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测室管理规程

微生物检测室管理规程
微生物检测室管理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区、一般区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管理。

三、内容

1 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准备间

1.1 准备间应保持清洁,严禁吸烟和饮食。

1.1.1 工作人员进入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准备间,必须穿戴一般工作服,离开时脱去,放于指定地点,一般工作服按《一般生产区工作服清洁操作规程》定期清洁。

1.1.2 工作人员操作前后或离开准备间,必须用肥皂或0.1%新洁尔灭洗手。

1.1.3 严防一切器材和培养基被污染,已污染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作相应的处理,保证实验的准确性。

1.1.4 工作衣、帽、口罩等受到菌液污染时,应立即脱去,湿热灭菌后洗涤。如有菌液污染手部,应先用75%的乙醇棉球擦拭后,浸入0.1%新洁尔灭消毒液内片刻,再用肥皂及清水彻底洗刷干净。

1.1.5 接种环(针)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酒精灯外焰灼烧灭菌,待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

1.1.6 废弃培养物和带菌的实验用品应先进行湿热灭菌,再清洗干燥。

1.1.7 阳性菌专用的无菌工作服使用后应先进行湿热灭菌后,按《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清洁操作规程》进行洗涤,再经湿热灭菌后备用。

1.2 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区

1.2.1 洁净区内应有消毒设施、消毒毛巾及挂衣钩等。检测室有放置试验用品的工作台和实验操作有关的仪器,室内应设置适当的日光灯。

1.2.2 检测室内备好消毒液、酒精灯、镊子、消毒棉球、打火机及天平等。1.2.3 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区应定期检查空气洁净度。

1.2.4 出入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区的管理规定

1.2.5 一切物品按要求经消毒或灭菌程序处理后,方可传入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区。

1.3 物品进出规定进:清除外包装,放进传递窗后关闭传递窗(阳性菌传递窗在物品放入前开启风机)。开启紫外灯照射消毒30分钟后,从传递窗另一侧取进。出:检验后物品放入传递窗,关闭传递窗,再从传递窗另一侧取出。1.4 人员进出规定进:准备区用肥皂洗净手,脱一般区工作鞋,进到缓冲间从鞋柜取出并穿上已消毒的工作鞋,脱一般区工作服,进入一更换上洁净拖鞋,洗手液洗手烘干。进入二更从衣柜取出并穿上无菌工作服,脱下洁净拖鞋,用消毒剂进行手消毒。进入检测室。出:检验结束后到二更用消毒剂进行手消毒,脱无菌工作服,穿上洁净拖鞋,将无菌工作服叠放整齐放于相应的贮衣柜中,进入一更洗手液洗手烘干,脱下洁净拖鞋。进入缓冲间,穿上消毒工作鞋及一般区工作服,脱下消毒鞋放入鞋柜后出。

2 发生菌液(或培养液)污染台面或地面时,应立即用75%乙醇消毒棉球覆盖后用火灼烧灭菌,再用消毒毛巾包裹送至传递窗,用0.1%新洁尔灭或其它消毒液擦试台面和地面,消毒毛巾和废弃物取出后再次进行湿热灭菌后洗涤干燥。

3 无菌工作服穿戴要求穿:戴上口罩,要求口罩盖住口和鼻;将连裤无菌洁净服穿好。要求衣领不内卷、不外翻,内衣领、袖不得露出无菌洁净服外,

长发者须将头发压在洁净服内,工作帽遮盖住全部头发,头发不得外露。脱:先脱下无菌洁净服后取下口罩。

4 不准进入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区的人员、物品

4.1 非工作人员、皮肤有外伤、炎症、搔痒症者,不得在室内进行有一定危险度的病原体的操作。

4.2 鼻涕排出物过多者。

4.3 严重咳嗽、打喷嚏者。

4.4 没有按规定除去化妆品和未穿洁净工作服者。

4.5 剧烈运动而出汗者。

4.6 吸烟、饮食后未超过30分钟者。

4.7 一切个人物品(包括手表、手帕、笔记本、食品、装饰品)。

5 灭菌方法

5.1 干热灭菌:140℃、4小时或160℃、2小时;有效期:三天

5.2 湿热灭菌:121℃、20分钟;有效期:三天

6 注意事项

6.1 凡进入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区后不宜再次补充物品,因此,在每次试验中所用物品必须计划好,并准备好备用物品。

6.2 每次操作前至少提前半小时开启抽风机和空调,操作前,用75%乙醇或0.1%新洁尔灭擦试操作台面;操作结束后,用75%乙醇或0.1%新洁尔灭擦试操作台面和地面;离开检测室时,应开启臭氧杀菌半小时后再关闭。离开洁净区后,关闭空调和抽风机。

6.3 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区清洁程序按《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清洁操作规程》进行清洁。

6.4 洁净度监测不合格时检测室不得使用,按《洁净区洁净度偏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6.5 检测室沉降菌检查不合格时须立即清洁消毒。必要时可使用2%戊二醛每立方米3毫升熏蒸或喷洒后保持8小时或经臭氧消毒2小时后,打开洁净室排风系统,完全排净后,再次检测直至合格。

6.6 洁净区内温度宜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45-65%,填写《QC室温湿度记录》。

6.7 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全过程,均应遵守无菌操作,严防污染。因此,微生物限度检查宜在环境洁净度C级下的局部洁净度A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实验室应配有相应的人流和物流缓冲间或传递窗(柜)并定期作环境监测。

取样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

依据国家计量局批准的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制订公司常用玻璃容量仪器校验标准操作规程,使玻璃仪器校验规范化。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玻璃仪器的校验。

3、相关责任:

质量部玻璃仪器的校验人员。

4、内容:

4.1玻璃容量仪器是指那些在容量分析中需要很准确容积的玻璃仪器。它们在使用前需要校验。常用的容量玻璃仪器有滴定管、移液管和容量瓶三种。

4.2玻璃容器的校验是根据该温度时水的密度将水的重量换算为体积。测定液体体积的基本单位是ml。1ml是指在真空中,1g重的水在最大密度(3.98℃)时所占的体积。3.98℃以上时,水的密度随水温的升高而减小。不同温度下水的密度已准确测得,它为玻璃容器的体积校正提供了依据。校正温度一般在15~25℃较好,校正中如温度有变化,可查各该温度下的修正值见附表。

4.3检查法

4.3.1滴定管的校验:将纯化水装入已洗净的滴定管中,调节弧形液面至刻度“0”处,然后按照每秒流下3~4滴(1分钟约10ml)放下,使恰到所需要量,读取读数时液面应与视线在同一平面上,到已称量的带塞锥形瓶中,再称量,两次重量之差,即为水重。然后用试验温度1ml水的重量来除水重,即可得到真实体积。半微量滴定管最少分半容量、总容量2点进行校正;常量滴定管分五段进行校正,如25ml滴定管可按0~5ml、0~10ml、0~15ml、0~20ml、0~25ml等五段进行校正,一般每个滴定管应同时校正2次,取其平均值。校正时,2次真实容量不得超过±0.01ml。滴定管10ml、25ml、50ml应符合A级允许误差分别为±0.02、±0.04、±0.05 ml标准。

4.3.2移液管的校验:将被校正的移液管洗净干燥,取烧杯放校正用水,将被校正移液管同放入天平室中。恒温后,记下水温用移液管吸取校正用水,移液管尖用滤纸擦拭干净,把水放入已称定重量的烧杯中,称重,烧杯和烧杯加水的重量差值即为移液管中水的重量,再加上该温度下该体积的修正值,即为此移液管的实际容量。应校正二次,取其平均值。常用移液管1ml、2ml 、5ml、10ml、25ml、20ml、50 ml应符合A级允许误差分别为±0.007、±0.010、±0.015、±0.020、±0.03、±0.03、±0.05ml标准。

