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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25•【字号】佛府办函〔2016〕354号•【施行日期】2016.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35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5日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政府各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的设定、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权责清单,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定,以清单的形式载明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及其应承担的责任事项,以及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权力和责任事项,文秘、会务、保密、人事党务、财务、外事、政府法制监督等部门内部管理职责除外。

本办法所称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是指以目录的形式列明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权责事项,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来源。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佛发[2004]6号)的配套文件《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为进一步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规范社会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一、明确改革目标。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目标是改变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模式,统一全市户籍管理,本市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条件成熟时实行本市居民户口五区互通。

二、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考虑我市当前的区域差异和城乡差异,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保证改革稳妥推进、目标逐步实现。

三、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综合协调、配套改革的原则,充分考虑相关社会管理制度的现实需要。

全市户籍实行统一管理,各区原来自行制定的有关户籍管理规定和办法,不符合市统一规定的,自本决定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统一户口性质,统一准入标准。

从2004年7月1日起,本市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佛山市居民户口”,取消原有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类别。

本市户籍居民以合法固定住所为条件,按实际居住地登记和管理。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4•【字号】佛府办[2011]200号•【施行日期】2011.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的通知(佛府办[2011]20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佛山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佛山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形式的严肃、整洁、统一,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有关规定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标准由国家行政机关通用的公文用纸、公文各要素标识、公文排版、公文印刷、公文装订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毫米×297毫米)。

(一)公文用纸技术标准:一般为60克-80克的胶版印刷纸或者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左右;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二)公文版心规格:156毫米×225毫米(不含页码)。

(三)公文页边:公文用纸上白边为:37毫米±1毫米,下白边为35毫米±1毫米;公文用纸左白边为28毫米±1毫米,右白边为26毫米±1毫米。

第五条公文各要素划分为公文眉首、公文主体、公文版记。

第六条公文眉首标识规则:公文眉首为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为版心规格156毫米)以上的各要素,按排列顺序依次为: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红色反线等部分。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第二批)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3.31•【字号】佛府[2003]37号•【施行日期】2003.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第二批)的决定(佛府[2003]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在今年一月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第一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继续将一部分原由市有关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事项,以委托形式下放给市辖区行使。

现将《佛山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向市辖区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第二批)目录》予以公布。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向市辖区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第二批)目录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第二批向市辖区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审批核准事项44项,初审及日常管理事项23项,合计67项。

另,省直属有关部门向市辖区下放行管理事项13项。

总计第二批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80项。

一、市外经贸局(一)审批1项1、开设或关闭进出口货物作业码头(二)初审1项1、开设或关闭进出口货物装卸点、出口货物起运点、临时起运点初审二、市交通局(一)审批4项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地方公路2、设立汽车租赁业户3、水路运输和服务企业经营及运力增减4、在地方公路用地范围内及控建区设置非公路标志(二)核准6项1、申办联运及交通物流业务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权5、设立汽车修理、摩托车修理、车身清洁维护企业6、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三、市环保局(一)日常管理1项1、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项目四、市国土局(一)初审1项1、企业上市或以国家作价入股、授权经营方式改制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除禅城区外)五、市外事侨务局(一)核准2项1、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身份确认2、重点侨务工作对象确认及其祖坟保留的核准六、市公用事业局(一)审批2项1、燃气企业设立及资质审查2、市政、园林企业资质七、市公路局(一)审批4项1、改变省养公路现状(除国道外)2、特种车辆和超限车辆行驶省养公路(除国道外)3、砍伐省养公路树木(除国道外)4、在省养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及各种构筑物(除国道外)(二)核准1项1、养路费免征、减征、延期、报停和退费八、市人事局(一)核准1项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九、市财政局(一)初审4项1、享受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退税初审2、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挖潜改造资金初审3、资源综合认定4、财政票据印刷管理(二)日常管理1项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回收投资十、市公安局(一)审批2项1、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2、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审批(跨区)(取消)(二)核准9项1、重点建筑工程审核2、消防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取消)3、成立保安服务公司或保安培训机构4、喷涂车身广告审核5、对国产敏感车型进行核准后办理注册登记(除禅城区外)6、对进口车辆和国产敏感车辆过户审核(除禅城区外)7、因私出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8、技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9、大型爆破、控制爆破作业许可证(50吨以上和控制爆破)(三)初审7项1、外国人、华侨回国和台湾居民回我市定居2、外国人签证及证件延期、变更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通行证4、境外人员暂住证申办、延期和变更(取消)5、原子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6、技防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及其工程竣工验收7、放射性同位素登记(四)日常管理4项1、台湾居民签注、停留延期和暂住加签2、机动车入户、转籍过户(除禅城区外)3、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异动(除禅城区外)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十一、市计生局(一)审批1项1、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二胎(二)核准1项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三)日常管理1项1、婚育学校(分校)定级评审十二、市教育局(一)审批1项1、自学考试辅导机构的设置和变更(二)核准1项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十三、市卫生局(一)核准2项1、卫生许可证(含大型、涉外、跨区及影响重大的部分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2、执业医师执业注册(二级医院医师执业注册)(二)初审1项1、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十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审批1项1、外国人就业许可及许可证十五、市司法局(一)核准1项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资格(二)初审1项1、律师资格证考核授予申请(取消)十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一)日常管理1项1、无线电管理收费(跨区)十七、市农业局(一)审批1项1、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准许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核准2项1、森林植物检疫证书2、农业机械及驾驶员证十八、科技局(一)核准1项1、科研单位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资格十九、市国税局(一)审批12项1、内资企业税前弥补亏损3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审批2、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装修费5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审批3、金融保险企业的装修费5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审批4、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呆账核销5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审批5、农村信用社核销抵债资产损失15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审批6、内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15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审批7、内资企业困难性减免企业所得税(如风、火、震等自然灾害;老、少、边、穷地区)税额5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审批8、乡镇企业减征10%所得税审批9、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所得税审批10、全部产权属于监狱劳教系统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审批11、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减免所得税审批12、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减免所得税审批(二)核准1项1、低值计算机易耗品和必要的计算机配件(单件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下)购置的核准。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权责事项的通知-佛府〔2018〕38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权责事项的通知-佛府〔2018〕38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权责事项的通知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权责事项的通知佛府〔2018〕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经研究论证,决定取消和调整218项权责事项。

请各区、各部门抓紧做好取消和调整事项的落实及衔接工作,更新权责清单,加快配套改革和后续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权责事项目录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30日附件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权责事项目录序号实施机关职权类别事项名称调整方式说明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许可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取消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类别固定资产投资境外借款初审转报取消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类别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初审转报取消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类别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初审转报取消5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类别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初审转报取消6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类别企业债券发行初审转报取消7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类别收费许可证管理取消8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类别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及相关费用取消9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类别车用燃气销售价格及相关费用取消10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类别民爆器材销售价格取消1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类别医院制剂价格取消1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许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市权限内项目)委托管理向区委托4项核准内容(涉及全市综合平衡,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建设的项目除外):1.企业投资区域性危险废弃物处理项目;2.企业投资区域性医疗垃圾处理项目;3.企业投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城市供气管网项目核准。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8•【字号】佛府办[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佛府办[2013]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佛山市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防治农村环境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逐步调整优化全市畜禽养殖业布局,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进畜禽养殖业生产向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型、环境友好型方向转变,实现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二、划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2010年12月修订版);(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9号);(九)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十一)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十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十三)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列(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十四)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粤府函〔2012〕238号);(十五)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佛府〔2014〕69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佛府〔2014〕69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佛府〔2014〕6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市民政局对《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9月18日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依照本办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优待服务。

常住本市60周岁以上的外埠老年人,可依照本办法享受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的优待服务。

第三条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乘坐本市各区内编码线路的公共汽车和地铁,享受半价优惠。

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

第四条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进入市内国有及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公园、风景区、文化宫、博物馆、科技(学)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展览馆等,享受半价优惠。

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免费进入上述场所。

第五条老年人凭《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进市内各公共体育场所进行体育活动、进市内各影剧院看电影的享受半价优惠。

第六条老年人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享受优先购票、进站、检票、上下车船等待遇。

候车室、候船室应设置老年人专座。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村吉水股份合作经济社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张某乡政府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村吉水股份合作经济社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张某乡政府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村吉水股份合作经济社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张某乡政府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乡政府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其他行政管理【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4【案件字号】(2020)粤06行终47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咏章郭赟陈智扬【审理法官】王咏章郭赟陈智扬【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社区吉水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张广鸿【当事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社区吉水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张广鸿【当事人-个人】张广鸿【当事人-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社区吉水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梁镇忠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叶剑辉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林俊贤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梁镇忠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叶剑辉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林俊贤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梁镇忠叶剑辉林俊贤【代理律所】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社区吉水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广鸿【被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第三人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9〕20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9〕20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9〕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日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8号),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构建现代化货运物流体系,加快发展铁水、公铁、空铁、江河海联运和“一单制”联运服务的相关要求,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综合施策、系统推进的基本原则,通过促进基础设施畅通衔接、提升铁路水路运输服务水平、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等工作,尽快提升跨运输方式快速转运能力,加快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推动更多公路货物运输尤其是中长距离运输向铁路和水运转移,形成运输结构调整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输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格局。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集中攻坚,实现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至2020年,全市铁路货物发送量达182万吨,较2017年增长9%;水路货物运输量达到5448万吨,较2017年增长20%。

南府(2011)168号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南府(2011)168号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南府〔2011〕168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我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城市更新计划”),实施“中枢两翼,核心带动”的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在全面推进“三旧”改造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连片改造,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以产业为主导,建设一批新型的产业载体。

