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代价】恶狼从对门空房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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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狼从对门空房窜出
2006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廿四)凌晨1时30分许,莱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城区大华商城居民小区1号楼1单元202房主孙某的报案称,晚上8点他出差归来,发现妻子姜某某不在家,多方寻找也无音讯。同时,他发现家中的沙发和地板上有擦拭过的血痕,怀疑妻子遭遇不测。接报后,大队长于风清迅速带领侦查员赶赴孙某住处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
侦查员发现孙家的沙发上、床沿上、地板上多处有擦拭过的血迹。孙某11岁的儿子军阳(化名)20日下午4时30分放学回家后,发现妈妈不在家,门钥匙挂在门把手上,这时有一陌生男子通过声控门铃告诉他:“你妈有急事外出了,今晚不一定回家,茶几上有100元钱,你自己买点吃的吧,好好在家写作业”。当晚8点,孙某去临沂送货回来,听了儿子的述说后,感到事情蹊跷,怎么会突然多了个关心儿子的陌生男人?他赶紧拨打妻子的手机,结果拨通后却没有回音。正在孙某万分焦急之时,晚间10时,他突然接到了用妻子手机打来的电话,但传来的却是个青年男子的声音,称其妻在他的冷库打工,手部受伤已住院,暂时不能回家。当孙某要求让妻子亲自接电话时,对方却说暂时不方便,随即便关掉了手机。
据孙某的邻居反映,孙妻姜某某为人厚道,从不惹是生非,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不可能与人结仇,这次失踪有可能是被害或被绑架,莱阳警方决定组成专案组全力侦查。
白洋河畔发现女尸
刑警大队立即展开侦破工作。2月21日上午11时,在栖霞市白洋河大桥下的橡皮坝边缘上,环卫工人在清理垃圾时发现一个用浴巾布条捆绑的大木箱,箱内装有混凝土块和一具女尸。经受害人丈夫孙某现场辨认,死者正是其妻姜某某。警方经综合分析确认,姜某某是被人杀害后抛尸于栖霞市白洋河的。
2月21日晚,邹仁东局长和王成副局长连夜召开会议,分析案情,确定此案系一起故意杀人案,杀人的第一现场应该在受害人的家中或附近。专案组决定以受害人的住宅为中心,对周围居民和业主等人员进行排查。侦查员们像过筛子一样,对周边10余幢居民楼和营业楼的上千家住户、业主,逐一进行仔细的排查。两天时间过去了,但并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就在侦查工作陷入困境的时候,侦查员突然意识到,受害人对门201室是套暂未出售的空房子,排查时没有开门,问题会不会就出在这里?专案组打开201房门后惊奇地发现,房间内留有比较杂乱的脚印,阳台和客厅多处有擦拭过的血迹。经过仔细勘查,判定受害人正是在该房内被杀害的,且一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侦查员对提取的指纹进行比对,发现与连某某的指纹完全相同。连某某2002年2月因敲诈罪被判刑3年,2004年1月假释出狱。专案组立即对其进行侦查抓捕。
母子对话引来恶狼
连某某,男,现年23岁,栖霞市翠屏街道办事处人。他曾于2001年冬以聘请家教为名,将莱阳城区一女青年诱骗至租房内,用刀逼迫王某拍下裸体照片、留下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以散发裸体相片威胁,欲勒索5万元现金。受害人及时报了案,连某某被抓获归案,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专案组对辖区内的旅馆、网吧、录像厅等公共复杂场所进行秘密排查。2月27日深夜23时许从莱阳城区昌阳路某网吧将连某某抓获。据连某某交待,他自2004年2月出狱后,一直无经济来源,不是向离异的父母要点接济,就是靠小偷小摸弄点小钱,日子过得很紧巴,经常吃了上顿无下顿。2006年春节,他是在栖霞市一出租房内过的。今年2月4日(即农历正月初七),他来到莱阳大华商城居民小区。因无钱租房,便爬窗户进入该小区尚未出售的一些房屋中暂住。2月18日,他爬进了1号楼1单元201室,与202室受害人姜某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