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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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环保部网站没有公布《规划》全文。环保部一位官员对财新记者表示,《规划》全文目前是秘密的,不会向公众发布。
而《湖北日报》报道称,《规划》列出了湖北等全国14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省区和138个重点防治区域。未来5年,国家计划投入750亿元,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防治区域将得到国家项目资金的重点支持。
另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报道,《规划》涉及5大重点防控行业的砷、铅、汞、铬、镉等重金属污染。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还表示,从现在开始,要将4452家重点防控企业全部给死死盯住,实行多方面的有效监控。
《中国环境报》则援引周生贤的话说,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是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重金属相关产业结构,基本遏制住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此外,周生贤强调,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一区一策”原则,编制各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防治措施和资金;各地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今年九部门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的企业一律停产关闭,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有环境劣迹的公司上市或再融资,两年内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出具同意其通过上市核查的文件等。
新华网报道称,2010年重金属污染事件仍保持高发态势,2010年相继发生了江苏大丰、四川隆昌、湖南嘉禾、甘肃瓜州、湖北崇阳、安徽怀宁等多起血铅事件。
2011年2月19日,召开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视频工作会议上获悉,《规划》已获国务院通过,成为我国第一个“十二五”国家规划。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具体目标,到2015年,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的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强调指出,采矿、冶炼、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其制品五大行业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未来5年,中央财政将以百亿元为单位增加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投资”。
由于重金属污染物第一次纳入总量控制目标,其治理耗资巨大,因此其监管和资金投入将成为前述总量控制目标实现的最大障碍。
首提总量控制目标
在防治思路上,《规划》首次提出重金属总量控制的目标。这意味着重金属污染防治将采取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相结合的思路。
记者获悉,此次国家总量控制的重金属主要有五种,即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由于重金属污染排放的区域性非常明显,所以在总量控制指标上,区分为重点区域与非重点区域。
根据《规划》,重点区域的重点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的水平。所谓重点区域,主要是指内蒙古、江苏、浙江等14个重点防控省的138个重点防护区。
“这是一个进步。只有采取总量控制的方式,才能真正改善环境质量。重金属污染物的特点之一是,不可降解,一旦排放,其污染具有长期性。” 同济大学环境科技与工程学院环境管理研究所杨海真对记者分析,“所以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必须控制排放总量。”
杨海真认为,总量控制的方式虽然有效,但其实际运行过称中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技术问题,比如总量的摸底、监测、分解和考核,这些问题都亟待进一步明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采用总量控制的方式,并不意味着放弃过去的浓度控制的方式。尽管在此次会议上并没有提出重金属浓度控制的新目标,但原有的重金属浓度目标依然有效。
“重金属污染的另一个特点是对人的身体健康有直接的危害,必须控制好其浓度,否则在一个区域内可能会出现总量达标了,但浓度依然超标的现象。因此,浓度控制的目标和监管依然是难题。”一位资深环保政策专家对本报强调。
明确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
指标明确之后,考核办法也亟待出台。
记者获悉,环保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考核办法。根据周生贤透露,该办法将参照节能减排的考核办法,明确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要求各地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由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不属于约束性指标,其控制的力度与二氧化硫和COD(化学需氧量)相比,会弱很多。”一位地方环保厅副总工程师对记者表示,“但重金属污染直接危害到群众的健康问题,因此其考核执行将成为很大的挑战。”
对此,杨海真也表示,我国环境管理中,存在重规划而轻执行和监管的问题,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过程中,正处于重金属污染事故的频发期,执行不力会导致长期累积的重金属问题不能有效控制,这将大大影响社会稳定。
针对去年发生的安徽血铅事件,记者了解到,在2月17日召开的环保部常务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对安徽省安庆市所有涉重金属工业项目采取限批措施,对安庆市和安徽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环保部强调,对未进行环评和相关验收的重金属生产企业将一律停产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有环境劣迹的公司上市或再融资,两年内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出具同意其通过上市核查的文件;凡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重大污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地区,暂停其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审批。
对此,有证券行业的分析师对记者指出,尽管环保部早已出台《首次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但该工作指南并未规定何谓环境劣迹,“什么样的行为是环境劣迹,由于其将影响到公司能否通过上市核查,需要环保部门尽快作出进一步规定。”
周生贤表示,国务院已要求各地政府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于2011年6月前,完成本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记者了解到,由于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呈现高发态势,中国2011年将展开专项行动打击铅蓄电池行业的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
每年百亿治理重金属污染
《规划》确定了4452家重点防控企业。周生贤强调,从现在开始,这4452家企业,要全部给死死盯住,实行多方面的有效监控。
“明确了重点企业之后,那么这些重点企业要设置具体的排放限制目标,其目标的确定要看区域目标如何分解。分解的方法如何体现公平,这是接下来我们要关注的问题。” 杨海真说。
由于重金属污染的防治,比一般污染物的治理所需投资要大许多,重点企业的防治资金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记者了解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投资主体通常有三方,企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但目前,三者之前的责任范围和投资范围并不甚清晰,主要以企业和地方政府投入为主。
目前,国家层面也在加大重金属污染的投入。资料显示,环境保护部在2010年协调有关部门设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0年该专项资金共有10亿元,重点支持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企业综合整治、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污染防治新技术示范和推广等项目。
周生贤表示,在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以百亿元为单位增加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