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合作项目的管理是自投标开始,至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管理。
通过规范化管理,规避公司资质风险,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宽市场。
一、项目投标阶段1、公司坚持强强联合的灵活经营理念,以优惠便利的条件促进与具有较强实力的单位进行合作,以开拓公路施工市场。
2、合作方应与公司签署书面合作协议。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应由合作双方根据相关信息共同确定,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且具有合理利润。
二、施工准备阶段1、工程中标后,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择优选用项目管理人员、主办会计进驻现场与合作方共同组建项目经理部,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的具体工作;公司派驻人员待遇费用由公司制订标准统一发放,合作方负责提供食宿及办公条件,该人员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2、公司与合作方签订书面施工承包合同;公司与经营管理中心签订项目管理合同,确定权、责、利各项指标及具体细则。
3、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审批存档后方可予以使用。
项目经理部负责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正本原件和监理下发的设计图纸复印件(包括变更图纸)及时送达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存档。
4、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组织对项目部驻地建设、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施工方案的审定、施工计划的确定、关键工序的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
三、项目施工阶段,公司经营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财务人员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一)项目资金控制1、项目资金控制是对合作项目管理的核心。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资金由合作双方共同控制,银行账户由公司按业主要求进行办理,账户印鉴由双方各持一枚,保证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实施、优先上缴公司管理费用。
2、项目资金的使用,由合作方根据阶段性资金需求及账户资金情况,申报阶段性资金使用详细计划,由驻地项目管理人员(若有)或公司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工程需要与资金使用的轻重缓急情况,进行资金拨付的核定,由派驻现场的财务人员根据经核定的计划负责监督实施。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市场规律,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强化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公司总部、项目部、施工班组三级管理体系。
第五条公司总部负责制定公司级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各项目部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面管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
第七条施工班组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总部职责:(一)制定公司级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协调各项目部工作。
(三)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项目部进行考核评价。
第九条项目部职责:(一)组织实施项目设计方案。
(二)负责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管理工作。
(三)配合公司总部进行监督检查。
(四)按时提交项目进度报告、质量报告、安全报告和投资报告。
第十条施工班组职责:(一)负责具体施工任务。
(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三)及时向项目部汇报施工情况。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二)全面质量管理,全过程控制。
(三)强化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设计质量。
(二)施工质量。
(三)质量验收。
(四)质量事故处理。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工程项目对接日常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对接日常管理制度一、项目立项阶段1.项目启动会议项目启动会议是项目立项阶段的重要环节,会议应当邀请项目相关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确定项目目标、范围、预算、时间表等重要事项,并明确项目责任人及各岗位职责,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2.项目立项报告在项目启动会议后,项目经理应及时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包括项目背景、目标、范围、预算、时间表、风险评估等内容,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获得项目立项的正式认可。
3.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的基础,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立项报告的内容,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任务分解、资源调配、时间安排、风险预防等内容,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二、项目执行阶段1.项目组建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计划,组建项目团队,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团队协作顺畅。
2.项目进度跟踪项目经理应定期进行项目进度跟踪,及时更新项目进度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3.风险管理项目经理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制定风险预防和处理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质量管理项目经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交付物符合质量标准和客户要求,满足项目的成功交付。
5.成本控制项目经理应建立项目成本控制机制,定期进行成本核算,确保项目的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6.沟通管理项目经理应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与项目团队成员及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收尾阶段1.项目总结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总结会议,对项目的成果、经验教训进行总结,为今后的项目管理提供借鉴。
2.项目交接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进行项目交接,确保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客户反馈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向客户进行项目的交付,并征求客户的反馈意见,收集客户对项目的评价,并进行记录,为今后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1.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手册、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文件,确保项目管理有章可循。
合作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工程项目的管理,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的所有合作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合资、合作、联营等形式。
