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密度

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

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m2/hm2)

容积率

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

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之一。计算公式为:

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

道路红线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人口净密度

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

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

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日照标准

日照标准中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日照时间是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积累计的大小以及阳光中紫外线的效用高低。1993年7月,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城市道路面积率

城市道路面积率是反映城市建成区内城市道路拥有量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这里所说的城市道路系指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不包括居住区内的道路。建成区的城市道路面积率计算公式如下:

城市道路面积率=(建成区道路用地总面积÷城市建成区用地总面积)(%)

也可以计算建成区内局部地区的城市道路面积率,公式为:

道路面积率=(道路用地总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

绿地率

城市的总绿地率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比例,这里所说的各类

绿地必须符合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的规定。也可计算建成区内一定地区的绿地率。如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率是反映城市绿化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

三、但愿有一天你会记起,我曾默默地,毫无希望地爱过你。我这扇门曾为你打开,只为你一人打开,现在,我要把它关上了。

四、你看我的时候我装做在看别处,你在看别处的时候我在看你。

五、陆上的人喜欢寻根究底,虚度很多的光阴。冬天担忧夏天的迟来,夏天担心冬天的将至。所以你们不停到处去追求一个遥不可及,四季如夏的地方,我并不羡慕。

六、没想到的是,一别竟是一辈子了。

七、朋友们都羡慕我,其实羡慕他们的人是我。爱你,很久了,等你,也很久了,现在,我要离开你了,比很久很久还要久……

八、Do something today that your future self will thank you for. 从现在开始,做一些让未来的你感谢现在的自己的事。

九、有个懂你的人,是最大的幸福。这个人,不一定十全十美,但他能读懂你,能走进你的心灵深处,能看懂你心里的一切。最懂你的人,总是会一直的在你身边,默默守护你,不让你受一点点的委屈。真正爱你的人不会说许多爱你的话,却会做许多爱你的事。

十、很久很久,没有对方的消息,也不再想起这个人,也是不想再想起。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100722

无锡市规划局 锡规总[2009]5号 关于印发《<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的规划管理,现将《<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建设项目(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未报审的除外),按原规定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总师办联系。 无锡市规划局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面积容积率规定通知 抄送: 市各设计院 无锡市规划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22份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 一、住宅(含酒店式公寓)户内入户花园、空中花园、花台、设备平台等有永久性顶盖的开敞、半开敞空间视同阳台,以套为单位,对应的“套内阳台进深小于2.5米部分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与“套内水平投影面积”的比值小于12%的,按照《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第八条第(八)项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2%的,超出部分按“实际计算的套内阳台进深小于2.5米部分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与“套内水平投影面积的12%”的差值,计入核定建筑面积。套内水平投影面积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套内阳台所对应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二、建筑设计含有飘窗的,须在申报图纸中提供飘窗大样,明确其构造形式及窗台高度。出挑平均进深(建筑外墙至飘窗结构外沿的水平距离)超过0.9米的,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核定建筑面积;出挑平均进深小于等于0.9米,且窗台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大于等于0.45米,不计算建筑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小于0.45米的,视同户内建筑空间,按规定计入核定建筑面积。 三、低层住宅建筑底层层高大于3.6米的,以3.6米为基准高度,按高度折算建筑面积后,计入核定建筑面积;二、三层层高大于3.3米的,以3.3米为基准高度,按高度折算建筑面积后,计入核定建筑面积。 四、《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中部分条款内容修订如下: 第七条第(二)项修订为:“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八条第(二)项修订为:“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其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大于1.5米小于2.2米的,按A’=KA折算核定建筑面积(A’—折算的核定建筑面积,K—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A—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其室外地面以上高度超过2.2米的,全部计入核定建筑面积。” 第八条第(三)项修订为:“处于自然或人造坡地中的建筑,其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有一边在室外地面以上的部分大于1.5米小于2 .2米的(其地面以上高度超过2.2米的,全部计入核定建筑面积),按照A’=KA计入核定建筑面积与容积率(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超出室外地面部分按最大值计算,车库入口部分除外)。”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的规则,根据《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审批建设项目,应当执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分为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及可建建筑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是指建设项目中,根据容积率计算出的建筑面积。可建建筑面积是指按相关规范计算建设项目的实际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 可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扣除按高度折算部分)+奖励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的其它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范围详《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可建建筑面积: (一)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通道、绿化等公共活动部分(架空层应以柱、剪力墙落地,不设围护结构,视线通透、空间开敞)。 (二)建筑飘窗挑出外墙宽度一般不得大于0.6米,飘窗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2米,符合上述要求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沿街建筑沿公共空间部分设置的骑楼或过街楼底层。 (四)设备管道夹层(专用于设备及管道布设的空间,一般除检修口外不得设置其他出入口)高度不超过2.2米时。 第五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该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但须计入可建建筑面积: (一)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

