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辞职程序和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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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退的程序是什么?

公务员辞退的程序是什么?

If you want to wear a crown, you must bear its weight.(页眉可删)公务员辞退的程序是什么?(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

(四)《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

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作出辞退决定。

公务员辞退的程序是什么呢?是由所在单位根据事实情况,填写辞退申报表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

被辞退的可以领取辞退金或是失业保险金。

对辞退不服的可以行使申诉权和控告权维护自身权益。

下面详细解释公务员辞退的程序。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辞退的程序辞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一项权利。

但处理不好,也会侵害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1.由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按照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辞退国家公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

做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公务员,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辞退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人。

在辞退程序中,将辞退通知以书面形式送到被辞退的公务员本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公务员被辞退后就失去了公务员的身份,不能享受公务员的待遇,需要让公务员知道被辞退的事实和理由,这样在他不服时可以通过行使申诉权和控告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书面通知本人既是公务员进行申诉控告的依据,也是辞退决定生效的条件。

二、辞退的待遇公务员被辞退后,享受的待遇是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被辞退的公务员应在接到辞退通知的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有关机构登记。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管理制度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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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公务员辞职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 在一定条件下,辞去公务员的职务,解除与公务员 机关关系的行为。
特点: ①辞职是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辞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③辞职的主体受一定的法律限制 ④辞职作为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有 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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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辞退的含义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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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的程序
1、国家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
家公务员辞职申请》。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
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
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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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的程序
含义:是指各级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 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解 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
特征: ①辞退是各级机关法定的基本用人权利 ②辞退公务员必须按法定事由 ③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律程序 ④被辞退的公务员享有法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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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离职是一种严重违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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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辞职辞退后续管理的规定
干部身份保留一年 人事档案的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 辞退后5年内不得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 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
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命机关批准 工龄计算:可以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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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公务员的退休
退休:是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龄 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 定,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受相关待 遇。
16.6 辞退条件与不得辞退条件
1、应予辞退的五种情形 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因单位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编而调整工作,本人不服从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83号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83号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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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7〕83号)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下发实行后,许多单位来电来函询问,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一些单位愿意以干部身份接收,应如何办理有关手续,其工龄应如何计算。

为有利于国家公务员辞职和被辞退后的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考虑与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4号)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有关精神相协调,经研究,暂就该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辞职或被辞退后的身份按再就业后所在单位和岗位的情况确定。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一年内联系到工作单位,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干部岗位工作的,可按干部身份办理有关手续。

二、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接收的,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

1997年9月22日
——结束——。

国家公务员制度14公务员辞职与辞退

国家公务员制度14公务员辞职与辞退
第14章 公务员辞职与辞退
辞职和辞退,是我国公务员队伍的两个正
常的“出口”,在公务员制度中是一对相互对
应的制度,是体现和保障公务员个人自主择业
权和各级机关自主用人权的一种双向选择机制。
14.1 公务员辞去公职制度
14.1.1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含义和特征
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辞去公务员的
2 有利于公务员 队伍的优化和
3 有利于各级机关 正确行使权力,
理制度
活力
切实维护公务员
的合法权益
14.3.4
公务员辞退的条件和程序
1、公务员辞退的条件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适当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
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 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使其逾期不归连 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办企业的规定》
14.1.4 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的意义
1 符合人事制度
பைடு நூலகம்
2 对公务员权利
3 保持公务员队
改革方向,适
应市场经济发 展的需要
的有效保障
伍活力,促进
人才合理配置 的重要措施
14.1.5
公务员辞职的条件和程序
公务员辞职的条件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暂行条例》 规定了公务员有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 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

国家公务员制度专题第16-17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专题第16-17章

16.5 公务员辞退的条件与程序
一、公务员辞退的条件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 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 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 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关于辞退的限制性条件: 《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 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 形。
二、公务员辞退的程序 1、由拟辞退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建议; 2、由任免机关进行审核; 3、任免机关批准同意后,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 本人。 《公务员法》 第八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 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 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 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 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 计。
《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 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 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 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 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 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 务。 二、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2、任免机关审查批准;3、办理公务交 接手续

