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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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书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厂房约XX平方米及厂房以南的空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车间、住宿和院坝, 租给乙方使用。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独立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计算租金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水电能在3日之内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租赁费用
租金以该租赁物按每年人民币xx万元整(xx元)计取,第一年的租金在签订合同的当日乙方交给甲方,以后每年月15至30日缴纳第二年租金。
第五条甲方责任
1、供电
提供不小于150KVA的变压器供乙方使用。
2、供水
提供乙方生产、生活用水。
3、路通
确保畅通的运输道路;确保不受外界干扰。
4、协调处理周边关系,维护乙方利益不受损害。
5、甲方代表须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6、确保租赁物结构安全。
7、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和出卖,无论市场租金如何变化,不得变动租赁价格。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不得更改租赁物的使用性质。
3、不得损坏建筑物,变更房屋结构。
4、不得拖欠租金,先付款后用房。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
6、按时缴纳乙方使用的水电费。
7、厂房地面硬化,进厂房的道路硬化。
8、厂房内至配电房供电线路布置。
9、安装使用的水表。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物业管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
3、甲方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应退还当年租金的两倍款项作为赔偿,并负责乙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4、乙方在甲方违约情况下可以解约。
5、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以解除合同,按实计取租金,如乙方要求续约,甲方应免除该期间的租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
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双倍退还乙方租金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违约,不得退还租金。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标准化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用厂房,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以加工为主),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金
厂房每年租金万元整(大写:),支付方式为每支付一次,金额为元。
2、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在本合同生效两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缴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后,甲方将在两日内乙方租赁保证金。
3、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安全保卫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