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原则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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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所得税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法律制度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也日益加强。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所得税法律制度案例,分析我国所得税法律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和存在的问题。

二、案例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019年,甲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利润总额2亿元。

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甲公司在申报所得税时,对部分业务收入确认存在争议,导致税企双方产生纠纷。

三、案例分析(一)案件焦点1. 甲公司对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 税务机关对甲公司所得税的核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案件分析1. 关于甲公司对部分业务收入确认的问题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确认收入。

甲公司在申报所得税时,对部分业务收入确认存在争议,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1)甲公司认为,部分业务收入应按照完工进度确认,而税务机关认为应按照合同约定确认。

(2)甲公司认为,部分业务收入应计入营业收入,而税务机关认为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针对这两个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甲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具体到本案,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对于第一个问题,若合同约定与完工进度存在差异,甲公司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合理性。

对于第二个问题,甲公司应根据业务性质确定收入所属类别。

2. 关于税务机关对甲公司所得税的核定问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在核定纳税人所得税时,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本案中,税务机关对甲公司所得税的核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1)税务机关是否充分考虑了甲公司的实际情况。

(2)税务机关的核定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法律财税合规案例分析(3篇)

法律财税合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公司初期发展迅速,但在2016年因涉嫌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通过虚构业务虚列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2. 将部分收入未计入收入账簿,形成“体外循环”;3. 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存在漏报、瞒报等问题。

二、案例分析1. 违规行为分析(1)虚构业务虚列成本该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将实际成本费用列入“管理费用”等科目,从而达到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这种行为属于偷税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2)未计入收入账簿该公司将部分收入未计入收入账簿,形成“体外循环”。

这种行为属于隐瞒收入行为,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3)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该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存在漏报、瞒报等问题。

这种行为属于违反税收申报义务,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2. 法律依据分析(1)虚构业务虚列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记载、核算和报告所得、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不得有隐瞒、谎报、漏报等行为。

”(2)未计入收入账簿《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记载、核算和报告所得、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不得有隐瞒、谎报、漏报等行为。

”(3)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办理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三、合规建议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流程,确保各项费用真实、合法、合规。

2. 加强内部控制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虚构业务、隐瞒收入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3. 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税收法律意识,确保员工了解税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税收法规。

税法第5版曹越 引例及习题答案

税法第5版曹越 引例及习题答案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本章重点】1 .税法原则2 .税法的分类3 .税收收入划分【引例】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思考】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的试点体现了什么税法原则?【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习题】1 .【单选题】下列关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的说法,错误的是()oA.课税对象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B.课税对象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C计税依据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对目的物计算税款的依据和标准D.课税对象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计税依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答案】D【解析】税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计税依据(税基)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2 .【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D.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答案】ABCD【解析】以上四个选项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均是正确的表述。

3 .【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税法政策法规1-税法政策法规1

税法政策法规1-税法政策法规1
你去理发店理发,费用的5.5%是营业税及城建税。
你花100元买了一件衣服,其中包含14.53元的增值税和1.45元的 城建税。 如果花100元买一瓶化妆品,其中除14.53元的增值税外,还包含 25.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建税。
案例
王某是个体工商户,经营服装, 生意红火,可当税务机关向其征税 时,王某以其收入是自己辛苦经营 的结果没理由将自己的辛苦钱无偿 交给别人为由,拒绝缴纳税款。
税收立法是税法实施的前提,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是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 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税收立法的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合
法性原则,是指征税和纳 税都必须有法律依据,并 且应当依法征税和纳税。
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 民主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 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
2.税法的特征
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而不是习惯法。
.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 务性法规 ,不属于授权法
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是由 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 综合法律体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规 范确认和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 间发生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 会关系。
纳税主体
纳税人(狭) 扣缴义务人(广)
2.客体
征税对象 货币 实物 应税行为
3.内容
纳税人的权利
税收优惠权;退税请求权 陈述申辩权;控告检举权 税收知情权;税收秘密权
纳税人的义务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账簿、凭证和发票方面的义务 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依法纳税 主动接受税务检查
税务机关的权力
3.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

