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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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澜国土告字〔2010〕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澜沧县人民政府批准,澜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
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
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4月 26日至 2010 年 5月 21日,到澜沧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 2010年4月26日至 2010 年5月21日前,
到澜沧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5月21日 17时。注:(如银行转帐,到帐的时间和上述截止时间不变)。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5月21日 17 时 30 分前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澜沧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报价期限(节假日除外):
2010年5月24日8 时至2010年6月7日17 时 30 分。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该宗地的开发投资必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及持有土地用途范围内相关建设许可投资项目的相关证照。
3、本次挂牌出让公告不接受电话、传真、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4、该宗地的竞买(竞得)价中,不含税和国家相关规费。
八:本公告由普洱市澜沧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澜沧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7232565 7220133
联系人:何静彬钟丽
开户单位:澜沧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澜沧县支行
帐号: 0892 0104 0000 752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