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川办发[1996]22号

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川办发[1996]22号

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六年二月七日川办发〔1996〕22号)《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为促进国家行政机关精干、廉洁、高效,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辞职(一)国家公务员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二)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三)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辞职:1、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3、支援贫困地区、边远或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期限未满的;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5、正在接受审查未结案的。

(四)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2、所在单位接到辞职人员申请后,应及时研究提出意见,并在半个月以内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3、任免机关人事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4、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国家公务员,同时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审批后的《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审批机关存一份,分送呈报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各存一份,存入辞职人员档案一份。

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我国公务员队伍十分庞大,对于这个看似稳定的工作,有的人却选择了下海经商,辞去让人羡慕的公务员工作。

公务员辞职的手续比普通企业职工办理起来要复杂些,需要经过任免机构的审批,只有通过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那么,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做个简单介绍。

▲一、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4、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公务员离职审批要多久?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公务员本人。

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哪些情况下公务员不允许离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1、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四、公务员辞职后档案如何处理?公务员辞去公职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学习辅导(5)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学习辅导(5)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学习辅导(5)第十四章辞职辞退第一节公务员辞职辞退的概念一、公务员辞职、辞退的涵义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辞去现任职务,解除其与行政机关职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

这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所规定的特定概念。

公务员的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的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这种行为的直接结果是解除了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关系。

一般说来,辞退无需事先征得公务员的同意,而是公务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在一定条件下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

二、公务员辞职辞退的特征辞职辞退赋予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双向选择权。

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有选择职业和工作单位的权利;国家行政机关则有根据法律规定辞退不适宜继续在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的权力。

公务员的辞职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辞职是公务员的法律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基本权利。

劳动权包括了择业权,而辞职正是公务员择业权利的一种实现形式。

权利的行使与否完全取决于权利主体的意愿,他既可享受,也可放弃。

所以,公务员是否辞职,由公务员本人自行决定。

对于公务员辞职的权利,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都不得非法侵犯。

第二,辞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从法理上讲,公民行使权利,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所以,公务员的辞职必须经本人申请,报经任免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第三,辞职作为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有保障的,即辞职公务员享有法定的辞职待遇。

公务员依法辞职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各种人事关系证明,有在规定范围内获得重新就职的权利,在辞职者担任其他国家公职以后,其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

第四,辞职的主体是有法律限制的。

未满国家行政机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辞职;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岗位上任职的公务员,不得辞职。

公务员的辞退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辞退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定权力。

国家公务员辞职规定

国家公务员辞职规定

国家公务员辞职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是一项严肃而严谨的程序,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条件。

以下是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规定的主要内容。

首先,国家公务员辞职应当经过审批程序。

公务员需要向其所在的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这一程序主要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流程的连贯性。

其次,国家公务员辞职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

公务员在辞职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以便于单位安排工作调整和人员交接等事宜。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单位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国家公务员辞职需遵守法定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一般需要提前半年办理辞职手续。

当然,也可以根据单位需要和个人情况进行调整,但一般不能少于三个月。

第四,国家公务员辞职需办理交接手续。

公务员辞职后,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将工作和事务妥善交接给接替的人员,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单位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避免工作中的空白和混乱。

第五,国家公务员辞职需符合一些特殊条件。

公务员在辞职前需履行一些特殊的程序和条件,如在单位存档的一些材料、资产和机密信息的交接工作,以及个人所申请的一些特殊待遇或福利的处理等。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利益,确保国家公务员体系的正常运行。