第二章合作方职责第三条合作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工程项目的决策、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各合作方应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工程项目:(一)甲方: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投资决策、融资安排、市场拓展等;(二)乙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三)丙方: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结算等。
第三章项目决策与管理第五条合作工程项目实行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由甲方、乙方、丙方共同组成。
第六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以下事项:(一)项目立项、审批及可行性研究;(二)项目投资、融资及资金管理;(三)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采购;(四)项目成本控制、进度管理及质量监督;(五)项目合同签订、变更及解除;(六)项目验收、结算及移交。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七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合作方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防护措施;(三)加强项目成本控制,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进度按计划完成。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设立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合作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项目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二)监督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三)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四)监督项目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条公司对合作工程项目实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项目进度、质量、安全;(二)项目成本、效益;(三)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四)项目团队协作情况。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合作各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评价管理办法 (4)
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评价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评价管理办法是指对参与工程建设
项目的合作单位进行评价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的文件。
这些规定和措施旨在确保合作单位具备专业能力和信
誉度,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和规定完成工程建设项目。
下面是一个可能包含在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评价管理办
法中的内容:
1.合作单位评价的目的和原则:明确评价的目的是为了筛选合格的合作单位,建立合作单位的信誉度和专业能力评价
制度,以及评价应该遵循的原则。
2.合作单位评价的指标体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合作单位进行评价。
这些指标可以包括合作单位的注册
资金、资质证书、过往项目经验、技术实力等。
3.合作单位评价的评价方法:明确评价的方法和程序,如评价表格、评价流程等。
可以进行现场考察、资料审查等手
段进行评价。
4.合作单位评价结果的运用:确立合作单位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和,如用于合作单位的筛选、合同谈判及签订等环节。
5.合作单位评价结果的反馈和监督:建立合作单位评价结果的反馈和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合作单位的不足和问题,并进行改进。
6.合作单位评价的周期和频次:规定合作单位评价的周期和频次,如一次项目合作结束后进行一次评价,或每年进行一次合作单位评价等。
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评价管理办法是对合作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工具,能够有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工程项目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合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进行。
(二)公开透明: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等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诚实信用:工程项目各方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串通投标。
(四)质量第一: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第四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适用于国家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估算、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办法等。
第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第三章工程项目施工第九条工程项目施工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日期:2014-04-09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教重〔201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经费来源为“985工程”等计划及国家引智专项经费,项目分为学校学科国际化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队伍国际化建设、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和海外合作平台和外事工作信息平台建设5个类别。
第三条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总体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建设内容第四条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资助分为5个类别18项具体计划。
第五条针对学校学科国际化建设,设立“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包括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和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校内“111”计划))、“一流学科建设对接计划”、“全英语授课专业建设辅助支撑计划”和“全英语教学课程体系建设辅助支撑计划”。
资助经费用于“111”基地聘请本领域海外一流专家来校工作产生的国际旅费、酬金;基地教师和学生出国费用;我校重点学科教师和学生到海外重点参照院系访问、进修与交流产生的出国费用和对方人员来我校进行交流、讲学、合作研究所产生的国际旅费、授课酬金或生活补贴;全英语授课专业聘请海外教师授课酬金、专业教师参加海外培训出国费用以及专业建设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等业务费。
第六条针对学校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辅助支撑计划”、“优秀海外学生交流计划”、“外国来华留学生支持计划”、“毕业生国际化就业计划”。
资助经费用于我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出国(境)进行长短期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产生的国际旅费、学费、注册费及在外生活费等,以及学生项目管理人员出国费用;对等项目的海外合作院校来我校学习与交流的学生的国际旅费、学费或生活费,留学生奖学金;为推动毕业生国际化就业产生的海外调研费用、国际资格认证和管理费用、授课酬金、培训费等业务费。
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作单位管理工作,通过对合作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估,全面了解其经营或服务情况,确保其资格及能力符合公司要求,评估合作单位的履约能力,优化合作单位结构,建立合作单位信息库,达到提高招标(招标管理办法另附)工作效率、选择优秀合作单位的目的。
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2.1工程部负责对首次拟合作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组织项目部、研发部、计划部、采购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并提交资质审查报告,填写《初次合作单位评估备案表》(附表1)。