4.3.3容量瓶的校验:将被校正的容量瓶洗净干燥,取烧杯放校正用水,将被校

正容量瓶同放入天平室中。恒温后,记下水温,先称空容量瓶重,然后加水至刻度,注意不可有水珠挂在刻度线以上,若挂水珠应用滤纸吸干,塞上瓶塞,称定重量,两次差值即为容量瓶中水的重量,再加上该温度下该体积的修正值,即为此容量瓶的实际容量。应校正二次,取其平均校正值。常用容量瓶25ml、50 ml、100 ml、200 ml、250 ml应符合A级允许误差分别为± 0.030、±0.05、±0.10、±0.15、±0.15ml标准。

4.3.4量筒的校验将准备校正的量筒用重铬酸钾洗液洗洗净干燥,备用,取烧杯放校正用水,将被校正量筒、同放入天平室中。恒温后,记下水温,净干燥的量筒在室温下用电子天平称量,准确称出待检量筒的空筒质量,向各个待检空量筒分别注入水,控制注水速度,防止形成气泡;眼睛与量筒垂直并与水的凹液面齐平,记录水的凹液面到达量筒的刻数;依次称取各个待检量筒注水到刻度位臵后水和量筒总重量;计算各个量筒刻度位臵所容纳水的重量;其校验次数至少二次,二次校验的数据的差值不应超过被检定容量允差;常用量筒50ml、100 ml、250 ml、500 ml、1000 ml等,允许误差分别为±0.5、±1.0、±2.0、±

5.0、±10.0ml。

4.3.5刻度吸管的校验:将刻度吸管用重铬酸钾洗液清洗后将应无挂水珠晾干或烘干备用;将准备校验的刻度吸管、碘量瓶、纯化水臵于实验室内使其与室温一致;测量水温,称量碘量瓶空瓶重量,使用洗耳球将蒸馏水吸入刻度吸管标线上方慢慢松开手指,将水的弯液面调整至刻度吸管刻度线将刻度吸管的水移至碘量瓶内,将流尽时,将刻度吸管尖口与瓶壁接触,称量碘量瓶与水的重量,碘量瓶加水重量减去空瓶重量即为刻度吸管中水的重量,再加上该温度下该体积的修正值,即为刻度吸管的实际容量。应校正二次,取其平均校正值。常用刻度吸管1ml、2 ml、5 ml、10 ml,允许误差分别为±0.015、±0.025、±0.050、±

0.10ml标准。

4.4注意事项

4.4.1所用纯化水至少须在室内放置1小时以上。

4.4.2待校正的仪器,应仔细洗净(常用清洁液洗涤),洗至内壁应完全不挂水珠。滴定管和移液管不必干燥,容量瓶必须干燥后才能校正。

4.4.3校正时所用小锥瓶必须干净,瓶外需干燥。

4.4.4在开始放水前,滴定管或移液管尖端与外面的水必须除去。

4.4.5室温应恒定,变化小于±1℃,水温与室温温差小于±2℃。须在每次放下纯化水时,记录水的温度。

4.4.6天平使用万分之一的。温度计使用0.1分度值。

4.4.7玻璃容量仪器经专人校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贴上合格证。其中滴定管校验值应代入计算。容量瓶等也可用石蜡和氢氟酸将真实容量刻在瓶壁上,供以后使用。

4.4.8玻璃容量仪器校验周期为三年。用于使用碱液的玻璃容量仪器校验周期为一年。

4.5水在各该温度下的修正值:见附表1。

表1

培养基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培养基的使用管理。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培养基的使用管理。

3 职责 QC负责执行本管理规程。QC主管负责本规程管理实施。

4 管理程序

4.1 培养基管理员由质量管理部门授权人担任,应具有一定的微生物学专业知识,并经过考核培训合格。

4.2 培养基配制

4.2.1 准备工作

4.2.1.1 制备培养基所需使用的玻璃器皿,均须清洗干净。

4.2.1.2 用原棉纱布、原棉制备棉塞,或胶塞。(棉塞以能塞进瓶口2/3外为宜。)

4.2.2 配制

4.2.2.1 按配方核对试剂,准确称量,作好记录。

4.2.2.2 溶化:将配方中各种成分混溶于水中(含糖的配方,糖最后加入),

在电炉上加热助溶时要随时搅拌,以免沉淀焦化。若加热时间过长,要补足液量。

4.2.2.3 调PH:用精密试纸,也可用酸度计调节。一般调节在灭菌前要稍高于最终PH的0.2为宜。

4.2.2.4 过滤:调PH后应过滤,使其清晰透明。将脱脂棉按纤维十字交叉放置用纱布包好,先用清水浸湿后再过滤培养基。过滤后可加入糖类再分装。

4.2.2.5 分装:根据需要将培养基装入不同容量的三角瓶、试管、塞好棉塞,包扎后灭菌。(装量不要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为宜。)

4.2.2.6 灭菌:按各培养基说明中规定的条件灭菌。无说明时,一般不含糖的培养基用热压灭菌法取121±0.5℃,30分钟;含糖的培养基用热压灭菌法取115℃±0.5℃,20分钟为宜;对不耐高热的牛乳、明胶等可用流通蒸汽法,每次30分钟,每天一次。

4.2.2.7 检定:每批培养基配制后,应置30~35℃培养24小时,证明无菌后方可使用。(霉菌培养基需要经过23~28℃培养不少于72小时)

4.3 培养基的保存

4.3.1 环境条件各种未经配制的培养基按其储存条件保存,配制的培养基均应在洁净的普通冰箱内2~8℃保存,以5℃左右为宜,不得冻结。否则,常因理化性质改变而不能再用。

4.3.2 保存时限

4.3.2.1 基础营养培养基应在2周内用完。

4.3.2.2 生化鉴别培养基应在1周内用完。

4.3.2.3 选择性分离鉴别培养基制成平板后当日用完。

4.3.2.4未经配制的培养基保存至有效期。

4.4 管理

4.4.1 贮存培养基的冰箱内不得存放食品、饮料等无关物品。

4.4.2 培养基管理员应按二日一次检查培养基的外观,如失水、沉淀、过期、棉花塞松弛或脱落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3 使用过的培养基废弃前须经高压灭菌(121℃30分钟)。

4.4.4 培养基(包括内毒素检测试剂)应有购入及使用记录。

4.5 注意事项

4.5.1 配制培养基不得用铁制或铜制容器,以免影响细菌的生长繁殖。

4.5.2 灭菌次数不应超过1次,否则易变质变色,影响细菌发育。

4.5.3 所使用的试剂必须是专用生物试剂。

4.5.4 凡PH值在4以下或9以上者,热压灭菌时间若较长时,易损坏培养基的营养成分。

5 记录

《培养基配制记录-蛋白胨》LX 03-2804-01

《培养基配制记录-玫瑰红钠琼脂》LX 03-2804-02

《培养基配制记录需气菌、厌气菌》LX 03-2804-03

《培养基配制记录-营养琼脂》LX 03-2804-04

《培养基配制记录-营养肉汤》LX 03-2804-05

《培养基配制记录-真菌培养基》LX 03-2804-06

《培养基灵敏度复核记录》LX 03-2804-07

《培养基领用记录》LX 03-2804-08

《培养基台

帐》LX 03-2804-09 6

6、文件发放范围品质保证部QA、QC、备份各1份,共印3份。

检验用对照品、标准品和检定菌种标准管理规程

1 目的

明确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使用和发放的管理方法 保证实验的正确性。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质监科化验室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和检定菌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有关人员。