第三条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应按照“规划引领、产业主导、优化功能、提升品质、重点带动、市场推动”的要求,通过政府统筹,采用多种改造方式,合理协调公民、企业和政府的利益关系,既促进经济发展,又确保社会稳定。

第四条按照市政府《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佛府〔2011〕1号)有关要求,为加快“三旧”改造步伐,破解制约我区工业发展的土地瓶颈,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旧厂房改造用于发展工业制造业和工业配套项目的土地面积不低于60%。

今后3年我区用于工业提升发展的旧厂房改造面积不少于8000亩。

旧厂房改造用于发展工业的扶持政策,按照《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章重点更新范围第五条实施城市更新计划,重点推进十大示范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村镇新社区建设项目、旧村改造项目。

示范项目包括:桂城街道金融区C区、平东玉器街,罗村街道罗村村旧村改造,九江镇大正新城,西樵镇锦湖片区,丹灶镇白云新城,狮山镇佛山西站(招大)片区,大沥镇金融区D区、广佛国际商贸城中心区,里水镇金峰洲片区。

第六条村镇新社区建设项目,按佛山市南海区村镇新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规划政策第七条城市更新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各镇(街道)根据全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对改造片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镇住房保障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西樵镇住房困难群体的过渡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府[2013]327号,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镇辖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保障性住房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租赁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统称,西樵镇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西樵镇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审核、分配和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四条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群体调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实际需求,做好市场需求的动态分析和预测,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合理地筹建新的保障性住房。

第五条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要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工作、交通、医疗、教育等,尽量安排在基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的区域。

—1—第六条保障性住房要按照困难家庭人口结构设计不同户型和面积标准,原则上以两房一厅的户型为主,配建适量的单间或其他户型,单套建筑面积一般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面向专业技术人才的保障性住房面积最高不超过80平方米,但建设数量应控制在当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的5%以下。

第七条保障性住房项目允许配建适量的商业用房,配建比例不超过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的20%。

