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名师制作优质教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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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6定额相关说明及综合解释

河南省2016定额相关说明及综合解释

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河南省2016定额课件(严禁外传)

河南省2016定额课件(严禁外传)
+燃料动力费+税费(车船使用税、保险、年检费)
动保险及职工福利、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财务 费、税金(房产、车船税、土地税、印花税)、等
1.2 2016定额的新变化
1.2.2.1 人工费
河南2016定额中的人工费是依据《消耗量定额》 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在定额实施期间,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 市场情况,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1.3 河南2016定额水平与2008水平对比
1.3.3 管理费、安文费、其他措施费、利润、规 费变化情况
2016定额各专业管理费、安文费、其他措施费、利润、规费与08定额 相比,均基本保持08定额水平;

2016市政定额其他措施费为08定额的2.01倍。(原因是08定额中市政 专业其他措施费计算基础不同
C)2016定额中的机械单价,是按“除税价”编制的。
2016定额中的材料单价、机械单价均是除税价(1/1.17=0.8547)
1.2 2016定额的变化
1.2.2 河南2016预算定额是全费用单价定额
2016定额中的定额单价包括: 1.人工费:分工种(普工、一般技工、高级技工) 在定额上只显示了人工费 2.材料费:除税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定额上是综合取定的 3.机械使用费: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及场外运费+人工费 4.其他措施费: 5.安文费: 6.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 7.利润: 8.规费:社保、住房公积金、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其他未列据实计取
1.2 2016定额的新变化
1.2.3 河南2016预算定额中的工日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程预算定额2016省房屋建筑与装饰⼯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省房屋建筑与装饰⼯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程施⼯机械台班费⽤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程费⽤项⽬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需要编制的。

⼆、本定额适⽤于省⾏政区域的⼀般⼯业与民⽤建筑⼯程、通⽤安装⼯程、市政⼯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程实⾏⼯程量清单招标的⼯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程成本、进⾏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项⽬包括分部分项⼯程费、措施项⽬费、其他项⽬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般计税⽅法,各项费⽤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费、材料费、机械使⽤费、其他措施费、安⽂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或部分发⽣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按动态原则调整。

⼋、本定额基价中的⼈⼯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费。

基期⼈⼯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定额 - 2.24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定额 - 2.24

2016安装定额宣贯
(三)新老定额的综合性变化 5、安装措施费原08单独成册,2016定额以河南补充 子目形式放入各分册措施项目章节内。 6、安装传统定义的高层建筑增加费更名为建筑物超 高增加费,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内的定义形成统 一;原定义的安装工程超高费更名为操作高度增加费。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内仅按照 建筑物高度选用子目,通用安装工程内沿用08定额的思 路,仍按照建筑物层数、建筑物高度两种参数选用子目, 两种指标达到其一即可执行相应子目。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定额》
(HA 02-31-2016)
宣 贯 培 训
2017年2月
2016安装定额宣贯
• 一、专业说明 • 二、分册说明
2016安装定额宣贯
• 一、专业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定额表现形式 (三)新老定额的综合性变化 (四)新、老定额的分册对比
2016安装定额宣贯
(一)基本情况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编号:HA 02-31-2016)(以 下简称本定额)共十二分册, 17149条定额子目(原08共15523 条子目,不含炉窑砌筑分册(743条))。 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 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 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 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 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2016安装定额宣贯
(二)定额表现形式 1、本定额的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分册号、章节号、章节序号,中 间以“-”分隔。例如4(第四分册)-9(第九章)-10(第10条子目) 2、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 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按工程造价形成划 分)。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 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 4、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 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 应的价格指数调整。豫建标定【2016】40号文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16定额学习

16定额学习

16定额学习16定额学习(砼运输在哪)总说明中1、本定额计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

其中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包括二次搬运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定额中都是除税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3、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种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组成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整。

4、本定额管理费为基期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施行动态调整。

6、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一,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除将砂浆调换成现拌砂浆外,砌筑砂浆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一般技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增加人工0.382工日,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调换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7、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板方材取定。