4 内容

4、1质监科指定专人负责标准品、对照品和检定菌的管理。

4、2 标准品、对照品由质监科化验室统一申请购买和发放 并做好记录 按有关要求贮存和使用。

4、3 标准品、对照品和基准物质应有使用登记并加锁保管。

4、4检定菌由化验室指定专人保管,建立收发制度,根据菌种的生长特点,定期进行传代纯化,作好遗传谱,并有详细记录。

4、5 对传染性、能引起人体致病的菌种,需严格管理,在实验、纯化等过程中要防止污染,对废弃物须经高压灭菌后方可排出。

5 记录

记录名称:滴定液、标准液、标准品、检定菌分发记录

保存部门:质监科

保存时间:长期

滴定液、标准液、标准品、检定菌分发记录

一、目的:

化学试剂、试液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化学试剂、试液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也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适用分析室中所用检验用试剂、试液的管理。

三、责任人:中心化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执行制,化学试剂管理员负责接收,分析人员按照本规定进行操作。

四、内容:

1、试剂、试液的采购

化学试剂的购买:每月由中心化验室主任根据库存量及化学试剂检验需要量提出购买计划,计划中应包括:试剂名称、规格、级别、数量、必要时指定生产厂家,经质量部部长批准,由供应部采购员购买。

2、试剂、试液接收贮存

2.1购入试剂、试液由化学试剂管理员负责验收检查,检查生产日期、标签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有渗漏现象、外观是否符合要求等,填写“试剂、试液登记台帐”,登记台帐包括试剂名称、规格、试剂级别、生产厂家、数量、购入日期、接收人等,统一保存于试剂室并做好管理。

2.2化学试剂管理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2.3试剂室应避光、通风,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试剂室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做好“温湿度记录”。

2.4试剂、试液贮存时,应按序排列,码放整齐。试剂应包装应完好,封口密封、标签完整,瓶签脱落、变质的试剂、试液不得使用。

2.5普通试剂、试液:按其性质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按固体、液体分开。按其性质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柜中存放。酸与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要分开存放。

2.6特殊试剂、试液: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试剂需密闭或封蜡保存,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试剂、试液需避光保存。腐蚀品、易燃品等应单独存放,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贮放。

2.7化学试剂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试剂室温、湿度表,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温度、湿度、结果、备注。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调整。

2.8购入基准试剂按照要求单独存放。

3.试剂、试液领用

3.1领用试剂以“先入先出”原则。避免试剂积压时间过长,而超过有效期。3.2分析人员领取试剂时,首先在“试剂、试液发放记录表”,填写相关内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货位号、进货日期、检品名称、检品批号、发放量、结存量、领用人。然后在试剂瓶上贴上明显牢固的“开瓶标签”,写明试剂的品名,批号,开瓶日期、失效日期,开瓶人。

3.3化学试剂管理员每个月的月初对试剂状况进行巡查,如果试剂邻近有效期应及时封存,集中处理。

3.4无标签的试剂不得使用。

4.试剂、试液使用

4.1试剂、试液的配制必须符合现行药典及有关规定。

4.2试液配制所用试剂的纯度无特殊规定情况下,使用分析纯,色谱分析用色谱纯,溶剂一般用纯化水。

4.3试剂、试液使用前首先辨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是否过使用期,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超过使用期限的试剂不得使用。观察试剂性状、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长菌等。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4.4在使用试剂时,如果发现试剂异常,例如:试剂出现浑浊或包装破损。虽然没有超过有效期,但经过验证确定完全失效后,可按废弃试剂处理。

4.5取用试剂时,玻璃磨口塞、橡皮塞要翻过来倒放洁净处。取用完毕后要立即盖好密封,防止沾污其他物质或变质,使用时要注意保护瓶签,避免试剂洒在瓶签上。

4.6移取固体试剂应有洁净干燥的小牛角勺取用,一次不要取出过多。特别是基准试剂,取出的试剂不应再装入原试剂瓶中,以防将瓶中的试剂污染。

4.7移取液体试剂应倒入量筒中或倒入烧杯中。多余的液体试剂不应倒回原试剂瓶中,低沸点试剂用毕应盖好内塞及外盖,放置贮藏柜中贮存,并且用毕立即放回,防止因温度升高而使试剂变质。

4.8配制溶液时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具并在通风柜中进行。配制后应及时贴上相应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品名、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复核人、失效日期,有毒试剂、试液在标签上用红笔标上明显标志。所有试液的配制应有溶液配制记录,并且要有溶液配制批号。溶液配制批号原则为配制日期(年月日各取二位)与在此日期配制的溶液的序号,中间用“-”隔开。如稀盐酸溶液的配制批号为

100213-01,100213则表示配制此盐酸溶液的日期为2010年02月13日,01表示此日期内配制的第一种溶液。

4.9化验室试剂用后应按类别定置依次码放整齐,用后归还原处,不要乱放,防止因紊乱而造成不应有的差错。

5.化学试剂、试液有效期设定遵循如下原则

5.1试剂、试液瓶上有规定的有效期,按其规定执行。

5.2试剂、试液瓶上没有规定有效期,普通试剂、试液执行:固体试剂开封后保存五年,液体试液开封后保存三年。

5.3特殊不稳定的有机溶剂可依据验证,缩短保存时间。

5.4如使用中发现某试剂、试液变质,可经化验室主任的批准,随时下架,填写销毁申请,按其性质进行销毁。

5.5用纯化水配制的试液一般使用有效期为六个月,缓冲溶液效期为三个月;用有机溶剂配制的试液、指示剂等一般使用有效期为三个月。

6.试剂、试液防止污染试剂的几点注意事项

6.1吸管:不要插错吸管,勿接触别的试剂、勿触及样品或试液。

6.2 瓶塞:塞心勿与他物接触,勿张冠李戴。

6.3瓶口:不要开的太久,以免灰尘及脏物落入。

检验用仪器、设备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

规定了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分析实验仪器设备。

3.职责:

由品管部化验室严格执行。

4.规程内容:

4.1 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1.1凡是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

4.1.2 仪器设备的档案,由设备部TE负责统一专柜管理管理。

4.1.3 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名称、型号、进厂编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价格、合同单,随机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操作维修指南、备用件明细表、出厂检验单),开箱验收、安装调试、验证等所有记录说明及参与人员名单,与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电话、地址、联系人等。

4.1.4 仪器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持有者有义务上交归档,不得存放于个人手中。

4.1.5 档案使用需办理借阅手续,严格管理。

4.2 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4.2.1 精密仪器、大型设备存放室应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光学系统正常。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4.2.2 精密仪器室内应有恒温、恒湿装置,保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恒定,每日作一次温、湿度记录。室内应避光,通风良好。

4.2.3 精密仪器室附近应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以备随时使用。

4.2.4 天平及其它仪器应设在防震、防晒、防潮、防腐蚀的单独房间内。4.2.5 烘箱、高温炉应放在不易燃烧或坚固的台面上。

4.2.6 较大仪器应固定,不得任意搬动,并罩上仪器罩防尘;小型仪器可直接放在柜中。

4.3 仪器设备的管理

4.3.1 分析用仪器的容量、灵敏度均应与所从事的分析操作适应。如原精密度达不到要求,应及时维修、更换或报废。

4.3.2 仪器设备安装完好,应经过验证,且精密仪器应有计量检定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4.3.3 精密仪器应注意防潮,经常更换干燥剂。对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除湿并保证每月通电一次。

4.3.4 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应制定使用SOP,内容包括:

4.3.4.1 名称、型号、进厂编号、设备保养负责人、实施人。

4.3.4.2 使用操作方法、步骤、注意事项。

4.3.5 使用人应熟悉使用SOP和仪器设备性能,按使用SOP进行操作,做好《仪器使用登记表》。

4.3.6 无关人员严禁动用,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4.3.7 精密仪器设备的拆卸应经过规定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

4.3.8 用贵重材料(如铂、金、玛瑙)制成的坩埚、乳钵等由专人加锁保管。4.3.9 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做好维修记录。

4.3.10 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一般每年保养一次),并有保养记录。

4.3.11 依据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质量部对实验分析用计量仪器应定期校正或送出校正。无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购入。拟制、

审核、批准,所有打印文件如未经文控中心统一分发并加盖“受控”印章,均为无效文件!

