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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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职责
篇一: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部署,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脱贫任务,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乡镇(含xxx)、县级部门、xxx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常驻人员,下同)、驻村工作队、驻村农业科技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各乡镇(100分)
1.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3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每月召开1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制定脱贫攻坚方案,实行挂图作战,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干部目标考核。(2)驻村帮扶(3分):落实“三联一驻”定点帮扶,落实班子成员联系片,安排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严格“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落实考勤、考核制度,如实反映“第一书记”出勤情况;非贫困村由乡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组建驻村工作队。
(3)信访维稳(4分):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及时化解脱贫工作中的信访矛盾。
2.项目推进(30分)
(1)项目规划(3分):到村到户规划应尊重群众意愿、张榜公示,贫困户“五个一批”规划精准,做到因村因户施策。
(2)项目进度(11分):到村到户项目有序推进,保证质量。
(3)质量监管(6分):成立监管小组,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现场监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质量验收等工作。
(4)资金管理(6分):严格按照脱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准使用项目资金,脱贫项目发包合规合法,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公开,到户项目资金到户率达100%,项目验收合格后,报账、兑付及时。
(5)后续管理(4分):建立完善项目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人,管护效果好。
3.脱贫成效(30分)
(1)贫困村出列(10分):出列贫困村实现“六有”(有通村硬化路、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卫生室、文化室、宽带网),贫困发生率低于4%、有集体经济收入等脱贫硬性指标达标。
(2)贫困户脱贫(15分):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贫困户认可度达90%以上,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标注贫困人口预脱贫、脱贫情况,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3)长效机制(5分):出列贫困村有支柱产业,脱贫户有长效增收措施,有脱贫跟踪机制等。
4.资料规范(30分)
(1)软件资料(20分):脱贫攻坚文件、简报、相关规划资一1一料齐全规范,建档立卡“六有”资料完备规范,分村制定脱贫规划、“八步工作法”精准识别对象、“五个一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资料准确完善等。
(2)信息报送(10分):按时报送脱贫攻坚简报,完成课题调研报告,准确及时报送各类表册和信息资料,各项脱贫数据精准无误等。5.奖惩得分(加减分各10分)
(1)加分情况:创新脱贫攻坚工作方法、管理举措及经验在县级以上交流推广、简报被县级以上采用,募集社会扶贫资金。
(2)扣分情况:本年内脱贫攻坚工作被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年内出现群访、越级访、极不稳定事件;简报、数据、表册等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被县级以上督查通报点名批评。
(二)县级相关部门(100分)
1.共同指标(50分)
(1)组织领导(3分):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定期研究脱贫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脱贫工作,派驻帮扶队伍,细化帮扶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
(2)制度完善(3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联系帮扶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
(3)工作保障(5分):加强驻村工作队和常驻人员督促管理,实现
常驻人员脱产驻村。
(4)计划总结(4分):年初有脱贫攻坚帮扶计划,每季度有帮扶和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年终有脱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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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报送(10分):按要求及时报送脱贫信息,有省级目标考核任务的24个县级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农工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交通局、民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经信局、旅游局、住建局、卫计局、发改局、环保局、文广局、依法治县办、文明办、审计局、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扶贫移民局)每月不低于4条,其他部门每月不低于2条;脱贫攻坚课题报告,有课题任务的21个县级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委、县委党校、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交通局、民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经信局、人行xx县支行、旅游局、住建局、卫计局、发改局、国土局、扶贫移民局)要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成果;其他部门该项分值计入脱贫信息报送情况考核。
(6)驻村帮扶(25分)
主要考核部门(单位)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督导和履职情况。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脱贫攻坚资金实施细则;因村因户施策,细化脱贫规划;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支持帮扶村推进项目建设,争取资金支持,驻村工作队长跟进项目实施;建立帮扶台账,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户认可帮扶成效。
2.专项指标(50分)
有专项指标的(部门)单位,按照本项考核;无专项指标的单位(部门),本项按照共同指标得分情况折算后记为本项考核得分。
(1)资金整合(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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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涉农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性资金不低于50%,非建设性资金不低于35%的标准进行整合,按时完成指挥部下达的资金整合任务。(2)项目建设(10分)
有脱贫项目建设任务的部门(单位)主要考核项目实施机制、实施进度、检查指导和竣工验收等情况,以及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3)项目管理(10分)
完成指挥部下达的行业扶贫建设任务,严格质量管理、项目验收,及时拨付资金,完善项目建后管护机制。
3.奖惩得分(加减分各10分)
(1)加分情况:全年有2条以上精准脱贫信息,有1篇以上调研文章被县级以上采用,帮扶村产业发展模式被推广,部门年度向上争取资金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增长。募集社会扶贫资金达到20万元加1分,每增加10万元递加1分,最高加5分。
(2)扣分情况:本年内脱贫攻坚工作被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或被媒体披露,经调查属实的问题;简报、数据、表册等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随意变更数据等情况;被县级以上督查通报点名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