2.2工程部负责合作单位信息库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合作单位进行年度评估和半年评估,项目部(包括各子公司所属项目、指挥部,以下同)、研发部、计划部、采购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参加,并提交评估报告。
2.3各子公司、项目部、指挥部负责提供相应合作单位日常工作中的真实有效信息,第三章合作单位资质审查3.1资料审查工程部负责接收并审查合作单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号、资质证明、企业简介、产品的技术资料、价格、近三年业绩等;判断是否与公司目前业务相关:无关的,销毁资料;相关的,报地产集团分管工程领导组织面谈。
3.2合作单位面谈重点了解合作单位业绩以及该合作单位的施工或服务应用的工程实例情况,判断是否具备提供符合本公司要求的施工和服务的能力:符合的,通知列入合作单位备选库,并组织实地考察。
不符合的,婉言拒绝。
3.3合作单位实地考察3.3.1由工程部组织采购部、研发部、计划部、项目部、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参与部门合计两个部门两个人以上(含)。
涉及对总包的考察必须相关部门经理或以上人员参加。
- 2 -3.3.2实地考察参与部门侧重为:①工程部:侧重考察业绩及其他方面。
②计划部:侧重考察成本管理能力。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部门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管理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效益优先,环保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度的颁布、修改和废止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我部门内的强制性规定,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政策。
第七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项目组织委员会,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决策和协调。
第九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合作机制,实现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
第十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各成员间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步骤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应遵循以下步骤:项目立项、项目规划、项目组建、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项目总结。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阶段,应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制定项目计划和预算,确定项目执行人员和关键岗位。
第十三条项目规划阶段,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确定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质量和安全管理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组建阶段,应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实施实施,落实人员的素质要求。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阶段,应对项目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达标。
第十六条项目验收阶段,应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进行检查,进行验收手续并进行记录。
第十七条项目总结阶段,应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第四章工程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和跟踪,确保项目的目标能够实现。
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及合作单位管理办法
××集团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及合作单位管理办法1 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类、技术咨询类、设备材料采购等业务的供应商管理工作。
1.2 ××集团基建管理部负责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库,供应商库根据业务类型分行业、专业实行分类管理。
1.3 供应商管理实行“严格准入、量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1.4 邀请招标和比价活动中的供应商原则上必须在供应商库中进行选择。
对于供应商库中未建立名录而必须从库外选择供应商的,必须在呈报相关文件时进行说明并经批准。
1.5 ××集团基建管理部不参与具体项目的供应商选用,不得指定供应商,不得授意项目组采用具体供应商。
1.6 单个供应商垫资超过5亿元时,除供应商自愿继续垫资承接新项目同时无其他风险征兆,原则上限制安排该供应商参加新项目投标。
1.7 同一个监理或造价咨询和施工单位同时或连续在同一个项目中共同服务,超过3个的,实行隔离原则,不得在新项目中同时服务。
2 供应商管理职责分工2.1 ××集团供应商管理实施三级管控模式,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2.2 ××集团基建管理部负责建立、维护供应商信息库;供应商入库前的审核及供应商合作期满的定级评定工作。
2.3 产业集团/区域总部基建管理部负责行业供应商、区域供应商、零星工程供应商的推荐。
2.4 成员公司基建办(项目组)负责按照规定使用、评价供应商。
3 供应商分级3.1 供应商划分为战略供应商、优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三个等级,并建立“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3.2 战略供应商3.2.1 与××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供应商为战略供应商。
3.2.2 限制政策3.2.2.1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直接委托采购。
3.2.2.2 每年安排一次审核,包括现场审核。
3.3 优质供应商3.3.1 一般条件3.3.1.1 能够带资合作或拥有垫资能力,能充分理解发包人暂时的资金流转特点,不因此拖延工期及根据发包人需要配合交工移交。
联合体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联合体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联合体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联合体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相关参与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联合体工程项目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制度应当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适应,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时调整完善。
第五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管理责任,积极推动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组织管理第六条项目组织结构应当包括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联合施工单位等,明确各方的责任与职能。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负责项目的立项、资金拨付、项目监督等工作,并组织开展项目管理评审。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进度控制、质量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九条联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单位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项目组织应当建立正常的沟通机制,及时处理沟通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项目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确定项目管理的决策程序,确保项目的合理决策。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十二条项目管理流程应当包括前期准备、设计和施工等各个阶段,每个阶段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前期准备阶段应当完成项目立项、环境评估、土地规划等工作,并确定项目的总体计划和预算。