4.3.12 玻璃容器由化验室检验员检定,属国家强检仪器、量具应到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将计量检定合格证贴于仪器上,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4.3.13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在其上应挂“维修中”状态标志。4.4 使用前检查有无检定合格证,是否在检定效期内,无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期限的仪器不得使用。

洁净室监测管理规程

一、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洁净室(包括对洁净度有要求的空气)定期监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洁净室(包括对洁净度有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监测管理。

三、职责:

QA、QC主管:负责保证文件的实施执行。

QC检验员:负责洁净度定期监测,并保证所得数据真实准确。

空调操作人员:负责温湿度、压差的调控与记录,并及时反馈信息。

计量管理员:负责监控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

四、定义:

1 洁净室(区):需要对尘粒数和微生物数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2 静态测试:洁净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测试。

3 动态测试:洁净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4 关键房间:指洁净室(区)内,药品暴露工序房间,其洁净程度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包括洁净走廊。

5 次关键房间:指洁净室(区)内,药品和直接入药原辅料及内包材存放房间、待处理品、不合格品暂存间等。

6 一般房间:指洁净室(区)内,除关键、次关键房间外的辅助房间。

五、内容:

1 洁净室区洁净等级:

洁净等级为100,00级的有QC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度为100000级的有洁净采样车、片剂车间、滴丸车间、要求与车间洁净区洁净等级相一致的压缩空气、包衣机送风等与药品直接接触的气体。洁净等级为100级的有QC净化工作台。

2 监测:

2.1 温湿度:标准规定: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特殊情况另定)。2.2 静压差:标准规定:洁净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静压差>5Pa;洁净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10Pa。

2.3 平均风速:

2.3.1QC检验员半年应测定100级净化工作台的平均风速,标准规定100级垂直层流平均风速≥0.3m/s。

2.3.2采样车气流组织为垂直层流,QC检验员半年测定其平均风速,范围为0.3~

0.5m/s。

2.4 尘粒最大允许数(静态):

2.4.1标准规定:见表1

表1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2.4.2由QC检验员按以下规定定期监测:

——100级净化工作台和100,000级采样车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每季监测一次。——100,000级和300,000级车间监测周期:关键房间每3个月一次,次关键房间每6个月一次,一般房间每年一次。

——压缩空气、包衣机鼓、送风等每3个月监测一次。

2.5 沉降菌:

2.5.1标准规定:见表1。

2.5.2由QC检验员按以下规定定期监测。——100级净化工作台、万级微生物限度检查室、采样车每月监测。——100,000级和300,000车间监测周期:

微生物实验室建设标准

微生物实验室建设标准 一、设计 微生物实验室由准备室、洗涤室、灭菌室、无菌室、恒温培养室和普通实验室六部分组成。这些房间的共同特点是地板和墙壁的质地光滑坚硬,仪器和设备的陈设简洁,便于打扫卫生。 二、微生物实验室基本要求 一准备室准备室用于配制培养基和样品处理等。室内设有试剂柜、存放器具或材料的专柜、实验台、电炉、冰箱和上下水道、电源等。 二洗涤室洗涤室用于洗刷器皿等。由于使用过的器皿已被微生物污染,有时还会存在病原微生物。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设置洗涤室。室内应备有加热器、蒸锅,洗刷器皿用的盆、桶等,还应有各种瓶刷、去污粉、肥皂、洗衣粉等。 三灭菌室灭菌室主要用于培养基的灭菌和各种器具的灭菌,室内应备有高压蒸汽灭菌器、烘箱等灭菌设备及设施。 四无菌室无菌室也称接种室,是系统接种、纯化菌种等无菌操作的专用实验室。在微生物中,菌种的接种移植是一项主要操作,这项操作的特点就是要保证菌种纯种,防止杂菌的污染。在一般环境的空气中,由于存在许多尘埃和杂菌,很易造成污染,对接种工作干扰很大。 1. 无菌室的设置 无菌室应根据既经济又科学的原则来设置。其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 (1)无菌室应有内、外两间,内间是无菌室,外间是缓冲室。房间容积不宜过大,以便于空气灭菌。最小内间面积2×2.5=5m2,外间面积1×2=2m2,高以2.5m以下为宜,都应有天花板。 (2)内间应当设拉门,以减少空气的波动,门应设在离工作台最远的位置上;外间的门最好也用拉门,要设在距内间最远的位置上。

(3)在分隔内间与外间的墙壁或“隔扇”上,应开一个小窗,作接种过程中必要的内外传递物品的通道,以减少人员进出内间的次数,降低污染程度。小窗宽60cm、高40cm、厚30cm,内外都挂对拉的窗扇。 (4)无菌室容积小而严密,使用一段时间后,室内温度很高,故应设置通气窗。通气窗应设在内室进门处的顶棚上(即离工作台最远的位置),最好为双层结构,外层为百叶窗,内层可用抽板式窗扇。通气窗可在内室使用后、灭菌前开启,以流通空气。有条件可安装恒温恒湿机。 2. 无菌室内设备和用具 (1)无菌室内的工作台,不论是什么材质、用途的,都要求表面光滑和台面水平。(2)在内室和外室各安装一个紫外灯(多为30W)。内室的紫外线灯应安装在经常工作的座位正上方,离地面2m,外室的紫外线灯可安装在外室中央。 (3)外室应有专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盛有来苏儿水的瓷盆和毛巾、手持喷雾器和5%石炭酸溶液等。 (4)内室应有酒精灯、常用接种工具、不锈钢制的刀、剪、镊子、70%的酒精棉球、工业酒精、载玻璃片、特种蜡笔、记录本、铅笔、标签纸、胶水、废物筐等。 3. 无菌室的灭菌消毒 (1)薰蒸:这是无菌室彻底灭菌的措施。无菌室使用了较长时间,污染比较严重时,应进行薰蒸灭菌。可用甲醛、乳酸或硫磺薰蒸。 (2)喷雾:在每次使用无菌室前进行。喷雾可促使空气中微粒及微生物沉降,防止桌面、地面上的微尘飞场,并有杀菌作用。可用5%石炭酸喷雾。 (3)紫外线照射:在每次使用无菌室前进行。紫外线有较好的杀菌效果。通常应开启紫外线灯照射30~60min。

