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规划合理性与环境适宜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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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规划合理性与环境适宜性分析
7.1 与外部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浦城县永平丹桂红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建设规划》的实施存在着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及与区域相关规划的协调性问题。

因此,有必要从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分析规划方案与其他相关政策规划的协调性,找出矛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最终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与区域的上层次及同层次规划之间相互的协调性分析见表7.1-1。

7.1.1 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
(1)《浦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30)》
①规划相关内容
A、城市性质:闽、浙、赣三省交界新兴的重要工贸型山水园林宜居城市,南平市域次中心、县域中心。

B、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三轴、四片”的组团式结构。

各个片区之间以河流或绿化隔离带分隔,北部以工业为主、南部以生活居住为主。

C、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形成浦城工业园区和三里亭工业园区这两个工业园区,其中福建浦城工业园区为省级工业园区。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不在浦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所在的永兴镇距离浦城县城西南12km,不会对浦城县城区总体规划发展形成制约。

(2)《浦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30)》
①规划相关内容
根据《浦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30)》,见图7.1-1,在浦城县域经济区划与产业布局提出:将浦城县域经济区划分成:中东部城镇经济区、西南部城镇经济区、北部城镇经济区等三大特色经济区。

浦城县域城镇体系等级结构4个等级:
Ⅰ级——中心城市(1个):浦城中心城区;
Ⅱ级——中心镇(4个):仙阳镇(含荣华山产业组团)、临江镇、石陂镇和富岭镇;
Ⅲ级——一般镇(6个):忠信镇、水北街镇、九牧镇、永兴镇、官路镇和古楼镇;
Ⅳ级——乡集镇(5个):管厝乡、盘亭乡、濠村乡、山下乡和枫溪乡。

永兴镇位于规划的西南部城镇经济区,位于规划的浦南片区:以临江——石陂为中心镇,积极培育浦城南部重点增长极,带动南部片区发展,从而推动县域经济整体发展,包括临江镇、石陂镇、水北街镇、永兴镇、古楼乡、濠村乡、山下乡和枫溪乡等8个乡镇。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位于浦城县规划的西南部城镇经济区,属于浦城县域城镇体系的浦南片区,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建设与《浦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30)》没有冲突。

(3)《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①规划相关内容
《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力争到2015年突破1400亿元。

围绕机械(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林产加工、纺织服装、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推进企业的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品牌创建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冶金建材业:坚持高起点、规模化、无污染的发展原则,扶持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发展,鼓励优势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和新建扩建等方式做大做强,完善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深化技改提升工程,优化产业技术装备结构和产品结构,重点支持电解铝及铝材高精加工、建筑螺纹钢筋、新型干法水泥、特色石材、新型人造石材……。

②协调性分析
本次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提出的石材加工行业,属南平市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发展的特色石材产业,因此本次规划与《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协调。

(4)《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①规划相关内容
《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均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明显提高,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步入全市发展第一层面。

到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30亿元,全县规模企业达200家以上,产值达300亿元以上。

规划提出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提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先进、高效、节能、环保、可持续的产业,引导竹木、矿产等资源加工类产业向精深加工发展,提升资源本地加工转化率,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主导产业符合浦城县的总体产业发展方向。

因此本次规划与《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协调。

(5)《浦城县永兴镇总体规划(2010~2030)》
①规划相关内容
永兴镇其城镇性质定位:浦城县域西南部新兴绿色产业发展中心,现代化生态型宜居小城镇。

永兴镇规划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日益改善的交通条件,提升永兴工业档次,坚决以环境保护为考虑重点,将“粗放型”分散发展方式向“集约型”紧凑发展方式的转变。

永兴镇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浦永线南侧、永兴溪以西区域,以集聚为原则,将周边村庄内手工作坊逐步搬迁进入集中的工业区。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属新规划的工业集中区,在永兴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之后。

规划区位于永兴溪以西区域,不在永兴中心镇区范围。

规划区主要作为石材加工集中区,与规划提出的提升永兴工业档次,坚决以环境保护为考虑重点,将“粗放型”分散发展方式向“集约型”紧凑发展方式的转变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