(二)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停车、居民设施等用途部分按1/2计算建筑面积。 (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如仅用作公共停车、公共设备用房、人防用途时。 (四)在建筑内部(包括首层、其他楼层及地下层)或外部提供全天候对外开放的步行空间或通道,将周边建筑物与城市街道、广场、游园、购物中心等公共空间体系联系在一起且其有效宽度不小于4米的空间。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屋顶层设备用房(含公共楼梯间、电梯机房等)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二)地下层如仅用作停车时,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如作为办公、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公共场所等用途时,全部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地下层 定义计算细则 满足条件功能剖面图平面图层 数建筑 面积 容积 率 h1≥1/2H 且h2≤1.0米停车、不 计 入 单列 计算 不计 h1≥1/2H 且h2≤1.0米办公、 商场、 其他营 业性公 共场所 等功能 不 计 入 单列 计算 计容 注释: 地下层——房间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且室内地面至室外地面的高度大于房间净高的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如何计算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如何计算?知道容积率如何计算层数? 有一项目用地6500M2,规划容积率为3.6,建筑履盖率为35%。请问该项目为多少层?总建筑面积为多少? 总建筑面积(地上)=用地面积X容积率=6500X3.6=23400M2; 建筑履盖率又称建筑密度=建筑占地面积(约等于建筑底层面积)/用地面积; 因此,在建筑建筑履盖率用足的情况下,建筑占地面积(约等于建筑底层面积)=建筑履盖率X用地面积=35%X6500=2275M2; 在建筑底层面积与标准层相差不多的情况下,建筑平均层数=地上总建筑面积/建筑底层面积(标准层面积)=23400/2275≈10层; 但是,就像二楼所说的,容积率 3.6的小区,如果真的用足35%的覆盖率,小区环境会很差,一般做到15%~20%左右的话会比较合理,这样的话,按上面的计算过程,层数应在18~24左右。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容积率比净容积率要低50%左右。这两个指标都是合法的,除特别说明外,说到容积率时一般都是指净容积率。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只能宣传净容积率,于是,一些开发商就钻法律的空子,将净容积率换算成毛容积率来宣传,购房人弄不明白其中的奥妙,还以为这个小区的容积率真的很低,入住后才发现上当了。什么是容积率?按照《成都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解释,容积率是地面以上各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关系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人们的居住舒适度就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但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价格中的比例,决定被开发土地的含金量。因此,容积率越高,开发商的利润就越大。 (1)容积率:即规划地块内各类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计算公式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容积率可根据需要制定上限与下限.容积率的下限是保证地块开发的效益,防止无效益或低效益开发造成土地的浪费。容积率上限防止过渡开发带来的城市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行。容积率还可以根据建筑用途的不同,分为全部建筑容积率,公共建筑容积率,住宅建筑容积率等 (2)建筑密度:即规划地块内各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计算公式:建筑密度=建筑基底占地面积/地块面积 (3)绿化率,亦称绿地率:指的是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地块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 绿地率通常以下限控制。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容积率的术语释义为:容积率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基地总面积的比值。 与容积率密切相关的一个指标就是建筑密度,术语释义为:建筑密度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基地面积的比率(%)。

关于施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订)》的通知

关于施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 订)》的通知 洪规字[2012]152号 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为正确引导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的计算方法,我局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的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市实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 第1号)进行了修订。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请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订) 为正确引导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结合本市实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 第1号)进行修订: 第一条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第二条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计