理化实验室安全守则

理化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在化学实验中,使用的仪器、装置大部分是容易破碎的玻璃器皿,许多药品都是可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品,实验过程中常常需要用明火加热。因此,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的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实验。 1、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熟悉每个实验步骤中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 2、酒精灯用完后应用灯帽熄灭,切忌用嘴吹灭,点燃的火柴用后立即熄灭,放进污物瓶里,不得乱扔。 3、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定要远离火源。 4、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5、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6、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扇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7、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8、取用药品要选用药匙等专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防止药品接触皮肤造成伤害。 9、未经许可,绝不允许将几种试剂或药品随意研磨或混合。以免发生爆炸,灼伤等意事故。 10、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并不断搅拌,切不可将水注入酸内,以免溅出或爆炸。 11、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玻璃仪器前,先要检查有无破损,有破损的就不能使用,组装和拆卸实验装置时要防止仪器折断,不要使仪器勉强弯曲,应使之呈自然状态。玻璃仪器放在高处时,一定要用铁夹夹紧,保证安全。

微生物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总则 一、实验室管理是所有实验人员共同的责任,每一位实验人员都应对实验室的 正常、高效运转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本章程为实验人员的行为规范,目的使大家在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环境 下工作,在最大限度地为大家提供一个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的同时,使实验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为良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打下基础。 三、实验室的管理遵循三条原则 (1)岗位责任制原则 实验室的每一项管理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要求,并有专人负责。 (2)规范化原则 管理制度化,从设备、器材、药品等的使用到实验方法、安全卫生都制 定标准化的规范,大家都按照规范执行,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连 续性。 (3)记录监督原则 实验室管理的各方面都要求有及时、准确的记录,以保证实验室所有工作的可追溯性。

实验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严格遵守“武汉烁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二、每位实验室成员都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参 加实验室的各种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维护本实验室的声誉。 三、对所有违规人员和行为,本室将进行登记,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 四、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喝酒。 五、不准在实验室大声喧哗、随地吐痰、打闹、讲粗口; 六、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带他人进入本实验室。 七、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电及实验材料等,注意安全。 八、室内设备仪器不得擅自拆卸、挪动,与本人实验无关的设备不可随意 开启。 九、实验仪器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设 备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 十、必须注意实验安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意丢弃杂物废纸等,影响实验室环境卫生。十二、高温、高压等易燃易爆实验,需要特别注意安全防范。 十三、最后离室者,做好安全检查,检查仪器电源、空调、水、气瓶、门、窗等是否关好,并在最后离室登记簿上签名。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微生物实验室的布局和设计应考虑良好的微生物操作和安全。本质是最大程度的减少微生物菌种的交叉污染,微生物样本的处理环境也是重要,因为环境也能引起也污染的可能。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及染菌的微生物培养物处理程序,保证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意义重大。 一、员工安全操作规范 1、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直接负责的人员)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册。 2、实验室安全主管(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3、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4、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5、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6、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7、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用75%乙醇或巴氏消毒液消毒。

二、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操作规范: 1、堆放:将需灭菌的物品予以妥善包扎,依次堆放在灭菌锅。需灭菌物品外需黏上高压指示胶带以检验灭菌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2、加水:在锅体内注入生活用水,水位一定要超过电热管2厘米以上(不宜过多);连续使用时,每次操作前,必须补足上述水位,以免烧坏电热管和意外发生。 3、密封:在每次使用高压锅前,都必须认真检查高压锅的出气伐和安全阀,确保其状态完好,如有故障,在故障排除之前不得使用高压灭菌锅。把堆放好物品的灭菌桶放在锅体内,盖上锅盖并锁紧。 4、加热灭菌:将灭菌器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电源已正常输入,按下开始按纽电热管开始加热工作;灭菌期间工作人员需监视高压锅指示面板上的压力、温度和时间等。 5、开盖:灭菌结束后,切勿立即将灭菌锅内的蒸汽排出,应待压力表指针归零位后,方可开启锅盖。 三、电炉使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将盛有液体的玻璃容器(应垫石棉网)或不锈钢器皿置于电炉上,方可打开电炉加热。

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性废物处理规定

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性废物处理规定 1、操作感染性或任何有潜在危害的废物时,必须穿戴手套、口罩和防护服。对有多种成份混和的医学废料,应按危害等级较高者处理。处理含有锐利物品 的感染性废料时应使用防刺破手套。 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必须严格区分感染性和非感染性废物,一旦分 开后,感染性废物必须加以隔离。 3、感染性废物应分类丢入垃圾袋,所有收集感染性废物的容器都应有“生物危害”标志,或使用“红色”容器。 4、液体性感染性废料,应确保容器无泄漏,每日加入1:20的84消毒液消 毒后倒入下水道。 5、每日的感染性废物、设备和玻璃器皿均通过压力蒸汽灭菌去除污染。处理过程应保证在121℃进行(被处理物中心温度不低于115℃),时间60~90分钟(不少于20分钟)。 6、初消毒后的废物用黄色塑料袋包装后,转交洗消员集中送交医疗垃圾处 理站。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为了合理有效的处置实验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实验人员安全,维护动物福利。制定了实验废弃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废弃物可分为可回收实验残余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一般液体废弃物、有毒性 废弃物,放射性物质废弃物。对不同种类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分别处理。 第二条一般固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可直接丢弃在垃圾桶内。 第三条一般液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并无可燃性挥发物时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有可燃性挥发物的应在室外洒泼在指定位置(空旷处)第四条贵重试剂、原料实验后产生的残余物,如可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固体的残余物用适宜的器物盛装,待实验结束后统一回收。液体残余物用可密封的瓶(桶)盛装,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处理。如待回收物是有毒、可燃性挥发性物质,回收工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第五条有毒性废弃物可做减毒、除毒处理的经减、除毒处理后按第三、四条方法处理;不能做减毒、除毒处理的可通过焚烧、深埋或按环保部门规定的方法处理。 第六条放射性物质废弃物在安全容器内放置至规定的时间,再通过焚烧、深埋或按环保部门规定的方法处理。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物安全管理 1、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直接负责的人员)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册。 2、实验室安全主管(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3、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员,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或操作手册,并遵循标准的操作和规程。实验室主管应当确保所有实验室人员都了解这些要求。实验室内应备有可供取阅的安全或操作手册。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程 (一)进入规定 1、在处理危险度2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的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2、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3、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4、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二)操作规范 1、严禁用口吸移液管。 2、严禁将实验材料置于口内。严禁舔标签。 3、所有的技术操作要按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形成的方式来进行。 4、出现溢出、事故以及明显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向实验室安全主管报告。 5、必须制订关于如何处理溢出物的书面操作程序,并予以遵守执行。 (三)人员防护 1、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着工作服。 2、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摘除后必须洗手。 3、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4、有喷溅的可能时,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的伤害,应戴安全眼镜、面罩(面具)或其他防护设备。 5、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6、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隐形眼镜。

实验室安全准则

检验科安全准则 1.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 吸烟: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⑴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⑵吸烟过程都有可能传染疾病和接触毒物。 1.2 食物、饮料及其他: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他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清洁休息区内。 1.3 化妆品:实验工作区内禁止进行化妆,但允许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或其他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黏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实验区内必须穿着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他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或为病员采血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个人工作装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时,则应立即更换。存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使用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

应送医院浆洗房统一消毒清洗; 1.6 鞋: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足部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所以,最好穿由皮革或其他防渗漏合成材料制作的鞋。 1.7 头发和饰物: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切片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可用一次性发套保护头发。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垂入传染性物质的饰物。1.8 胡须:留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1.7)的规定。 1.9 洗手: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后,应立即洗手,洗手方式采取六步洗手法。 1.10 移液:实验室中禁止用口移液,应使用助吸器具。 1.11 锐利物品: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如锐器盒),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2 隔离措施: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13 工作环境: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目得:规范微生物室管理规范,以保证微生物实验得顺利进行。 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 依据:GB/T 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执行部门:化验室微生物检验室 职责:1、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实验室得管理。 2、实验室主管负责对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内容: 本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环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得使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1、微生物实验室得人员管理 1、1微生物实验室由微生物检验员管理及使用,其她人员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与使用。 1、2微生物实验室得人员需经过相关得培训。 2、微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 2、1人员出入管理: 2、1、1 人员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前,需要洗手消毒;在一级缓冲室换实验服、戴帽子、换鞋后,进入风淋室,风淋后,进入二级缓冲室准备实验。 2、1、2 实验操作前须带上无菌手套与口罩. 2、2物料出入管理: 2、2、1 物料进入微生物实验室以前,脱去外包装或者用酒精棉球擦拭后,放置于传递窗中。

