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登记指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成果登记指南

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嘉定区科技成果登记的要求及程序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1、凡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

2、各类自选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授权专利成果等也应当登记;

3、涉及国家机密的科技成果按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用在此登记;

4、凡推荐申报上海市和嘉定区科技进步奖的科技成果,必须首先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取得登记号后方能申请报奖。

二、科技成果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登记表(一份);

2、所属类型的科技成果应具备的相关技术评价证明(一份);

(1)应用技术成果:

相关的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高新技术转化认定证书、专利授权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标准等,有其中之一即可。

(2)基础理论成果:

评价证书或论文、学术专著(需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或论文、专著发表后被引用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

软科学成果评价证书或验收报告等

3、电子文档(一份,由成果登记软件直接导出)

三、登记程序:

1、

成果登记系统V7.0”软件;

2、安装、运行该系统,按照登记表上的填报要求输入数据,如实填报该表;

3、打印登记表,注意在登记表的首页加盖成果完成单位或成果推荐单位的公章;

4、“导出”已输入的数据,生成电子文档;

5、将登记表、成果评价证明材料及电子文档一并提交嘉定区科委A216室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经报送市奖励办后予以登记并反馈科技成果登记号。

6、成果登记后,可申办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包括单位证书和完成人证书。

四、特别提示:

1、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单位)办理登记手续,不得重复登记;

2、成果登记办理过程中,正在被登记的成果所处状态的信息将在上海市科技奖励办网站公布,供查询;

3、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不得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4、凡存在争议的科技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发现弄虚作假,剽窃篡改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注销登记。

五、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A216嘉定区科委综合管理科联系人:朱文栋、周银屏

电话:6998991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