第八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等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须提前介入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入住标准综合验收,符合要求才允许竣工验收备案,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凡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保障性住房入住标准的房屋,不得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佛山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佛山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佛山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01•【字号】佛府[2004]123号•【施行日期】200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佛山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决定(佛府[2004]1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锐意改革,团结奋斗,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使我市教育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立足本职,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四有”人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市政府决定授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50个单位“佛山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赵义山等300名同志“佛山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贺志姣等200名同志“佛山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同时,号召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以他们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佛山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二○○四年九月一日附件:佛山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名单(50个)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华材职业高级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同济小学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禅城区东鄱小学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小学佛山市机关幼儿园禅城区石湾第一幼儿园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南海区九江镇初级中学南海区小塘镇小塘初级中学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南海区桂城中心小学南海区平洲中心小学南海区罗村镇中心小学南海区西樵镇中心小学南海区官窑镇中心小学南海区大沥城南小学南海区机关幼儿园南海区罗村镇中心幼儿园南海区大沥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南海区西樵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西山小学顺德区大良实验小学顺德区容桂瑞英小学顺德区北滘镇城区小学顺德区星槎小学顺德区罗沙小学顺德区勒流梁季彝纪念学校顺德区机关幼儿园顺德区梁銶琚夫人幼儿园顺德区绿田幼儿园顺德区北滘镇第二幼儿园高明区第一中学高明区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高明区西安实验小学高明区荷城幼儿园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三水区技工学校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小学三水区西南中心小学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小学三水区中心幼儿园佛山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名单(300人)市直属学校(5人)赵义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李亚莉(女)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谢永东佛山教育学院曹泽华佛山市第一中学伍瑞玉(女)佛山市华英学校禅城区(44人)周筠(女)佛山市财经学校李丽(女)佛山市华材职业高级中学李荣珠佛山市华材职业高级中学南庄分校陈小勇佛山市技工学校李苏营佛山市技工学校陈唐华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李苏军佛山市第二中学陈红(女)佛山市第三中学何慧裙(女)佛山市第四中学周哺成(女)佛山市第六中学林敏仪(女)佛山市第十二中学郭欣(女)佛山市荣山中学萧健雄佛山市汾江中学陶雪梅(女)佛山市城北中学吴捷(女)佛山市惠景中学陈勇佛山市石湾高级中学骆玉群(女)禅城区张槎中学李启四禅城区南庄镇南庄中学张凤妍(女)佛山市实验小学吴秀芳(女)佛山市第九小学霍少芬(女)佛山市第十八小学区慧萍(女)佛山市第二十五小学王建玲(女)佛山市建设小学肖名芹(女)佛山市同济小学刘玉芳(女)佛山市冼可澄纪念学校佘佩华(女)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邱健彬禅城区石湾第四小学苏海峰禅城区奇槎小学刘淑萍(女)禅城区深村小学李欢(女)禅城区东三小学陈珊玫(女)禅城区村尾小学周锦秀(女)禅城区古灶小学罗宇平(女)禅城区南庄镇溶洲小学潘国光禅城区南庄镇罗南小学卢韵(女)佛山市教工第二幼儿园韩利平(女)禅城区机关第一幼儿园苏詠珊(女)禅城区丝绸印染联合公司幼儿园李艳春(女)佛山市惠景幼儿园马志斌(女)禅城区石湾第一幼儿园吴桂优(女)禅城区澜石明珠幼儿园黄燕冰(女)禅城区东升幼儿园曹佳萍(女)禅城区莲塘幼儿园罗少琼(女)禅城区南庄镇中心幼儿园谭菊莲(女)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幼儿园南海区(97人)张红梅(女)南海广播电视大学李利强(女)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蔡钻珍(女)南海区业余体育学校唐根成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黄知旋南海区高级技工学校曾志勇南海区盐步职业技术学校温伟平南海区石门中学盛珩(女)南海区石门中学钟华能南海区南海中学廖明生南海区第一中学朱幼坤(女)南海区桂城中学李丽英(女)南海区南海实验中学陈展仪(女)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汪朝东南海区桂城桂华中学刘学文南海区桂城桂江第一初级中学姚安南海区九江中学洪金满南海区九江镇初级中学周添雄南海区九江镇儒林初级中学彭耀芳(女)南海区沙头镇华光中学李青云南海区平洲高级中学凌静(女)南海区平洲第三初级中学谭庆萍(女)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吴展平(女)南海区大沥大圃初级中学左世良南海区大沥许海初级中学胡志玲(女)南海区盐步初级中学徐卓海南海区黄岐初级中学谢邦鑫南海区黄岐高级中学何丽(女)南海区里水镇里水初级中学黄建中南海区里水镇旗峰初级中学蒲绍聪南海区和顺镇第一初级中学谢艳雯(女)南海区松岗镇桃园初级中学翟进明南海区官窑镇高级中学刘同荣(女)南海区官窑镇官窑初级中学黎杏珍(女)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初级中学麦淑华(女)南海区西樵镇樵北初级中学曾雪萍(女)南海区西樵镇大同初级中学杜潮奔南海区西樵镇樵岗中学徐县成南海区丹灶镇第二初级中学陈玉红南海区金沙镇金沙中学冯贵晓南海区小塘镇小塘初级中学陕芳(女)南海区狮山狮城中学蒙雁芬(女)南海区罗村镇罗村高级中学吕铭来南海区罗村镇第一初级中学伦丽锦(女)南海区桂城中心小学何一音(女)南海区桂城南海师范附属小学罗秋莲(女)南海区南海实验小学朱运玉(女)南海区南海师范实验学校潘云燕(女)南海区石门实验小学潘碧玉(女)南海区桂城叠滘第二小学黄巧霞(女)南海区平洲中心小学王伟萍(女)南海区平洲平南小学梁业卿(女)南海区盐步中心小学郑景龙南海区盐步横江小学刘佩玲(女)南海区丹灶镇石联小学张天宾南海区西樵镇崇南小学陈晓兰(女)南海区西樵镇大桐堡小学张杏燕(女)南海区西樵镇联新小学胡卫强南海区西樵镇儒溪小学潘淑珍(女)南海区西樵镇民乐小学周晓红(女)南海区九江镇中心小学黄根成南海区九江镇大谷小学黄慕廉(女)南海区罗村镇中心小学吴国飞南海区罗村镇罗村小学刘敏仪(女)南海区松岗镇中心小学孙明洁(女)南海区大沥中心小学刘少君(女)南海区大沥实验小学吴醒梅(女)南海区大沥城南小学林家莲(女)南海区大沥雅瑶小学梁月波南海区大沥颜峰小学黄秉容南海区和顺镇孔安道纪念小学刘景章南海区里水镇中心小学黄仪礼南海区里水镇旗峰小学叶秋燕(女)南海区沙头镇中心小学麦瑞意(女)南海区金沙镇中心小学黄汉佳南海区小塘镇中心小学杨显联南海区官窑镇中心小学唐永津南海区官窑镇中心小学胡君媚(女)南海区黄岐小学黄志德南海区黄岐六联小学江保珍(女)南海区机关幼儿园吴燕飞(女)南海区南海师范附属幼儿园林竞华(女)南海区平洲平北幼儿园周敏玲(女)南海区大沥中心幼儿园蓝卫群(女)南海区黄岐中心幼儿园周惠群(女)南海区盐步河东幼儿园张洁文(女)南海区里水镇中心幼儿园庾秋平(女)南海区官窑镇中心幼儿园袁庆健(女)南海区和顺镇中心幼儿园区惠彬(女)南海区松岗镇中心幼儿园陈佩兴(女)南海区小塘镇中心幼儿园李秀珍(女)南海区金沙联沙幼儿园雷少贤(女)南海区狮山狮中幼儿园张卓华(女)南海区丹灶镇中心幼儿园叶建萍(女)南海区罗村镇中心幼儿园黄洁媛(女)南海区西樵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李群香(女)南海区九江镇曾秩和纪念学校附属幼儿园邓群兰(女)南海区沙头镇中心幼儿园顺德区(107人)曾庆云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彭亮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郑子芬(女)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梁吉昌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陈佳玉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张玉凤(女)顺德区培教职业技术学校李伟明顺德区李伟强职业技术学校何燕霞(女)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李清(女)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王春燕(女)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江存志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黄丽贤(女)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蒋忠初顺德区勒流职业技术学校杜群(女)顺德区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吴红英(女)顺德区龙江职业技术学校廖晓红(女)顺德区均安职业技术学校付沙柳顺德区梁銶琚中学赵汝其顺德区梁銶琚中学范全英(女)顺德区第一中学杨增尧顺德区第一中学曾晓红(女)顺德区第一中学何秀菲(女)顺德区李兆基中学魏朝辉顺德区李兆基中学叶克明顺德区郑裕彤中学唐雪英(女)顺德区郑裕彤中学吴和发顺德区华侨中学何宜华顺德区华侨中学张志勇顺德区罗定邦中学李革顺德区大良实验中学邓永明顺德区南江初级中学蔡守君顺德区桂洲中学陈金浪(女)顺德区容桂中学何毅顺德区容桂文华初级中学曲虹(女)顺德区伦教中学司徒葵东(女)顺德区伦教汇贤初级中学吕鹏程顺德区北滘镇北滘中学罗坚略顺德区北滘镇碧江中学李美兰(女)顺德区北滘镇城区初级中学莫铁军广东碧桂园学校谷跃飞顺德区青云中学吴新发顺德区陈村镇初级中学李照海顺德区沙滘中学张小辉顺德区乐从初级中学胡清顺德区勒流中学王峻(女)顺德区勒流