依照法律纳税的案例(3篇)

依照法律纳税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张先生,男,35岁,是一家中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自2008年创业以来,张先生一直秉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原则,带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本案例将从张先生依法纳税的历程出发,展示其在税收征管中的合规行为,以及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实践经验。

二、张先生依法纳税的历程1. 创业初期,注重税收知识学习2008年,张先生毅然辞去稳定的公务员职位,投身创业。

在创业初期,他深知税收知识的重要性,因此积极参加各类税收培训,了解国家税收政策,为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 依法设立账簿,规范财务核算张先生深知账簿是企业税务管理的核心,因此从创业之初就设立了规范的财务账簿,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核算。

他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3. 诚信申报,如实纳税张先生始终坚持诚信申报,如实纳税。

在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过程中,他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如实填写申报资料,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在税收自查过程中,他主动发现并纠正了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积极补缴税款。

4. 优化税收筹划,降低税收负担张先生深知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因此积极学习税收筹划知识,为企业降低税收负担。

他通过合理避税、税收优惠等方式,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税收成本。

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他始终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原则,确保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5. 主动参与税收遵从合作张先生主动参与税收遵从合作,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了解税收政策,及时调整企业税务策略。

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企业不断完善税务管理,提高税收遵从度。

6. 面对税务风险,积极应对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张先生遇到了一些税务风险。

面对这些风险,他始终保持冷静,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他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税务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在税务机关的帮助下,企业成功化解了税务风险。

三、张先生依法纳税的实践经验1. 提高税收意识,加强税收学习张先生认为,提高税收意识是依法纳税的基础。

因此,他要求企业全体员工加强税收学习,了解国家税收政策,提高税收遵从度。

税务师法律案例题(3篇)

税务师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纳税。

然而,在2018年,税务机关在对科技公司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偷税行为。

税务机关调查发现,科技公司自2015年至2018年,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成本、少计收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共计200万元。

税务机关依法对科技公司进行了税务处理,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分析1. 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 税务处理(1)增值税方面税务机关认为,科技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等手段,少缴增值税2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等手段,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企业所得税方面税务机关认为,科技公司通过虚列成本、少计收入等手段,少缴企业所得税2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采取虚列成本、少计收入等手段,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 责任追究(1)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偷税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偷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偷税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税收筹划的原则与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的原则与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的原则与案例分析一、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税收筹划是指企业、个人利用税法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税收安排,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实现最大程度减轻税负的合理行为。

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1. 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所采用的各种方法和手段,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税法的规定是保证税收筹划合法性的基础。

2. 公平原则税收筹划不能够违背税收公平原则。

以不当方式减轻税负,而损害其他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 风险规避原则税收筹划不能采用违法行为或违反税收风险规避原则的方法,以减轻税负而带来其他的不良后果。

4. 合理性原则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和合法纳税人利益的实质和形式进行计划。

在确保符合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有利的税收策略,尽可能减轻纳税人负担。

二、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税收筹划案例,仅供参考。

1. 税收筹划案例一某公司经营性纳税所得为1000万元,按照10%的税率计算,需要缴纳1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同时,该公司发现自身在资产负债表上有一些存货存在大幅度贬值的情况,为减轻纳税负担,该公司可以考虑把存货进行贬值准备。

在本税期内建立贬值准备账户,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所占纳税等级,从而使纳税额得到减少。

2. 税收筹划案例二某公司开始时采用募集资金方式进行投资,公司投资额较大,税负压力较大。

为减轻税负压力,可以采用分步投资的方式进行。

在分步投资时,公司先采用募集资金方式投资,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随后公司可以考虑采用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再进一步进行投资。

在获得贷款的时候,可以利用利息抵扣的政策来减轻税负。

3. 税收筹划案例三某公司在做好优化内部财务管理的情况下,为减轻纳税负担,可以考虑采用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进行资产管理。

在选择租赁公司时,一定要确保不同于自己的会计政策高于自己的会计政策。

在售后回租中,一定要牢记资产转让的实体原则。

税法知识点归纳

税法知识点归纳

(一)税法基本原则(二)税法适用原则二、税收法律关系(熟悉,能力等级1)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解释】这一部分考点明显,考生要注意掌握下表的内容和对应关系。

