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三证合一后开票税号是不是也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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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开票税号是不是也要变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在公告中,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这位负责人介绍,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这样减少了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了未取得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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