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
情况汇报
今年来,我县县纪委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从增强监督力量、突出监督重点和转变监督方式上着力,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巩固中推进。
一、在监督力量上做“加法”,提升监督水平
今年来,我们通过增合力、挖潜力、借外力不断增强监督力量,有效提升了监督水平。
(一)加强综合协调,增强监督合力。调整并充实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8家增加至11家,成员由原来的17人增加至39人,增设联络员9人,进一步理顺了协调机制,充实了协调力量;制定了《中共我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办案制度》,明确了案件线索互通、案件协作、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强化了对全县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增强了查办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今年来,成员单位相互移送案件线索137条,协作查办案件3件。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和重要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制度,今年来先后向
市纪委报送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案件线索41条(其中副处级3条),向市纪委报告案件查办以及交办件办理情况60余次。在重大问题线索处置、量纪定责等环节及时与市纪委对接,有效推动纪律审查顺利开展,确保了纪律审查质量。
(二)优化内部机构,挖掘监督潜力。全面对接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要求,共设立内设机构9个,新增纪检监察室2个,撤销干部室,成立组织部;撤销廉政室、执法室、效能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能并入第一纪检监察室,并对部分职能室工作进行了调整,减少了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推行纪律审查分片分线管理制度,明确了四个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县直单位,协助、指导、督促所联系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上级增加一线监督执纪力量的要求,按照既保障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数量和素质,又注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原则,执纪监督力量由原来的40%调整至61.3%。同时,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关,对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进行规范,今年,选调了3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委局机关,其中,研究生2人。
(三)拓宽监督渠道,借助监督外力。从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邀监察员30人,重点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收费等领域的舆情收集和监督,今年来,特邀监察员共对我县大道、城关水位提升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