此外,永兴镇丰富的饰面花岗岩为本规划区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可见,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建设与《浦城县永兴镇总体规划(2010~2030)》中的相关规划没有冲突,其石材加工产业符合永兴镇产业发展方向,因此,建议在新一轮永兴镇总体规划修编中,将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纳入总体规划中。

7.1.2 与区域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1)《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①规划相关内容
浦城县地处福建省最北端,属丘陵山区,为国家、省商品粮基地县。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等规划指标。

由于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是城乡用地发展的导向区域。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

区内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则为: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用地总面积67.171公顷,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6.6101hm2,占规划区总用地规模的69.39%。

可见本规划区征地建设与《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存在着冲突,对规划区内现有的土地利用功能、结构、面积等均有较大的影响。

根据浦城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计划,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实施所需的土地资源量中,农用地调整量在浦城县土地利用调整量范围内。

但是,本次评价是从整个评价区角度进行的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具体到各个乡镇、村庄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偏差。

在今后加工区开发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基地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确保补充耕地数理和质量相当,并按相关要求缴纳补偿费,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调之前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2)《浦城县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
①规划相关内容
永兴镇地处浦城县西部,俗称西乡,东靠莲塘镇,东南接临江镇,南连山下乡,西界枫溪乡及武夷山市,北连古楼乡。

永兴镇规划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拼搏创业,把永兴镇建设成为浦城县联系武夷山旅游的发展战略通道,海西绿色腹地投资兴业的“聚宝盆”,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和谐发展的产业大镇。

永兴镇土地资源:永兴镇东西宽19公里,南北长20公里,面积209.58公里。

武夷山脉从西入境。

构成西南、西北、东面高峰环峙,中南部为丘陵和河谷盆地,河谷盆地较大的有4块,共15318.75亩,其中永平畈6292.50亩为最大。

土地资源共有山地面积237471亩,其中林地165236亩,林木蓄积量38.95万立方米,毛竹3.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7.3%,农业耕地面积4.41万亩,经济作物面积近4万亩。

永兴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6238.6亩,主要分布在龙下、沿洲、珠山、下墩、永平、银场、前墩等村。

永兴镇矿产资源:永兴镇硫铁、银、铅锌、花岗岩、萤石矿、石英矿藏丰富,特别是花岗石资源极其丰富,主要品种有丹桂红、一品红、芝麻黑,且具岩体结构条件好、质量优、成材率高等特点。

根据2011年5月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编制的《福建省浦城县仙菇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永兴镇仙茹山矿区矿山保有矿石资源储量为180.86万m3,荒料量为37.64万m3。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区规划范围隶属永平村,规划区占用基本农田46.6101hm2,占永兴镇的基本农田总量的 1.9%。

本规划区征地建设与《浦城县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存在着冲突。

因此,规划应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是规划实施必须解决的问题。

浦城县在进行新一轮《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浦城县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过程中,也应从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用地予以考虑,合理分配土地资源,从而使工业发展和节约用地相协调,以减轻浦城县土地资源的压力。

(3)《福建省浦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7~2015)》
①规划相关内容
《福建省浦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2007年为基年,2008~2015年为规划期,
展望到2020年。

2010年规划目标:新增矿产资源基础储量铅加锌8万t,铜、钼、金、银资源量有明显增长,矿业采选业产值达1.65亿元,矿山总数控制在29个以下,萤石开采量控制在25万t以内。

2015年规划目标:全县矿业采选业产值2.1亿元,比2010年产值增长27.27%,年均增长5.0%,矿山总数控制在27个以下,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2020年远景规划目标:全县矿山企业采选产值达到3.0亿元,比2015年产值增长
42.8%。

②协调性分析
《福建省浦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目标:远期形成采-选-深加工的产业链,提高矿业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全县矿业综合利用产值占矿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13~15%。

本规划区规划目标为创建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销售,荒料及建筑饰面石材运输,上下游相互关联的建筑饰面石材产业基地,可见,规划区建设与《福建省浦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本协调。

