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环境监测站防雷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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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 C Z F C G2005-C008 南昌市环境监测站饮用水源水质
自动监测站防雷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制单位: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目录
第一章谈判文件
一、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我中心受南昌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以国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南昌市环境监测站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防雷工程承建商,欢迎具有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按照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详见文件)前来洽谈。
1.项目编号:NCZFCG2004-C011
2.招标内容:换热器及水箱
货物具体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货物的技术、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防雷设计、施工资质证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制造商或经销商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有三年以上设计、生产、运输、安装上述产品的能力。
提供业绩证明(提供国内使用单位的合同)。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05年4月11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5年4月18日上午9:00在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进行谈判顺序的抽签。
提前、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
(北京时间)
7.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8.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南昌市商业银行工人红谷滩支行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北二楼2055室
联系人:曹金亮、罗艳琴、胡悦文
网址:邮编:330038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本次谈判文件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来自市财政。
2.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3.定义
3.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招标单位,即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4.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5.投标人资格
5.1具备本谈判邀请中所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5.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5.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谈判文件
7.谈判文件的构成
7.1谈判文件由目录中所列内容组成。
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全部谈判文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书的编制
8.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如有相关的非中文资料,须附上相应的中文翻译。
9.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10.投标书的组成(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技术规格响应表
(4)投标规范偏离表
(5)关键部件明细表
(6)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7)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8)资格证明文件
①经过本年度工商部门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身份
证原件)
③制造商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9)业绩表(必须附近三年典型成功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的复印件)
(10)ISO质量体系认证、产品检测证书(复印件)
(11)企业简介
(12)投标人认为应该附上的其它文件、资料。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修正总价。
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2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运杂、装卸、检测(包括有关部门的验收检测)等全部费用。
12.投标货币
投标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方的要求。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2证明与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投标人应提供:
①货物主要技术和操作性能的详细说明;
②产品检验报告及鉴定证书;
③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所提供货物、服
务和工程施工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响应
表。
为说明上述第③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货物的标准和技术参数仅起参照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的标准和技术参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原技术规格并使招标人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并作为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①由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②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③转帐支票或现金(以上形式所交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达本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5.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5.4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15.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②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60天内。
16.2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
等。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方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标书。
17.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7.1在谈判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谈判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人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载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制。
全套投标文件的幅面应一致,并统一编码。
17.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17.3投标书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式伍份(1份正本、4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4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有投标人或经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
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有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
17.5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8.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装入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18.2装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9.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送达投标地点。
19.2所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证明单据原件,开标时应出示并递交招标人。
19.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五)谈判程序和内容
20.谈判程序
20.1开标
20.2招标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否则视同投标无效。
20.3如果投标人少于3家,则不予谈判,标书退回投标人。
待招标方重新邀请到3家以上的投标人再组织谈判。
20.4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拆封。
20.5开标时,由招标方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数额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并作书面开标记录。
21.对谈判文件的初审
21.1招标方将审查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1.2招标人判断谈判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1.3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招标方将予以拒绝。
22.谈判
22.1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聘请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谈判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价格谈判。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释或澄清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3招标人将根据谈判情况及采购需求,会同谈判小组进行第二轮、第三轮或多轮谈判,但会告知最后一轮谈判,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22.4谈判内容
(1)产品的规格及性能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3)交货时间、运输
(4)企业信誉和业绩
(5)执行合同的能力
(6)投标人的资质
(7)投标报价
23.最后报价
经过多轮谈判以后,在告知最后一轮谈判时,投标单位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按最后确定的采购需求进行最后报价。
24.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24.1谈判工作将遵照谈判原则,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
24.2谈判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其间所进行的程序及内容均予保密,谈判小组等相关人员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谈判相关信息。
24.3谈判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4招标人不向落标人退还投标文件正本。
(六)定标标准
25.根据各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的排名顺序;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不相等的情况下,由谈判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七)授予合同
26.授予合同标准
26.1招标人根据谈判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评出授标的入围单位。
进行多轮谈判后列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等拟授标先后顺序。
26.2招标人将组织考察小组,对第一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主要考察投标人的经济、技术、售后服务、相近成功案例、公司综合实力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复审。