总的来说,国家公务员辞职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程序,需要经过审批、提前通知单位、遵守法定期限、办理交接手续和符合特殊条件等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合法性,同时也为公务员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权益保障。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二、建立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制度的意义
(一)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的意义
1.符合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 要
2.是对公务员权利的有效保障
3.是保持公务员队伍活力,促进人才合理配置的重要措 施
(二)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改革传统干部人事宜理制度
2.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和种纪律处分,
它只适用于那些严重违法失职,侵犯群众利益,
损害国家机关声誉,屡教不改的公务员。辞退与
开除相比,其性质不同,辞退不是一种行政处分,
其原因可能是公务员具有违纪行为但尚未达到开
除的程度,而更多是公务员主观努力不够或其他
客观原因所引起的。从法律后果看,两者都是终
止与行政机关的职务关系,解除公务员身份,但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享受法定的待遇,而被开除
者则不能享受这些待遇。
(四)公务员退休的含义
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 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所谓离休,是指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 在达到一定年龄或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时,离开工作岗位,由国家给予从优安置的特殊 退休方式。
行为。
公务员的辞退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辞退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定的基本用人权利。 2、辞退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定的事由。
3、辞退公务员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律程序。
4、被辞退的公务员享有法定的待遇。
(三)辞职与自动离职、免职、开除的比较
1.辞职与自动离职的比较
辞职是公务员的一种权利;自动离职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 辞职是公务员依据本人的愿望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并 可以享受法定的待遇;而自动离职的公务员的法律后果是 个人所无法预料到的,要由行政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做出处 理,其所能享受的待遇也要依据行政机关做出的处理而定。

公务员辞职审批流程

公务员辞职审批流程

公务员辞职审批流程很多公务员都萌生过辞职的头,但是公务员辞职比一般工作者辞来更为麻烦,你知道公务员辞职的审批流程吗?辞职时又要注意什么?辞职社保怎么转移?以下是文学范为您提供。

一、公务员的辞职流程(1)本人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

(2)单位党组讨论决定,将讨论决定书面报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批,填写(3)任免机关党组研究决定。

(4)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5)任免机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这里的任免机关,可以是一级党委,也可是同级人大常委会。

因此,政府部门或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的辞职,还要经过同级人大此外,《规》还明确,公务员申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复核、理的执行。

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对擅自离职的,《规定》明确,公务员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公务员辞职;是指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或者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公务员辞职后的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公务员辞职(辞退)一、辞职(辞退)一年内有全民单位同意接受的,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在人才交流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接转手续,辞职(辞二、辞职(辞退)后一年内应聘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及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工,自行开办企业,并愿意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的,凭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用意见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托管手续。

托管后保留原三、辞职(辞退)后没有接收单位的,其人事关系才中心代理,如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期不计算工龄,超过一未找到单位,但又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其身[公务员辞职后的养老保险]一般公务员的养老保障会比普通职业的来的高,供也更全面。

公务员辞职规定

公务员辞职规定

公务员辞职规定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有些公务员可能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而想要辞去自己的岗位。

为了确保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并保障公务员个人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公务员辞职规定。

一、辞职申请及审查程序公务员辞职需通过书面申请,申请书应明确表明辞职原因和辞职日期,并由本人签名。

申请书须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人事部门将组织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公务员的辞职意愿和申请合规性。

二、辞职审批根据规定,辞职申请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会综合各方面因素评估该公务员的辞职影响,并权衡其对行政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影响。

如果存在必要,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公务员提供补充材料,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三、辞退和自愿辞职的区别在公务员辞职中,有两种情况:辞退和自愿辞职。

辞退是因公务员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被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解聘决定;自愿辞职则是公务员个人出于自由意愿选择离职。

辞退和自愿辞职在待遇、权益及后续发展等方面存在差异。

四、辞职预告期按照规定,公务员在辞职之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也是为了保障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

辞职预告期一般为30天,但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规定而定。

公务员在辞职预告期内,仍需履行职责并正常工作,直至离职生效。

五、辞职后的福利与权益公务员辞职后,依法享有一定的福利和权益。

例如,可以申请领取应享受的福利金以及提取个人公积金。

公务员还享有在一定期限内优先考录、保留社会保险等权益。

但同时,也有一些福利与权益根据单位规定或法律法规有所不同,需要公务员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咨询相关部门。

六、违规辞职的后果公务员在辞职过程中,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如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旦发现辞职违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将予以处理,并可能记入个人档案,影响其以后的职业发展。