8、本定额土石方外运费用未包含,发生时另行计算。

第一章土石方1、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人工清理和修正,使用时不得调整。

2、小型挖掘机指斗容量小于等于0.3立方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底宽小于等于1.2米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小于8平方的基坑土方工程。

3、桩间挖土不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4、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曹坑,执行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槽坑内的土方运输可另列项目计算。

5、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 6、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混合料(不含一般土)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一、地基处理”相应项目。

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 7、基础工作面宽度:砼基础垫层(支模板)为150. 8、挖掘机挖土分挖一般土、挖装一般土,装车9、回填土子目只包含5米以内的取土,需运土的话另行考虑,(包含场外运输、场内运输)第四章砌筑工程1、墙体砌筑层高是按3.6m编制的,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3 2、地下砼构件用的砖膜及砖砌挡土墙套用砖基础项目。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2016年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2016年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河南省2016定额说明及综合解释

河南省2016定额说明及综合解释

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DOC61页)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DOC61页)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DOC61页)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16定额章节说明土建

16定额章节说明土建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石方爆破、回填及其他六节。

二、土壤、岩石分类表。

1.土壤分类,土壤按一、二类土,三、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1.1-1。

表1.1-1 土壤分类表1 / 852.岩石分类,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1.1-2。

表1.1-2 岩石分类表三、天然湿度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天然湿度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

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天然湿度土,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

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含工作面,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含工作面,下同)≤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为一般土石方。

五、土方定额项目按挖运天然湿度土编制。

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9,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六、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七、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

桩间挖土时,相应挖土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八、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九、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石方,机械不能作业的边角,需要人工配合清理挖运的,其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土方执行相应的人工挖土方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石方执行人工凿石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十、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m3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1.2m的沟槽土石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石方工程。

十一、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m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2.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河南2016定额

2.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河南2016定额

• 压密注浆
第二节、地基处理-注浆桩
• 1.钻孔:按钻孔深度计算
• 2.注浆
• 2.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 2.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体积加固范围的,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为扩散半径,以布点 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计算注浆截面积
2.3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计算体积
第一节、地基处理-填料桩
• 2-42---2-44 沉管碎石桩
第二节、地基处理-填料桩
• 1.水粉煤灰碎石桩,英文名Cement Fly-ash Gravel Pile即CFG桩,由碎石、石屑、砂、粉煤灰掺水泥 加水拌和,用各种成桩机械制成的可变强度桩
• 主要施工工艺: • 长螺旋钻孔灌注成桩, • 长螺旋钻孔、管内泵压混合料灌注成桩 • 振动沉管灌注成桩
第二节、基坑与边坡支护-土钉与喷锚
第二节、基坑与边坡支护-挡土板
第二节、地基处理-围堰
第二节、地基处理-围堰
第二节、地基处理-围堰
第二节、地基处理-填料桩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长螺旋钻孔,管内泵压混凝土
第一节、地基处理-填料桩
• P55
• 定额说明:
• 调料桩综合考虑了充盈系数,损耗率和密实度。实际不同可以调整。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按设计桩长(含桩尖)*桩外径截面积
• 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和灰土桩计算桩头的长度

