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队资质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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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井下作业队资质认证标准
1总则
1.1 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油田企业井下作业队伍的管理,促进队伍建设,提升装备与设施配套水平,提高油(气、水)井作业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井下作业技术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所称井下作业队是指在井下作业施工过程中从事油(气、水)井措施作业和简单的维修作业的队伍。
1.3凡在集团公司所属油气勘探开发区块和控股公司区块进行油(气、水)井井下作业的队伍,须经集团公司资质认证并取得相应的资质。
1.4引入集团公司系统外的井下作业队伍,也须按此标准进行资质确认。
1.5 作业队伍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达标三个级别。
甲级队具有承担国内外油(气、水)井井下作业的资格;乙级队具有承担国内各区域油(气、水)井井下作业的资格;达标队原则上只允许承担指定地区油(气、水)井井下作业的施工。
1.6 认证程序与管理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工程队伍资质认证管理规定》执行。
2作业队资质认证标准
2.1人员素质
2.1.1 队长
2.1.1.1 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2.1.1.2 从事井下作业工作时间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时间3年以上。
2.1.1.3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
2.1.1.4 熟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质量管理和HSE管理体系。
2.1.1.5 熟悉美国石油学会(API)和石油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1.1.6熟悉作业设备的性能、熟练掌握井下作业工艺技术。
2.1.1.7 持有有效的HSE培训、井控培训和H2S防护培训合格证。
2.1.1.8 能用外语进行工作交流。
2.1.1.9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正确理解、执行经济合同的能力。
2.1.2 工程技术员
2.1.2.1 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2.1.2.2 从事井下作业工作时间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时间3年以上。
2.1.2.3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
2.1.2.4 熟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质量管理和HSE管理体系。
2.1.2.5 熟悉美国石油学会(API)和石油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1.2.6 熟悉开发新技术,掌握作业技术。
具有完成各类复杂工艺井的小修施工设计及处理现场复杂情况和故障的能力。
2.1.2.7 持有有效的HSE培训、井控培训和H2S防护培训合格证。
2.1.2.8 能用外语进行技术交流。
2.1.2.9 能正确理解和执行工程合同、工程设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1.3 地质技术员
2.1.
3.1 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2.1.
3.2 从事井下作业工作时间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时间3年以上。
2.1.
3.3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
2.1.
3.4 熟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质量管理和HSE管理体系。
2.1.
3.5熟悉美国石油学会(API)和石油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1.
3.6熟悉相关岗位知识,掌握井下作业工艺技术。
2.1.
3.7 持有有效的HSE培训、井控培训和H2S防护培训合格证。
2.1.
3.8 能用外语进行技术交流。
2.1.
3.9 具有完成各类复杂工艺井小修施工和编写完井报告的能力。
2.1.4 HSE管理员(大班司机)
2.1.2.1 具有中专(中职)或以上文化程度。
2.1.2.2 从事井下作业工作时间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时间3年以上。
2.1.2.3 具有高级工或以上技术等级,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
2.1.2.4熟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质量管理和HSE管理体系。
2.1.2.5熟悉井下作业工艺流程、掌握作业设备的操作规程及安全
技术规范。
2.1.2.6持有有效的HSE培训、井控培训和H2S防护培训合格证。
2.1.2.7能用外语填写HSE报表,并能进行简单工作交流。
2.1.5 司钻
2.1.
3.1 具有技校(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2.1.
3.2 从事井下作业工作时间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时间3年以上
2.1.
3.3 具有中级工或以上技术等级,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
2.1.
3.4 熟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质量管理和HSE管理知识。
2.1.
3.5熟悉井下作业工艺技术的现场应用,熟练掌握井下作业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
2.1.
3.6 持有有效的司钻证、HSE培训、井控培训和H2S防护培训合格证。
2.1.
3.7 能正确理解和执行作业设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1.