26.3如果考察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一中标人;如果考察没有通过,则拒绝其投标,由考察小组按排序对其他拟中标人进行类似的考察,并确定中标人。
27.招标人授标时保留更改招标需求的权利
招标人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有权变更招标需求的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8.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并无需向投标人作出解释或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9.中标通知
29.1在实地考察后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在中标人按照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招标方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0.签订合同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派授权代表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中标人的投标书、澄清文件及谈判时的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其投标保证金即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确定,不足部分由供方在合同签订前交纳给需方。
3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15日内。
31.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对买方予以补偿。
31.4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30条的规定去做,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1.5履约保证金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买方验收报告及有关凭证,无息退回其履约保证金。
三、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技术要求
一、防雷工程设计技术要求:
1.站房的接地系统设计,应做到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
常工作。
2.站房的接地方式,应按单点接地的原理设计,即:设备的工作地,保护地(包
括屏蔽接地和建筑物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接地方式。
3.站房内设备及其供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进线电缆的保安装置接地
端,以及电缆的金属护套均应保护接地。
4.引入站房内的交流电力线宜采用地下电力电缆,其电缆金属护套的两端均应
作良好的接地。
5.站房内所有交直流用电及配电设备均应采取接地保护。
交流保护接地线应从
接地汇集线上专引,严禁采用中性线作为交流保护地线。
6.监测系统采用GPRS作为数据传输方式,并且因下正街水厂子站和长棱水厂
子站地势较低,将安装天线以增强信号强度。
投标方应考虑该通信方式的防
雷。
7.监测系统备有两路电话线路作为备用数据传输方式,投标方应考虑该通信方
式的防雷。
二、防雷产品选型及安装要求:
1.防雷产品应通过国家主管检测机构检测。
2.电源防雷产品选型安装应符合IEC 1312-3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第三部分:电涌保护器
的要求。
信号防雷产品选型应根据设备型号、技术要求与之比配。
三、建筑物防雷设计要求:
1.建筑物的防雷措施按照第二类建筑物设计:
1)直击雷的防护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
接闪器。
避雷网(带)的网格尺寸不大于10米×10米或12米×8米。
所有避雷
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
2)引下线不应小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
米。
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
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米。
2.建筑物防雷接地是站房接地系统的组成部分。
3.接地体埋深(指接地体上端)一般不小于米。
4.接地系统中的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长度不小于米的镀锌钢材。
接地体一般采用镀锌钢
材,镀锌钢材要求如下:
●角钢应不小于50×50×5毫米;
●扁钢应不小于40×4毫米;
5.接地体之间的所有焊接点(浇灌在混凝土中的除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接地体应
避开埋设在污水排放和土壤腐蚀性强的区段。
当难以避开时,其接地体截面应适当增大,镀层不宜小于100毫米,或其它新型材料。
6.接地引入线宜采用40×4或50×5镀锌扁钢。
接地引入线应作绝缘防腐处理。
7.接地总汇集线可用接地汇集或汇集排。
不同金属材料互连时,应防止电化腐蚀,接地
线不得使用铝材。
8.接地总汇集的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值确定,一般不应小于120平方毫米的铜排。
9.直流电源接地线截面积应根据直流供电回路允许压降确定。
各类设备保护接地线的截
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电流值确定。
一般宜选用导线截面为35——95平方毫米(相互故障电流为:25——350安)的多股铜导线。
接地线两端的连接点应确保电气接触良好,并应作防腐处理。
严禁在接地线中、交流中性线加装开头或熔断器。
严禁利用其它设备作为接地线电气连通的组成部分。
由接地总汇集线引出的接地线应设明显标志。
站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四、货物采购经济合同
(一)、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1)“需方”系指“南昌市环境监测站”。
(2)“供方”系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中标人。
(3)“招标方”系指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4)“现场”指在合同项下的招标货物将要运往所在的处所,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2标的及数量
本合同标的物及数量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NCZFCG2004-C011)3交货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天。
4报价: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运杂、装卸等全部费用
5交货地点:自动站工地
6付款方式:
货物经检验合格后10天内付70%,叁个月后10天内付25%,最后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陆个月后10天内付清。
7凡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由供方负责。
8技术服务:
8.1质保期内定期上门进行售后服务,费用由供方自理。
8.2若用户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供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
人到现场进行维修。
8.3供方免费提供货物使用、维护资料和专用工具清单,并标明其型号、
价格及数量。
货物到货开箱验收时将上述物品移交买方。
9验收标准:工程应符合标书要求,并通过国家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10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指定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为仲裁机构。
11质量保证: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壹年,期间由供方免费保修。
质保期之后终身服务,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供方应按最低标准收取费用。
(二)、合同格式
需方(采购单位):
供方(中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此协议。
一、货物名称及合同产品技术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文件)
二、货物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
1、本合同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2、本合同交货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
3本合同交货地点为。
三、质量保证
1、本合同产品品质优良,全新未用过,配套齐全、内外无损、包装坚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3、合同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内凡正常使用如因部件发
生损坏时,供方将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零部件。
4、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全套合格证书及相关资料。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1、付款方式:需方以转帐方式按下列付款条件向供方付款。
五、双方责任
1、供方应按合同要求将货物运至指定位置。
2、需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六、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供货逾期完工的,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供货
货款总值未完成部分款每日%计算。
2、需方逾期付款、结算的,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付
款部分每日%计算,供货期满90天仍不办理结算提货手续的,需方应承担工厂仓租及转仓费用。
4、供方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及合同总价的10%的预付款给需
方,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5、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导致供方或需
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依法免除责任。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行,可向另一方提出
索赔。
7、其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七、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①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号NCZFCG2004-C011竞争性谈判文件;
②供方中标的投标书;③招投标过程中的补充文件;④中标通知书;⑤产品技术规格;(合同附件与主合同不可分割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南昌市仲裁委
员会解决。
九、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壹式三份,供需
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中心一份。
需方:供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二00四年月日
第二章供应商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南昌市环境监测站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防雷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为NCZFCG2004-C011)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一式肆份;
2、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3、投标货物的供货期:
4、保证遵守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报价文件中所述本单位情况属实;
7、保证忠实地履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二、投标报价表
项目编号:NCZFCG2004-C011金额单位:元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三、技术规格响应表
项目编号:NCZFCG2004-C011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四、投标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NCZFCG2004-C011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注:①页码:指招标规范对应在招标文件中的页码。
②招标规范:指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所提出的要求。
③投标规范:指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招标规范的响应情况。
④不论投标人用于投标的相关内容优于或劣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凡是不
一致之处均须列入本表,否则视为与本招标文件相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关键部件明细表
项目编号:NCZFCG2004-C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