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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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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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共十章44条)于4月25日由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652号),5月15日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您介绍的是2016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事业单位管理实施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管理实施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管理实施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安徽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安徽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安徽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安徽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维护应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 号令),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报、核准招聘计划;(二)制定、核准招聘方案;(三)发布招聘信息;(四)受理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五)考试;(六)考察与体检;(七)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八)按照规定报批或者备案;(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进行招聘。

第七条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履行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

第二章招聘计划与信息发布第八条事业单位在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和方案,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省直事业单位(含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报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市、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分别报设区的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

各单位申报、制定招聘计划和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单位编制情况和岗位空缺情况、拟招聘人员数量、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招聘方式、招聘程序、时间安排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的具体实施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人事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责:明确事业单位内设的人事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人员配置要求,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员编制管理:明确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要求,确定合理的编制人数,并规定编制管理的具体制度和程序。

3. 招聘和选拔人员:规定招聘和选拔人员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确保招聘和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 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人员聘用的程序和条件,包括招聘公告、面试、体检、考察等具体操作规定。

5. 人员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定事业单位对人员进行培训的范围、方式和要求,并规定职业发展的具体制度。

6. 人员考核和奖惩:规定人员考核的标准、程序和结果的应用,同时制定奖惩办法,确保人员工作的正常运行。

7. 人事档案和信息管理:规定人事档案的管理责任和要求,确保人员信息能够得到妥善保管和使用。

8. 人员福利和保障:规定人员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和保障措施,包括薪资、社保、医疗等方面。

9. 人事信息公开和监督:规定人事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方式,并设立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0. 其他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具体规定。

总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具体补充和细化,旨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人事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

安徽省近日颁布了《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提升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这一管理办法的意义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首先,这一管理办法明确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条件和程序。

在过去的一些事业单位中,领导人员的任用过程缺乏透明性,容易引发贪污腐败等问题。

现在的管理办法规定领导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扎实的工作经验,选拔程序需要经过公开竞争和综合评估。

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领导人员的能力和品质,避免了人为干预和不正当行为。

其次,该管理办法加强了领导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机制。

作为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他们承担着重要的管理职责。

管理办法规定领导人员要为下属员工搭建良好的工作环境、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并要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这一规定有助于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此外,这一管理办法还明确了领导人员的纪律要求和惩罚机制。

在过去,一些领导人员的不端行为常常不受到应有的惩处,严重损害了事业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现在的管理办法规定领导人员要恪守法纪,在岗位上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

一旦发现领导人员存在不端行为,将要追究其责任,并可能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这一规定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和道德标准。

最后,我们还应该看到,这一管理办法的实施还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如何确保选拔程序的公正和透明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程序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层面,如何确保群众的监督和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如何确保考核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也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

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千差万别,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公正的考核标准是一个挑战。

最后,如何确保纪律惩罚的执行力度和公正性同样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效能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2.事业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职责,合理设置岗位并制定相应的编制方案。

3.岗位编制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经过上级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4.岗位编制的调整应按照程序进行,包括编制核准、撤销、调整等,确保编制管理的公开透明和合法性。

三、人员招聘和选拔5.事业单位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人员招聘和选拔工作。

6.招聘计划应提前制定并公示,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和选拔程序。

7.招聘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四、人员聘用和合同管理8.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要求和人员素质进行聘用,不得搞任人唯亲、以权谋私等不正当操作。

9.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工作内容、期限、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10.聘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五、人事档案管理11.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分类、保管、查询和利用等相关事项。

12.人事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建档、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3.人事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应按照规定进行,保护员工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六、职称评聘和待遇管理14.事业单位应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职称评聘工作,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15.职称评聘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建立申诉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16.事业单位应按照职称评审结果确定员工的待遇和权益,确保待遇管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七、职业发展和培训管理17.事业单位应根据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岗位需求,制定职业发展和培训计划,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规范人事活动,保障人事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各级组织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加强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保障人事权益,提高人事效能。

第二章人事岗位设置与编制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结构,合理设置人事岗位和编制数。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需要,对人事岗位进行细化,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编制和资金状况,合理管理和调整编制数。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科学设置编制管理制度,建立编制审批、调整和变动的程序和规定。