(1)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的优惠(6)融资租赁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具体标准:2.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的程序性规定二、其他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规定(能力等级3)【例题·多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BCD )。

(2009年)A.用购买的石料生产的石灰B.用动物毒素制成的生物制品C.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D.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站生产的电力【归纳】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相同行为辨析【重要疑点归纳】需要作含税与不含税换算的情况归纳:(1)商业企业零售价;(2)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这种情况);(3)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4)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5)含包装物押金一般为含税收入;(6)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主要涉及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合同)。

【知识点归纳】关于运输费抵扣进项税问题的归纳:【相关链接】考生对比货物来源区分两类情况:一类是属于视同销售计销项税,可相应抵扣其符合规定的进项税。

另一类是属于不可抵扣进项税,但不计算销项税。

这两类情况是考试必考的内容,考生要注意掌握和区分:【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AB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基建工程 B.将外购的货物发给职工作福利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外单位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实物投资【例题·单选题】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是( C )。

A.轿车厂销售自产轿车支付的运输费用B.纺织厂外购动力支付的运输费用费用C.机械厂外购的管理部门使用的小轿车的运输D.食品厂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的运输费用(三)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的两类处理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 税率正数负数准予抵扣不准予抵扣(1+应纳税额留抵税额当期不可抵扣进项税转出凭票抵扣税额计算抵扣税额①增值税专用发票①购进农产品②海关专用缴款书②运输费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进项税抵扣时限规定(新增内容)(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所得税法的主要原则和规定

所得税法的主要原则和规定

所得税法的主要原则和规定一、引言所得税作为一种重要的财税政策工具,在现代国家的税收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所得税法作为对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法律依据,对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所得税法的主要原则和规定进行探讨,以便更好地了解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

二、所得税法的主要原则所得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指在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过程中所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以下是所得税法的主要原则: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所得税征收的基本要求之一。

所得税法应当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和能力来确定税额,确保各个纳税人按照自身的经济能力进行纳税,避免出现富人过轻纳税,穷人过重纳税的情况。

例如,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应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进行分档征税。

2. 经济增长原则经济增长原则要求所得税制度能够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

所得税法应当充分考虑到税负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避免对经济主体产生过大的压力,同时也要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例如,在企业所得税领域,应建立合理的税收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和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3. 简洁透明原则简洁透明原则要求所得税法的规则应当简单明了,便于纳税人理解和遵守。

税务机关在实施税收管理时,应当公平公正,规则明确,避免给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疑惑。

同时,相关的税务信息也应当公开透明,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规定。

4. 效率原则效率原则要求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过程应当高效有效。

税收征收机关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纳税人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同时,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成本也应当尽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给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带来过大的成本压力。

三、所得税法的主要规定所得税法的主要规定是指对纳税人的所得进行征收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所得税法的主要规定:1. 纳税人的范围所得税法规定了应当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范围。

一般来说,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等。

根据不同的纳税人类型,所得税法对其应纳税的所得和税率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提供了相应的申报和缴纳程序。

税收筹划法律案例(3篇)

税收筹划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税收问题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

合理避税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能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又能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本文以某企业利用政策合理避税的成功案例,探讨税收筹划的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某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甲公司成立初期,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盈利能力较弱。

为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甲公司决定利用税收筹划策略,降低企业税负。

甲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充分考虑了国家相关税收政策。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甲公司了解到,自己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于是将研发费用列入成本,降低了企业所得税。

其次,甲公司针对土地增值税政策,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合理确定土地成本,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二是优化土地使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土地增值税;三是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合理避税。

三、案例分析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甲公司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降低了企业所得税。

具体操作如下:(1)合理归集研发费用。

甲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将研发费用归集到研发部门,确保研发费用真实、准确。

(2)合规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甲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照国家规定,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纳入应纳税所得额。

2. 土地增值税政策甲公司针对土地增值税政策,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确定土地成本。

