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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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制度汇编
遵义市海山混凝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序言
规范管理、制度管人是公司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公司走专业化、规范化道路的追求与宗旨。本制度汇编从公司各个管理层面予以了详细说明,是维护公司利益与形象,指导员工正确履行职责,规避风险的规范性文件,希望全体新老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本制度汇编也将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及时进行修订完善。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打造公司美好的明天!
遵义市海山混凝土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字):
年月日
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建立专业化、规范化、执行力强的员工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对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如下,请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掌握员工考勤动态,并将结果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分别按以下工作时间进行安排:
1、生产部、经营部、技术部、设备部等部门工作时间按8小时/日轮班计算,实行轮休。
2、总经理室、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标准作息时间为: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第三条各部门员工上班每天实行统一签到制度,考勤通报由部门经理负责(因公外出时由部门考勤员代行职责)。原则上不允许代假、电话请假,特别紧急的公务处理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第四条各部门应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员工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按月填报《考勤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报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对违反考勤者,按如下规定执行:
1、公司员工未提前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上下班迟到早退者,每次处罚20元(部门领导40元)。员工漏签到每次处罚10元(部门领导20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10次者,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当年迟到早退累计达25次者,扣除全部年终奖金。同时
当年的考勤结果将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一项依据。
2、员工无故不上班,亦不请假,作旷工处理,按日双倍扣发月薪。当月旷工三天(含)以上者,当月工资按违纪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员工请假应按不同假别填写《请假单》(请病假须附医院证明)并提前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员工请假时,应告知考勤员和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应予核实请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请假,或请假期间需要续假者,应于当日电告部门经理,返回公司上班2日内办理补(续)假手续,过期未办理手续作旷工处理。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请假的,须将《请假单》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其它员工请假,应按以下流程审批: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交部门考勤员与月度考勤表一同交办公室备案;
一天以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加具意见,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备案。
员工返回公司上班后应及时告知部门考勤员并到行政人事部核请销假。
第八条公司副总请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续假或事后补假应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第九条员工轮休必须持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的轮休批准单,到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轮休,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本制度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与解释,总经理负责修订。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按国家规定执行的假期类别有: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及其他公假。其中年休假、病事假(医疗期除外)为实际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含计划生育假)、工伤假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
(一)事假
因私事非本人不能处理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事假。按事假实际天数扣发月薪。另按全年事假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其年终奖金。
员工当年累计事假天数超过30天,扣发全部当年年终奖金,并做为绩效考核的一个指标,结合绩效考核制度来权衡员工是否调岗、调薪、解除劳动合同。
(二)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凭公司指定的医院或就近急诊医院开具的病休建议书,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外出本市就诊,需有当地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才生效。无医院开具病休或就医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员工病假按2天病假折合1个工作日的折算方法扣发月薪和年终奖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治疗时,根据国家《企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按照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的,薪资按50%的固定月薪发放,并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年终奖金;连续病假超过半年的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不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长期病假工资,不享受年终奖金。
(三)年休假
1、各部门应对员工休假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在年初作妥善安排,以保证员工正常休假、休息权利。部门员工年初(每年1月20日前)填写《年休假审批单》,制定出当年年休假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办公室备案。各部门员工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由办公室提供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审批部门员工年假天数的依据。员工因工作等原因需要修改年休假计划的,需要填写《年休假计划变更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2、年休假当年假期在1个自然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不得跨年度累积。
3、公司正式员工入司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员工根据工龄每年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工龄根据员工正式人事档案中有明确记录的相关工作经历核定或根据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核定,具体
标准如下:
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工龄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龄25年以上者,年休假20天。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当年无故旷工1天以上或受警告以上处分;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事假累计5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因本人工作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或名誉受损失受警告处分的;
5、允许员工使用当年年休假折抵等天数病、事假,且员工须在《请假单》中说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基本工资收入的200%支付代休金,基本工资超过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