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会计信息监管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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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会计信息监管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经济建设的不断变化与发展,对于会计行业不仅仅是一种机遇更是一种挑战,会计信息监管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这也是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作为会计信息的基础,会计信息失真将对会计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和影响,所以文章主要针对现阶段,会计信息失真等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与总结,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标签:会计信息;行政监管;管制体制

1 我国现行会计信息监管的问题

1.1 政府行政监管存在着弊端

1.1.1 政府监管无效率。政府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机构设置,在整个市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将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对其行政管理时,由于其自身机构性质决定,对于会计行业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机制,监管人员在对整个会计虚假现象进行审查时,不能从客观实际出发,针对相关存在的问题不能给予一个很好的清晰的认识,主要是因为迫于工作的外在压力不得不对其进行审查,这就导致了政府管理处于一种虚设的状态,根本不能发挥其应用的导向监督作用。

1.1.2 监管部门设置缺乏协调性。在对存在的虚假信息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将涉及的不仅仅是只有会计行业,还将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是相关的工作人员却不能够事前做好准备工作,部门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这就导致工作的反复重复,部门之间因为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而出现分歧,严重影响整个监管部门设置的独立性,造成的严重影响将直接影响证监会的工作。所以,在进行监管过程中,要不断的加强对彼此之间的相互协调与沟通,利用法律的手段针对其事件本身进行相应的解决。

1.2 会计信息管制体制存在缺陷

1.2.1 外部管制体制的缺陷。就我国目前而言,会计管理体制还不是很完善,大多数都是由政府进行引导监督管控,证监会也只是作为一种机构,负责全国的会计信息监督与管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根据每个地域特点的不同,可以在不同区域设置证监会监审协会,这样就可以将地方的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的整合检查,对于账目混乱的会计信息可以及时上报给监管会所属的直属部门,这样就大大减少了中间的错误流程,但往往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就是协会成员参差不齐,不能有效的统一进行管理,不用水平的证券主体其会计信息的管理方式也是不同。所以我们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及时的完善相关的会计管理机制。

1.2.2 内部管制的缺陷。就企业内部发展而言,为了加强去企业内部的管理,一些公司单独的效仿国外的管理模式,往往没有得到良好的效果,相反还影响了

公司的正常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公司会计部门为了作业绩,虚假报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尤其是针对一些上市工资,为了保住资本,增加其企业的知名度,不断的虚假造势,从而使固定资产价值逐渐下降,最终影响企业的发展,严重的将制约经济建设的发展,对于员工而言更是一种无形的损失。为此,针对信息管理内部的缺失要不加余力的加以深化改革,在学习国外先进技术管理水平理念的同时,从客观实际出发,真正意义上协调好内部的管理机制。

1.3 自律监管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在现行的会计信息管理体制中,往往依据一种自律的形式对其进行职能的监督,但是往往就我国而言,这种自律监管形式起不到任何的意义及其作用。市场大的范围内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其自律的良好发展,体制上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所以严格意义上自律监管根本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2 我国现行会计信息监管的对策分析

2.1 加强政府对会计信息行政监管

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不可能脱离的一个最现实问题就是行政干预。权力集中的弊端是集中带来的官僚主义和监管的低效率。根据美国的经验,要通过政府实旋契约安排、市场宣传、法律控制和意识形态的引导等手段实现对公共秩序的维护。首先,我国要构建合理的监管体制,中国证监会作为最高的监管机构,权力如果过于集中容易产生监管产权垄断,减少社会净福利。应该把证监会设置为行政机构.与此同时,证监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负责,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的监督,同时增加监管过程的透明度,使整个监管过程受到全国人民的监督。由进入式监管向程序式监管转变,弱化形式监管增强实质性监管。

2.2 健全会计信息管制的法律体系

2.2.1 充分发挥法律在会计信息管制过程中的作用

首先,明确监管产权。建立产权监管法律制度及其体系,以《宪法》确立最高层次的权利法,从资本市场立法,维护产权价值运作权益。其次,规范监管主体的行为。通过立法规范监管活动集合体的行为规范,界定监管权限,限定活动主体的最低行为标准。由于过去的几千年受集权制文化的影响。人们缺乏对法律灵活性的遵循,习惯了教条主义式的盲从状态,要求过高的法律完整性和具体性。根据法律的不完备理论.法律的完备是在假设的前提下,因此法律的不完备总是存在的。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教育不断地对法律进行完善,通过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以及对法律的理解深度。

2.2.2 构建畅通的司法救济程序

为了使得因非法证券活动的受害人能够挽回自己的损失。我国应该构造一个畅通的司法救济通道。司法救济程序的建立,可以让证券活动参与人为了因非法操作或非法交易而遭受的损失通过正常的民事诉讼得到弥补或挽回。在私人诉讼中提供更便利的渠道,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扩大私人诉讼范围,不仅仅局限在受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做出处罚决定的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还要受理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诉讼;既要受理单独或共同诉讼,也要接受集团诉讼。通过健全的司法救济程序为证券活动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2.2.3 设立专门的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督

我国可以设立独立的会计监督委员会,行使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权.包括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注册、调查、惩戒等。该委员会不属于政府机构,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其资金主要来源干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费。其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申请等发生的费用资金应由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的注册费和年费解决。但是,资金提供者不能干涉独立监管的正常运转。

2.3 强化道德约束机制

2.3.1 道德建设弥补法律空缺

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完备,这种不完备体现在整个法律体系的全过程,既有立法的不完备也有执法的不完善。不能够达到法律的应有效果。因此,引入道德约束机制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必要的,强化道德的约束机制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方式.以实现监管的目标。

2.3.2 加强道德认识观的培养

要加强公民道德认识觀的培养,提高公民的整体道德水平.就需要构建完善的诚信体系。诚信是我们交往活动的基础,也体现着我们的道德认识观,通过道德的培养形成自觉遵守诚信的行为。通过自我意识和诚信道德的教育.使诚信不仅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反映在认识和体验上,还要落实在诚信意志行动中。要让人们自觉、主动参与诚信道德实践活动,提高诚信道德的选择和评价能力,从公民的内心意识上构建监管系统。而不是仅仅从形式上完善监管体系。注重公民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树立,因为社会核心价值观体现着社会成员中基本的共同价值观或价值取向,决定着每一个社会成员对一些重大问题或事件的看法。也决定着对监管观念的基本行为取向。

参考文献

[1]薛祖云.会计信息市场与市场管制-关于会计信息管制的经济学思考[J].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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