甲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充分考虑土地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土地成本。

(2)优化土地使用方案。

甲公司在开发项目过程中,优化土地使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土地增值税。

(3)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甲公司关注国家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政策规定,合理享受税收减免。

四、结论本案中,甲公司通过合理利用税收筹划策略,降低了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以下是对本案的总结:1. 企业应充分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合理利用政策优势。

法律会计税务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会计税务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制造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

近年来,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销售额逐年增长。

然而,在2019年的一次税务检查中,该公司被发现存在严重的税务违规行为,包括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

以下是具体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事实(1)虚开发票在税务检查中,该公司被查出存在虚开发票行为。

经查实,该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间,虚构了多项业务,虚开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些发票主要用于抵扣该公司实际发生的进项税额,从而降低应纳税额。

(2)偷税漏税除了虚开发票,该公司还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具体表现为:一是少计收入,将部分销售收入未纳入会计核算;二是隐瞒支出,将部分费用未在会计核算中体现;三是利用关联方交易,降低利润,逃避税收。

2. 违规原因分析(1)企业管理层法律意识淡薄该公司管理层对税收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不足,对税收风险的认识不够,导致企业在税务管理上存在漏洞。

(2)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税务管理措施,使得税务违规行为得以发生。

(3)税务人员素质不高该公司税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足,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税务违规行为。

3. 法律后果(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该公司虚开发票、偷税漏税行为,将被处以罚款。

经计算,该公司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500万元。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该公司虚开发票、偷税漏税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若查实,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3)声誉损失税务违规行为给该公司带来了严重的声誉损失,影响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案例分析总结1. 加强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税务管理,提高员工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税务违规行为。

2. 提高税务人员素质企业应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税务工作的准确性。

国际税收法律案例(3篇)

国际税收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涉及多个国家的税收管辖,因此,如何处理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问题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涉及一家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转让定价争议,涉及国际税收法律、转让定价规则以及两国税法的适用问题。

二、案件概述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公司,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子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由于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公司采取了转让定价策略,即将高利润的产品销售给中国子公司,而将低利润的产品销售给美国总部。

2010年,中国税务机关对公司进行了税务审计,发现公司存在转让定价问题。

税务机关认为,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逃避了中国的税收。

公司则认为,其转让定价策略符合市场规律和商业目的,不存在逃避税收的行为。

三、争议焦点1. 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和商业目的?2. 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是否导致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3. 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四、案件分析1. 转让定价策略的合法性根据《联合国转让定价指南》和《OECD转让定价准则》,转让定价策略本身并非非法。

关键在于转让定价策略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转让定价应该与市场条件下的独立交易价格相一致。

在本案中,公司需要证明其转让定价策略是基于市场条件和商业目的,而非单纯为了避税。

2. 利润转移的认定税务机关认为,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

要证明这一点,税务机关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显著差异;(2)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税率存在差异;(3)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存在差异。

公司则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反驳税务机关的指控:(1)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差异是由于市场条件和商业目的导致的;(2)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税率差异是由于两国税法规定导致的;(3)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与独立交易原则相一致。

税务合规遵守税法规定的重要原则

税务合规遵守税法规定的重要原则

税务合规遵守税法规定的重要原则税务合规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纳税过程中,遵守税法规定,按时、足额地履行税务义务的行为。

它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国家税收稳定、促进税务公平的基础。

税法规定了税务合规的重要原则,下面将对其中几个重要原则进行探讨。

一、诚信守法原则诚信守法是税务合规的核心原则。

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如实申报纳税信息,按期足额缴纳税款。

同时,纳税人也享有依法减免税款的权利,但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诚实守信是企业与税收征管部门之间信任关系的基础,只有遵守法律、守信用,才能建立良好的税务合作关系。

二、平等公平原则税务合规要坚持平等公平原则。

税法对不同纳税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但基本的原则是平等公平。

政府应当保证税收政策的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纳税人都能够依法享受相同的权益和义务。

税务部门在执行税收政策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办事,不歧视任何纳税人,保证各个纳税人在税务活动中的公平性。