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 第三条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上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小于2.2米者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含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及有围护结构的结构转换层、设备管道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二)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含覆土)的集中地下室,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加上0.3米计算(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不一致,以低的城市道路标高为标准)。 (三)临街建筑底层架空层、底层临街商业的后半部分架空层应当计入容积率。 (四)超高层建筑的其他非避难空间(如楼梯间、电梯井、其他功能性用房)应当计入容积率。 第四条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一)因特殊原因(人防、地质、管线等)地下室整体抬高作为大空间停车使用的,应进行竖向设计并组织好排水并与相邻地块平接,抬高不超过2.6米。 (二)主体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的地下室。 (三)住宅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房产项目容积率计算公式

房产项目容积率计算公式 房产项目容积率计算公式 一、专业解释 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地率也是如此。绿地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二、通俗解释 说到底就是小区里户数、人数和小区面积的关系,当然户越少、人越少,面积越大越舒服了。 三、容积率多少合适? 以下是我查到的资料,仅供参考: 1、容积率低于0.3,这是非常高档的独栋别墅项目。 2、容积率0.3--0.5,一般独栋别墅项目,环境还可以,但感觉有点密了。如果穿插部分双拼别墅、联排别墅,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 3、容积率0.5--0.8,一般的双拼、联排别墅,如果组合3--4层,局部5层的楼中楼,这个项目的品位就相当高了。 4、容积率0.8--1.2,全部是多层的话,那么环境绝对可以堪称一流。如果其中夹杂低层甚至联排别墅,那么环境相比而言只能算是一般了。 5、容积率1.2--1.5,正常的多层项目,环境一般。如果是多层与小高层的组合,环境会是一大卖点。 6、容积率1.5--2.0,正常的多层+小高层项目。 7、容积率2.0--2.5,正常的小高层项目。 8、容积率2.5--3.0,小高层+二类高层项目(18层以内)。此时如果做全小高层,环境会很差。 9、容积率3.0--6.0,高层项目(楼高100米以内)。 10、容积率6.0以上,摩天大楼项目 感谢您的阅读!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层高如何计算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计算标准 知道容积率如何计算层数? 有一项目用地6500M2,规划容积率为3.6,建筑覆盖率为35%。请问该项目为多少层?总建筑面积为多少? 总建筑面积(地上)=用地面积X容积率 =6500X3.6=23400M2; 建筑覆盖率又称建筑密度=建筑占地面积(约等于建筑底层面积)/用地面积;因此,在建筑覆盖率用足的情况下: 建筑占地面积(约等于建筑底层面积)=建筑覆盖率X用地面积 =35%X6500=2275M2; 在建筑底层面积与标准层相差不多的情况下, 建筑平均层数=地上总建筑面积/建筑底层面积(标准层面积) =23400/2275≈10层; 但是,就像二楼所说的,容积率3.6的小区,如果真的用足35%的覆盖率,小区环境会很差,一般做到15%~20%左右的话会比较合理,这样的话,按上面的计算过程,层数应在18~24左右。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容积率比净容积率要低50%左右。这两个指标都是合法的,除特别说明外,说到容积率时一般都是指净容积率。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只能宣传净容积率,于是,一些开发商就钻法律的空子,将净容积率换算成毛容积率来宣传,购房人弄不明白其中的奥妙,还以为这个小区的容积率真的很低,入住后才发现上当了。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关系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