第三章人事招聘与选拔管理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原则,开展人事招聘活动。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公开招聘信息,同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招聘,保证招聘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要求和职责范围,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招聘选拔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开、公正地选拔人选。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采取多种考核手段对招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合格人选。

第四章人员录用与职务任免管理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情况,进行人员录用和任免。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明确职务任免的程序和标准,按照职责要求和综合表现,进行职务任免。

第五章人员奖惩与考核管理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奖励和考核制度,激励人员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要求和绩效表现,对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惩处。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公开奖惩情况,做到公平公正。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奖惩措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最新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最新版】

事业单位⼈事管理条例【最新版】事业单位⼈事管理条例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作⼈员的合法权益,建设⾼素质的事业单位⼯作⼈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条事业单位⼈事管理,坚持党管⼲部、党管⼈才原则,全⾯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作⼈员实⾏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作。

县级以上地⽅各级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事管理⼯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健全⼈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代表⼤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作⼈员意见。

第⼆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案,应当报⼈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条事业单位新聘⽤⼯作⼈员,应当⾯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按照下列程序进⾏:(⼀)制定公开招聘⽅案;(⼆)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拟聘⼈员名单;(七)订⽴聘⽤合同,办理聘⽤⼿续。

第⼗条事业单位内部产⽣岗位⼈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制定竞聘上岗⽅案;(⼆)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拟聘⼈员名单;(六)办理聘任⼿续。

第⼗⼀条事业单位⼯作⼈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交流。

第四章聘⽤合同第⼗⼆条事业单位与⼯作⼈员订⽴的聘⽤合同,期限⼀般不低于3年。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If you want to live an ordinary life, you will encounter ordinary setback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总则事业单位是国家机关、公共机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科技体制、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组织,是人民政府依法设立并承担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本实施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的有关具体实施细则。

二、人事管理权和责任(一)人事管理权1、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行使本单位人事管理权。

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在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行使单位人事管理权。

2、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本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人事工作,协助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使人事管理权。

3、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部门、职能机构间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实施人事管理工作。

(二)人事管理责任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人事工作负总责任,承担对人事工作的决策和管理责任。

2、履行本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责的人员,应当按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实、认真执行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三、人事管理制度(一)考核制度1、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健全考核制度,包括考核规章、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具体内容。

绩效考核应当实行以结果为导向、以责任为核心的考核方式。

2、对本单位或部门的工作成绩达到预期目标或突出贡献、创新、改革,应当给予奖励或激励措施;对工作成绩不达标、失职渎职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惩罚或追责。

对在人才选拔、能力提高、教育培训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应当予以表扬、奖励。

(二)用人制度1、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健全用人制度,包括岗位设置、编制管理、聘用管理等规定。

在编人员原则上应当通过公开竞聘、招聘等方式确定。

任职应当以择优选拔、公开竞争、择岗而不能是个人意志或谋划侵扰行为。

2、人才引进应当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注重选拔优秀人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所属部门或机构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人事管理细则,以便于管理和运营。

第二章人员录用
第二条事业单位可以依据招聘工作需要,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委托招聘等方式,录用合格的人员。

第三章人员岗位安排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的岗位,保障单位运行的需要。

第四章人员晋升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学历等综合情况,对合格的人员进行岗位晋升。

第五章人员培训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六章人员福利待遇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自身经济实力,制定合理的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七章人员考核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人员考核制度,对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优秀人员,对不合格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八章人员奖惩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人员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将录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存档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章人事信息公开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公示相关人员的录用、晋升、考核等情况,提高人事管理的透明度。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违反人事管理细则的行为,事业单位应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罚。

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细则

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细则

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细则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大步,明文规定“铁饭碗”成为“合同工”,并让改革有章可循。

但是,安徽省暂时还未出台实施细则,因此,安徽省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细则是按照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

以下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全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合肥事业单位雇员人事制度

合肥事业单位雇员人事制度

合肥事业单位雇员人事制度合肥市事业单位雇员人事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的,旨在规范事业单位雇员的聘用、管理和发展。