第十四条设计阶段应当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方案。
第十五条施工阶段应当完成工程的开工、进度控制、质量检测等工作,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流程应当及时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确保项目的持续发展和成功实施。
第四章项目管理措施第十七条项目管理措施包括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程序、项目管理规范等,确保项目实施有序。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管理部门,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正常运转。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制度一、前言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对一个工程项目从规划到实施、监控、收尾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目标、计划和质量要求顺利完成。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提出一套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制度,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1.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明确项目各阶段的负责人,建立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和协作顺畅。
2. 预算优先、控制成本:根据项目的预算,合理安排资源的使用,实行成本控制措施,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财务可持续性。
3. 完成任务、保质保量:对项目的每个阶段设定明确的任务目标和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考核机制,确保项目按时达成预定目标和质量标准。
4. 限期完工、按时交付:对工程项目的整体时间进度进行合理规划和监控,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时交付和达成阶段性目标。
5. 强化安全、保障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6. 绿色环保、健康发展:遵循国家相关环保政策和法规,推广绿色施工和环保技术,动员各方共同参与,促进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7. 落实责任、奖惩分明:明确项目各阶段的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建立奖励制度和惩罚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和激励机制有效运行。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1. 起步阶段(1)项目准备阶段: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建立项目小组,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启动项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项目立项阶段: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申请资金计划,推动项目立项和获得相关批复。
2. 规划阶段(1)项目目标规划:确定项目的整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详细实施方案。
(2)项目资源规划:编制项目资源需求清单和计划,确定项目各阶段的资源投入和分配计划。
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评价管理办法 (3)
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评价管理办法1. 引言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的评价是为了确保项目在合理的时间和质量范围内完成,并提供满意的工程成果。
合作单位的选择和管理对于项目的成功非常重要,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管理办法。
2. 评价管理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单位评价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为项目提供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并确保合作单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信誉。
2.2 原则评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价程序和标准应公正、公平、公开,避免人为和不正当的干预。
- 综合考察的原则:评价应综合考虑合作单位的技术能力、资质、信誉和经验等方面的因素。
- 客观、科学的原则:评价应基于可量化的指标和数据,并尽量避免主观的判断和主观评价。
- 力求简洁的原则:评价应尽量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的评价指标和流程。
3. 评价指标体系3.1 技术能力评价指标技术能力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合作单位的人员组成和素质、设备和资源情况、技术能力和核心技术等方面的考察。
3.2 资质评价指标资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合作单位的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和荣誉等方面的考察。
3.3 信誉评价指标信誉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合作单位的信用记录、信用评级和合作历史等方面的考察。
3.4 经济实力评价指标经济实力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合作单位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和项目投资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4. 评价程序4.1 评价申请项目单位应向合作单位提供评价申请表,并要求合作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4.2 评价组成评价组由项目单位的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依据评价指标和流程进行评价工作。
4.3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根据评价指标制定,标准应具有可量化和可比较性,便于评价和比较。
4.4 评价结果评价组应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合作单位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4.5 评价报告审批评价报告应由项目单位的相关人员审查和审批,并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5. 评价结果的应用5.1 合作单位的筛选和选择评价结果可以作为项目单位选择合作单位的重要依据,帮助筛选出具备优秀能力和信誉的合作单位。
合作方管理办法以及考核制度
合作方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的合作单位。
三.管理规定(1)施工人员管理●合作单位每地州至少派一个项目管理接口人。
●合作单位施工队长必须是在本公司备案并通过技能考核的人员。
●合作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合同中承诺最低人数。
●合作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队长必须保持电话24h畅通,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我司工程文员。
●合作单位在项目工程开工进场时必须通知县公司以及监理公司。
●合作单位在接到施工任务单时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单站点施工。
●合作单位必须每天下午17:00时前以电话或者邮件形式上报给我司工程文员当天单站施工进度并通报各县公司、现场监理。
●合作单位不得进行分包。
(2)施工安全管理●合作单位必须对施工队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并将培训记录报公司备案。
●合作单位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险并上报公司备案。
●施工队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器械、具备良好的施工素质以及职业道德。
●在施工过程中,合作单位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
(3)施工时限管理●合作商必须在项目经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安排的站点的施工。
●合作商必须在接到增加项目施工人员要求两天内增加施工人员(。
●合作商必须在站点完成施工后七天内,完成站点余料的退还。
