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电网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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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供电公司电网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电网设备状态检修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检修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徐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状态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徐州供电公司系统各单位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设备状态、运行工况、环境影响以及风险等因素,确保工作中的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五条坚持标准先行”原则。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应以健全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为保障,工作全过程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六条坚持应修必修”原则。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的核心是确定设备的状态,并依据设备状态适时开展必要的试验、维护和检修工作,真正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避免出现失修或过修的情况。
第七条坚持过程管控”原则。开展状态检修工作应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从规划设计、采购建设、运行检修、技改报废
等方面强化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和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提高设备寿命周期内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八条坚持持续完善”原则。开展状态检修工作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规划,适应电网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装备配置、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九条状态检修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各级生产技术部门是状态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条公司系统应健全市公司、县公司、生产工区(市检修公司)、班组各级状态检修组织体系。省电科院成立设备状态评价中心;县公司、生产工区(市检修公司)应明确专业班组状态检修工作职责。
第^一条各级生产技术部门应设置状态检修专职岗位,生产工区应设立专职岗位。
第二节各级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状态检修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制定本单位设备状态检修相关岗位职责、现场作业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应用各类状态检修技术支持手段和装备,指导督促工区、生产班组及时准确收集和录入设备状态信息,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
(三)每年组织审查并发布特别重要设备和重要设备清单。
(四)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开展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计划编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等工作,及时编写本单位辖区内110千伏及以下电网设备状态检修综合报告。
(五)负责编制运维范围内设备状态检修计划,按要求上报110千伏及以下电网设备状态检修计划,并根据下达的停电检修计划安排现场实施。
(六)收集、整理并上报疑似家族性缺陷,对已经认定发布的家族性缺陷进行排查和处理。
(七)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编制上报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报告,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定期开展状态检修工作自查,对工区、班组的状态检修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
八)组织开展本单位状态检修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十三条生产工区(市检修公司、县域分公司)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及本单位有关状态检修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落实岗位职责和现场作业标准。
(二)组织开展所辖110kV 及以下电网设备巡视、检测、
试验等工作,指导并督促检查生产班组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设备状态信息,及时录入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对设备状态信息的准确性
负责。
(三)督促班组对设备状态进行班组初评,组织工区相关专业人员审核班组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报告,提出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初步意见,上报市公司生产技术部。
(四)参与代维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工作。
(五)每年上报特别重要设备和重要设备清单。
(六)指导生产班组正确使用状态检测先进手段和设备,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健康水平。
(七)分解落实设备检修计划具体实施措施,分解项目落实到各班组,组织实施现场标准化作业。
(八)收集、整理、分析设备缺陷信息,及时上报疑似家族性缺陷。
(九)定期对状态检修工作质量进行自评,对班组工作
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改进措施。
(十)及时编写上报设备状态检修工作评价报告和工作
(^一)组织和参加状态检修技术、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十四条生产班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状态检修有关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
(二)采用先进的状态检测手段和设备,开展设备状态巡检、维护、试验、检修等工作,掌握所辖设备运行状态。
(三)保管设备状态原始资料,按照状态信息管理分工,及时收集设备状态信息,并录入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数据地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开展设备状态诊断和班组初评工作,提出检修决策建议,形成班组初评意见。
(五)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设备交接验收等工作,及时收集和录入新投运设备状态信息,并按时完成新设备首次状态评价。
(六)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班组成员设备状态诊断分析技能水平。
第四章管理内容和工作方法
第一节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状态检修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状态信息管理、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策略、检修计划、检修实施及绩效评估等七个环节。
第二节状态信息管理
第十六条状态信息管理是状态评价与诊断工作的基础,应统一数据规范、统一报告模版,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考核,按照谁主管、
谁收集”的原则进行,落实各级设备状态信息管理责任,与调度信息、运行环境信息、风险评估信息等相结合,逐年做好历史数据的保存和备份,确保设备全寿命周期内状态信息的规范、完整和准确。
第十七条状态信息管理应涵盖设备信息收集、归纳和分析处理全过程。设备状态信息包括设备投运前信息、运行信息、检修试验信息、家族性缺陷信息等四类信息。
(一)设备投运前信息应由基建部门于设备投运前移交生产部门。
(二)运行信息包括设备运行情况、不良工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等应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在信息系统内即时更新。
(三)检修试验信息应由检修班组在设备检修试验结束后在信息系统内即时更新。
(四)家族性缺陷信息应由省电科院设备状态评价中心负责组织认定,经过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发布,并由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在信息系统内即时更新。
第三节设备状态评价
第十八条状态评价是状态检修的关键,应通过持续开展设备状态跟踪监视,综合在线监测、带电检测等各种技术手段,准确掌握
设备运行状态和健康水平。
第十九条设备状态评价主要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导则》、《配网设备状态评价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