中学初中部简志雄顺德区杏坛中学谭燕珠(女)顺德区杏坛梁銶琚初级中学朱青霞(女)顺德区龙江中学吴小桓顺德区龙江镇龙山中学黎奈京(女)顺德区均安中学胡耀英顺德区均安镇六峰初级中学张岩顺德区启智学校谢华镜顺德区启智学校孟宪萍(女)顺德区西山小学任爱香(女)顺德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文娟娟(女)顺德区李介甫小学黎干勤(女)顺德区环城小学高丽芬(女)顺德区世纪小学陈玲玲(女)顺德区容桂小学曾庆辉顺德区容桂泰安小学汤丽芳(女)顺德区容桂振华小学何翠莲(女)顺德区容桂幸福陈占梅小学关艳娥(女)顺德区容桂容里小学何雅洁(女)顺德区伦教小学梁炜琴(女)顺德区伦教北海小学田桂兴(女)顺德区伦教永丰小学苏少欢(女)顺德区北滘镇城区小学苏懿钏(女)顺德区北滘镇林头小学陈柳红(女)顺德区北滘镇坤洲小学何善雅(女)顺德区陈村镇新圩小学梁景炎顺德区陈村镇石洲小学区燕霞(女)顺德区陈村镇中心小学毕敏仪(女)顺德区乐从镇中心小学陈友兰(女)顺德区乐从镇红棉小学吴翠萍(女)顺德区乐从镇水藤小学伍周旋(女)顺德区勒流镇中心小学梁叶美(女)顺德区勒流梁季彝纪念学校廖桂蘋(女)顺德区勒流育贤实验学校苏国玉顺德区杏坛小学黎爱霄(女)顺德区昌教小学胡妙结(女)顺德区光华小学张小珊(女)顺德区龙江镇坦田小学郑雪平(女)顺德区龙江镇旺岗小学麦淑娴(女)顺德区龙江镇叶霖佳小学欧阳凤喜(女)顺德区均安中心小学黄凤梅(女)顺德区星槎小学麦志棠顺德区南沙小学林少红(女)顺德区机关幼儿园罗全(女)顺德区新城区机关幼儿园曾成香(女)顺德区梁銶琚夫人幼儿园叶小芳(女)顺德区绿田幼儿园梁惠玲(女)顺德区机托幼儿园叶蕾(女)顺德区凤城幼儿园李红(女)顺德区育才幼儿园黄美红(女)顺德区清凉法苑幼儿园陈丽霞(女)顺德区容桂振华幼儿园何竞明(女)顺德区容桂花溪幼儿园何秀华(女)顺德区伦教镇工交幼儿园苏玉莲(女)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幼儿园饶茜(女)顺德区北滘镇第二幼儿园华国银(女)顺德区北滘镇林头幼儿园朱大卫顺德区陈村镇庄头幼儿园黎凤仪(女)顺德区乐从镇中心幼儿园刘海鸥(女)顺德区勒流镇育贤实验学校幼儿园刘丽翩(女)顺德区杏坛中心幼儿园黄琼连(女)顺德区龙江实验学校欧阳谏媚(女)顺德区仓门幼儿园高明区(20人)刘英(女)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李敬忠高明区技工学校叶士华高明区第三中学朱维礼高明区第一中学凤吉民高明区纪念中学伍小芹(女)高明区第二中学罗海梅(女)高明区荷城中学薛少清高明区跃华中学黄辉高明区东洲中学钟振岳高明区合水中学刘美珍(女)高明区荷城石歧小学区玲芳(女)高明区西安实验小学夏燕冰(女)高明区明城镇中心小学陈健常高明区合水镇中心小学区凤谊(女)高明区更楼镇中心小学王艳(女)高明区杨梅中心小学陈润群(女)高明区荷城幼儿园潘任芳(女)高明区机关幼儿园李桂珍(女)高明区三洲机关幼儿园黄碧华(女)高明区信鸿中英文幼儿园三水区(27人)邓雪贞(女)三水区广播电视大学乐裔基三水区理工学校禹建新三水区三水中学邓燕开(女)三水区三水中学附属初中于孔武三水区实验中学林慧君(女)三水区华侨中学梁伟瑛三水区白坭中学卢永佳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中学朱颖森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中学叶美广(女)三水区乐平镇南边中学何艺成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中学欧翠嫦(女)三水区大塘中学陆小兰(女)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心小学梁建锴三水区实验小学夏金云(女)三水区西南街道第四小学李玉英(女)三水区西南街道第九小学高碧芬(女)三水区西南街道第十一小学潘胜球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小学邓伟南三水区西南街道刘本章小学李志洪三水区大塘镇第四小学禤美好(女)三水区乐平镇中心小学乐雪妍(女)三水区迳口华侨经济区中心小学麦少珊(女)三水区中心幼儿园冯秀红(女)三水区妇联幼儿园梁翠灵(女)三水区商业幼儿园何秀贤(女)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心幼儿园何秀兴(女)三水区艺苗幼儿园佛山市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200人)市直属学校(4人)贺志姣(女)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张晓林佛山职工医学院王昌遂佛山市启聪学校张娟红(女)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禅城区(31人)孔庆辉佛山市财经学校麦焯棉佛山市农业学校谢雪鸣(女)佛山市工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李敏皓佛山市华材职业高级中学林锦芬(女)佛山市光明职业技术学校杨黎(女)佛山市技工学校王临生佛山市第二中学梁奔佛山市第四中学麦颖致(女)佛山市第八中学方桦(女)佛山市第十中学吴堪峰佛山市汾江中学潘镜生佛山市第十四中学李向红禅城区澜石中学张方冶禅城区南庄镇南庄高级中学曹詠逑(女)佛山市第十三小学李国柱佛山市花园小学马青(女)佛山市城南小学丘智慧(女)佛山市鸿业小学梁海权禅城区石湾第一小学何家湛禅城区番村小学梁燕(女)禅城区郊边小学梁润玲(女)禅城区东鄱小学刘瑞妹(女)禅城区南庄镇中心小学袁文燕(女)禅城区冠华小学吴月玲(女)佛山市幼儿园麦宝贤(女)禅城区宝儿幼儿园黄明珠(女)佛山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邓宇青(女)禅城区澜石番村幼儿园许惠尧(女)禅城区环市中心幼儿园李静萍(女)禅城区张槎中心幼儿园王卫萍(女)禅城区南庄镇上元幼儿园南海区(67人)朱慧(女)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叶丽萍(女)南海区高级技工学校钟怀山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何伟雄南海区南海中学甘月平(女)南海区桂城中学关慕玲(女)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盘文健南海区石门中学曾昭强南海区九江中学钟洁琼(女)南海区第一中学谢永健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南海实验高级中学张苑发南海区桂城桂华中学张兆强南海区平洲第四中学潘荣斌南海区大沥第二初级中学梁杨清南海区大沥初级中学李亮英南海区盐步第三初级中学罗能海南海区松岗镇高级中学吴健明南海区里水镇高级中学区炯康南海区九江镇儒林初级中学邝剑辉南海区罗村镇罗村高级中学杨三弟南海区小塘镇高级中学祝弘胤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初级中学冼志赛南海区西樵镇西樵中学何永成南海区丹灶镇丹灶中学陈得健南海区和顺镇第二初级中学潘志德南海区官窑镇第二初级中学兰小军南海区金沙镇金沙中学梅荣华南海区黄岐高级中学黎俊云南海区狮山狮城中学邹卫平南海区沙头镇华光中学邓杰(女)南海区桂城桂园小学卢淑仪(女)南海区桂城南约小学谭永洪南海区平洲夏南二小学林莲英(女)南海区平洲三山港小学邝结娴(女)南海区大沥奇槎小学邝慧珊(女)南海区大沥沥东小学彭庆甜(女)南海区大沥城区小学卢仕明南海区黄岐中心小学赖济强南海区黄岐小学梁杏甜(女)南海区盐步平地小学温旺华南海区松岗镇桃园小学谢泽光南海区里水镇麻奢小学黄灿强南海区里水镇植才小学何淑仪(女)南海区官窑镇中心小学周妙英(女)南海区和顺镇和顺小学董铭洪南海区金沙镇联安小学梁云裕南海区小塘镇新城小学罗彬声南海区狮山第一小学张碧玉(女)南海区丹灶镇中心小学孔展平(女)南海区罗村镇街边小学陈爱洁(女)南海区西樵镇中心小学邓平云(女)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小学苏全亮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小学柯志英南海区九江镇儒林第二小学李艳芬(女)南海区沙头镇中心小学李劲怡(女)南海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陈燕兴(女)南海区平洲中心幼儿园罗有欢(女)南海区大沥奇槎幼儿园陆玉谏(女)南海区盐步新时代幼儿园潘敏嫦(女)南海区松岗万石幼儿园梁婉云(女)南海区黄岐中心幼儿园姜美玲(女)南海区里水镇胜利幼儿园高凯健(女)南海区官窑镇中心幼儿园张淑坚(女)南海区丹灶镇中心幼儿园陈宝晶(女)南海区小塘新境幼儿园周润兴(女)南海区罗村镇中心幼儿园区国莲(女)南海区西樵民乐幼儿园董碧仪(女)南海区九江镇中心幼儿园顺德区(66人)陈粟宋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苏锦熙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梁新骚顺德区梁銶琚中学尤国森顺德区李伟强职业技术学校余锦团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彭志斌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梁泽洪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林楚燕(女)顺德区第一中学谢大海顺德区第一中学初中部刘伯权顺德区李兆基中学李燕高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龙国明顺德区华侨中学丘平良顺德区梁开初级中学刘胤波顺德区凤城初级中学吴剑平顺德区容山中学麦顺棠顺德区容桂红旗初级中学黄咸成顺德区伦教羊额翁祐初级中学陈牛顺德区伦教三洲学校黎永祥顺德区北滘镇北滘中学刘杰华顺德区北滘镇莘村中学梁兆伦顺德区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曾盛华顺德区沙滘中学张朝煌顺德区沙滘中学李启达顺德区龙江中学刘自力(女)顺德区龙江实验学校梁利龙顺德区勒流富安初级中学周焕卿(女)顺德区勒流梁季彝纪念中学刘伏奇顺德区杏坛中学胡远明顺德区伍蒋惠芳初级中学郭士奎顺德区均安中学申承林顺德区启智学校何枫顺德区西山小学李仕发顺德区大良实验小学刘宇平(女)顺德区嘉信西山小学麦颜冰(女)顺德区本原小学刘伦斌顺德区容桂瑞英小学杜瑞影(女)顺德区容桂容山小学杨锦洪顺德区容桂南环小学陈业铭顺德区容桂小黄圃小学黎瑞萍(女)顺德区伦教新民和泽小学徐福源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小学曹宜南(女)顺德区美的学校张家兆顺德区陈村镇吴维泰纪念小学钟天顺德区陈村镇梁钊林纪念小学梁德初顺德区红棉小学田淑梅(女)顺德区水藤小学谢景霞(女)顺德区龙江城区中心小学胡景初顺德区勒流新龙学校廖伟明顺德区勒流江义小学李兆辉顺德区杏坛中心小学吴文坚顺德区南朗小学李玉环(女)顺德区沙浦小学欧阳带玉(女)顺德区富教小学李超华顺德区机关幼儿园高红芳(女)顺德区梁銶琚夫人幼儿园苏雪芬(女)顺德区绿田幼儿园罗昆(女)顺德区中区幼儿园李淑华(女)顺德区容桂蓓蕾幼儿园陈茜(女)顺德区伦教三洲幼儿园吴惠玲(女)顺德区北滘镇城区幼儿园叶穗华(女)顺德区陈村欢乐幼儿园高占国顺德区乐从镇中心幼儿园麦青(女)顺德区龙江镇西溪幼儿园卢丽贞(女)顺德区勒流镇中心幼儿园何绮雯(女)顺德区杏坛光辉梁康阜幼儿园欧阳丽转(女)顺德区均安镇中心幼儿园高明区(13人)黎家彬高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吴旭敬高明区第三中学庞建辉高明区第四中学梁伟杰高明区第五中学严福安高明区沧江中学(高明一中初中部)邓友初高明区杨梅中学梁建新高明区鳌云中学陆明辉高明区荷城街道第一小学麦志刚高明区三洲德信实验学校罗锡均高明区人和镇中心小学谭卫忠高明区富湾中心小学唐丽芬(女)高明区荷城幼儿园李爱萍(女)高明区信鸿中英文幼儿园。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06•【字号】佛府办〔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办〔2019〕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旅体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6日佛山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与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形成一批优势文化产业集群,基本建成空间集聚、创新力强、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结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做大做强对文化制造、批发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2000万元,文化零售、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500万元并进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一次性补贴20万元。