a
b L
v=a*b*L
第一节、地基处理-搅拌机
• 深层水泥搅拌桩
• 深适用于深基坑的基坑内加固、深井的洞口加固、工程桩、承载桩、 抗拔桩,基坑围护结构、基坑抗渗帷幕等。
第一节、地基处理-搅拌桩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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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 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 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内。
十二、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
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 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平面为基准面。
十三、本定额分部说明或附注中允许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时,仅调整定额人工费、机械费,其他 费用均不得调整。
十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五、本定额中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 mm”。
十六、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和附录。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 ( 或 现 场 堆 放 地 点 ) 的 工 地 出 库 价 格 , 包 含 运 输 损 耗 、 运 杂 费 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 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工费、 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 价调差。
二、 本册 定额 编制 的 主要 技术 依据 有:
1.《 工业 企业 照明 设计 标准 》 GB50034-2004 ;
2.《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 高压 电器 施工 及 验收 规范 》 GB50147-2010 ;
3.《电 气装 置安 装工 程电 力变 压器 、油 浸 电抗 器、 互感 器施 工 及验 收规 范》 GB50148-2010 ;
11 . 《建601-2010 ;
12 . 《电 气装 置安 装 工程 35kV 及以 下架 空电 力线 路施 工及 验 收规 范》 GB50173-2012 ;
13 . 《电 气装 置安 装 工程 低压 电器 施工 及 验收 规范 》 GB50254-96 ;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
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
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
“Ha” 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 调整。
14 . 《电 气装 置安 装 工程 电力 变流 设备 施 工及 验收 规范 》 GB50255-96 ;
15 . 《电 气装 置安 装 工程 起重 机电 气装 置 施工 验收 规范 》 GB50256-96 ;
16 . 《电 气装 置安 装 工程 爆炸 和火 灾危 险 环境 电气 装置 施工 及 验收 规范 》 GB50257-2014;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 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 工程 造价 的不同阶段 (招标、投标、结算) ,材料价格可按约定 调整。
4.《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 母线 装置 施工 及 验收 规范 》 GB50149-2010 ;
5.《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 电气 设备 交接 试 验标 准》 GB50150-2006 ;
6.《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 电缆 线路 施工 及 验收 规范 》 GB50168-2006 ;
7.《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 接地 装置 施工 及 验收 规范 》 GB50169-2006 ;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 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3.总承包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其费用可约定,或按单独发包专业工程含税工程造价的 计价(不含工程设备)。服务内容: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 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
专业说明
一、《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HA02-31-2016) (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
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
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内。
十一、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施工工效综合取定。单位价值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
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 不列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 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
总说明
一、《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HA02-31-2016)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通用安装工程 消耗量定额 (TY02-31-2015) 》(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15) 》,《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15) 》;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 (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 [2013]4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 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办标 [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 要编制的。
七、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一次摊销量进入定额。
八、本定额中用量少、低耗易损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以材料费
“%”的形式体现。
九、本定额的机械使用费按每工日 8 小时工作制计算。
十、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取定。
单位价值 2000 元以内,
三、 本册 定额 除各 章 另有 说明 外, 均包 括 下列 工作 内容 :
施工 准备、设备 与器 材及 工器 具的 场内 运 输、开 箱检 查、安装 、设备 单体 调整 试验 、结尾 清理 、配 合质 量检 验 、不 同工 种间 交叉 配 合、 临时 移动 水源 与 电源 等工 作内 容。
四、 本册 定额 不包 括 下列 内容 :
8.《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 旋转 电 机 施工 及 验收 规范 》 GB50170-2006 ;
9.《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 盘、 柜及 二次 回 路接 线施 工及 验收 规 范》 GB50171-2012 ;
10 . 《电 气装 置安 装 工程 蓄电 池施 工及 验 收规 范》 GB50172-2012 ;
十 一 、 本 定 额 基 价 中 的 管 理费为基期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十二、本定额基价中的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包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 增加费。
十三、本定额基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为不可
竞争费,按足额计取。
十四、总承包服务费: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4.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三、本定额的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分册号、章节号、章节序号,中间以
“一”分隔。
四、本定额的人工以人工费表示,按 8 小时工作制计算。
五、本定额所列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
料。
六、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 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 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率中考虑。
1.5%
4.另外,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
施等所发生的费用。发生时当事方可约定,或按专业分包工程含税工程造价的
1.5%~3.5%计价
(不含工程设备)。
十五、本定额基价未考虑市场风险因素。 十六、本定额基价中带有“ () ”者, 系不完整价格, 在使用时应补充缺项价格。 注明有“××× 以内或以下”者,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七、本定额的解释和修改,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第九册消防工程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 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重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 实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17 . 《建 筑电 气工 程 施工 质量 验收 规范 》 GB50303-2011 ;
18 . 《民 用建 筑电 气 设计 规范 》 JGJ16-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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