杭州市建设项目计算容积率面积及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讨论稿

杭州市建设项目计算容积率面积及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2013.2.28讨论稿) 一、制定依据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2.《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3.《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4.《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细则》(杭规发[2011]273号) 二、适用范围 杭州市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的计算与审核。 三、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而规定的必须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面积应按《房产测量规范》、《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对各类地上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计算所作的规定及《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部分指标计算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地下室、半地下室 1.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有永久性顶盖的坡道,其顶板面标高高于室外地坪1.00m以上的,应按其外墙结构(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部面积。 2.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局部位置与地面一层通高的,应按通高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面积。3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等用房的,不论其顶板面标高,均应计算面积。层高2.20m及以上的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0.5倍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地面的各类井道(不包括采光井)、楼梯间、电梯间等,顶板面标高高于室外地坪1.00m以上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度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部面积。 (二)架空层。避难层 及以上、以承重结构落地、视线通透、无特定使用功能、仅限交通、休闲、景3.00m净高1. 观作用的开放式住宅底层架空层及用地与市政道路等公共开放空间无分隔的公建底层架空层。其有效架空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达到建筑主体结构占地面积的1/3的,有效架空部位不计面积。架空层内有维护结构的电梯间、楼梯间、门厅、井道及以栏杆、矮墙等分隔的出入口通道、楼梯及与围合部位相连的台阶、坡道等,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面积。 2.净高不足 3.00m的底层架空层、有效架空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不足主体结构占地面积1/3的底层架空层、用地与市政道路等公共开放空间分隔的公建底层架空层、具有特定使用功能的底层架空层,均应按其柱外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部面积。 3.位于二层及以上楼层的类似架空层的建筑空间(不包括超高层建筑的避难空间),应按其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部面积。 4.坡地建筑的吊脚架空层,设计利用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计算水平投影面积;设计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柱外围计算水平投影面积。层高2.20m及以上的,应将其全部水平投影面积按其地上外墙(柱外围连线可视为外墙)的水平投影长度与其全部外墙的水平投影长度的比率折算成面积。

最新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定(送审稿最后)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定 (报审稿)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容积率计算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规定: 一、术语解释 容积率分为地上容积率与地下容积率。凡未注明地上、地下的,均指地上容积率。 地上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建筑物地上的计容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下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建筑物地下的计容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容面积,系指一定地块内参与容积率指标计算的建筑面积。 二、计算规则 一般情况下,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下列情况,按照本规定执行: (一)建筑的层高 1、住宅建筑、公寓(包括酒店型和混合型公寓)标准层层高大于3.9米且小于或者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

4.8米且小于或者等于 5.4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设计层高大于5.4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办公建筑、写字楼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或者等于5.4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或者等于6.6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设计层高大于6.6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但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除外。 3、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或者等于6.0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计算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或者等于7.8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计算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7.8米,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但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除外。超市、农贸市场、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单一空间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层高可以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4、住宅建筑底层层高小于2.2米的配套用房按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但不作为计容面积。 5、停车库(包括地面无围护结构的机械式停车设施)结构层层高不大于8.0米的立体停车库,按结构层建筑面积计算,层高8.0米以上的按8.0米层高折算计容面积。

关于容积率面积计算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和《宁波市建筑工程部分差 异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2 发布机构:宁波市规划局文号: 甬规字〔2010〕122号实施时间: 2010-10-22 各规划分局、市局各处(室): 由于原印发的《宁波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和《宁波市建筑工程部分差异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甬规字〔2010〕113号)有误,现将修正后的《宁波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和《宁波市建筑工程部分差异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甬规字〔2010〕113号文件作废。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相应规定,也可以参照执行。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宁波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 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我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全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和审查的依据。 一、依据与参考资料 1、《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甬政发〔2007〕77号) 2、宁波市规划局城乡规划技术委员会会议纪要(〔2010〕第2期) 3、全市规划系统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工作例会纪要(宁波市规划局专题会议纪要〔2010〕2号、〔2010〕3号) 4、《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省房”] 二、容积率计算 (一)地下室 通常情况下,地下室用作车库、设备用房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用作商业服务业、市场、文化娱乐、体育等用房的,其建筑面积按0.6系数折算后计入容积率。 (二)车库 建设项目的配套停车库设置在地下和地上二层(含二层)以下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其余按0.5系数折算计入容积率。竖直循环式机械停车库按3.6米层高计算建筑面积后,按0.5系数折算计入容积率。 房屋层内,以机械设备划分若干层次的立体车库,无论高度和停放层数多少,均按单层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次(“省房”4.3.6)。 (三)架空层 建筑底层设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只用作公共通道、停车、绿化、公共休闲等用途。 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的,除电梯(楼梯)间、门厅、管道井(水、电、排风等)等 围合部分外,其余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广州市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办法

广州市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办法 (二○○六)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50353-2005)于2005年7月1日起实行。为使新的建筑面积计算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为更科学地核算建筑的容积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 1.1、单层建筑物层高 2.2米及以上、四面有围护结构的用房计算全部建筑面积;高度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的建筑,内空间净高 2.1米及以上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内空间净高1.2至2.1米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3、建筑内部设局部复式的,其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不足2.2米的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4、场馆看台下方空间设计加以利用的部分,净高 2.1米及以上的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净高1.2至2.1米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5、地下室、半地下室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6、建筑物的大厅、门厅以及大型会议厅、工厂车间、仓库、舞台等大空间建筑物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内部设有通廊、回廊或挑台时,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小于2.2米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7、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围护结构的,层高 2.2米及以上