对已进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文化制造、批发企业年营业收入每增加1000万元,文化零售、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每增加500万元,补贴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为500万元。

对成功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贴。

对经考核合格的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优秀项目,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每年总额最高为3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文化企业,按照《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二、鼓励融合发展加快文化与制造的融合,规模以上企业成立与主营业务相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意设计企业,创意设计企业年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5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再增加补贴50万元,单个企业获得补贴总额最高为500万元。

11·15西樵金樵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11·15西樵金樵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11·15”西樵金樵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1月15日8时30分许,位于南海区西樵镇百西村的佛山市金樵电器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棚顶维修工人陈星才在施工过程中,从约7米高的棚顶坠落至水泥地面,经送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相关规定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批复》(南府复〔2014〕391号)的文件要求,我区成立了“11·15”西樵金樵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监察委员会、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总工会、人社局、西樵镇等单位人员组成,由区安监局副局长冯仕良担任组长。

经调查取证和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已查明。

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述(一)事故名称:“11·15”西樵金樵高处坠落事故。

(二)事故发生时间:2018年11月15日8时30分许。

(三)事故发生地点:南海区西樵镇百西村的佛山市金樵电器有限公司装配车间。

(四)事故单位(个人):佛山市金樵电器有限公司、程金福。

(五)事故伤亡人数:1人死亡。

(六)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调查组认定,“11·15”西樵金樵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个人)基本情况1.佛山市金樵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樵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7879366969;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西村;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陆流;注册资本:280万元港币;成立日期:2006年5月15日;营业期限:2006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经营范围:生产经营不锈钢厨具、塑料厨具、厨具小家电、日用品餐具器皿、电风扇、真空电热开水瓶、加湿器及上述产品模具。

产品内外销售。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美容、保健护理电器具制造(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南海区罗村光明新城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南海区罗村光明新城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南海区罗村光明新城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9.08
•【字号】佛府办函〔2016〕635号
•【施行日期】2016.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南海区罗村光明新城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

佛府办函〔2016〕635号
南海区人民政府:
《南海区罗村光明新城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按法定程序完成了相关审批手续,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按照以上规划成果认真抓好规划控制管理工作,科学指导该片区规划建设。

二、规划应加强城市设计的指引,提升整体环境。

三、开发建设要与周边地区做好衔接,体现区域协调的理念,并严格按照批准
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组文件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组文件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组文件樵教字[2008]02号关于表彰2007~2008学年度西樵镇德育工作(含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各中小学校:2007年以来,我镇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激励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开展了一系列生动活泼、卓有成效的德育活动,涌现出一批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西樵镇教育组经研究决定授予共青团西樵中学委员会等4个单位“西樵镇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民乐小学少先队大队等4个单位“西樵镇雏鹰红旗大队”称号;潘丽华等26名教师“西樵镇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杨峰等22位教师“西樵镇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称号;李金英等54位教师“西樵镇优秀班主任”称号;梁富玲等26位教师“西樵镇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陈国泉等25位同志“西樵镇热心人士”称号;梁锦华等24位同志“西樵镇先进家长”称号;陈奋坚等83户家庭“西樵镇书香家庭”称号;太平中学初二(4)班等54个班集体“西樵镇文明班”称号;太平小学:602中队等26个中队“西樵镇先进中队”称号;樵北中学初一(12)班等30个班集体“西樵镇书香班级”称号;陈嘉谊等333位同学“西樵镇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郭正伯等333位同学“西樵镇优秀学生”称号;周懿等291位同学“西樵镇优秀少先队员”称号;苏泳岚等170位同学“西樵镇阳光少年”称号;冯源胜等170位同学“西樵镇书香少年”称号;钟少敏等170位同学“西樵镇家务劳动小能手”称号;李泳淇等160位同学“西樵镇廉洁文明之星”称号;蓝绍洪等23位教师“西樵镇教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罗小泳等123位同学“西樵镇中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争取更大进步。

