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平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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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平衡分析
国家投资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了提高耕地质量,绝大多数都规划了灌溉工程。为此,这样的项目区地形图灌区必须进行水资源的平衡分析。
灌区的水资源平衡分析,包含着水质、水量和水位等方面内容,水位的来用水平衡分析比较简单,经过对地形与取用水位相互关系的分析,结合取水工程的设置,划定出自流区和扬水区(扬程大小)即可。这里侧重讨论水量平衡分析的内容。
灌区的水土资源平衡分析是根据水源来水过程和灌区用水过程进行的,这两个过程是逐年变化的,在规划设计时必须先确定用哪个年份的水源来水过程和灌区用水过程进行平衡计算,这个特定的水文年份叫设计典型年,简称设计年,而设计年又是根据灌溉设计标准确定的。
一、灌溉设计标准
选择设计年所依据的标准称为灌溉设计标准。它综合反映了水源对灌区用水的保证程度,关系到灌溉工程的规模、投资和效益。
国标(GB50288-99)规定,设计灌溉工程时,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南方小型水稻灌区的灌溉工程也可按抗旱天数进行设计。
(一)灌溉设计保证率
1.定义:指灌区用水量在多年期间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机率,
一般用得到满足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率表示。它综合反映了用水和
来水两方面的情况。
将多年(长系列)的年灌溉用水量按大小顺序排列,用数理统计方法计算并绘制年灌溉用水量频率曲线,在此曲线上选用的频率值即为灌溉设计保证率值。
如灌溉设计保证率P=80%,则表示频率P=80%对应的灌溉用水量出现的机会为P=80%,意味着每百年中有80 年这样的年灌溉用水量可以得到保证,只有20 年供水不足或中断,换一种说法(用重现期的语言)就是相当于平均每五年出现一次(五年一遇)供水不足或中断的情况。
2.灌溉用水保证率的确定
①国标(GB50288-99)规定:
注:1、作物经济价值较高的地区,宜选用表中较大值;作物经
济价值不高的地区,可选用表中较小值。
2、引洪淤灌系统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可取30%-50%。
②确定原则:低压管道输水灌区取大于75%丰水区比缺水区取值高些提水区比自流区取值高些大型灌区比小型灌区取值高些经济发达地区比经济后进区取值高些中远期(10-20 年)工程比近期(10 年以内)工程取值高些
保证率取值过高,虽然保证率强,但是会使水源的灌溉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出来。反之,保证率取得过低,虽然可以扩大灌溉面积,但是保证性较差,使工程费用有不必要的增加。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水源条件以及国家对当地农业生产的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3、保证率用法,指在规划设计中如何体现选定的保证率值。由于年灌溉用水量值很难具有长系列的数值,所以灌溉设计保证率对应的设计年灌溉用水量值也不能由年灌溉用水量频率曲线上查得,可以就需要用以下方法选择设计年,进行年灌溉用水量计算。
最常用的方法是按降雨量选择设计年法。介绍如下:由于:降雨量大,灌溉定额(用水量)就小,降雨量小,灌溉定额(用水
量)就大,
而:降雨量频率愈大,降雨量值愈小,灌溉用水保证率就愈大,降雨量频率愈小,降雨量值愈大,灌溉用水保证率就愈小,可见:降雨量与灌溉用水量存在相关关系。可以近似的用降雨量频率曲线表灌溉用水量频率曲线。用降雨频率取代灌溉涉及保证率。即:
中等年(降雨频率P=50%相当灌溉设计保证率P=50%)表示平均每两年中就有一年供水不足或中断。
中旱年(降雨频率P=75%相当灌溉设计保证率P=75%)表示平均每四年中就有一年供水不足或中断。
干旱年(降雨频率P=85-90%相当灌溉设计保证率P=85-90%)表示平均每6-10 年中就有一年供水不足或中断。
现降雨资料条件情况,具体做法有三:
其一:按降雨量选择。
把历年的年降雨量从大到小排列,进行频率计算,选择降雨频率和灌溉涉及保证率相同或相近的年份作为灌溉用水设计典型年。
此法考虑年雨量的年内分配情况及对作物用水的影响,按此年份计算出来的灌溉用水量和作物实际要求的灌溉用水量往往差别较大。
其二:按作物生育期雨量选择。
统计历年主要作物生育期的降雨量,进行频率计算,选择设计年。
此法能反映主要作物的用水要求,但仍未能解决作物生育期内降雨量的分配及对作物用水的影响,仍与实际有一定的差别。
其三:按干旱年份雨量分配选择。
对历史上出现旱情较重的一些年份雨量年内分配进行分析,选择对作物生长不利的雨量分配作为设计雨型。再按第一种方法确定设计中降雨量,然后把设计中雨量按设计雨型进行分配,作为设计年的降雨过程。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
除按降雨量选设计年外还有按灌溉定额、按用水来水选择设计年等方法,限于实用中资料来源困难,就不作介绍了。
(二)抗旱天数:
1.定义:指抗旱期间,每天消耗的水量(腾发量和水田渗漏量) 乘以抗旱的天数,作为单位面积上灌溉用水量的计算标准,即单位面积上灌溉用水量W 值以下式表示:
式中 e d -抗旱季节平均日耗水量,mm/d
湖北:
浙江:
南方许多省份e值、d 值的实验资料可以对照选用
t-抗旱天数,d。
2.标准:
国标( GB50288-99)规定:
单季稻灌区可用30-50d,双季稻灌区可用50-70d。经济发达
地区,可按上述标准提高10-20d。
目前我国采用的抗旱天数为50-100d。丰水区和水稻为主的南
方江苏、广东等省,多采用70-100d。缺水区和旱作为主的北方陕西、宁夏等省多采用60-90d。
湖北:
30-40天不下雨为小旱,约相当于灌溉设计保证率为50-
70%,40-70天不下雨为中旱,约相当于灌溉设计保证率为
70-80%,70-100 天不下雨为大旱,约相当于灌溉设计保证率为80-95%。
3.方法:灌溉库容=抗旱期平均每天亩耗水量×灌溉亩数×抗旱天数灌溉定额=抗旱期平均每天每亩耗水量×抗旱天数例:某水稻灌区1000亩,连续下雨期为4 月16 日至6月24 日计70 天。
已知:泡田期耗水量为160mm,补水天数为抗旱天数减去10 天,为60 天,日均腾发量为5.2mm/d,日均渗漏量为
3mm/d。
求:所需灌溉定额(净)和相应库容(灌溉用水总量)大小。
解:生长期降水量=60 5.2 3 =492mm
灌溉定额(净)=2160 492 =435m3/ 亩
3
需灌溉库容=435 1000=43.5 万m3
、灌溉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