2、2、2物料放置于传递窗后,开启紫外0、5小时,同时将微生物实验室内得净化系统、紫外灯打开. 2、2、3紫外开启0、5小时以后,关闭紫外,并将物品转移于实验操作台上。 2、2、4 实验完毕后,微生物实验室物品经传递窗传出后,经高温灭菌后废液、废物倒入废液桶处理。 3、微生物实验室得环境管理 3、1微生物实验室得清洁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得清洁分为一般清洁及彻底清洁,其具体得清洁部位、方式方法、频率见下表所示: 3、2 微生物实验室常用消毒剂及其配制 4、微生物实验室得使用管理 4、1 微生物实验室使用之前,应先开启微生物实验室自净系统30分钟.每次使用前应用消毒液擦拭超净工作台及其她一切可能引起污染得死角,

(完整版)无机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无机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实验教学中心] [作者:Admin 来源:实验教学中心点击数:1845 更新时间:2007-10-14 2:19:00文章录入:Admin ] 【字体:】 化学实验用到的药品中,有的是易燃、易爆品,有的具有腐蚀性和毒性。 因此,实验中要特别注意安全,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发生了事故不仅损害个人的身体健康,而且有可能危及到他人,还有可能导致国家的财产受损失,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首先需要从思想上重视实验安全,决不能麻痹大意。其次,在实验前应了解仪器的性能、药品的性质以及实验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在实验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严格遵守实验安全守则,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第三,要掌握必要的救护措施。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可进行及时处理。 实验室安全守则: (1)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化学实验药品禁止入口。实验完毕应洗手。 (2)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3)一切涉及有毒的、有刺激性或有恶臭气味物质(如硫化氢、氟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碘化磷、砷化氢等)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 (4)一切易挥发和易燃物质(乙醇、乙醚、丙酮、苯等有机物)的实验,必须在远离火源的地方进行,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5)加热试管时,不得将试管口对着自己,也不可指向别人,避免溅出的液体烫伤人。 (6)倾注有腐蚀性的液体或加热有腐蚀性的液体时,液体容易溅出,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容器中溶液或气体的气味,应使面部远离容器,用手把逸出容器的气流慢慢地煽向自己的鼻孔。 (7)稀释浓硫酸时,应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切不可将水倒入硫酸中!以免产生局部过热使硫酸溅出,引起灼伤。 (8)取用在空气中易燃烧的钾、钠和白磷等物质时,要用镊子,不要用手去接触。

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微生物试验用菌种的管理,确保菌种的有效使用。 2、适用范围:微生物试验用菌种的管理。 3、责任者:质检科负责人、微生物试验人员、菌种管理人员 4、正文: 概念 a、标准菌株:由国内或国际菌种保藏机构保藏的,遗传学特性得到确认和保证并可追溯的菌株。 b、标准储备菌株:由标准菌株经一次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c、商业派生菌株:由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特性与标准菌株等效的菌株。 d、工作菌株:由标准储备菌株经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e、代:将活的微生物接种到新鲜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并希望获取新的微生物培养物。这种操作方式,新培养物对接种培养物而言就称为一代。 菌种的采购和接收 菌种的采购 从药检所或菌种保藏中心等外单位购入菌种斜面或冻干菌种。 根据工作需要对购买国内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斜面提前1个月填写采购申请单,冻干菌种提前2个月申请购买,国外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应提前3个月申请购买。 菌种的接收 检定菌应设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接收菌种时,应核实菌种的名称、编号、传代代数、数量、有效期等,并调查清楚菌种的保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接收时应填写菌种接收登记表。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保藏中心编号、传代次数、接收日期、菌种来源等。 对新购入的冻干菌种在使用前应按要求对其进行生物形态确证试验和纯度鉴定,由于新购买的菌种斜面已由菌种提供单位做过生物形态确证试验和纯度鉴定,所以传代5代以内的菌种斜面不需要进行纯度鉴定。 对新购入的斜面菌种应在2~8℃保存,并应在1周内转接。 菌种的复苏 使用人员根据需要应向菌种管理人员领取菌种,仔细核对标签上菌名、编号,并在《菌种接收及领用登记表》上记录菌名、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 菌株解冻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菌种复苏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常用菌种接种用培养基和培养条件表 菌种的传代 每株菌种应建立菌种使用及传代记录,斜面菌种应根据其特性决定传代时间间隔。

(完整版)BSL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要求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要求 第一节实验室建设要求 一、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级 根据实验室的设计特点、建筑结构和屏障设施等可将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四个安全防护等级,即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一级(biosafety level,BSL-1)~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四级(biosafetylevel,BSL-4),BSL-1防护水平和隔离要求最低,BSL-4防护水平和隔离要求最高。BSL-1、BSL-2实验室属基础实验室,BSL-3实验室为屏障实验室,BSL-4实验室为高度屏障实验室。但使用频率最高,最频繁的是BSL-2级实验室,因此,这里需要对BSL-2实验室的建设问题重点讨论。 二、实验室建设的防护要求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首先是实验室在建设前就要委托具有生物安全实验室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安全性、科学性、实用性、选址布局的合理性及可行性等方面论证。其次,实验室的建设应由具有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经验的单位承建;再者,在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及用材等方面进行监督与质量控制,最后应对建成的实验室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生物安全实验室在平面布局上可通过分区物理隔离措施,将实验污染区和其它清洁区进行隔离,还有就是通过气流组织的方式,使实验室形成单向气流(负压梯度),即空气气流由清洁区向污染区方向流动,达到抑制感染性因子外泄的目的。 三、生物安全实验室布局要求 1、安全原则: 毒性强、感染性高的专业实验室应与办公区域隔离,成独立或相对独立区域;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尽量设在人员流动少的区域(新建最好独立设置) 2、实验室流向:由安全低毒实验室向高毒高感染性实验室过度,高度高感染性实验室应远离人员活动频繁区域,设在建筑物末端 3、人流物流通道尽量分开 人员进出通道和物品通道分开 洁净物品与污染物品通道分开 4、按项目设立专业实验室 HIV、PCR、正常细胞、血清免疫学

高中实验室安全守则

高中实验室安全守则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化学实验安全守则 1 .遵守实验室规则 (1)实验前须预习与实验有关的知识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认真做好实验预习。 (2)化学实验室是开展化学实验的场所,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其它活动,必须坐着 做实验。 (3)任何人在进入化学实验室后不得喝水、吃东西,出实验室后必须洗手。 (4)遵守纪律、保持安静,由组长领取仪器和药品,认真听老师的讲解。(5)实验操作要认真、规范;观察实验现象要细致、耐心,并认真作好实验记录。 (6)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和按量取用药品,剩余药品要回收,不得扔进水槽 里,实验室的仪器、药品、用具均应有固定的存放位置,不得任意挪 动或移出室外。损坏仪器,设备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设备者加倍 赔偿。 (7)实验中如发生中毒、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不要惊慌,应按照安全规则及时处理。事后要检查原因并记入事故登记簿。 (8)实验完毕后,把废渣倒入指定的容器内,清洗并清理仪器,然后按规定把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交组长检查验收,最后搞好桌面和室内卫生,凳子挂上,经老师检查认可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9)学生不能按照上述规则去做,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做实验权利。 2. 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 ①被玻璃或其它锐物划伤,先用双氧水清洗伤口,在涂上红药水或碘 酒,在用创可贴外敷。 ②烫伤或烧伤,用药棉侵75﹪~95﹪酒精轻涂伤处,也可用3﹪~5﹪的KMnO4溶液。