综上所述,公务员辞职规定是为了保障公务员个人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稳定运转。

公务员辞职规定

公务员辞职规定

公务员辞职规定公务员是一份光荣而责任重大的职业,但有时候人们可能会遇到一些情况,不得不考虑辞去公务员职位。

在这种情况下,了解公务员辞职的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公务员辞职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在国家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的指导下,以下是公务员辞职的规定。

一、辞职申请公务员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

申请书应明确表达辞职的意向,并附上个人详细信息和辞职原因的说明。

此外,还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

二、辞职必要条件在辞职申请提交之前,公务员应满足以下条件:1. 辞职申请应提前通知单位,通常提前一个月,以便单位进行调整和安排。

2. 公务员在职期间应按照单位规定的合同期限履行职责,并未违背职业道德,无不法行为。

3. 辞职申请要经过单位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报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 辞职申请应在具体事项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不可过分拖延。

三、辞职审批流程公务员辞职审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辞职申请:公务员向单位主管部门递交辞职申请,并说明个人的辞职原因。

2. 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会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辞职的基本条件。

3. 上级批准:经部门审核通过后,辞职申请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上级部门会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4. 记录备案:批准通过后,相关部门会将辞职申请及审批结果进行备案,以备参考和留存档案。

四、辞职后续处理公务员辞职生效后,需要完成一些后续事项:1. 行政手续:公务员离职后,需要按照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归还工作证、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等。

2. 回避期限:依照职业道德和法规规定,公务员在辞职后可能需要遵守一定的回避期限,禁止涉及原工作单位的相关事务。

3. 职业选择:辞职后,公务员可以选择其他行业或职业来发展自己的事业。

同时,也可以参加其他招聘考试,争取在不同领域发展。

总结:公务员辞职规定确保了行政管理的稳定和公务员个人权益的保护。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的程序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的程序

注意事项 及备注
如有变化以最新文件为准
办理辞职、辞退的流程图:
1、 办理辞职:
提出辞职书面申请(附个人辞 职书面申请),填写《辞职申 请表》一式四份
用人单位
区人事局干部综合管理科
区人事局局务会议
30 日
90 日内
批复
2、办理辞退:
公务员填写《广州市国家公务员辞退审批表》(一式四份),事业单位人员
填写《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审批表》(一式四份),附事实依据
相关部门
1、 辞职
(1)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书面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
份;
(2)所在单位在接到辞职申请表 30 日内提出意见,经主管局审核后报
交区人事局干部综合管理科;
(3)干部综合管理科在接到申请表 90 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提交
局务会讨论审批;
(4)经局务会议讨论同意辞职,则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的程序
审批机构
区人事局干部综合管理科
地址邮编
天府路 1 号 2 号楼 4 楼 510655
电话
38622393
传真
38624495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申请资格 符合辞职、辞退文件规定的条件
所需材料
《辞职申请表》、《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辞退审批表》
(2)干部综合管理科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局务会讨论;(3)经
局务会议讨论同意,批准辞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并抄送市
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备案,同时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通知书》;不批准

辞退国家公务员程序

辞退国家公务员程序

辞退国家公务员程序辞退国家公务员程序辞退的条件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辞退公务员的权利;辞退的程序则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如何履行这一权利所做出的程序性规定。

(一)公务员辞退的条件确定辞退条件是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的关键环节之一。

如何确定辞退条件,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公务员辞退制度的实施。

如果条件定得过窄,许多该辞退的人就无法辞退,辞退制度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而定得过宽,涉及范围过大,也不利于辞退制度的推行。

因此,我国公务员辞退条件的制订,必须立足我国国情,认真总结以往我国推行辞退制度所取得的经验,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尽可能做出科学合理的界定,做到宽严适度。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根据公务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通过考核对公务员平时及一年来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做出评价。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依据,年度考核是在总结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对公务员一年来的各个方面做出较为全面的总结,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就说明该公务员不能很好地履行公务员的义务,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不适合继续在行政机关工作,行政机关可依此辞退该公务员。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适当安排的。