3.8 能用外语进行简单工作交流。
2.1.6 作业工
2.1.6.1 具有技校(高中)文化程度。
2.1.6.2 从事井下作业工作时间3年以上。
2.1.6.3 具有初级工或以上技术等级,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
2.1.6.4 熟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质量管理和HSE管理知识。
2.1.6.5 持有有效的HSE培训、H2S防护培训合格证。
2.1.6.6 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能正确理解和执行生产指令。
2.2近三年技术经济指标
2.2.1作业经历:甲级队有国外或国内反承包油(气)水井井下作业的经历;有国内不同区域、深井、高温(压)井、水平井、大位移井、小井眼井等特殊工艺井作业的经历。
乙级队、达标队有上述任意项或几项作业的经历。
2.2.2作业井数:年井下作业井≥100井次。
2.2.3工程质量:施工一次合格率≥98%,资料全准率≥99.5%。
2.2.4主体设备利用率≥80%,生产时效≥95%,修理时效≤1%。
2.2.5安全环保:无工伤事故,无环保责任事故,无设备责任事故。
2.2.6节能降耗: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节能降耗指标。
2.2.7 表彰奖励:甲级队近三年井下作业技术指标创局级以上纪录和近三年井下作业业绩曾获得过局级以上表彰奖励。
2.3 装备能力
2.3.1配备XJ250型以上修井机或同等性能设备1台。
2.3.2主体设备、工具及附件配套齐全、合理。
作业队设备配套见附表1。
2.3.3主体设备使用年限:甲级队不超过8年,乙级队不超过12年。
2.3.4设备性能达到铭牌参数指标。
2.4 管理水平
2.4.1 队伍管理
2.4.1.1 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满足生产需要。
作业队岗位人员编制见附表2。
2.4.1.2 定期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HSE管理知识的学习
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并有活动记录。
2.4.1.3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具有健康向上的团队精神和文化理念。
2.4.1.4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
2.4.1.5 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风习俗。
2.4.2 质量、HSE管理
2.4.2.1 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
2.4.2.2 企业通过HSE管理体系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
2.4.2.3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考核目标明确,质量管理记录齐全规范。
2.4.2.4有HSE作业指导书、HSE作业计划书、HSE现场检查表,HSE管理记录齐全规范。
2.4.2.5 HSE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并有活动记录。
2.4.2.6建立QC小组,能解决小修施工中的实际问题,并定期开展活动。
2.4.2.7医疗器具达到急救和医治常见病的条件。
2.4.2.8组织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2.4.3 技术管理
2.4.
3.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4.
3.2 技术标准、井下作业工艺文件及管理文件齐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2.4.
3.3 施工现场有正式的井下作业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并严格执行。
2.4.
3.4 作业班报表、交接班记录等基础技术资料齐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
2.4.
3.5 按作业工程设计选择合适的压井液,并制定施工技术措施。
2.4.
3.6按作业工程设计要求配备防喷器并按规定试压。
2.4.4 设备管理
2.4.2.1 有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和明确的考核指标,设备完好率
≥98%。
2.4.2.2 有健全的定人、定机、定岗的设备管理网络,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4.2.3 设备安装标准,运转正常,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2.4.2.4设备管理台帐、报表齐全准确、规范。
2.4.2.5主要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填写齐全准确、及时清楚。
2.4.2.6设备管理过程中,有检验标识和状态标识。
2.4.5 现场管理
2.4.
3.1 施工设备、设施的布置、摆放符合技术标准与规范。
2.4.
3.2 井场、钻台、油罐区、设备等处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4.
3.3 作业专用管材摆放在专用架上,且摆放整齐。
专用打捞工具摆放在工具房内,划分合格区与不合格区。
2.4.
3.4 消防器材配备合理规范,布置到位,使用方便。
2.4.
3.5 井场用电设施配置达到防爆要求,且安装符合标准。
2.4.
3.6作业现场干净、整洁,生活用水符合饮用标准,“三废”排放、处理符合HSE管理要求。
3 附则
3.1作业队资质认证评审采取1000分制,评审标准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井下作业队资质认证评审细则》。
甲级、乙级、达标作业队的综合得分为:甲级队大于等于900分;乙级队大于等于800分,小于900分;达标队大于等于700分,小于800分。
3.2 近三年作业队发生以下责任事故之一者,降级或取消其资质资格。
3.2.1发生过工业重伤或死亡事故。
3.2.2发生过重大火灾事故。
3.2.3发生过重大环保事故。
3.2.4 发生过重大设备责任事故。
3.2.5造成过工程报废井。
3.3本标准由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3.4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
作业队设备配套参考表
附表2
作业队岗位人员编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