③如不慎将酸液粘在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水冲洗,再用3﹪~5﹪的 NaHCO3溶液清洗。如果是碱液沾在皮肤上,用水冲洗,再涂上硼酸溶液 ④如果酸或碱流在实验桌上,立即用碳酸氢钠溶液中和,然后用水冲 洗。如果是少量的酸或碱,立即用抹布擦净。 ⑤眼睛的化学灼伤,立即用大量水冲洗,边洗边眨眼睛,若为碱灼伤, 再用20 ﹪的硼酸溶液淋洗;若为酸灼伤,再用3 ﹪的NaHCO3溶液淋洗。 实验室火灾处理 (1)移走可燃物,切断电源,停此通风。 (2)与水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药品不能用水补救,如钾、钠等。 (3)比水密度小的有机溶剂,不能用水扑救,如乙醇,可用沙子或石棉布盖灭。 (4)酒精及有机物小面积着火湿布或沙子扑盖。 (5)反应器内的燃烧,如果是敞口器皿可用湿抹布盖灭。 化学实验室使用守则 1、药品的安全存放 (1) 易吸水、易潮解、易被氧化的物质应密封存放。 (2) 受热或见光易分解的物质应选用棕色瓶存放在冷暗处。 (3) 易燃的试剂应密封保存,并放置在冷暗、远离电源和火源的地方。 (4) 金属钾、钠易与O 2、H 2 O反应,应封存在煤油中。 (5) 氧化剂和还原剂不能一起存放。 (6) 剧毒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严格的取用程序。 (7) 化学试剂要按性质、类别有规律存放。 2.药品取用的原则 (1)安全性原则 ①不允许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试剂 ②不允许用鼻子凑近闻化学试剂的味道 ③不允许用口尝化学试剂的味道 (2)节约性原则 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取用试剂。如果没有说明用量,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取用。 如果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应按最少量取用,液体1ml~2ml,固体只需盖过试管底部。

检验科上墙制度_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试剂要有明晰的标签。 2、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和会客。 3、做好检样的登记、编号、明确检验目的,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必要时应重新采样。 4、无菌室操作前用消毒液擦试,桌面及工作台面,开紫外灯消毒30~60分钟,开启超净台 紫外线灯。 5、进无菌室操作前洗手。 6、操作过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7、操作时关紫外线灯,开日光灯﹑风门及点燃酒精灯或煤气,并用75%酒精棉球拭手。 8、工作结束,关风门、电源、酒精灯、处理污物、台面,将超净台内物品摆放整齐。 9、定期检查温箱、水浴箱、冰箱及低温冰箱等的性能。 10、各种玻璃容器量杯、烧杯、量筒、刻度吸管等应校正后使用,细菌接种环直径3~5mm, 长6~8cm,接种针6~8cm。 11、试剂的质控应要求按照实验要求分别选用(AR)、(GR)等级,所用溶液应用去离子水 或蒸馏水。 12、定期对实验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洗。 微生物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所有工作场所均需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2、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后要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定期对超净工作台和无菌室用适宜的 消毒液清洗,以保证其洁净度符合要求。 3、实验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维护工作场所环境整洁。测试人员在测试过程中要保持工作 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4、实验室人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工作场所的水、电、门、窗的安全情况。 5、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用具,如灭火器等。

6、要在实验室安放废液、废弃物的回收装置,测试人员要把废液、废弃物放入回收装置, 污染的废液和废弃物,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后方可处置。按《废弃物品处理规定》处理废液和废弃物。 7、实验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卫生安全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实验室人员要对环境条件进行定期的监测、控制,并做好记录。 9、与检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实验室时,必须穿工作服、带鞋 套,离开时将工作服放在指定的位置,鞋套放在指定的存放容器内。 10、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以上,并且同时打开风机进行吹风。操 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20分钟。 11、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必须更换工作服、鞋、帽子、口罩。 12、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70%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5%的来苏儿溶液 等等。 微生物实验室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 1、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2、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由经理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3、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4.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5、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6、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械损坏, 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微生物室菌种保存与使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与防护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与防护 在工作区内禁止饮食,吸烟和存放食物及使用化妆品。实验室里应保持整洁,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工作台每天至少用消毒剂清洁一次,在溢渗传染物后要立即消毒、清洗; 进入无菌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在各种操作进程中均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气溶胶产生。实验工作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尤其要严禁儿童进入。工作人员在处理传染性物质或动物之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时要洗手。 凡发生溢漏事故或接触传染性物质后, 均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监督员或实验室主任, 并做 好书面记录及采取相应措施。结核杆菌的培养及标本涂片务必在生物安全柜里操作。 9. 有涉及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如结核杆菌培养、感染性组织等。 10.

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前,应在专用的更衣室(或缓冲间)穿着背开式工作 服或其它防护服。工作完毕后必须脱下工作服,不得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可再次使用 的工作服必须先消毒后清洗。 11. 工作时必须戴手套(两副为宜)。一次性手套必须先消毒后丢弃。 12. 在实验室中必须配备有效的消毒剂、眼部清洗剂或生理盐水,且易于取用。可配备 应急药品。

水质检测中心规章制度 一、检测中心系化验重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谢绝参观。 二、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熟练业务知识,态度认真。 三、检测中心的工作应程序化、规范化,严格按检验程序操作,并详细做好原始记录,及时上报化验结果,化验结果要真实、准确。检验结果记录及报告每月汇总并装订成册。 四、检测中心的工作间禁止饮食和吸烟,不许嘻笑和大声喧哗。 五、检测中心物品陈列要整齐有序,室内外要清洁卫生,不许乱放杂物及私人物品。 六、检测中心所有药品应分类存放,所配试剂必须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等。使用过程中严禁浪费。 七、检验工作中,一些废弃物必须经过无害处理方可丢弃。 八、对化验仪器要备加爱护,细心操作,使用过的仪器、设备及玻璃器皿要及时整理,清洗复位。 九、检测中心必须确保安全,下班前必须检查水、电、气及门窗是否关闭。要防火、防盗、防毒、危险物品及仪器严禁外人乱动乱用。

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新版)

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在中学化学实验中,使用的仪器、装置大部分是容易破碎的玻璃器皿,许多药品都是可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品,实验过程中常常需要用明火加热。因此,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师生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的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实验。 1、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熟悉每个实验步骤中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 2、酒精灯用完后应用灯帽熄灭,切忌用嘴吹灭。点燃的火柴用后应立即熄灭,放进污物瓶里,不得乱扔。 3、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4、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5、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涉及生物安全的操作,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和规定等。 药品微生物的检验结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样品中微生物可能分布不均匀、微生物检验方法的误差较大等。因此,在药品微生物检验中,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必须使用经验证的检测方法并严格按照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要求进行检验。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培养基、试剂、菌种、设施和环境条件、设备、样品、检验方法、污染废弃物处理、检测结果质量保证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结果有效性的保证、实验记录、结果的判断和检测报告、文件等。 人员 微生物实验室应设置质量负责人、技术管理者、检验人员、生物安全责任人、生物安全监督员、菌种管理员及相关设备和材料管理员等岗位,可通过一人多岗设置。 从事药品微生物试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 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者其专业技能和经验水平应与他们的职责范围相符,如:管理技能、实验室安全、试验安排、预算、实验研究、实验结果的评估和数据偏差的调查、技术报告书写等。 实验人员上岗前应依据所在岗位和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在确认他们可以承担某一试验前,他们不能独立从事该项微生物试验。应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培训内容包括胜任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如无菌操作、培养基制备、消毒、灭菌、注平板、菌落计数、菌种的转种、传代和保藏、洁净区域的微生物监测、微生物检查方法和鉴定基本技术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gl