三、合理避税原则税务合规也要遵循税法的合理避税原则。

合理避税是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利用税收政策和制度,合理地减少纳税负担的行为。

纳税人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规避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但是,合理避税不等于逃税,避税行为应当在合法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税法规定的底线。

四、全面申报原则税务合规要求纳税人全面申报纳税信息。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和申报方式,如实提交相关纳税资料,向税务机关报告自己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全面申报是税收征管部门了解纳税人真实情况、正确计算纳税金额的基础。

纳税人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经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核查工作。

五、依法合规原则税务合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不得有违法行为。

纳税人应当认真学习税法知识,了解税收政策,确保自身的税务行为合法合规。

税法对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主动遵守,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纳税审核。

税务基础一点通 第一章税法及原则

税务基础一点通 第一章税法及原则

税务基础一点通第一讲税法及原则税收属于经济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

税收的产生与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私有财产制度下对公共品的需求、以及国家的产生等诸多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氏族社会后期,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并增多,私有制出现并发展起来。

贝是早期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

随葬的猪头、猪下颚骨都是远古时期财富的象征。

剩余产品的产生和增加以及私有财产制度,成为税收产生的物质基础。

在私有财产制度下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成为税收产生的社会基础,而国家的出现,又成为税收产生的政治基础。

“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司马迁《史记·夏本纪》①夏代税收统称为“贡”。

中国历史上第一起抗税案:大禹怒杀防风氏。

②公元前 594年出现“税”字。

③注意区分:税赋与税负。

一、税收与税法的概念与特点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是法学概念。

税收与税法——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必须采用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通过法的形式实现。

从形式特征看——税收具有“三性”(有争议)( 1)强制性——征之有保( 2)无偿性——征之有用( 3)固定性——征之有度税收以法律为后盾,受法律约束。

从税收职能看,调节经济是其重要方面——法以权威性、公正性、规范性成为体现纳税规则的最佳方式。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法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56条这部分学习要知晓以下几个问题:( 1)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2)制定税法的有权的国家机关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也是制定税法的主体的构成者。

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与重要条款解析

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与重要条款解析

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与重要条款解析所得税法是一个国家税收制度中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个人和企业在取得所得时需要缴纳的税款,以及相关的政策和手续。

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条款进行解析。

一、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合法原则和便利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个人和企业在纳税时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纳税人的税款应当根据其所得的多少进行相应的征收,税率应呈现渐进式的特点,即所得越高,税率越高。

这意味着高收入者应该承担较高的税收责任,以保障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合法原则是指在征收所得税时,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即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规定,不得进行任意性的扣补和增加税款。

这一原则的目的是确保税收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便利原则是指税收征收过程应当简便、明确、高效。

税务机关应提供便利的税收信息查阅和申报方式,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同时,税收征收过程应当规范、透明,避免繁琐的手续和延误,提供高效的税收服务。

二、所得税法的重要条款解析1. 纳税义务纳税义务是指个人和企业在取得所得的同时需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方式完成纳税程序。

2. 纳税基础纳税基础是指个人和企业应纳税的收入或利润。

根据所得税法,纳税基础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方法进行计算,以确定纳税人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额。

3. 税率和税档税率是指个人和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的具体比例。

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税率应当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税档进行调整,以实现渐进式的税收征收。

4. 减免和优惠政策减免和优惠政策是指国家根据特定的经济和社会需求,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相应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措施。

这些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同时也促进了相关领域的发展和创新。

5. 纳税申报和缴税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纳税信息和申报表,以完成纳税义务的程序。

税法适用原则范文

税法适用原则范文

税法适用原则范文第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税法适用的基础。

根据合法性原则,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纳税,而政府税务机关也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税。

这一原则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了滥用税法的情况出现。

第二,平等原则。

税法适用应当符合平等原则,即相同情况下应当实行相同税收待遇。

根据平等原则,纳税人应当在同样的情况下享受相同的税收政策,而政府也应当对纳税人进行公正的对待。

第三,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税法适用的核心原则之一、根据公正原则,税法适用应当符合社会公正和道义要求。