以下是合肥事业单位雇员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一、聘用方式合肥市事业单位采取面试、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雇员的聘用。

招聘公告应该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二、合同制度合肥市事业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雇员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内容包括工资待遇、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条款。

三、人员岗位设置合肥市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定人力资源所需的岗位和职位。

每个岗位应明确工作职责、能力要求和任职资格。

同时,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需求,有选择地接收实习人员和聘任临时工。

四、薪资福利合肥市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雇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同时,合肥市事业单位提供福利待遇,包括年终奖金、节日福利、职工医疗保险等。

对于卓越表现的雇员,还可以给予岗位津贴、职称晋升等激励。

五、职称与晋升合肥市事业单位制定职称制度,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雇员,可以通过考试或者评审获得相应的职称。

同时,事业单位会有晋升制度,雇员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提升自己的职位。

六、考核与评估合肥市事业单位通过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的方式,对雇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绩效考核结果将与薪资待遇和职称晋升挂钩,对于表现优秀的雇员将给予奖励和激励。

七、培训与发展合肥市事业单位注重雇员的培训与发展,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提升雇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

雇员可以通过内部培训或者外部培训的形式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通过完善的人事制度,合肥市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地选拔和管理雇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也能激励雇员不断学习和提升,促进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细则

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细则

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细则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日前联合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试行)》,对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的人员范围、手续办理、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进一步保障离岗创业人员合法权益,消除后顾之忧。

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国函〔2017〕1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82号),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离岗创业实施范围1.本细则实施范围为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须按规定辞去所聘(任)领导职务后,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2.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未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二、离岗创业手续办理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离岗创业,应当经所在事业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并分别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

备案时,申请离岗创业人员应当提供有关创业项目材料(经济实体经营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

离岗领办创办的经济实体,应当在我省地域范围内。

4.事业单位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申请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离岗创业协议并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离岗期限、离岗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项。

离岗创业人员的离岗期限,自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5.事业单位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于批准当月分别到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将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在聘人员调整为离岗创业人员。

三、离岗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6.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不占离岗时所聘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档案工资继续调整,工资待遇停止发放,原聘用合同暂停履行,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2018年12月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基础,结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制订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用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下面是细则的主要内容:一、一般规定1.确定了细则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二、人事岗位设置和职位分类1.对事业单位人事岗位设置的原则、分类和管理权限进行了规定。

2.明确了事业单位职位的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

三、人员录用和晋升1.规定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的程序和条件,并明确了相关程序的具体步骤。

2.对事业单位人员晋升的条件、程序和管理进行了规定。

四、人员待遇和奖惩1.明确了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的确定和发放标准,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

2.规定了事业单位人员的奖励和纪律处分的具体方式和程序。

五、人事档案和统计1.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办法和档案的建立、保存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2.对事业单位人事统计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规定。

六、人事监察和投诉处理1.规定了事业单位内部人事监察的范围和方式,确保人事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2.明确了事业单位对人事投诉的受理和处理程序。

七、法律责任和监督1.规定了违反细则规定的责任和法律责任。

2.明确了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职责。

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保障人事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的具体实施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人事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责:明确事业单位内设的人事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人员配置要求,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员编制管理:明确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要求,确定合理的编制人数,并规定编制管理的具体制度和程序。

安徽省事业单位职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徽省事业单位职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徽省事业单位职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安徽省事业单位职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维护应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报、核准招聘计划;(二)制定、核准招聘方案;(三)发布招聘信息;(四)受理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五)考试;(六)考察与体检;(七)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八)按照规定报批或者备案;(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进行招聘。

第七条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履行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

第二章招聘计划与信息发布第八条事业单位在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和方案,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省直事业单位(含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报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市、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分别报设区的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总则实施细则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分类管理,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岗位设置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础。

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精简高效、按需设岗的原则,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条件和权限。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突出专业性和技术性,按照行业特点和专业要求进行分类分级。

工勤技能岗位则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岗位等级和技能要求。

岗位设置方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制定、审核和备案,确保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

