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崇拜对青少年身心影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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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偶像崇拜对青少年的身心影响摘要:本篇论文主要从社会学和心理学方面分析了偶像崇拜问题发生的根源,通过具体实例分析了偶像崇拜的不良后果的表现,并进一步就偶像崇拜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途径和办法。
关键词:偶像崇拜青少年身心影响
一、前言
青少年偶像崇拜作为一种新萌发的偶像文化,以其特有的方式,越来越强地影响着青少年的精神生活和个性发展。某些青少年为了崇拜的偶像可以逃学、离家出走;刻意模仿偶像的言行举止甚至克隆其外貌……这种社会现象已经影响到了当前的正常的教育秩序,引起越来越多的教育界人士的重视。究竟如何看待青少年追星?又如何引导学生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呢?
二、追星现象的根源
2.1追星现象的社会学根源
大概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新中国有了第一代传播学意义上的追星族,他们受港台明星影响,穿喇叭裤,戴蛤蟆镜,留长发,其做派受到主流价值的深刻质疑。到了上世纪80年代,随着电影、电视等传媒的快速发展和娱乐业的繁荣,明星的形象开始深入人心,青少年中开始出现狂热的追星族,出现种种成人无法理解的追星症候。对待追星族以及他们的痴狂举动,公共舆论表现得非常宽容,某些以娱乐为主体内容的传播工具甚至成为追星族的“召集人”,但是,学校和家长仍然对追星抱着隔膜、批评的态度。而以
对待明星的态度为标线,青少年与他们的父辈产生了很深的“心态鸿沟”。
2.2追星现象的心理学根源
追星是青少年从孩童向成人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心理过程的反映。青少年处于由孩子向成人的发展阶段,正是长身体、长知识和树立远大理想的时期,他们的理想、愿望正处于迷茫和混沌中,需要自我的实现和完善,他们既想摆脱儿童的心理,又想像成人那样体现成熟。追星也是广大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和情感宣泄的需要。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和心理的重要转型时期,性的发育正走向成熟,但性意识仍是朦朦胧胧,对异性产生好感,心中或多或少都有异性的影子。明星的出现使他们眼前一亮,从明星的身上看到了自我实现的希望,追随他们、崇拜他们,已成为心中的渴求。
另外,在充满竞争的社会里,学生学习负担很重,升学的压力,学生相互竞争的压力,课后家长安排的各种辅导等,压得很多学生喘不过气来。当明星以光鲜亮丽的形象展现于大众,进入他们生活后,他们就会情不自禁去崇拜,与明星一起疯狂,一起宣泄,以满足心理的需求。有的孩子经受不住诱惑,出现了种种偏差。
三、追星的原因探究
这其实与青少年所处的这个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有关:
(1)慕拜心理。青少年们所追的星,男的大多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女的则羞花闭月、沉鱼落雁;球星也都英姿勃勃、气质逼人,在赛场上更有翻云覆雨、左右全局之势。这些难免让正处在青春期
的少男少女们羡慕、迷恋、崇拜甚至疯狂。
(2)从众心理。当社会发展到今天,青少年开始崇拜周杰伦、“快男”、“快女”,崇拜一些非主流的偶像明星。在青少年中,这种追星现象很普遍,势力也很大,以致本来没想追星的同学,为了不被看做”落伍”,不被视为”异端”,也自觉不自觉地入了流。大多时候的这种崇拜是一种盲目的跟风。
(3)时尚心理。”追星”,在不少中学生看来,就是件时髦的事,至于有没有道理、有没有价值,何必管它那么多?只要有”星”可”追”就足够了,他们觉得没有崇拜的偶像是很没面子的。
(4)逆反心理。大多数教师和家长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总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孩子,他们希望孩子能够成才。但对于处在青春期的孩子来说,做乖乖孩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总会想各种方法与师长对干,家长越不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越对什么事情感兴趣,而且特别上心。
四、追星的不良后果及合理引导
4.1追星的不良后果
追星带来的直接负面效应就是学业的荒废;追星的另一负面效应是人格扭曲、信仰失衡。对于少数追星族来说,追星还会留下后遗症,那就是成年之后仍不能回归自然,大有一追到底死方休的精神。
案例:杨丽娟,女,甘肃省兰州市人,从16岁开始痴迷香港歌手刘德华,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卖
房甚至卖肾以筹资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寻见刘德华。2007年3月22日,曾经赴香港参与刘德华歌友会,实现生平夙愿,跟偶像合照。不过,其父最后由于杨丽娟的”追星”行为而跳海身亡。此事件引起外界广泛的关注,杨丽娟只是说:“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完成父亲的遗愿,要刘德华再见我一次,否则父亲的死就没有意义。”
追星追到近乎疯狂的程度,走到如此极端的地步,杨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冷静之余再一想,近年来有些媒体对明星过度渲染,不知使多少青少年裹挟进追星的队伍里,杨丽娟的追星悲剧,虽是一个极端的个案,却提醒了我们的媒体,应以把握社会正确导向为前提,给正处于明星崇拜期的青少年以正确的价值影响。这应当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
4.2追星的合理引导
作为家长和教师,首先要真正理解青少年“追星”的真正原因,尊重其想法和做法,不可粗暴、武断地认为是无度追求感官刺激等,防止产生逆反心理。要真正和青少年进行心理沟通,表明自己的想法。
其次,在尊重的基础上对青少年进行引导,让其认识到明星的普通一面,认识到明星也是人,认识到明星产生的商业过程,促进其“透过现象看本质”。纠正青少年社会知觉中的偏差,让其理解“晕轮效应”——明星也许有其光辉的一面,但他(她)也并非完美的,不要把不属于明星的良好特征全部主观添加。
第三,要潜移默化地为青少年树立新的高品质的“偶像”——
榜样。可以结合其特点,树立一些既有高素质,同时又具有一定的魅力和时尚性的人物。促使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模仿和熏陶,并落实六个方面的情感:对己认同感;对人同情感;对自然敬畏感;对社会责任感;对学习勤奋感;对科学迷恋感等。
第四,注意青少年某些程度较重的“追星”倾向,及时疏导,适当的应咨询心理专家,以纠正某些病态性人格、预防青春期癔症的发生。
五、结语
针对青少年的追星现象,社会应该更多地采用对话和交流的方式引导他们的审美趣味,提高青少年的鉴赏能力和文化品位,而家长们则应该正确看待孩子崇拜偶像的行为,对儿女进行更好的心理说服教育。总而言之,青少年追星属于正常现象,只要追星有度,所追的“星”自然而然会成为其人生道路上的楷模、榜样,从而将追星的热情转化为自己奋斗的动力。
参考文献:
[1]丁恺.(2005).关于青少年偶像崇拜及榜样偶像教育的调查与思考.无锡教育学院学报,25(3、4),110-112,120.
[2]《北京青年报》2002年3月4日
[3] 岳晓东.(2004)论偶像—榜样教育.中国教育学刊,9,17-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