根据2011年5月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编制的《福建省浦城县仙菇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仙茹山矿区矿山保有矿石资源储量为180.86万m3,荒料量为37.64万m3,矿区服务年限达71.5年。

根据规划目标,对比浦城县仙菇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规划开采最大量和资源储量,花岗岩荒料的资源量完全可满足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开发建设需求量。

(4)《浦城县生态农业规划》
①规划相关内容
浦城县农业人口比重大,农业在产业布局中占有主导地位。

将传统农业推向现代农业,按照“加快发展安全食品生产”、“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模式”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挖掘内部潜力,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浦城素有“闽北粮仓”之称,是国家和省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此基础上,认真抓好基础生态项目和推广生态项目,全力以赴抓好粮、林、菌、果、牧、绿色食品、饲料开发和利用,环境治理等九大重点生态工程,以及生态林建设,通过建设,发挥其效益,达到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恢复青山绿水,增强抗灾保丰收能力,促进农业资源循环、合
理利用,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重点抓好优质稻的种植,扩大优势稻的种植面积,依托望丰米业有限公司带动优质米产业的发展,优势米销售通过边界周边县市逐渐向外扩展;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进一步调整粮经结构,推广农作物水旱轮作套种,农、经、饲三元耕作制,农、牧、渔立体种养模式,物质多层次开发利用模式;扩大反季节蔬菜、瓜果和设施生产,进行茶果园改造,发展绿茶产业,进行果树低改工程,建设好莲塘高科技农业示范集中区基地,积极发展以草代木全年栽培食用菌,搞好灵芝栽培,改造好现有的油茶山,在现有已获得绿色食品使用标志的望丰米业、仙之楼灵芝的品牌基础上,争取把柰果酒、山薏米、酸枣糕、金桔桂花等地方名优特产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申报成功或创立品牌。

②协调性分析
从宏观上来看,加工区的政策体制转变和工业化进程将是引起土地利用大规模变化的根本原因。

其主要驱动力是人口的增加、区域内各项产业的发展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农村居民点变化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乡村住宅建设需求增长。

可以预测的是在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土地利用变化特征主要表现为:建设用地迅速扩大,同时周边农村居民点也将大幅增加,建设用地大量占用区域内的有耕地,并逐步成为主要土地利用类型;非农建设用地急剧增加,导致土地利用多样性指数和破碎度指数提高,优势度减小;但是在从中期过渡到远期的过程中,随着建设用地斑块面积的增大,建设用地的空间分布趋于集中化,而耕地则趋于破碎化和分散化,最后耕地将为建设用地所取代。

从区域用地情况来看,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用地总面积67.171公顷,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6.6101hm2,主要为浦城县八大万亩连片耕地之一的永平畈,以种植烟叶为主。

规划区占用的基本农田占永兴镇基本农田总量的 1.9%,对浦城县永兴镇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会有轻微影响,会对农业生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但是对全县粮食的生产影响不大,通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加强考核,可以将影响大大降低。

7.1.3 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1)《浦城县生态功能区划》和《浦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①规划相关内容
浦城县区域生态功能定位是:建设南接北连的特色生态经济走廊。

生态经济区域的产业分工特色是“绿、旅、新”,建设生态经济走廊就是要把本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高效绿色经济的发展与大武夷体系和长江三角洲以南经济发达区相融合,拉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形成南北互相拓展的格局。

以一流的生态环境吸引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使浦城丰富的资源及其潜在经济价值得到充分挖掘。

生态示范区建设就是要紧密围绕浦城区位功能定位,将浦城建设成一个经济发达,生态良性循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典型生态示范意义的知名区域。

建设生态经济走廊要调整好与之相适应的区域经济发展布局。

考虑到浦城目前交通大动脉主要是“205”国道横穿全县南北,还有省道花崇、赛浦线与东西方向连接,已建成的浦南高速公路的建设布局也是南北向拓展,因此,在整个生产力布局上,要突出“一条主线”和“三个侧翼”。