实施细则对公开招聘的程序、条件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招聘计划应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招聘信息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发布,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聘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在招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和违规行为。

四、竞聘上岗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的重要方式。

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在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可组织内部人员进行竞聘上岗。

竞聘方案应明确竞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和方法等内容。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竞聘,通过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等环节,综合评定竞聘人员的表现和能力,确定上岗人选。

竞聘上岗要坚持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人事关系的重要依据。

实施细则对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进行了规范。

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七篇】

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七篇】

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七篇】【范文大全】事业单位,英文是Public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我校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强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备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4.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

安全措施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温、湿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5.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6.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7.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人员的全面材料和涉及个人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合和娱乐场合,不得在电话或公共场所中谈论或汲及到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

8.对利用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以防边阅档案边议论档案内容。

9.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传递或专人送达,尽量避免本人自带。

10.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密纸处理或销毁。

11.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但领导或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天。

12.属归档的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须转递的档案,做好移交签字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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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细则
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日前联合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试行)》,对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的人员范围、手续办理、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进一步保障离岗创业人员合法权益,消除后顾之忧。

下面是为大家分享的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细则,吧。

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人事管理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国函〔xx〕1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xx〕82号),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离岗创业实施范围
1.本细则实施范围为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须按规定辞去所聘(任)领导职务后,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2.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未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二、离岗创业手续办理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离岗创业,应当经所在事业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并分别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

备案时,申请离岗创业人员应当提供有关创业项目材料(经济
实体经营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

离岗领办创办的经济实体,应当在我省地域范围内。

4.事业单位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申请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离岗创业协议并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离岗期限、离岗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项。

离岗创业人员的离岗期限,自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5.事业单位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于批准当月分别到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将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在聘人员调整为离岗创业人员。

三、离岗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
6.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不占离岗时所聘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档案工资继续调整,工资待遇停止发放,原聘用合同暂停履行,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

离岗期限内出现聘用合同到期情形的,聘用合同按约定的离岗期限顺延。

事业单位应当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停发工资。

7.离岗创业人员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

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科技开发或转化成果,可作为其职称评聘的依据。

8.离岗创业人员每年度应当向原单位提供企业运营情况报告,并定期汇报有关情况。

事业单位根据其综合表现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的运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离岗创业人员实际,建立相应的联系管理办法。

四、离岗期间或期满社会保险关系
9.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继续与原单位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约定。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离岗创业年限作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并连续计算工龄。

所在企业应当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的,由所在企业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10.离岗期间或离岗期满,离岗创业人员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其社会保险关系应当由原单位按规定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或按规定转由个人继续参保缴费。

五、离岗期间或期满要求返回原单位的职级安排
11.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返回原单位的,应当在离岗创业期间或离岗创业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并返回原单位,提供离岗期间创业情况的说明,经原批准单位同意,按离岗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安排工作;如单位暂无空缺岗位的,可先保留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职级待遇。

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到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离岗创业人员返回单位的岗位聘用手续。

六、离岗期间或期满辞聘解聘手续的办理
12.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原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

与原单位另有人事管理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13.自离岗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返回原单位的,原单
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离岗创业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4.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原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原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解除之日起1个月内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人员岗位核减手续。

七、施行时间
15.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6.以往我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17.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试行)》,对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的人员范围、手续办理、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进一步保障离岗创业人员合法权益,消除后顾之忧。

《细则》共7个部分17条,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导向。

除参公事业单位外,所有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符合使用现有事业编制、聘任在岗且不兼任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等条件时,均可办理离岗创业手续。

根据规定,在办理手续时需由自己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以及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报备。

对事业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最为关心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
纳等问题,《细则》作出明确规定。

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不占离岗时所聘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档案工资继续调整,工资待遇停止发放,原聘用合同暂停履行,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离岗创业人员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

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科技开发或转化成果,可作为其职称评聘的依据;继续与原单位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约定。

同时,离岗创业期间或期满后,相关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并返回原单位,经原批准单位同意,按离岗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安排工作,如暂无空缺岗位的,可先保留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职级待遇,确保离岗创业人员回归原单位后的待遇不降。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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