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8、地上立体书库、立体车库、仓库等,无结构层的按1层计算;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数计算;层高 2.2米及以上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9、建筑物外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等,有围护结构的,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0、建筑物顶部有顶盖有围护结构的用房如梯屋、水箱间、电梯机房、人防用房等,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廊、亭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1、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垃圾道、内部烟囱、通风排气竖井、提物井等垂直设备,其建筑面积以横截面面积乘以自然层数计算。 1.12、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 2.1米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1.13、有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乘以自然层数所得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最顶一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其余楼层计算方法与有顶盖的相同。 1.14、住宅的阳台、入户花园;办公或商业用房设的半公共空中花园、活动用平台等均按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余杭区除外)内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 1、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2米(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6米。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5、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含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建筑)。满足以下条件的底层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层高3米(净高2.8米)以上,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提供相对集中公共空间,一般不应少于主体建筑占地面积的1/3;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底层架空层计入建筑层次。其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及面积低于80平方米的底层架空层应按规定计算容积率。 7、地下空间:层高2.2米以上,室外地坪为基准,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米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

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怎么算、多少最合适

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是衡量小区品质的两个重要指标。建筑密度是什么意思,跟容积率有什么区别?建筑密度及容积率多少合适?要怎么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建筑密度、容积率概念 1、建筑密度 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2、容积率 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是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的值。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但必须是正负0标高以上的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二、建筑面积、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1、建筑密度计算公式 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 3000/10000=30% 。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 2、容积率计算公式 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 1、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3、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4、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5、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颁布日期:2007/01/01 实施日期:2007/01/01 一、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容积率(以下简称容积率)计算方法,统一容积率计算规则,明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数值和计入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二、一般情况下,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下列情况,按照本规则规定执行。 三、标准层层高超出常规指标的建筑 (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0米 (2.8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8米(3.6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9.4米(3.6米×2+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0倍计入容积率。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1米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建筑(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6.1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 (3.9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普通商业建筑标准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容积率。 二、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工程按下列规定控制层高、计算面积、容积率: 1、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 一般情况下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3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5.6米。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9米且小于等于5.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的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 2、办公建筑(含写字楼) 一般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5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6.6米。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办公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含酒店和临街商铺) 一般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5.0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7.8米。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单层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空间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不列入超层高范围。 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的层高不受一般层高度控制,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舒适度的关系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舒适度的关系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 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地率也是如此。 绿地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 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2, 绿地率应不低于30%。 容积率(Plot Ratio/Volume Fraction):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当建筑物 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建筑密度(building density)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计算公式:建筑密度=建筑首层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是指你所建造的建筑面积总和,包括走廊和有顶的室外空间 建筑基底总面积是指所有建筑底层面积总和,建筑用地总面积是指甲方给你的用地面积,是指用地红线以内(不是建筑红线),建筑退后红线是要求你的建筑基础部分不能超出它。 买房,是一个在容积率和地段、价格、房子类型之间做取舍的过程。如今 买房子,大家要仔细关注一个概念:容积率。这个概念直接关系到您所居住的 房子是否真正的舒适?一般情况下容积率越小,生活空间越大,价格也就更贵 一些。它的计算方法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这个数字不仅和舒适 度密切相关,还是判断房子性价比的重要指标。 近几年,一些开发商会用“低密度”来混淆概念,误导买房者以为“低密度”即“低容积率”。“低密度”说的是建筑密度,指每一栋楼的底面积总和与小区总占地面积的比值。表面看,多层板楼社区的建筑密度要高于塔楼社区。板楼 对楼间距有一定限制,小于塔楼的楼间距,同样面积的小区盖板楼的数量一定 比塔楼的数量多。但20层的塔楼和5层的板楼,谁的住户更多自是不言而喻的。“低容积率”意味着居住在一块地上的人少,每人享受的土地资源、公共资源、空间更多。