公正原则保障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防止了特定群体或个人受到不公正对待。

第四,便利原则。

便利原则是税法适用的重要原则之一、根据便利原则,税法应当简化并方便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这一原则有效减少了纳税人在遵守税法方面的成本,并提高了纳税合规度。

第五,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税法适用的重要内容。

根据效率原则,税收制度应当通过合理的税率和税法机制实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

这一原则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发展。

第六,适用原则。

适用原则是指税法适用应当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

根据适用原则,税法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调整进行相应的修订,以适应社会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七,实质原则。

实质原则是税法适用的重要原则之一、根据实质原则,税法适用应当关注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目标,而不仅仅关注税法形式上的合规性。

这一原则有助于确保税法适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税法适用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公正原则、便利原则、效率原则、适用原则和实质原则等。

这些原则有助于确保税法适用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一致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税收制度的适应性和效率性。

在实际税法适用中,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原则,以确保税法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依法纳税的案例

依法纳税的案例

依法纳税的案例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依法纳税不仅是一种法律规定,更是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依法纳税的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纳税的重要性,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关于依法纳税的案例。

案例一,个人所得税纳税。

小明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他每个月通过线上平台接单做一些兼职工作,因此他的收入并不是固定的。

在经过一番咨询后,小明了解到他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纳税。

于是,他按照税法规定,每个月将自己的收入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明的这种依法纳税的做法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为他自己的财务状况提供了保障。

案例二,企业纳税合规。

某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由于刚刚成立不久,经营状况并不是很理想。

然而,公司的负责人始终坚持依法纳税的原则,及时足额地缴纳各项税费。

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公司的这种依法纳税的做法不仅赢得了政府部门的认可,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案例三,合同纳税。

小张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他经常与一些公司签订合同进行项目合作。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小张始终坚持依法纳税的原则,与公司进行合作时,他坚持要求对方开具合法的发票,并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税款。

小张的这种依法纳税的做法不仅帮助他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也为他自己的财务状况提供了保障。

案例四,纳税申报。

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及时足额地完成了各项税费的申报和缴纳工作。

企业的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各项税收,并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企业的这种依法纳税的做法不仅让企业在税收方面遵纳了国家法律,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固的财务保障。

以上就是一些依法纳税的案例,这些案例无一不彰显了依法纳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税法规定,依法纳税,为国家的税收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税收部门也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纳税政策,提高纳税意识,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税收环境。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企业是一家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

根据年度财务报表,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为600万元,税前利润为200万元。

根据国家规定,制造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首先,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的计税原则,企业所得税实际应缴纳税款为税前利润乘以税率。

根据这个原则,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为50万元。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和税务筹划的方法,合法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案例。

1.折旧摊销优惠: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折旧率进行折旧摊销,从而减少当期利润,降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如果该企业使用的设备价值为200万元,使用寿命为10年,按照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每年折旧金额为20万元。

那么,在税前利润中可以扣除折旧摊销费用,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如果该企业在年度中发生了50万元的研发费用,符合规定的条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加计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3.税前捐赠优惠: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的慈善捐赠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享受一定的优惠。

如果该企业在年度中进行了10万元的慈善捐赠,符合规定的条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通过上述优惠政策和税务筹划方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企业可以合法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假设该企业使用了折旧摊销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税前捐赠优惠,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企业所得税负担为50万元,然而由于优惠政策和税务筹划的有效运用,该企业最终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只有30万元。

总结来说,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可以通过研究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运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和税务筹划方法,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同时,企业在进行税务规划过程中需合法遵守国家税法规定,避免触犯法律风险。

税法法律案件案例分析题(3篇)

税法法律案件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A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于2010年至2015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款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

2016年,该案件被税务机关发现,A公司被立案调查。

二、案件分析1. 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申报纳税。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案件事实(1)虚构业务:A公司在2010年至2015年期间,虚构了多笔业务,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将公司收入虚报为成本,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在虚构业务的基础上,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一步骗取国家税款。

