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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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有机硅厂管理标准

QG/XHG.YJG0607-04-2007

代替QG/XHG.YJG0707-01-2003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007-10-16 发布 2007-11-01 实施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机硅厂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不同点在于:

-取消3.5安环科安全管理人员、生管科调度员、动力车间维护人员共同负责存盘内容的清查和删除工作。

-将3.6当班班长可以在控制室内浏览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画面,但无调整权改为当班班长可以在控制室内浏览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画面,如需对画面调整,需通知调度员并征得其同意。

-增加视频监控权限申请流程表。

-增加视频监控使用管理流程。

本标准由厂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动力车间

本标准起草人:洪超

本标准审核人:胡暾

本标准批准人:严跃和

本标准历次版本替代情况为:

-QG/XHG.YJG0707-01-2003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办法、权限、日常维护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考核工作。

2 职责

2.1生管科是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与考核。

2.2动力车间负责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并负责本系统设备使用、维护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3 使用管理

3.1生管科制定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权限分配,综合办可根据保卫需要提出相应要求,汇总至动力车间,由动力车间维护人员负责对权限的设定与管理。

3.2生管科根据工厂实际提出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具体监控内容,经技术科、安环科专业审查后报厂分管领导批准,(对一些涉及到安全运行的情况进行重点监控。)按监控内容要求由动力车间负责设定与调试监控画面,必须确保合成精馏控制室与水裂解控制室显示器上日常监控画面准确完整。

3.3调度员负责本值期间的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日常查阅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对存盘录像进行翻阅,并及时对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给予考核。

3.4其他执纪、保卫及工厂中层以上领导也有权在中控室或调度室浏览监控系统画面或查阅存盘录像。如需调整画面内容,需通知调度员并征得其同意,并在使用结束后恢复原来的状态。

3.5当班班长可以在控制室内浏览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画面,如需对画面调整,需通知调度员并征得其同意。

4 维护管理

4.1登录权限:动力车间专业维护人员、调度员。

4.2调度员在计算机上监控系统的登录使用实行各值交接班制,每次交接班时必须对系统每一画面进行检查,确认完成状态下,重新登录当值的账户。

4.2动力车间仪表班负责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如出现故障,由调度员出具检修工作票通知仪表班进行检修,若仪表人员无法修复,动力车间应通知厂家派专业维修人员,修复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仪表班要进行每周一次的线路检查和不定期的维护工作。

5 考核办法

5.1根据上述使用规定,各部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越权使用者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5.2该系统在操作调整中,必须严格围绕生产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或保卫要求,不得将画面调整成人体特写或其它与生产安全无关的画面,违者每次扣5分。

5.3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未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全天开机,任何人无故不得关闭硬盘录像机电源,如因工作需要需关闭该电源,需征得调度的同意,无故关闭电源的每次扣3分,因工作需要关闭电源的而未通知调度的,每次扣1分。

5.4由于操作失误原因造成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未能正常录像,每次扣1分。

5.5对出现故障情况,擅自进行处理,每次扣2分,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相关规定赔偿。

5.6如有无权限职工擅自使用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一经发现每人次扣3分。

5.7各级部门管理人员未经同意擅自调整画面或擅自删除录像内容,每次扣5-10分。

5.8调度员如在交接班时未交清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发生问题由当班调度员负责,每次扣3-10分。

视频监控权限申请流程表

视频监控使用管理流程

视频监控维修

中控视频监控画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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