●合作商必须在站点安装完成两天内,上交站点完工报告及相应的站点资料。
(4)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材料必须码放整齐。
●在机房内作业必须遵守机房相关管理规定。
●离开机房时,工程剩余材料等杂物必须清理干净。
●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避免因为施工造成设备故障影响现网设备的运行。
(5)施工质量管理●合作商施工人员在上项目前须接受公司组织的施工规范培训。
●合作商在开始大规模施工前,须接受公司指导安装示范站点。
●合作商须按照前期示范站质量要求安装。
●合作商须对自己施工的所以站点进行自检自测并填写站点自检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进行规范的办法和程序。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签订: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需求,合同双方进行谈判和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价格、交付时间等具体条款,并签订正式合同。
2. 合同履行:按照合同的约定,工程项目的承包商需要按时按质完成工程项目,并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
3. 合同变更:如果工程项目需要变更,合同双方应通过书面协议进行变更,并明确变更的内容、时间和价格等。
4. 合同索赔:工程项目合同中,若发生纠纷,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索赔,双方应通过协商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5. 合同支付: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向承包商支付相应的款项。
6. 合同监督: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7. 合同验收:工程项目完成后,双方进行工程项目的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8. 合同结算:工程项目完成并经过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并办理相关手续。
9. 合同保证金: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在签订合,通常需要向发包方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保障合同的履行。
10. 合同期限: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并规定相应的延期和提前终止的情况。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实际操作中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沟通管理办法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沟通管理办法1. 引言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沟通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良好的沟通能够促进团队合作、提高信息流通效率,从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旨在介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沟通管理办法,以帮助项目团队实施有效的沟通。
2. 沟通目标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沟通的目标是确保项目的信息传递清晰准确,并且能够及时响应各方的需求和问题。
沟通的目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传递项目目标和要求- 让团队成员了解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协调各方的合作与配合- 监控项目进度和质量- 及时解决问题和优化方案3. 沟通策略为了实现良好的沟通,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沟通管理策略:1. 使用多种沟通渠道:团队可以通过面对面会议、电话、电子邮件、即时消息等多种沟通方式进行信息交流,确保信息的全面和及时。
2. 设定沟通频率和时长:制定一个沟通计划,明确各类会议的召开频率和时长,避免频繁的会议或过长的沟通时间影响工作效率。
3. 提供明确的沟通渠道:建立一个统一的沟通平台,确保团队成员可以方便地发布和获取项目相关的信息。
4. 鼓励积极的沟通文化:建立一个积极的沟通氛围,鼓励团队成员主动提出问题和意见,并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
5. 定期沟通反馈和评估:定期收集团队成员的沟通反馈和建议,评估沟通效果,及时调整沟通策略和方法。
4. 沟通管理工具为了支持有效的沟通管理,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沟通工具:1. 项目管理软件:使用项目管理软件可以帮助团队成员在线共享和更新项目信息,追踪任务进度,提供实时的数据和报表。
2. 文件共享平台:选择合适的文件共享平台,方便团队成员共享和访问项目文档、报告、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
3. 团队沟通工具:使用即时通讯工具,如微信、QQ等,方便团队成员之间进行实时的沟通和交流。
4. 会议管理工具:使用会议管理工具可以帮助安排和记录会议,提供会议议程、会议纪要等相关信息。
5. 沟通管理的挑战和解决办法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沟通管理可能面临以下挑战:- 多方面需求:项目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各方需求可能不同。
合作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合作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合作项目的工程管理,提高合作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合作项目工程管理,包括合作项目的立项、规划、实施、监控及最终交付等阶段。
三、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合作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合作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
2.公司设立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工程管理的具体实施。
3.公司各部门负责合作项目管理的具体执行。
四、项目立项1.项目需求评审:项目需求由项目发起方提出,经过公司内部评审后方可立项。
2.项目立项文件:项目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时间安排、项目预算等内容。
3.项目组建:项目启动后,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五、项目规划1.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里程碑、关键路径、进度计划和资源分配等内容。
2.项目风险管理:对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制定风险应对方案。
3.项目资源调配:合理分配项目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项目实施1.项目启动:对项目启动进行确认,确保项目可以按计划进行。
2.项目执行:根据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团队进行项目实施,监控项目进度和质量。
3.项目沟通:保持项目进展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七、项目监控1.项目进度控制:对项目进度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能按时完成。
2.项目质量管理: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
3.项目成本管理:控制项目的成本支出,确保项目的运行费用在预算范围内。
八、项目交付1.项目验收:合作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确认项目的交付符合要求。
2.项目总结:对项目的执行过程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推广项目管理经验。
3.项目归档:对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作为公司的项目管理经验总结。
九、后期跟踪1.项目回顾: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回顾,总结项目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
2.项目跟踪:对项目的效果进行跟踪,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管理方法。
完整版联营项目管理办法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营项目管理,加强对联营项目全过程的监控力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联营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作为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办法》的重要补充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联营项目。
