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云南分公司昆钢安宁分公司新区300m2烧结机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事故分板报告(云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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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建工集团云南分公司“9.29”工亡事故
情况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我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通报我单位“9.29”工亡事故。
2013年9月29日下午17:30左右,武钢建工集团云南分公司昆钢安宁分公司新区300m2烧结机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发生一起窒息工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死者:李启国,男,47岁,云南昭通市巧家县人;王文春,男,29岁,云南昭通市巧家县人,王南海,男,29岁,湖北浠水县人,三人均为湖北省浠水县升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外聘职工。
事故简要经过如下:
2013年9月29日下午17:30分左右,现场安排进行人工挖孔桩吊装钢筋笼作业,吊装前对桩内进行抽水,李启国发现环冷机锅炉岛人工挖孔桩内(编号:16#桩)有一块钢模板未取出,于是下井取钢模,遇险,井上作业人员王文春及作业带班人员王南海相继冒险进入桩内查看和救援,导致3人窒息死亡。
工地其他作业人员听到呼救后,在项目部的组织下相继到16#桩进行施救,因不能准确判断桩孔内危险,停止继续进入桩孔内施救活动,随即对桩孔内进行通风和抽水,并马上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安宁市委、市政府接到险情报告后,迅速组织公安、消防、卫生、天达救援队等力量进行救援。19时08分,救援官兵达到事故现场,消防官兵配备个体救援装备进入桩孔内进行施救,19时15分王南海被救出,19时45分王文春被救出,20时18分李启国被救出。王南海经
120救护车送安宁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20时17分经将抢救无效死亡;王文春、李启国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建工集团总经理潘立慧、副总经理王硕、建设公司经理朱铁海、安环部部长叶志明及武钢安环部领导,先后赶到现场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宁市政府、安宁市安监局、安宁市公安局、安宁市总工会、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负责人也相继赶到现场,立即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死者安全意识淡薄,在未采取桩基孔桩内专门通风和其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冒然进入桩基孔桩内作业和救援,导致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违反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6.6.7人工挖孔桩施工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米时,应有专门的井下送风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的规定,窒息是导致3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一>、安全管理,现场监督存在缺陷和漏洞,主要表现在:1、未督促施工单位设置和使用专门的通风设备;2、旁站管理不到位,当施工现场出现违章作业时,没有人制止,同时没有强制采取检测,且检测手段落后、原始;3、执行力不够,作业人员没有严格按施工方案及规范作业,未强行制止。现场安全检查、指导经常注重于形式,走过场,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4、现场的整改指令执行有偏差,打折扣,
事故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消除;5、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不够,事故发生时,施救不得法。
<二>、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安全工作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管理,全员参与管理力度不够,全员管理的氛围不浓,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针对性,均泛泛而谈,重形式,劳务人员实名制没有常态化。
事故发生后,云南分公司一方面先后组织了三次全范围的安全教育及培训,通过影像、案例等资料来分析事故原因及教训,总结相关经验与不足,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分析危险源的辨识及应对措施,另对职工及分包方管理人员组织安全考试,提升安全管理意识,复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强调安全第一。另一方面对现场多次进行全面安全整改,按规范及要求严格实施,安全措施、安全防护落实到位,最终于12月5日通过安宁市安监局、住建局及昆明市专家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同意复工。
总结教训如下:
1、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常态化,不留死角,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管理技能,强化全员参与的氛围。
2、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提高执行力,对各项安全措施强制执行,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3、加大安全投入,强行更新不满足安全生产的机具、设备,定时、定人专门检查,同时加大检查力度。
4、落实责任,强化管理,领导亲自主抓安全,切实落实。安全
第一,改变领导重视生产经营、轻安全工作的现状,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5、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此次事故造成3名人员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我们深感痛心!也给建工集团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我们深感愧疚,诚恳接受公司对我们的任何处分,同时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尽职尽责的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武钢建工集团云南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