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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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领导组织机构及岗位、部门职责

为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杜绝“一通三防”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矿决定成立“一通三防”领导小组:

一、“一通三防”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雷文成

副组长:张立生汪正东赵宏智赵玉春赵兵钟世贵

严存申

成员:郭少坚周财宝闵祥汉曾庆林王金龙唐新建

司锡江赵宗福侯圣双杨继兴艾伟杨玉发

孙凤鸣陈德伟郑禹信刘利彬解连庆张刚

吕国臣祁艳亮孟庆福马志强张茂盛各外委项目部经理

二、“一通三防”领导组织结构职责

(一)矿长职责

1、矿长是本矿井“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管理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配齐“一通三防”各类人员和必需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设备。

3、每年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议,贯彻上级“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审查“一通三防”年度计划,保证“一通三防”所需资金、人力和物力到位。

4、每天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并及时签署处理意见。

5、监督检查本矿“一通三防”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6、每年进行一次矿井救灾反风演习,矿井发生灾变时,指挥处理事故。

(二)总工程师职责

1、总工程师负责本矿“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对“一通三防”负技术责任。

2、负责组织通风系统设计、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3、在安排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采掘施工部署时,要保证“一通三防”的合理性。

4、每年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工作计划与安技措工程计划,定期检查完成情况。

5、每年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每天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并及时签注意见。

7、矿井出现“一通三防”隐患影响安全生产时,有权停止隐患区域的队组作业,有权抽调人员进行处理。

8、抓好“一通三防”各工种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定期安全轮训,不断提高人员技术素质。

9、经常进行“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科技管理水平。

10、每月组织一次“一通三防”例会,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三)安全副矿长职责

1、对“一通三防”各项设计、安技措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因监督检查不力而造成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

2、监督使用防爆设备、供电线路做到“三无”,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

3、监督查处违反“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机电副矿长职责

1、负责机电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2、局部通风机按规定要求实现“三专”供电。

3、加强矿井有关“一通三防”机电设备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消灭电气失爆,上齐各类保护,防止因机电设备运行故障或因发生明火及失爆造成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

(五)生产副矿长职责

1、负责生产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2、在组织生产时,必须遵照“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措施执行,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3、矿井出现灾变时,负责组织力量实施“一通三防”应急工程。

4、在组织生产时,必须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性。

(六)经营副矿长职责

1、负责“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资金专用,负责“一通三防”重大灾害事故抢救所需资金及时、优先安排。

2、参与“一通三防”工程、措施、装备、材料所需资金的测算、研究和落实。

3、参与“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处理,所需资金、人力优先安排。

4、按矿井实际生产需要配齐“一通三防”所需的专业人员。

(七)生活副矿长职责

1、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各项政策、法规。

2、负责“一通三防”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工作。

(八)矿工会主席职责

1、认真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宣传“一通三防”有关规章制度。

2、督促各基层工会监督“一通三防”规定的落实。

3、审查“一通三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九)通风副总工程师

1、协助总工程师完成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矿井“一通三防”各项设计、安技措工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等,制定“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定。

3、协助总工程师完成“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处理。

4、负责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5、负责“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监督检查。

6、总工程师不在时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例会。

(十)安全副总工程师职责

1、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各项政策、法规。

2、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有关“一通三防”的政策、法规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一通三防”隐患和问题的整改。

(十一)技术副总工程师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

2、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各项政策、法规。

3、在组织制定开采设计和采掘部署计划时,应执行“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

(十二)机电副总工程师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

2、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各项政策、法规。

3、负责监督检查主要通风机、供水管路系统、供电系统,确保安全、可靠运行;负责保证局部通风机“三专”供电,满足生产、技术、安全需要。

4、组织制定电气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定,消灭电气失爆,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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