批,公共设施和道路项目建设前,必须先进行规划审批,不符合城市地下管网整体布局和地下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议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对马路开挖进行统一管理,杜绝计划外的道路和管线随意施工。可借鉴北京、昆明等城市的做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后交付使用未满五年或大修后未满三年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加强城市地下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做到道路修到哪里,污水管网的接驳工作就跟到哪里,避免日后重复施工对道路造成频繁的“开膛破肚”,也减少污水对城市环境和内河的污染。
(作者:王爱萍系农工党山西省委会副主委、农工党太原市委会主委;赵晋春系农工党太原市委会副主委)
责任编辑 李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