对这一情形,应该严格把握,要通过考核、考察加以确定。

这里的考核主要是结合任职条件进行,要从公务员的业务能力、思想品质、身份条件等多方面衡量其是否胜任本职工作,当然也要参考其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结果。

对不胜任工作的,组织上要考虑调整安排该公务员到其他适合的岗位上任职。

如果该公务员拒绝安排,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予以辞退。

需要强调的是,认定一个公务员不胜任现任工作,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不能片面听取少数人的意见,而要在全面充分地了解该公务员的表现,进行认真客观的考核后,才能做出处理。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贯彻《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贯彻《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贯彻《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正文:----------------------------------------------------------------------------------------------------------------------------------------------------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贯彻《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2002年11月21日)为了搞好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畅通“出口”,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国家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要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务员职务,离开国家行政机关,解除其与国家行政机关任用关系,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二条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公务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或暂不准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职位上工作的;(二)从事机要、保密等到工作,或虽然调离了上述岗位,但尚在规定的解密期限内的;(三)正在执行重要公务,而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含最低服务年限依职位不同,规定为3-5年(含试用期);(五)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结案的;(六)其他原因不宜辞职的。

第三条公务员辞职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须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务员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是否符合辞职有关规定。

(四)任免机关审批。

任免机关须在接到公务员辞职申请的三个月内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同意或不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和所在单位。

逾期未批,视为同意辞职,并要给予补办辞职手续。

(五)备案。

任免机关自下达《国家公务员辞职通知书》后的三十日内,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公务员要求辞职,在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审批期间擅自离职的或未批准而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并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

第8章 辞职、辞退与退休

第8章  辞职、辞退与退休

4、辞去领导职务的形式和程序 (2)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 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 继续在领导岗位工作时,自行提出辞 去现任领导职务。
以下情形不得自行提出辞去领导职 务: 党政领导干部在涉及国家安全、重 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且不满国家 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 继续处理的; 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 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 正在接受纪检机关、司法机关调查 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
(2)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况有九 种: ( 3 )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 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 主要领导责任的;
( 4 )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 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 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 领导责任的;
(4)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
犯罪,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1辞职制度
6.【简答、多选】我国《公务员法》第
八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辞去公职的限制 性条件为(1)-(5)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
去公职的情形。
8.1辞职制度
7.【简答】简述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 (1)公务员要辞去公职,首先必须提出
8.1辞职制度
5.【论述】试述辞去公职与擅自离职、
免职的区别。 辞去公职与免职的区别(1)-(3) 免职是公务员的任免机关依照一定的法 律事由和经过法定的程序,免除公务员 所担任职务的一种人事行政行为。免职 是相对于任职而言的。辞去公职与免职 存在本质的差别:
8.1辞职制度
5.【论述】试述辞去公职与擅自离职、
(3)辞去公职作为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 受到法律的保障,即辞去公职的公务员 享受法定的辞职待遇; (4)辞去公职权利的限制性。

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

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

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结合本省部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关联法规:第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国际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中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第二章辞职第四条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三)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四)未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的。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二)所在单位应在接到申请表的一个月内依本实施办法审查,提出意见并按管理权限呈报任免机关;逾期不呈报的本人可以直接向任免机关提出辞职申请;(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呈报单位应将任免机关的审批文件存入本人档案。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辞职,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

逾期未批的,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对擅自离职超过十五日的,由任免唧咕给予开除处分,其中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给予开除处分的,不得重新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八条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章辞退第九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一)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三)因单位调整、撤消、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日的;(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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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辞职程序和有关事项
一、承办机构:和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5312245
二、政策法规依据
1、《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77号)
2、《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83号)
三、受理条件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1、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3—5年)。

四、办事程序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单位,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保存。

2、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副科级以下人员辞职报县人事局。

3、县人事局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4、所在单位将其人事档案在一个月内转交县人才交流中心。

国家公务员辞职,所在单位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一至三个月内提出意见,超过规定时限的视为同意辞职,并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五、所需材料
1、《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2、主管部门意见(文件);
3、如不批准辞职,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个人人事档案。

附件:《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和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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