其他集体和个人要以他们为榜样,同心协力,共同开创我镇德育工作新局面。

附件:2007~2008学年度西樵镇德育工作表彰名单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主题词:教育德育工作表彰通知发至:各中小学抄送:梁惠颜党委委员西樵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组2008年5月26日印发附件:2007~2008学年度西樵镇德育工作表彰名单一、西樵镇五四红旗团委(4个)共青团西樵中学委员会、共青团樵北中学委员会、共青团南海执信中学委员会、共青团大同中学委员会二、西樵镇雏鹰红旗大队(4个)民乐小学少先队大队、第四小学少先队大队、第三小学少先队大队、大桐堡小学少先队大队三、西樵镇优秀德育工作者(26名)冯国平(一小)、李钻(一小)、何永祯(二小)、张杏燕(三小)、潘丽华(四小)、黄建辉(五小)、余兰英(五小)、黄汉平(平小)、莫素兰(平小)、张燕霞(民乐)、傅凤玲(大桐堡)、袁美芬(西岸)、张国庭(同中)、温志标(樵中)、何援友(樵中)、潘成佳(平中)、张健荣(北中)、吴远红(北中)、叶小玲(职校)、梁惠珠(分校)、罗亦生(分校)、关翠颜(实小)、米国杰(执信)、黄杰成(执信)、陈伦文(广豪)、钟石林(新芳华)四、西樵镇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22名)梁燕梅(一小)、邹汉平(一小)、何月怡(二小)、苏金玉(三小)、崔国权(四小)、李丽仪(五小)、崔雪霞(平小)、区桂欢(民乐)、温远添(大桐堡)、刘权世(西岸)、郭沛莲(同中)、杨峰(樵中)、黄东梅(樵中)、梁淑芬(平中)、黄蒲(北中)、李梓娜(北中)、邓红娣(职校)、冼文延(分校)、黎锦志(分校)、聂晶(实小)、陈中华(执信)、刘小红(执信)、五、西樵镇优秀班主任(54名)李金英(一小)、邓志明(一小)、许萍(一小)、关伟群(一小)、邓健维(二小)、周影华(二小)、冯德贤(三小)、梁建芳(四小)、胡敏仪(四小)、缪碧珊(五小)、陆颜娇(五小)、任莲卿(平小)、梁翠兴(平小)、区福心(平小)、余小炽(民乐)、廖金爱(民乐)、何慧婷(大桐堡)、陆洁芳(大桐堡)、刘宝玲(西岸)、陈兆雄(西岸)、钟晓莹(同中)、卢德全(樵中)、蒋富(樵中)、彭伟龙(樵中)、陈辉(樵中)、王芳慧(樵中)、黄海滨(樵中)、陈美晴(平中)、蔡秀平(平中)、傅德州(平中)、陈妙兴(北中)、柯春红(北中)、周间欢(北中)、梁坤梅(北中)、游斌彬(北中)、沈志坚(北中)、黄晓文(职校)、梁结秋(分校)、梁绮云(分校)、任月嫦(分校)、张新娣(分校)、肖柳云(分校)、张晓蕾(分校)、誉志敏(分校)、梁榕榕(执信)、梁子云(执信)、邵德昌(执信)、邓顺达(执信)、黄苑林(执信)、苏彩英(实小)、张华菊(广豪)、程艳(广豪)、陈正国(广豪)、张莎莎(新芳华)六、西樵镇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6名)邓带枝(一小)、潘彩霞(一小)、刘丽端(一小)、谭翠华(二小)、关敏霞(二小)、梁富玲(三小)、梁椿华(四小)、潘淑冰(四小)、梁丽霞(五小)、邓积双(五小)、黄凯霞(五小)、区凤玲(平小)、周竞(平小)、任翠玲(平小)、曾洁英(民乐)、黄永清(民乐)、何筱仪(大桐堡)、冯建珍(西岸)、罗惠英(同中)、廖煜钊(樵中)、禤翠梅(平中)、陈艺宗(北中)、罗桂娥(实小)、黄璟(执信)、赵宝(广豪)、吴秀霞(新芳华)、七、西樵镇先进家长(24名)何国强(一小)、何志开(一小)、罗小丽(二小)、余雪容(三小)、钟善欣(四小)、梁甜仪(五小)、关雪雯(平小)、李斌成(平小)、罗念明(民乐)、林敏萍(大桐堡)、官松新(西岸)、陈显忠(同中)、李应桃(樵中)、姚洪(樵中)、梁锦华(平中)、程昆玲(北中)、杨家权(北中)、张彩玉(职校)、戴海新(分校)、罗焕享(分校)、张宇红(实小)、叶海琼(执信)、周航(广豪)、俞升强(新芳华)八、西樵镇热心人士(25名)梁肇钜(一小)、黎尚忠(一小)、区志德(二小)、何福来(二小)、吴日娣(三小)、黎锦源(四小)、梁学仔(五小)、李丽意(平小)、苏以光(平小)、冼灼南(民乐)、陈国雄(大桐堡)、黄东成(西岸)、陆锦宜(同中)、郑超明(樵中)、谢文清(樵中)、赵钦贤(平中)、刘富雄(北中)、潘仕彬(北中)、陈美勤(职校)、陈国泉(分校)、陈灿维(分校)、文剑辉(执信)、刘丽萍(实小)、邵冀东(广豪)、何礼灿(新芳华)九、西樵镇书香家庭(83户)第一小学:刘志军、吴明照、冼德生、冯国平、熊荣佳、陆启彬、寇云萍、何显桓、梁宝华、潘汝海第二小学:罗富文、何显铭第三小学:程肖娴、张仕奀、冯啟礼、梁斌能、梁培新第四小学:区邦贤、区柱生、潘兆昌、黎永忠、潘伟赞、梁国苏、区建东第五小学:余家贯、叶仕强、陆祖贤、麦首全、麦伟雄民乐小学:何有才、覃亚炎、温毅庆、莫杏春、陈土福太平小学:古国强、王忠生、陈胜文、黄志杰、李敬加大桐堡小学:郭绮霞、冼钜言、陆秀萍、傅少娟大同中学:陈奋坚、程国鹏、麦干生、陈志刚西樵中学:曾雄伟、何杏梅、赵善池、潘大浩、冯燕辉、林秀成、袁云华、李斌成、欧国荣、傅少红、黄润田、冼爱玉、区裕明、夏文熙、陈旭明、李应桃太平中学:李启贤、梁淑娇樵北中学:何有登、梁庆升、潘启志、梁国均、廖窝泉、冼煜金、西樵分校:梁锡源、梁文德、温演网、陈啟添、陈啟彬、罗凤苏、张树志、刘振华、潘启珠西樵实验小学:卢少海、苏启流、王文松十、西樵镇文明班(54个)第一小学:101班、207班、401班、610班第二小学:401班、603班第三小学:504班第四小学:204班、504班第五小学:儒溪校区101班、简村校区601班太平小学:105班、601班、610班民乐小学:303班、103班大桐堡小学:402班、504班西岸学校:501班、701班西樵实验小学:101班汾阳广豪学校:202班、402班、702班新芳华学校:502班大同中学:初三(1)班西樵中学:初一(6)班、初二(18)、初二(21)、初三(7)班、初三(10)班、初三(18)班太平中学:初二(4)班、初三(3)班、初三(5)班樵北中学:初一(11)、初二(10)、初三(18)初三(1)班、初一(6)班、初二(2)班西樵分校:高一(12)班、高一(14)班、高二(12)班、高二(17)班、高三(12)班、高三(17)班、高三(20)班南海执信:高三(1)班、高二(1)班、高一(1)班、初三(1)班、初二(8)班西樵职校:06会电1班十一、西樵镇先进中队(26个)第一小学:503中队、408中队、301中队第二小学:302中队、503中队第三小学:502中队第四小学:203中队、201中队第五小学:爱国校区401中队、爱国校区302中队、岭西校区301中队太平小学:602中队、506中队、509中队民乐小学:402中队、505中队大桐堡小学:603中队西岸学校:601中队西樵实验小学:503中队汾阳广豪学校:601中队新芳华学校:301中队大同中学:初一(5)中队西樵中学:初一(22)中队太平中学:初一(6)中队樵北中学:初一(9)中队南海执信中学:初一(2)中队十二、西樵镇书香班级(30个)第一小学:501班、310班、605班第二小学:201班第三小学:202班第四小学:105班、501班第五小学:儒溪校区502班、简村校区602班太平小学:205班、401班、502班民乐小学:503班大桐堡小学:404班西岸学校:501班西樵实验小学:601班汾阳广豪学校:501班新芳华学校:603班大同中学:初二(2)班西樵中学:初一(12)班、初二(6)、初三(2)班、太平中学:初一(9)班樵北中学:初一(12)、二(7)班西樵职校:07商务班西樵分校:高二(21)班、高一(12)班、高一(22)班南海执信:高一(3)班十三、西樵镇优秀学生干部(333名)第一小学:黄耀锦、邓晓滔、陈卓莹、陈仲欣、慕容颂欣、王志玮、刘嘉俊、李泳欣、林海琪、李淑妍、申瑶瑶、黄敏仪、黄玮晨、张瑞涛、区文靖、何泳莹、陈永琪、何易明、李绮婷、陈婧、黎玮琳、刘倩潆、冯淑樱、龙永楷、罗惠影、张芷菁、覃金色、邓焕贞、梁璟彤、梁志浩、徐龙生、张翠珊、张颖仪第二小学:张文静、郑炜群、何彩儿、何紫君、彭玉洁、韦琼、谭文凤、温治明、叶茼、隆雪燕、文舒惠、梁惠锦、梁嘉仪、阎丽群第三小学:覃晓燕、李楚欣、程晓莹、黎健燕、罗紫嫣、区泽华、张诗敏、何冰冰、赵秋敏、任满第四小学:区文安、郑丽娟、黄涛、涂秋萍、严旭培、黎诗婷、梁美华、黎绮文、张楚盈、潘颖蓝、潘坚英、韦小碟、黄舒媚第五小学:李敏、胡兴、罗静文、丘建英、梁心明、关志勇、黄家文、邓淑婷、谭晓彤、郭应国、吴静、李绍欣、赖晓晖、黎淑燕、罗嘉惠、郑红玲、黎德杭太平小学:黄卓琪、杨萧祺、莫汝坚、李颖君、李丽琪、梁颖斐、梁浩森、郭芷滢、张晓明、梁倩怡、梁建成、苏靖珊、谭碧柔、刘国颖、姚丽媚、苟宏伟、李铭强、陈翰林、何静婷、黎晓彤、鞠静、李钊颖、陆诗婷、任子君、李筱慧民乐小学:区倩雯、梁金龙、黄永涛、邓明航、杜琪、尹婉珍、郭静、黄丽非、陈楚婷、黄淑妍、窦宇萍、张嘉颖、潘淑萍、黎佩仪大桐堡小学:陈靖仪、郭仲城、傅玉萍、郭婉莹、陈晓桐、刘娜娜、陈楚秋、戴影仪、傅倩仪、傅晓彤、麦晓文、林梓晴西岸学校:陈嘉谊、潘燕媚、谢晓隽、黄碧华、陈文逾、危皓瑶、潘淑萍大同中学:冼啟航、陈嘉敏、郭建光、吴慧琴、陈静文、陈幼筠、陈丽欣、陈钱佳、李彦、赖婉珊西樵中学:麦绮汶、苏佩玲、何结仪、黄雯雯、林婉怡、潘永钊、谭洁丽、黎婉雯、梁韵诗、梁巧婷、龙海云、麦燕婷、易宇虹、颜丽欣、李敏珊、梁洁玲、刘颖斐、陆梓欣、梁嘉鸿、陈伟炬、陈洁宜、麦海燕、张定坤、张健仪、谢德昌、李德均、周成锵、孔健欣、麦紫柔、陈欣楚、岑健钧、曾雪、李权华、梁倩琪、何倩玲、郑秀坚、沈超林、何婉彤、刘颖儿太平中学:梁佩玲、李少芬、张雪欣、杨雪芳、李颖欣、张锦萍、区晓敏、梁嘉仪、曹妹、刘嘉敏、陈蓝妹、梁惠芳、张兴仪、张靖韵、何晓彤樵北中学:陈泳珊、陈颢、何绮文、潘梦玲、刘淑娴、黄焯瑶、罗丽翠、符绮静、陈一艳、何显成、梁艳容、何惠霞、张燕妮、程婉婷、梁结珊、何志达、苏志宏、毛红艳、李诗敏、张滢滢、黄霞、朱翠婷、易浩然、吴沛岳、关丽芬、潘惠莹、杨梅丽、区丽贤、吴石秀、区惠霞西樵职校:黄现敏、潘佩英、何培仪、高彩珊、潘文杰西樵分校:潘伟楠、潘宝君、黄永堂、任坤仪、罗敏桢、傅文浩、黄君豪、冯秀丽、潘礼家、谭伟樵、区敏莹、胡焯华、陈结华、郭钟馨、何婉霞、区群开、陈丽仪、朱瑾、巫高杰、梁敏华、简结梅、梁恒昌、陈淑君、邓伟能、张润标、李凤、梁佩文、颜佩珊、苏燕华、陈炳章、蓝玉华、吴家静、罗秀妍、傅玉平、詹道勋、陈志文、陈德滔西樵实验小学:区浩昌、李俊杰、梁嘉晴、崔倩仪、陈思敏、梁嘉仪南海执信:莫浩维、潘烈、温碧华、赵绮梦、周应韬、施珊旗、马子鑫、张艳霞、罗州媚、谭紫华、梁智杰、何文怡、严伊雯、刘姗、吴笑芬、范木强、邹倩桥、徐琳、毛新华、牛牛汾阳广豪学校:覃石全、王亚岚、甄伟均、冯远萍、袁园、饶俊、李旭、黄志文、徐兆年、黄小龙、周研霞、匡烁仪、欧阳梦苇、黄婉玲、刘局、邓力允、曾嘉莹新芳华学校:唐红琴、黄艳梅、杨洲、李秋艳、廖建展、植森荣、叶海康、蔡翠玲、柴玲十四、西樵镇优秀学生(333名)第一小学:龙思颖、赵嘉琳、吴乐正、陈文浩、谭永东、罗颖琪、黄华、陈泳燃、苏绮晴、梁瑞婷、黎敏杰、姚舒月、梁纪筠、梁凯韬、刘楚君、谢欣欣、陶妍霏、陈淑仪、陈哲、梁静涛、钟幸琦、罗贵鸿、林雪盈、冯德锟、梁伟业、陈婉仪、严伟雄、黄斯卡、梁敬伟、潘尚坤、潘颖贤、冼婉欣、叶世贤第二小学:陈树鎏、罗丹、祝琦鸿、冯燕均、梁小炫、梁文卓、李月玲、何志坤、霍钰菁、罗楚晴、何韵倩、陈碧玲、刘嘉欣、李冬红第三小学:张邦勇、陈洪、