目的: 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管理,确保微生物检测的科学合理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范围: 技术部微生物实验室 内容: 为保证实验工作有序进行,实验室必须制定一系列实验室管理制度。 1.0 微生物实验室的基本规范: 1.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1.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手套,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3实验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1.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1.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对实验结束后长菌的培养基应作高压灭菌后方可丢弃。 1.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1.7进行高压、高温灭菌、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1.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1.8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9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0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2.0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2.1 实验前,将所有已灭菌的检验用具和玻璃器皿放在传递窗内,并打开传递窗内紫外线灯,灭菌30min以上;同时确定一更区和二更区的鞋子、工作服、一次性手套和口罩准备好。2.2 从传递窗内拿出所有已灭菌的检测用具和玻璃器皿,置于洁净工作台内,打开洁净工作台上、无菌操作间、缓冲间、一更区和二更区的紫外灭菌灯,灭菌时间保证30min以上,并且打开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和排风按钮,使其一直处于开启状态,直至整个检测工作结束。 2.3 进入无菌操作间前,要在一更区穿上洁净鞋,然后进入二更区,洗手并吹干,换上洁净服,戴上洁净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确保头发和自身衣物不得外漏,进入无菌操作间后应关闭好二更区的门。 2.4 操作前,打开洁净工作台的送风和光照功能按钮,确保洁净工作台上送风、光照、紫外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及操作规定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及操作规定 1目的:为规范微生物实验操作,确保操作安全有效,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化验室的微生物检测。 3.要求: 3.1无菌室的门要随手关闭,以防外界微生物的进入。 3.2微生物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3.3进入无菌室前要更换经过灭菌的专用工作衣.帽.鞋。 3.4无菌室内应备有体积分数为0.1%的新吉尔灭溶液.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样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3.5无菌室内应备有镊子.剪刀.接种针.接种环,每次使用前后应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至无菌。 3.6检验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减少工序。 3.7无菌室禁止交谈,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其它未消毒.灭菌的区域,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无菌室。 3.8微生物(无菌室.缓冲间)每次使用前,用紫外灯照射30min,要每周检测一次室内空气清洁度,确保其符合实验条件。每周对微生物室进行至少一次2h以上紫外灯消毒。微生物室内的的菌种总数>5cfu/平皿时,需要对无菌室.缓冲间用85~95%乳酸熏蒸1h,熏蒸结束后(必要时可以将空间密闭整晚),用体积分数为0.1%的新吉尔灭溶液或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彻底对洁净室.缓冲间及其内所有设备.物品进行清洗;后对无菌室.缓冲间进行半小时以上紫外线消毒,结束后,验证室内空气清洁度是否合格,仍不合格,则可加大乳酸熏蒸时间及紫外线灭菌时间。 3.9每次微生物试验紫外灯灭菌前,需将所用的吸头.剪刀.纱布等物品浸泡于消毒剂中。 3.10接种前所用的试管.平皿及培养基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毕的器皿,不能再继续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灯过火三次后方可使用。 3.11切忌用手直接接触标本及已灭菌的器材内部,打开瓶塞或管塞时,应夹持在手中适当位置,避免污染。使用完毕的吸管.三角瓶.样品等应及时撤离,不可随意放在洁净工作台内。 3.12微生物检验每批必须做空白.对照试验(菌落总数做1个盐水对照.1个琼脂对照,大肠菌群做单料.双料各1个琼脂空白培养,整个检验过程超净台内的环境空白),同时记录。当有菌生长时必须保留样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再做处理,如果空白试验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结果不能出具。 3.13每次微生物实验结束后,所有物品及时撤离无菌室,并用体积分数为0.1%的新洁尔灭溶液将超净台内清理干净,酒精灯、剪刀等物品上的样品擦拭干净,用体积分数为0.1%的新洁尔灭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14凡要丢弃的培养物,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培养霉菌的培养物和玻璃器皿要先高压灭菌、再洗刷干净,然后再进行灭菌处理。 3.15严格控制培养箱温度以及培养时间,对培养箱的温度每个班至少监控两次。 3.16每周进行消毒剂擦拭一次培养箱内金属孔架及内壁,再有平皿破碎的情况时必须马上进行清理消毒,防止污染。

医疗器械微生物实验室装修建设方案SICOLAB

医疗器械微生物实验室装修建设方案-喜格 随着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对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的微生物实验室已做出相应要求,其中《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中第八章监视和测量规定: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要求并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无菌检验室。但实际还包括阳性对照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等,总体称之为微生物实验室更加符合实际。目前医疗器械微生物实验室法规要求起步晚,依据不够细化,加之产品的复杂性,因此微生物实验室的规范化设计并不成熟,SICOLAB对微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和布局进行初步探讨。 1.微生物实验室功能医疗器械的检验通常分为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生物性能检验。理化检验需要设置理化检验室或在相应工位设检验装置;生物性能检验,对其中的生物学评价检验,企业一般不设检验室,而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而微生物检测按法规要求需自行建立微生物检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应实现以下功能: (1)按照该产品的标准要求(引用GB/T14233.2方法或药典方法),对产品进行无菌检验; (2)对洁净环境(空气、水、工艺用气、台面、手)进行微生物检验; (3)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初始污染菌检测; (4)部分含药的医疗器械还需满足药品检验需要(无菌、微生物限度、抗生素效价的微生物检定),如含药敷料、含有庆大霉素的骨水泥、药物涂层产品等;此外,部分产品标准规定需要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如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氧合器、血液透析器、冠脉支架系统等部分人工器官和植入物产品)该类检查虽不是微生物检查,但对检查环境有较高的要求的,操作间应设有紫外线灯,并有控制温度、湿度的设备。应有书面操作规程,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 2.微生物实验室设计要求SICOLAB 微生物实验室设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培养基,菌种,设备,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器具及工作服洗涤、存放要求,更衣流程。 2.1人员从事微生物实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知识的教育背景。检验人员数量和素质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检验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检测方法、程序、检测目的和结果评价。保证人员在上岗前接受胜任工作所必须的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2培养基培养基质量稳定可靠,有良好的促菌生长能力,具备适宜的灭菌方式,在规定的条件和环境下贮藏,通过不同菌种的接种试验并观察生长状态,进行灵敏度试验。 2.3菌种标准菌株的复活和传代应当满足药典要求。试验过程中,生物样本是最敏感的,它们的活性依赖于合适的试验操作和存储条件。实验室菌种的处理和保藏的程序应标准化,尽可能减少菌种污染和生长特性的改变。工作菌株的传代次数应当严格控制,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机构获得的标准菌株为第0代),防止过度的传代增加菌种变异的风险。 2.4设备完成相应的检定、校准、验证、确认其性能。对于一些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的仪器设备如水浴锅、培养箱、冰箱和生物安全柜等应定期清洁和消毒。 2.5无菌检查室如果企业标准引用药典要求,企业应当按照2010版药典中(附录ⅪH)无菌检查法要求设置洁净间,无菌检查应在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部过程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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