一条主线是指濠村、石陂、临江、南浦、仙阳、忠信、九牧、盘亭。

在这条主轴线上,农林、工业基础好,旅游资源丰富,今后沿这条公路建设工业集中区,发展大集镇、建设小康村,形成浦城最具活力的工业开发带、特色农业开发带、旅游风景带和商贸开发带。

此区域应该建设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集镇为主要模式的生态示范区。

“三个侧翼”是指:
※东从浦城城区至万安往富岭与浙江龙泉相连接的“东翼产业带”。

重点发展林产、特色农业、种养业及生态旅游业为主导产业。

※东南从浦城到水北街镇连接松溪的两侧产业带。

重点发展绿色食品、特色种养、林产、文化旅游等产业。

※西从浦城临江、山下、永兴、古楼连接武夷山的产业链,主要发展竹业、特色种养、林产、矿产、化工等产业。

②协调性分析
根据《浦城县生态功能区划》(2003年),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属“浦城南部农业生态功能小区(110672205)”,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导功能,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为辅助功能;生态保育和建设方向:①重点:建设生态农业;②其它相关任务:盆地外围丘陵地的生态恢复。

规划区属于《浦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生产力布局“一条主线”和“三
个侧翼”中的西侧“从浦城临江、山下、永兴、古楼连接武夷山的产业链”,规划明确“主要发展竹业、特色种养、林产、矿产、化工等产业”,本加工集中区主要规划发展“丹桂红”石材加工及相关联上下游产业,因此本规划实施与《浦城县生态功能区划》和《浦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基本协调。

(2)《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与管理暂行规定》
①规定相关内容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河岸生态地的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利用河岸生态地作为建设用地。

应充分发挥土地的自然生态功能,留足生态用地,在自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河岸生态地临河一侧应划定宽度50米以上的规划保留区。

在规划保留区内,不得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城市滨江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鼓励种植有利于保护岸线、保护水土和保护生态的乔木、灌木、绿竹、草等植物。

利用河岸生态地应当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河道的应当符合岸线利用规划以及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

②协调性分析
《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与管理暂行规定》里规定Ⅲ级以上河道是指集雨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南平市共10条:闽江、建溪、富屯溪(含西溪)、沙溪、崇阳溪、松溪、麻沙溪、金溪、南浦溪、北溪。

本规划区边界西侧10m处的永兴溪不属于该规定划定的10条河流之一,但属于南浦溪支流。

根据规划区用地布局,规划区的工业用地与永兴溪设置有15m宽绿化隔离带,通过种植有利于保护岸线、保护水土和保护生态的乔木、灌木、绿竹、草等植物,可以减轻加工区建设对永兴溪的影响。

由此可见,本规划区建设与《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与管理暂行规定》基本不存在冲突。

(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①规划相关内容
福建省是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区域,该规划要求大气污染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2、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3、项目建设要求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4、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控制,.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减排;5、强化工业烟粉尘
治理,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6、积极推进工业炉窑颗粒物治理;7.加强表面涂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等。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主导产业为石材加工,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应保证治理达标排放,加工区主要能源为电能。

可见本规划实施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基本协调。

(4)《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①文件相关内容
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做好与相关战略环境评价的衔接。

以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充分考虑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石化、火电、煤炭、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

依法科学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达不到区域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规划,应当对规划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并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控制措施。

实行重点区域、重点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编制的以石化、化工、有色、钢铁、建材等为主导的国家级产业园区规划,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编制的煤电基地规划,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进行区域内省际会商;珠三角地区重点产业和产业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进行省内会商。

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石化、化工和燃煤锅炉项目,必须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重点控制区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以及燃煤锅炉项目,必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原油成品油码头、储油库、加油站项目,必须采取严格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措施。

改扩建项目应当对现有工程实施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升级改造。

加快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淘汰,集中供热项目必须同步淘汰供热范围内的全部燃煤小锅炉。

对涉及铅、汞、镉、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和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区域排放细颗粒物及其主要污染物的项目,应对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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