冯清华、张仕坤、潘楚莹、张鹏、梁锦炽、梁家敏、周婷婷、陈勇第四小学:巫艺婷、陈彩琨、谢桂莲、陆顺香、谢新瑞、黎颂贤、黎月华、梁沛华、陈佩君、陈顺成、潘颖欣、肖春艳、成炳森第五小学:陈浚杰、冯莹莹、夏泳欣、麦晓晴、刘小婷、余佩君、杨斯琦、余敏君、梁卓钊、陈华丽、李咏琪、冼云影、莫云华、陈玉玲、何佩云、罗芷枫、高圣森太平小学:陈可欣、冯芷茵、朱立健、陈文锋、李淑芳、李芷欣、李婉仪、李乔生、符晓彤、张雪桃、梁庆南、叶永昌、李祖贤、李美欣、梁群仪、李丽明、萧志鹏、黄玉豪、区鉴辉、李惠敏、任家欣、任雄坤、任伟铨、何梓蔚、李泳心民乐小学:罗绮雯、宋思敏、周扬智、李洁仪、陈倩艳、白福荣、彭文旺、李康凤、唐宇、李志波、潘永林、黎雪菲、陈富斌、陆远吉大桐堡小学:麦坪芝、苏桂惟、梁敏红、王雨茜、郭倩湄、傅子权、罗泳琳、郭泳欣、傅杰洪、郭嘉泳、傅佩妍、郭鸿权西岸学校:梁敏君、黄静芬、袁素君、黄雪莹、柯佩欣、梁帼媚、黄嘉彤大同中学:郭婉婷、梁棉广、陆嘉琪、傅淦文、郭嘉婉、胡国荣、徐梅桂、陈结红、郭智生、郭嘉琪西樵中学:彭文英、张明渝、程芷莹、吴婉君、黎欣盈、李展谣、余志力、陈冰、梁龙炜、区云玉、麦家恩、张燕青、崔谓良、林嘉冠、梁洁欣、袁梦肃、张晓敏、潘伯柱、莫宝琼、区浩方、程少渝、张海瑶、石粮源、朱万浦、梁丽欣、李文俏、彭家业、梁恒铸、张煜光、黄敏华、潘蕊莎、余文豪、梁颖妍、吴桂港、陈啟铭、李惠怡、粟刚、曾颖、冯伟鸿太平中学:梁伟培、李幸仪、苏宇锴、曾玉婷、梁淑雯、梁婉雯、李婷婷、李泳欣、李叶婷、张志敏、苏结玲、张丽华、潘婉贞、陈韵、李惠玲樵北中学:刘佑贺、刘巧欣、盘淑仪、黄燕芬、何绮彤、颜青青、潘嘉华、区国波、谢粤湘、黎健锵、陈德辉、潘志添、陶丽文、何嘉怡、区佩莹、陈超浩、潘婉瑜、梁锦泳、周善伟、潘慧敏、区颖诗、邱婉滢、莫敏仪、罗翠茵、吴绮桦、麦欣仪、陈有健、黄嘉敏、区伟灿、区少儿西樵职校:李英侨、郭映红、梁燕珍、罗叶、梁丽芳西樵分校:郭正伯、苏志杰、何普彬、黄佳祺、张锦超、陈倩童、陆杰盛、张素瑶、梁泳瑶、王庆儿、张伟均、梁楚琪、梁欣仪、郭杏意、叶惠玲、李日成、梁兆鹏、陈奕宏、张洁莊、何宝仪、梁绍钱、原启森、张婉莎、卢志毅、梁耀斌、梁健赞、廖敏燕、傅宝珍、郭玉娟、陆幸强、刘少芬、区少玲、梁海欣、张伟业、李嘉文、陈洁仪、张国辉西樵实验小学:梁安安、潘立辉、陈颖彦、林琳、张雪莹、潘婉欣南海执信:林芷嘉、李乔、何嘉欣、宋雯、刘咏仪、林华城、李觉凡、郑春秀、秦天祥、廖雨麟、廖凯欣、童子艺、张坚、阮佩怡、季欣欣、周子惠、柯明、缪恬骍、陈文麟、李翊汾阳广豪学校:林德容、潘晨慧、万毓、谭子庆、罗恒、计云云、唐乾乾、陆宝仪、李卓俊、王梦思、钱致初、黄琴、张华逸、龙锋华、颜忠光、冯雨晴、何宇新芳华学校:黄华州、陈维婷、毛文阳、钟子雪、刘娟岚、谢华侨、丁斌、邓月爱、熊子琪十五、西樵镇优秀少先队员(291名)第一小学:丁家宝、黎美均、张旭贤、区婉婷、张淑慧、江钰冰、潘甫俊、梁倩瑜、区柱辉、何炜昌、陈乐瑶、梁国镇、陆泳峣、冼栩晴、陈可欣、余显基、陈晓瑜、程思敏、龙芷琼、周璇、苏念聪、李韵仪、叶芷晴、吴啟然、麦芷均、莫海涛、霍韵琳、陈达南、冯嘉颖、黄浩成、黎伟中、李玉冰、骆怡婷第二小学:徐国进、吴健桐、陈凤金、何旺彩、彭玉清、刘艳俏、黎晓淇、刘庆金、刘敏仪、李兰萍、黎玉芳、柯冬婷、李秋怡、韦光宇第三小学:潘洁婷、邱柳微、程健铭、黄启华、梁晓琼、梁凤荣、何嘉慧、黄楚君、周锦霞、罗思彦第四小学:区初海、区敏贞、徐柳、涂思仪、莫子松、张嘉颖、潘子菱、黄慧敏、潘倩瑶、王昊、黄海花、潘紫晴、潘晓培第五小学:梁伟华、陈国寿、姜尚君、麦婉仪、梁晓蓝、梁楚靖、钱晁希、阮议霖、余建钊、冼卓莹、周玉、谭幸仪、戚海滢、黎杏英、张杜瑜、张炜婷、谭伟基太平小学:梁煜贤、张丽春、卫杰明、冯梓晴、梁浩林、李伟健、苏智烨、苏绮倩、区佩华、林晓宇、符颖珊、伍荣佳、梁晓彤、张泳欣、邓洁媚、叶昕、叶秋怡、邓洁红、江坚诚、王蓝、李晓清、梁雪慧、李婉雯、李婉玲、李丽雅民乐小学:区燕丹、区绮明、文惠、陆婉桃、区日展、曾星、邱家荣、莫意健、石涣清、潘泳珊、叶铃、区榕珊、孙桂娟、梁诗婷大桐堡小学:江锡铿、陈美婷、钟世荣、卢丽丽、林志辉、李刚、陈美兰、程嘉琪、陈淑贞、程洁盈、陆敏清、郭澌敏西岸学校:李伟聪、刘嘉敏、夏婉良、区嘉燕、柯敏红、练海燕、黄俊伟大同中学:程艳霞、赵梅婷、陈敏仪、吴海婷、郭芷珊、郭紫媚、郭海莹、郭月玲、程智杰、郭淑仪西樵中学:潘肇邦、冯美英、潘晓婷、温彩丹、邓雯、张芷淇、黄丽琪、梁瑜殷、任婉珊、源子仪、张惠诗、伦应焯、崔逸华、周成棉、何诗瑶、程永伟、郭婉君、麦月怡、梁巧谊、林锦珊、张永浩、尹胜龙、梁婉华、区泳琪、潘泳妍、叶梦静、彭锦娣、梁松均、张婷慧、麦月明、区嘉敏、潘嘉敏、梁广达、彭丽华、任绮雯、麦伟欣、麦淑燕、张肖竹、张锦培太平中学:区成涛、李惠英、李泳欣、李志欣、李庆生、黄荣虎、麦兆球、李绍昆、潘婷婷、邓彩欣、何丹桃、林伟江、黄志颖、李淑碧、任锦玲樵北中学:潘颖诗、梁小菊、区明坚、刘美玲、刘颖瑶、任嘉敏、朱少娴、梁少英、杨国豪、周伟锋、梁佩玲、覃珍珍、冯健均、陈燕彩、黄建华、钱思帆、区倩瑶、刘艳芬廖佰坚、高添辉、蔡少欣、黄文杰、黎兆恒、黎敏婷、欧泳仪、潘肖雯、黎汉荣、孙建华、何永志、潘翠美西樵实验小学:钟凯琳、何虹洁、梁思琪、冯丽仪、黄伟成、周展图南海执信:冯浩昇、郑嘉怡、李宗耀、曾洁惠、颜鹏程、谭焯颖、邹家鹏、刘丽贤、曾敏殷、刘宇杰、李晓桐、吴嘉瑜、林萃、刘辉振、赵振宇、金鼎、黄颍姿、杨宝莹、邓梓恒、刘梓辉汾阳广豪学校:周懿、彭慧玲、李梓豪、成木新、李威松、杨茜、黄玮杰、韦东霞、杨嘉欣、朱小红、唐霖、姚观德、罗茂云、陈泳珊、温栩欣、粱梓珊、冯艳艳新芳华学校:祝健儿、梁伟恒、梁辉、张泸泉、朱文武、张洁莹、张芷莹、伍雄贵、张欢十六、西樵镇“阳光少年”(170名)第一小学:彭源皓、罗锦灿、何楚瑶、苏泳岚、赖剑聪、冯健权、冼翠华、佀宏箭、陆泳珊、余成臻、苏宇倩、梁雅斯、何汶格、陈锦旺、卢智杰、桑梓悦第二小学:潘希文、盘其健、梁秀萍、谭兆轩、区芷晴、杨丹妮、刘婉晶第三小学:梁伟堂、梁柏进、程文锋、温景昇、梁锦池第四小学:刘凌逸、区颖仪、梁永铿、梁宏湛、潘小容、麦兆华、冯荣波第五小学:赖宣竹、吴秀婷、麦显聪、赵崇机、余强、邓颖珊、苟灵巧、罗佩仪、何健讯太平小学:简婉如、余晓清、李华汉、罗健生、林子卉、李志均、莫锶杰、苏富玲、谢炜和、廖志承、梁颖娴、李丽锋民乐小学:区蓓颖、关邵桐、柯志东、黄文杰、柯志甫、乡晓君、黄稳大桐堡小学:傅焯威、戴星斌、陆柏祥、郭婉柠、苏淑媚、麦凯媚西岸学校:彭跃萍、黄梓健、黄晓辉、刘晗斌大同中学:冼铭开、李智衡、傅绮欣、罗绮敏、傅东牛西樵中学:区志源、崔嘉林、邱丽娜、黎家键、郭嘉怡、崔秀妍、李婉媚、黄俊杰、麦婉桂、何俊杰、潘银枝、麦文婷、张佐澎、李兆辉、李赞杰、黄启坚、钟健荣、祝诗韵、黄迪、岑俊辉太平中学:苏颖培、李发活、余耀堃、周思琪、李嘉敏、梁活南、伍志培、苏卓明樵北中学:江敏、吴日权、潘晓雯、罗嘉雯、冯坚成、陆皋柱、区淑敏、何有炽、冯健亨、康鹤、潘晓琳、林达汉、潘敏莹、赵家乐、陈富源西樵职校:区景超、黄家俊、罗志耀西樵分校:廖文醒、潘秀芬、区爱弟、周少贞、蒲紫静、陈丽琪、申友胜、钟子灏、梁汝爽、张榆荭、麦瑞仪、冯泳珊、李服俊、陈茜敏、霍德彬、张凯诗、郭泳尧、梁恒峰、郭嘉豪西樵实验小学:关靖雯、陈国豪、崔嘉烽、李智权南海执信:李哲、湛尙立、陈洁仪、梁静仪、黄晓怡、吴雅仪、吴杰民、梁成强、李冠麟、陈可洋汾阳广豪学校:向东升、钱致伶、罗怡、许沛华、谢阳、李睿颖、胡敏、余小兰、徐勇新芳华学校:张涛、陈伟、曾家镇、王镇十七、西樵镇“书香少年”(170名)第一小学:刘桢江、游杨凯、潘智荣、谭广文、李志贤、林嘉鸿、熊炜琪、梁家瑜、李新平、程锦桦、潘映仪、张丽晴、冯翠群、李夏珠、麦海琪、潘智航第二小学:梁玉燕、何雄秋、梁碧昕、张龙山、刘明杞、黄怡、刘颖诗第三小学:何其成、程庆杰、潘燕华、冯汇开、刘章林第四小学:冯源胜、区丽贤、黎惠菲、潘子添、、潘甫成、区蓝芯、潘佩霞第五小学:赵文杰、苏培宗、陈永梅、余家洛、杨丹、张嘉惠、陈雯青、冯荣富、邱岳太平小学:张家淇、吴凡、涂晓琳、梁成鹏、李盛榕、张庆焯、梁浩监、唐欢、莫景瑜、李雪梅、任梓欣、李彩文民乐小学:朱洛莎、原昊、梁卉华、罗广柱、陈绮萍、莫晓君、杨家雄大桐堡小学:郭蔼林、陆嘉莹、程嘉惠、邝文冲、陈雪梅、麦桂豪西岸学校:柯敏婷、关国康、区梦颖、陈志江大同中学:梁文彩、郭丽韵、李丽欣、李嘉明、郭杰昌西樵中学:方泳华、曾玮琛、廖敏珊、陈嘉裕、何绮媚、陈燕芳、梁芷君、陈禧彤、谭翠娴、梁嘉琪、王家婷、黎映彤、麦盛昕、冯仕聪、程志康、谭国维、张志鸿、潘晓诗、谢泽伟、谢锋太平中学:杨慧、李秋玲、吴慧欣、李国敏、区杰英、李冠华、黄小锋、曾明莹樵北中学:区丽娴、何锦洪、郭欣芳、杨燕棋、陈文青、潘美凤、唐西、贺程、邓添辉梁巧怡、吴应达、施展、潘淑芬、刘营新、林宝华西樵职校:郑雯雯、吴艳鸿、陈健文西樵分校:傅嘉贤、潘信辉、李巧芳、李嘉敏、李铭杰、黎达秋、梁莉莎、郑杰良、谭日明、李惠敏、潘盛恒、区少敏、蔡卓颖、梁顺勇、钟文锋、梁安谊、黄维朗、梁泳仪、李巧仪南海执信:梁镇汝、陈国庆、毕少玮、江彦仪、廖广烨、杜江涛、徐志韬、王子菡、郑宇云、杨兵武西樵实验小学:董依依、崔家杰、唐博力、颜志恒汾阳广豪学校:杨达、陈嘉美、江海军、龙杰华、周旭明、李娟、蒋光耀、谭玲、卢勇新芳华学校:唐志坤、李小雪、陈涛、俞丽莹十八、西樵镇家务劳动小能手(170名)第一小学:陈悦恒、谭晔晖、罗淑君、梁延浩、孔福雯、麦文欣、卫佩明、杨达欣、区泳仪、冼毅瑶、李芳洁、陆静仪、肖楠、陈立挺、李坚权、邵静怡第二小学:梁洁莹、周瑞珊、梁圣华、严少容、何嘉欣、何晓泳、何翠明第三小学:卢华成、潘志军、梁玉岚、程楚君、刘宇第四小学:朱梦佳、庞晓君、潘敏诗、潘少娟、李嘉惠、蓝月美、冯靖仪第五小学:朱文艺、王倩、陈善耀、娄飘、黎志明、陈嘉欣、卢晓敏、陈嘉敏、刘佳莉太平小学:陈钰萍、谢伟群、麦金凯、梁颖贤、王泳琪、苏振凤、李晓彤、李依欣、冯翔、何慧雯、李燕芳、李晓仪民乐小学:张沛珊、刘婉梅、郑秋菊、黄君瑶、陈康娣、周十妹、游婉婷大桐堡小学:钟少敏、郭炯成、傅丽欣、麦思敏、周泽秀、凌健西岸学校:沈玉莹、凌凤清、卢燕婷、黄敏芳。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6〕52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6〕52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6〕52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护城市树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14年11月26日广东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待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修订通过)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2005〕41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佛山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飞速发展,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化景观品质不断提高,“组团城市,绿脉相通、绿廊环绕、公园棋布”的绿地系统格局更加明显。

