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做法和经验的探索讲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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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参考:外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做法经验探索
近年来,国内一些地区为发挥优势,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做了一些大胆的探索,创出了一条条新路,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目前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在国内影响比较大的地区主要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乌昌一体化、西咸一体化等。为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他们锐意改革,大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学习借鉴这些经验,对于帮助我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加快推进组群结构大城市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一、主要做法
1、浦东新区
从1990年开始实施,其管理体制经历了从90年代初的行政协调、大规模开发期的特区管制、到90年代末的行政回归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1992年,为了在开发初期起动建设和实现在体制和机制上的转变,上海在浦东新区建立了行政协调的管理体制,即原有的三区两县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变,设立浦东开发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对浦东的开发建设进行总体构思和组织协调;市各委办局凡有需要的,在浦东设立开发办(处);设立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浦东新区开发进行总体规划研究和设计。这种开发建设管理与日常行政管理并行的管理模式,在浦东开发初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保证了开发初期规划和政策设计的快速高效。但传统的低效率的行政管理体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
第二阶段:1993-2000年,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将黄浦、南市、杨浦三区和上海县的浦东部分,从原行政区划出,撤销川沙县,设立浦东新区。1993年初成立了浦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这时浦东新区的管理体制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党政合一,政企分离;二是高级别、高受权;三是高度精简、统一,管委会下设10个局办,工作人员比常规减少了一半。上世纪90年代浦东新
区的高速发展,与这种精简、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第三阶段:2000年至今。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对浦东新区的优惠政策逐渐弱化,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基本结束。2000年撤消了浦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体制,正式建立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浦东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回归到正常的政治架构。
2、滨海新区
天津市在成立滨海新区前,管委会实行经济与社会事务管理相分离的管理模式。管委会是独立的政府班子,其运行架构,从行政管理制度来说,新区管委会还不是一级区政府,而是一个综合协调机构,其职能主要是负责编制新区的发展规划,对区域内发展建设中遇到的一些重要事宜进行协调,而区域内的行政区、功能区的职能和权限却是实实在在的。当时,天津市把滨海新区明确定位为经济区,把促进经济高速增长作为新区工作的中心任务,滨海新区管委会只负责对区域的经济事务进行管理,不承担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新区管委会也不设人大、政协机构,一心一意搞建设。
2009年11月滨海新区成立时,实行一级政府管理。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建立统一的行政架构,撤销滨海新区工委、管委会,撤销塘沽、汉沽、大港现行建制,建立滨海新区行政区,辖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全境。东丽区和津南区的部分区域,不划入滨海新区行政区范围,仍为滨海新区产业规划区域。二是构建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建立滨海新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由市委副书记兼任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同级机构比原有三个行政区大幅度精简。三是组建两类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类是城区管理机构,成立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保留经济管理职能;一类是功能区管理机构,成立九个功能区党组和管委会,主要行使经济发展职能。四是形成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运行机制,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
3、两江新区
管理体制为“1+3”,即在两江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负责两江新区的统一协调、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宣传、统一口径。在开发任务上,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同江北、渝北、北碚三个行政区,实施“1+3”的开发模式,平行推进。
两江新区的开发平台为“3拖1”模式,北部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直属派出机构,市委、市政府将委托两江新区管委会在业务上统一管理,再加上两江新区管委会下设1个工业开发区,3个平台拉动两江新区发展,两江新区的社会管理事务归口江北、渝北、北碚3个行政区管理。两江新区管委会,下面直接管理3个管委会,即北部新区管委会、寸滩两路保税港区管委会、工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基本经验
一是设立综合协调机构。各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开发建设初期,大都成立一个区域综合协调机构,其职能主要是负责编制新区的发展规划,对区域内发展建设中遇到的一些重要事宜进行协调,而暂不涉及其区域的行政区划,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仍由原行政区负责管理,这种开发建设管理与日常行政管理并行的管理模式,在开发初期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保证了开发初期规划和政策设计的快速、高效运转。这种形式在上海浦东开发初期表现的最为充分。
二是实行管委会的管理模式。采取开发区的管理模式,实行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相分离的管理模式。使新区管理机构能轻装上阵,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一心一意搞建设、促发展。
各管委会都是高规格,高受权,机构精简、统一、高效、封闭式管理,市场化运营。手续很简便,办事效率高,发展速度快。
上海的浦东新区在开发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时,就采取了管委会的管理模式,实行特区管制。
天津的滨海新区,在成立新区机构前就是采取这种管理模式。
重庆的两江新区目前实行的也是这种管理模式。
西安的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及航空
产业基地、航天产业基地等也都采取这种管理模式。
三是采用统分结合的管理模式。
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发挥各自优势,调动多个积极性,共同参与开发建设。
这种管理模式最典型的就是重庆的两江新区,与当年浦东和滨海在几乎一片空白上启动不同,两江新区大部分为建成区,在建成区上建设新区,涉及的一大难题就是行政体制,两江新区范围内涉及3个行政区、3个国家级高新开发园区,重庆市实行“1+3”管理体制,搭建“3+1”的开发平台。既避免了行政区划的大变动引起的组织人事及利益的冲突,又充分发挥了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的作用和3个行政区管理社会事务的优势。
四是实行一级政府管理体制。开发区扩权,赋予管委会更多的管理权限,实行一级政府管理。一般情况下,开发区管委会都因循了由市政府进行特别授权,管委会代表市政府行使权力的模式,管委会下设招商服务、规划建设等若干经济职能部门,管委会亦是单纯的经济事务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是基础设施配套、招商引资、土地开发等事务。但当开发区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体制就需要创新,转而承担更多的社会职能,以便更好地统筹城乡共同发展,消除因经济管理事务与行政管理事务分开而形成的行政摩擦等问题,这就需要赋予开发区更多的管理权限,从而变得更像一级政府。如目前浦东新区、滨海新区、苏州工业园、西安沣渭新区等就实行这种模式。但与传统的县区政府相比,它们的体制往往相当灵活,基本上是除几名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外,其余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也不属公务员编制,人员编制较少,办事程序简化,决策效率很高,竞争力和执行力很强。
五是全力争取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抢抓机遇,加快开发建设。凡是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动得早、做得好的地区,都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给予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包括对于土地、金融、财税、投资等领域赋予先行先试权,允许和支持试验一些重大的、更具突破性的改革措施。如上海的浦东新区、天津的滨海新区、重庆的两江新区都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新区”,而且也都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