第二章联营合作方的选择第三条市场经营部对联营合作方要进行资格审查,特别是对联营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实力、信誉程度进行考查,并将其考察资料建立诚信档案。
通过资格审查,把好联营合作方综合实力关和诚信度关。
各改制单位、专业分公司和区域分公司按此规定建立各自的诚信档案(格式附后)。
(一)联营合作方为单位时,其必须具备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二)联营合作方为个人时,要对其经济实力和过去与其联营合作过程中的诚信度进行调查和综合评价。
(三)联营合作方必须承诺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积极主动弘扬企业文化。
第三章联营项目的确立第四条对联营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合同评审,把好经营关。
(一)该项目业主要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社会诚信度,项目必须合法。
(二)合同价格(单价)必须高于当地同一建筑类型的成本价。
当地同一建筑类型的成本价由当地分公司提供并对准确性负责。
(三)业主方资金的支付加上联营合作方注入项目帐户用于生产的资金,必须保证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达到工程总造价的70 %以上。
(四)联营方预交工程价款的1-3% 的现金或等值的抵押物作为风险抵押。
(五)在与甲方约定的合同条款中,涉及到的违约条款如质量、安全、工期等主要条款要规避企业的经营风险。
(六)规避其它合同条款风险。
(七)每个联营项目都要有分公司经理、公司部长及以上领导或有实力、守信用的项目经理进行书面担保,并由法律顾问室鉴证(担保方案附后)。
第四章联营项目的管理模式及机构设置第五条根椐联营项目分布的区域和承接单位,对联营项目实行公司、分公司两级监督管理模式。
(一)省内公司承接的联营项目由公司直接管辖(二)分公司、子公司承接的联营项目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管辖,公司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代建制度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代建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代建活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代建单位权益,提高工程代建效率,保证处于代建阶段的工程项目能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采用代建方式进行的工程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等。
工程代建单位应依据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工程代建活动。
三、代建单位资格审核1. 代建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工程设计、施工能力,经过注册资格认定,并具备从事代建活动的相关经验。
2. 代建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资金实力,能够承担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 代建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项目选择与洽谈1. 项目选择:代建单位应根据自身实力和经验,选择与其业务范围、实力相匹配的工程项目进行代建。
2. 项目咨询:代建单位在选择项目后,应进行项目咨询,了解项目需求、难点和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
3. 项目洽谈:代建单位与建设单位就工程代建的具体事宜进行洽谈,明确双方责任、权益和约定事项。
五、代建合同签订1. 代建合同应明确工程项目的范围、进度、价格、质量要求、责任分工等具体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受到保护。
2. 代建合同应具备合法性,必须经过法律审核和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 代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六、项目实施管理1. 项目计划:代建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安全管理等内容,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2. 项目组织:代建单位应组建项目团队,明确各岗位职责和任务,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3. 项目检查:代建单位应定期进行项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质量。
4. 项目报告:项目代建过程中,代建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及时沟通项目问题。
5.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代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经过建设单位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七、代建质量管理1. 代建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合作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分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集团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合作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
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并具备符合合作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分公司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二、招投标、合同签定、人员派遣及管理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集团公司组织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集团,待集团公司审批后,再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本集团公司预算部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分公司经理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分公司向合作项目派遣2名专职管理人员,其中一名担任项目副经理,主要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另一名担任行政专员,主要负责对项目合同、项目收款、资金支付和使用、项目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度管理项目实施过程按国家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QHSE质量管理手册》和《作业文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进行管理,同时分公司根据派遣项目副经理反映的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进度检查,并根据签订的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考核(参照集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1、合作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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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合营工程项目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全面控制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所有合营项目均需遵照执行。
二、合作单位(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合作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授权全国、全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
2、可由本公司中层(含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推荐人或担保人。
3、合作单位具备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信用等级、业绩证明等相关文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施工管理实力。