保护和巩固绿化建设成果是园林绿化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严格保护城市树木是巩固建设成果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环境优美、绿色宜居幸福城市的重要举措。

各区、各部门要将城市树木保护的要求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各领域,坚持园林绿化保护管理和增量提质并重。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绿树成荫、鲜花盛开”生态宜居环境为目标,通过细化城市树木保护工作要求,建立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跟踪保护机制、信息“双公开”制度、监督检查“两结合”等措施,实现园林绿化成果保护常态化、制度化,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充分发挥城市树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城市文明和沉积历史文化的功能,助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宿经营,提升民宿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旅游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民宿,是指经营者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民用建筑开办的,为旅游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第三条在本市范围内,单幢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民宿,其经营活动及相应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民宿管理遵循“政策引导、全市统筹、部门监管、体现特色”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五条成立佛山市民宿发展协调小组,负责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保障民宿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协调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工商、住建管理、公安、旅游、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物价、国土规划、卫生计生、环境保护、文广新、水务、农业、12345热线及消防等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

市工商部门负责引导民宿经营者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市住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民宿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负责民宿集聚区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及配套服务。

市公安机关负责指导民宿安装必要的技防设施和建立自身安全防范制度,指导民宿安装、使用公安机关认可的留宿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并监督落实民宿经营者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市消防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开展民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民宿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推动制定民宿相关服务标准,制定民宿管理及扶持政策,开展民宿宣传推广,指导开展民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鼓励发展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精品民宿。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13•【字号】佛府办[2005]337号•【施行日期】2005.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5]3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证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使用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的建设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以BOT方式发包的公用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并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生产活动。

生产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原材料质量必须合格。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使用单位提出的不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特定技术要求。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销售单位必须销售合法生产单位生产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经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标明生产单位的名称,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复印件和产品说明书以及质量合格证原件。

第五条重点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采购有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单位生产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同一批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同时具备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复印件、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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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文件
樵府…2010‟31号
关于印发西樵镇三防减灾救灾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西樵镇三防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西樵镇三防减灾救灾应急预案
为做好三防减灾救灾工作,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三防减灾救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㈠本预案针对的是因台风、暴雨等自然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洪涝、山体滑坡等灾害事故。

㈡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三防减灾救灾应急工作。

㈢我镇执行区防御台风、暴雨灾害的统一信号。

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和完善全镇三防减灾救灾应急有效机制,提高防御台风、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

㈤三防减灾救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㈥镇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职能制订管辖范围的三防减灾救灾应急预案。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西樵镇三防减灾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全镇的防御台风、暴雨、洪涝、地质灾害及相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设在西樵水利管理所,联系电话:86886832、86861075,传真:86861076)。

指挥部和各单位分工
协作,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全镇的三防减灾救灾工作。

㈠指挥部
总指挥:梁全财
副总指挥:潘洪生潘洁英黄颂华陈仲文关海权
冯仕良许兆辉梁惠颜潘国潮邹子文
麦建乐冼留胜朱建章罗丽容刘建华成员:陈永盛梁志明曲延芳黄卓辉丁健新
徐国新麦志成蓝代颜黄业棠梁海生
刘俊新周云生洪荣亨陈胜光余景禧
老洪灿
工作职责:指挥、组织全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许兆辉
副主任:周云生老洪灿刘建华罗和盛黄业棠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三防减灾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昼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负责组织制定三防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编制涝情、灾情报告及重要的减灾救灾情况报告,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上级三防部门上报。

㈡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宣传文秘组
组长:麦建乐
副组长:任文仓周强远
成员由宣传办、广播站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三防减灾救灾宣传工作,及时公布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并宣传相应预警信号的含义和防御指引;及时采访、报道抢险救灾情况,发布镇指挥调度命令及三防指挥部门的有关通告;协助收集防灾救灾的文字、图片和声像资料。

2.山塘、水库组
组长:刘建华
副组长:陈俊勋梁柱斌
由西樵水利排灌养护站直接管理,协调单位由西樵山风景管理处、西岸资产管理公司和西岸村委会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西樵山的天湖、东湖和南湖水库,西岸的幸福水库的巡查检查,在强降雨的过程中,实行全天候值班,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水情,如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撤离,组织人员抢险。

3.地质灾害组
组长:黄颂华
副组长:潘永波余景禧罗文显
成员由安监办、规划建设办、国土所、市政办、西樵山风景管理处、西岸资产管理公司、东碧社区、樵华社区、西岸村以及辖区内有易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的村(居)委会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巡查各自监控的滑坡点,一旦发生险情,
应准确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组织人员抢险。

4.抗洪抢险组
组长:梁全财
副组长:冯仕良
东堤分组组长:冯仕良
副组长:潘国潮黄颂华冼留胜
成员由上金瓯、华厦、崇北、西樵、爱国、民乐、大岸、联新、简村等村委会组成。

西堤分组组长:潘洪生
副组长:陈仲文梁惠颜
成员由百东、百西、河岗、太平、新河、稔岗、岭西、海舟、儒溪、新田、南海景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海发电一厂等村委会和属地单位组成。

平沙分组组长:朱建章
副组长:罗丽容区耀成
成员由平沙村委会组成。

西岸分组组长:潘洁英
副组长:关海权梁柱斌刘沛华
成员由西岸村委会和西岸资产管理公司组成。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快速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抢险救灾,及时将群众转移到安全
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5.救灾安置组
组长:潘洁英
副组长:洪荣亨余景禧潘大柱谭锡强老洪灿
陈胜光麦志成
成员由经济发展办、规划建设办、财政所、农村工作办、社会事务办、市政办、公资办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安排防御台风、暴雨、地质灾害及减灾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抢险救灾和救灾复产资金;指导农业防御台风、暴雨及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渔业的防洪安全;负责开放、管理临时庇护场所和灾民的安置及灾民生活必需品的发放,并协助做好灾后救济工作。

6.治安保障组
组长:邹子文
副组长:梁宝石刘俊新
成员由派出所、交警中队、供电所、电信分局、邮政分局、交管所、水利所、武装部和国土所组成。

工作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协调交通秩序工作;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负责公路交通设施安全工作;组织、调拨抢险物资;保障通信及防汛信息畅通,保障水电供应,特别要保证全镇排灌站和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医院、供水等部门的用电需要及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

7.卫生救护组
组长:潘洁英
副组长:李如职梁伟灿
成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樵人民医院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设立若干减灾救灾医疗救护点,确保灾民有病能够及时得到医治;对水源水质检验和消毒,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减灾救灾实施方案
㈠抢险方案
1.汛期(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在接到气象警报或上级部门的防台风、暴雨通知时,指挥部根据台风强度、雨量、山体滑坡程度以及险情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方案;未达到启动预案标准时,由各巡查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日常巡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和监督。

2.当预计洪水上涨至警戒线、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情况下,指挥部确定启动本方案,全体人员进入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紧急状态,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专责组马上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时报告制度,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巡查,密切注意和主动了解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3.事发地村(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必须在险情首发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救援、救护,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告指挥部及各专责组。

⒋对于工作不落实、工作失职或贻误抢险时机,造成不应
该有的灾害损失,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㈡安全转移方案
当堤围出现万分危机和洪水可能出险且水位进一步上涨时,指挥部发出危险区域安全撤退的紧急指令。

有关部门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原则制定紧急疏散撤离方案,做好危险区域的人、财、物的安全转移工作,划出警戒区域,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实施安全转移。

人员疏散首先应选择投靠亲友或镇庇护中心,如事态紧急应马上到就近安全地区等候援助。

靠山一带住户在受到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威胁时,应按预定方案,迅速通知和组织其撤离到安全地带,特别是已建立台帐的重点户应第一时间组织撤离,并做好安置工作。

镇庇护中心设于西樵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西樵镇朝新路8号,即原西樵人民医院,电话:86861266)。

安全撤离信号:
准备阶段:电话、电视、广播、上门通知
立即撤退:电话、电视、广播、上门通知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西樵镇山塘、水库责任人名单
主题词:三防减灾救灾应急预案通知
西樵镇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18日印发
提供文章来源
附件:
西樵镇山塘、水库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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