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规仪器校验及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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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本公司的量测装置进行控制,保证所使用的量测装置的测量精度和准确度,以满足测量的要求,提高测量数据的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使用的与产品检测有关的各种量测装置(含客户提供)。3.权责

3.1 品质部主管负责公司范围的量测装置的登记、列管、内部校正。

3.2 各使用单位负责在使用过程中的量测装置的维护和保养。

3.3第三方检验机构负责公司范围的量测装置外部校正。

4.定义

量规仪器:指用以证明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等设备量测装置。

5.作业内容

5.1量规仪器校验及管理流程图

5.2 量规仪器的购置、验收

5.2.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产品及过程控制要求评估是否需增加新的量规仪器,当需要

增加时,由品质部评估是内部制作还是外购。

5.2.2在订单评审阶段,由品质部评审现有的量规仪器是否能满足生产要求,当不能

满足时由品质部决定是否制作或请购。

5.2.3对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添置量规仪器必须以书面向品质部提出申请并由品质

部进行评估,确认OK后,填写【申购单】交采购处理

5.2.4所有采购量规仪器,品质主管依【量规仪器验收报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时品质主管通知采购退货或通知机电人员重新制作。

5.2.6品质部必须依据相关的资料(如仪器的使用说明、自制量具的设计方案等),

结合实际的使用要求,制订量规仪器的“操作及保养规程”,对于一些比较简易的检测治具或量具不需制订。

5.3量规仪器的登记,列管和领用

5.3.1 经验收合格并入库的量规仪器由仪校员进行编号,编号原则如下:

量规仪器:TK―□□―-001

流水号

类别码

公司代码

数别码:计量仪器为JL,力学仪器为LX,电学仪器为DX

并登录到【仪器总览表】中,并建立相应的【仪器检定记录表】必要时在量规仪器上需做永久性标识。

5.3.2所有新量规仪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校正或验证。

5.4 计量标准的管理

5.4.1用于校正的计量标准件必须能够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

5.4.2计量标准件必须制订合理的周期校正计划;

5.4.3计量标准的校正必须由有资格的商业/独立实验室或顾客认定的计量机构来

进行,具体参见<实验室管理作业准则>;

5.4.4使用的计量标准必须持有有效的检定证书,并由文控室保存;

5.4.5品质主管必须建立计量标准总览表进行集中管理并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妥

善的保管以维护计量标准的有效性,具体参见<实验室管理规定>。

5.5量规仪器的周期校正管理

5.5.1所有的量规仪器由品质主管根据公司内部的校正能力及仪器对测量结果的

影响程度以区分是外校、内校还是免校,并在【仪器总览表】中标识校正

类型。

5.5.2由品质主管根据量规仪器使用频次、耐磨损性、使用环境及外部机构的建议

等制订其校正周期,制成<仪器校验周期标准对照表>,同时可根据以往的

校正结果记录及仪器的实际使用状况对校正周期进行调整。

5.5.3需校正或定期验证之量规仪器必须根据校验周期制定相应的校验计划,并记

录于【仪器总览表】中。

5.5.4外校作业

5.5.4.1品质主管根据【仪器总览表】中规定,对属于外校的量规仪器,在计划

校正日期之前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联系有资格的外校单位进行校验。

5.5.4.2 外部校正的量规仪器由品质主管根据测量任务及所要求的准确度,确定

外校允收标准。

5.5.4.3 外校结束后品质主管按允收标准进行判定,并将判定结果记录在“校准

证书”上,并检查量规仪器状态标识是否齐全和正确。

5.5.4.4 若对指定的设备没有有资格的实验室进行校准时,由设备原始制造者实

施校准服务,但其必须满足内部实验室的要求或通过ISO/IEC17025的

资格认可。

5.5.5内校作业

5.5.5.1 对于内部校正的量规仪器,仪校员必须制定相应的<内校作业指导书>,

<内校作业指导书>必须包括:校正项目、校正步骤、校正方法、环境要

求及允收标准等。

5.5.5.2 实施内校作业的仪校员资格需符合〈专业技能鉴定管理作业准则〉的要

求。

5.5.5.3 仪校员按【仪器总览表】中校正计划日期,依<内校作业指导书>实施校

正,并将校正结果填写于【仪器检定记录表】中。

5.5.5.4 依量规仪器校验作业指导书中的“允收标准”对内校结果进行判定,并

记录于【仪器总览表】及【仪器检定记录表】中。

5.5.5.5 所有量规仪器由仪校员校验后贴上状态标签,标签(见附件),以显示

该仪器的状态,标签的填写应清楚,且不易擦掉,标签应整齐贴在明显

的地方。

5.5.6对于用常识就可以判定不会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的量具如:卷尺、钢尺等

一些简易的检测治具,只需在使用前或定期由使用人员对其进行验证。

5.7校验不合格的措施

5.7.1 当量规仪器外校或内校判定不合格时,仪校员应发出【校验失效追溯报告

书】对不合格仪器及其所测产品进行追踪处理。

5.7.2 仪校员需通知使用单位分析并评估该仪器前次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该仪器所

测量的产品列为“可疑材料或产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并改

用合格的其他同类量规仪器重新测量验证。

5.7.3 对于校验不合格的仪器则进行调整、维修、降级或报废处理。

5.7.4对已发运出货的可疑材料或产品,必须立即通知客户,并留意是否有客户投

诉。

5.8 量规仪器的使用

5.8.1 经校验合格,并且在合格有效期内的量规仪器才能被使用。

5.8.2复杂的仪器应按厂家提供的操作说明书或自制的“操作及保养规程”进行

操作使用。

5.8.3对于一些精密、复杂仪器或设备必须指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

参见〈专业技能鉴定管理作业准则〉。

5.8.4量规仪器编号、标签脱落时,使用者应立即向仪校员申请补贴编号、标签。

5.8.5禁止使用无编号、标签或状态不明的量规仪器。

5.8.6对需作业前调整的量规仪器由使用人按量规仪器“操作及保养规程”进行

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5.9 量规仪器维护、修理、报废及遗失处理。

5.9.1量规仪器应小心保管、存放避免碰撞、倾斜,掉落并保持仪器的清洁,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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