金华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

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 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 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的计算及建筑层高的规划管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金华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金华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务、商业类建设项目。 二、建筑密度计算 1、建筑密度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建筑基底面积的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基底面积按接触地面的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计算。 3、建筑物底层的走廊、门廊、门厅、架空层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4、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阳台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5、有顶盖(包括可开启式顶盖)的中庭、采光厅、采光井、内廊等设施按水平投影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6、室外楼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但与室外地坪高差小于1.5

米且无顶盖的室外楼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三、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计算 容积率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住宅建筑 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控制在3.4米(含)以内(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层高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大于3.6米),低层住宅层高控制在3.9米(含)以内。 跃层式或低层住宅允许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当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部分的投影面积不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时,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当户内通高部分投影面积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超出部分按 1.5倍计入容积率。 2、商务建筑 商务建筑首层层高控制在4.8米(含)以内,二层及以上层高控制在4.2米(含)以内。二层及以上层高超出以上标准,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大于4.2米小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大于等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3、商业建筑 商业建筑层高控制在5米(含)以内。层高超出以上标准,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大于5米小于8.4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

构筑物与建筑面积及容积率

构筑物与建筑面积及容积率 比如看到一个新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_50489-xx》,其中提到了: 2、0、26工厂容积率。plot ratio for plant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工厂容积率工厂容积率应为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按下式计算: 工厂容积率=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厂区用地面积 A、4、2 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构筑物计算面积,应按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当层高超过8m时,该层建筑面积应加倍计算;高度超过8m的化学反应装置、容器装置等设施,应加倍计算。 2、圆形构筑物计算面积,应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 3、储罐区计算面积,应按防火堤轴线或围堰最外边计算,未设防火堤的储罐区,应按成组设备的最外边缘计算。 4、天桥、栈桥的计算面积,应按其外壁投影面积计算。 5、外管廊计算面积,架空敷设可按管架支柱间的轴线宽度加 1、5m乘以管架长度计算;沿地敷设应按其宽度加 1、0m乘以管线带长度计算。

6、工艺装置计算面积,应按工艺装置铺砌界线计算。 7、露天堆场计算面积,应按堆场实际地坪面积计算。 8、露天设备计算面积,应按设备场地铺砌范围计算。 以上规范中,可以看出来一个问题,构筑物也算面积,但没有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xx中提到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并没有提到构筑物,在具体条款中也没有提到构筑物。在详解中也明确了建筑面积的定义: 建筑面积,也称为建筑展开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 它包括了建筑物中的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可直接为人们生活、工作和生产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居室净面积在民用建筑中亦称“居住面积” 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为辅助生产、生活和工作所占的净面积(如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层、贮藏室、水箱间、垃圾道、通风道、室内烟囱等)及交通面积(如楼梯间、通道、电梯井等所占净面积)。 “有效面积”即使用面积与辅助面积的总和: 有效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的内外墙、柱体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不含抹灰厚度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和《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以下简称《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以下简称《省规》)、《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日照分析是指相关专业技术部门利用计算机采用分析软件,在特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拟建高层建筑群内部的日照情况或高层建筑(群)对北侧(含东北侧、西北侧)保留地块或已规划地块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的依据之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除符合日照要求以外,还应符合《省规》的其他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或多、高层建筑群及其周边受影响建筑,其中的建筑是指《省规》第3.1条规定的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多层住宅建筑不作日照分析要求,其建筑间距根据《省规》要求控制。 第四条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导致场地标高、建筑高度、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日照分析应采用建设部或江苏省建设厅评估或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 第六条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受阳面的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满足《规范》,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第七条日照分析参数为: (一)地理位置:无锡市区,东经120°18′,北纬31°35′。 (二)有效日照时间带指大寒日北京时间8时至16时,冬至日北京时间9时至15时。 (三)时间统计采用累计日照时间方法进行分析,但小于30分钟的时间段不得累计。 (四)采样时间间隔可为1-5分钟。总平面分析时,可采用5分钟采样时间间隔;局部放大分析时,可采用1分钟采样时间间隔。 (五)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1米。 (六)采用“窗户分析”或“沿线分析(沿建筑物外墙轮廓线)”的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可附加“单点分析”等其他分析方式。 第八条窗户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0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0米的,按2.0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0米为计算范围(见附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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