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盗窃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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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盗窃事件应急处理预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1目的

使员工掌握车辆盗窃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确保车辆盗窃突发事件的正确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康桥物业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突发事件中车辆盗窃事件应急处理。

3术语定义

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4职责

5工作规程

5.1当值监控人员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通知巡逻岗和班长到达现场并进行布控,同时严密监控

动向。

5.2巡逻员发现有可疑人员立即通知监控中心、班长并严密监视。

5.3在确认实施盗窃时,由当班秩序维护负责人拨打“110”向警方报警。

5.4各岗值班人员在发现、接到警报时,应立即采取应急程序如下:

5.4.1各巡逻岗位迅速向事发区域集中,做好与停车区域相连的通道、进出口的控制工作,

必要时封闭各进出通道;

5.4.2各出入口的秩序维护员及时使用手动或遥控方式关闭停车场车道闸门、或电动闸臂,

并利用现场的障碍物阻塞进出车道,尽量阻止被盗车辆闯关逃逸;

5.4.3值班队员严守区域各主要通道,停车场连接的通道,控制盗窃人逃跑路线;

5.4.4监控中心值班员在接到警报后,应立即操控车库或相关区域摄像装置,对事发现场、

被盗车辆、案犯进行近焦距摄像,记录被盗车辆车牌号和车型、嫌疑人体貌特征和人数等情况,并通报给其他岗位同事,及时运用各站点摄像系统监视被盗车辆行驶方向情况;

5.4.5客服前台接待紧急联络并通知被盗车辆车主、或所属公司人士。

5.5监控中心人员应按程序汇报:秩序维护负责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5.6在警方到场后,知情队员协助警方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工作,如嫌疑人已逃逸,应做到以

下事宜:

5.6.1提供车辆被盗信息,调查被盗车辆情况,并检查其他车辆安全状况,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

5.6.2将取证的被盗车辆、嫌疑人体貌特征和人数等情况等录像资料为警方提供侦破线索;

5.6.3秩序维护负责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联系并跟进警方调查及破案进展情况,及时反

馈;

5.6.4事发当日将相关事件经过填写《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报告》上报公司相关部门领导;5.6.5事发现场录像应保存至案件结案。

5.7注意事项:

5.7.1巡逻岗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有未上锁的非机动车时,先帮车主上锁,张贴温馨提示

并将钥匙上交客服前台。车主来领取钥匙时,客服前台接待需登记核实车辆信息和业主信息无误后,归还钥匙。

5.7.2有顾客反映非机动车丢失,按监控视屏系统调取流程处理,根据调取情况进一步处理。

如确认丢失提醒业主报警,监控人员留存;如未发现异常情况,劝其业主自行处理。

5.7.3巡查时严密关注车辆状况如车窗/门/后备箱是否锁闭,发现情况及时记录并联系车主到

现场处理,如联系不到及时拍照记录,调整监控位置并安排现场看护。

5.7.4停车场车场岗人员应主动提醒车主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及其他注意事项;

5.7.5巡逻岗人员当值时发现有车辆门窗未关时,应及时报告领班、负责人予以处理,停车场

车辆管理员不得擅自开启及检查车内情况,以免触发车辆安装的报警装置,或引致其他的不良后果。如发现员工私自开启用户车门的,将从严处分;

5.7.6巡逻岗人员在巡逻中发现有人偷车时,首先应向监控中心和其他同事报告方位,求得援

助及时在车道进出口设防,做好控制;

5.7.7如嫌疑人驾车闯关逃逸时,禁止任何人员以身体阻拦,以免受到伤害。

6相关文件表格

6.1KQWY/TY-BG-YJ01-0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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