(二)、合作个人的资格条件。
(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
)
1、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可由本公司中层(含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推荐人或担保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具备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
(三)、资格认定
在合作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1、若合作单位(人)不符合合作条件予以取消合作资格。
2、若合作单位(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并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三、招投标、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合作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施工管理科组织公司专业科室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待分管副总审批后,由预算合同科正式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一)、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司预算合同科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
(二)、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由预算合同科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单位(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合作单位(人)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预算合同科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生产副总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留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合作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生产目标。
(二)在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消防保卫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环境保护协议书”。
(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三)、抓好安全文明教育,坚持安全文明例会制度,落实安全文明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五临边”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巡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六)、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墙)、图板、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等临时设施,按公司的范本落实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制作。
做好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逐级保护”。
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要求。
(八)、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九)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合作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
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四)、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五)、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七)、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八)、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六、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一)、合作单位(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三)、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四)、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
七、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合作单位(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
八、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一)、合作单位(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三)、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四)、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九、资金管理
按《内部承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奖罚外,公司对合作单位(人)实行工期、质量和安全等风险保证金制度。
(一)、合同签订时,合作单位(人)需用现金向公司交付工程造价 3%--10% 的风险保证金(最终标准按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合作单位(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风险保证金罚没。
(二)、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保证金,《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额度在工程付款时由公司按比例扣留,《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低于下述约定的按下述约定扣留。
1、工期保证金为风险保证金30%,因挂靠单位(人)拖延影响总体进度和企业信誉或建设单位罚款的酌情加重扣罚。
2、质量保证金为风险保证金的30%,质量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全部扣罚。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为风险保证金的40%,上级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后作罚款处理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罚安全保证金的30%,省、市检查未予通过或在市级以上(含城乡建委)被通报批评的全部扣罚。
(三)、风险保证金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在竣工结算时,除扣除部分外,无息退还给合作单位(人)。
(四)、合作单位(人)在依法缴纳税金和按合同及时上交承包额的前提下,对施工承包方的工程成本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配合费等)均由合作单位(人)承担。
(五)、合作单位(人)在公司配合下,根据《合同》确定的原则,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项,并完成竣工结算。
(六)、工程款项由建设单位先行汇入公司帐户,在按比例扣除承包上交额及各项保证金等以后,合作单位(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取运行。
(七)、合作单位对公司的合作上交额为承包范围工程造价的 %(最终标准按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
(八)、预算定额中的规定的税种,按国家规定税率由公司代扣代交。
(九)、施工过程中所需资金(包括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资金短缺)由合作单位(人)自行解决。
十、保修及维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合作单位(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合作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合作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
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合作单位(人)的保修金。
十一、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