(3)骗取税款:A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共计骗取国家税款人民币2000万元。

3. 案件处理(1)税务处理:税务机关依法对A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追缴其骗取的税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A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涉嫌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税法风险防范(1)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学习: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防止因不了解税法而导致的违法行为。

(3)加强税务申报管理:企业应依法如实申报纳税,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2. 案件启示(1)加强税收监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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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本科生课程论文题目:税法原则及案例分析*名:***学号:**********专业:国际会计年级:12级班级:12713任课教师:**20 14年 10 月目录一、税法的基本原则 (1)(一)税收法律主义 (1)(二)税收公平主义 (1)(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2)(四)实质课税原则 (2)二、税法的适用原则 (3)(一)法律优位原则 (3)(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三)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6)(四)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6)(五)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六)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6)税法原则是构成税收法律规范的基本要素之一。

任何国家的税法体系和税收法律制度都要建立在一定的税法原则基础上。

税法原则可以分为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两个层次。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基本原则可以概括成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与实质课税原则。

(一)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税收法律主义的要求是双向的,一方面要求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另一方面,课税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超越法律规定的课征是违法和无效的。

税收法律主义的产生是历史上新兴资产阶级领导人民群众与封建君主斗争的直接结果,它与资产阶级民主法治思想的产生发展密切相关。

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稽征三个具体原则。

(二)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公平主义是近代法的基本原理即平等性原则在课税思想上的具体体现,与其他税法原则相比,税收公平主义渗入了更多的社会要求。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最基本的含义是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当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相等时,以其获得收入的能力为确定负担能力的基本标准,但收入指标不完备时,财产或消费水平可作为补充指标;当人们的负担能力不等时,应当根据其从政府活动中期望得到的利益大小缴税或使社会牺牲最小。

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主义与经济上要求的税收公平较为接近,其基本思想内涵是相通的。

但是两者也有明显的不同:第一,经济上的税收公平往往是作为一种经济理论提出来的,可以作为制定税法的参考,但是对政府与纳税人尚不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只有当其被国家以立法形式所采纳时,才会上升为税法基本原则,在税收法律实践中得到全面的贯彻。

第二,经济上的税收公平主要是从税收负担带来的经济后果上考虑,而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不仅要考虑税收负担的合理分配,而且要从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各个方面考虑。

纳税人既可以要求实体利益上的税收公平,也可以要求程序上的税收公平。

第三,法律上的税收公平是有具体法律制度予以保障的。

例如对税务执法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纳税人要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制度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

由于税收公平主义源于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则,所以许多国家的税法在贯彻税收公平主义时,都特别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的法理,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对待,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

因为对一部分纳税人的特别优惠,很可能就是对其他纳税人的歧视。

【案例】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高收入高征税。

(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也称公众信任原则。

它在很大程度上汲取了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合理思想,认为税收征纳双方的关系就其主流来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而不是对抗性的。

一方面,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有责任向纳税人提供完整的税收信息资料,征纳双方应建立起密切的税收信息联系和沟通渠道。

税务机关用行政处罚手段强制征税也是基于双方合作关系,目的是提醒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合作自觉纳税。

另一方面,没有充足的依据,税务机关不能提出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纳税人有权利要求税务机关予以信任;纳税人也应信赖税务机关的决定是公正和准确的,税务机关作出的法律解释和事先裁定,可以作为纳税人缴税的根据,当这种解释或裁定存在错误时,纳税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甚至纳税人因此而少缴的税款也不必再补缴。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的冲突,因此,许多国家税法在适用这一原则时都作了一定的限制。

(四)实质课税原则即指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也就是说在判断某个具体的人或事件是否满足课税要件,是否应承担纳税义务时,不能受其外在形式的蒙蔽,而要深入探求其实质,如果实质条件满足了课税要件,就应按实质条件的指向确认纳税人义务。

反之,如果仅仅是形式上符合课税要件,而实质上并不满足时则不能确定其负有纳税义务。

之所以提出这一原则,是因为纳税人是否满足课税要件,其外在形式与内在真实之间往往会因一些客观因素或纳税人的刻意伪装而产生差异。

例如,纳税人借转让定价而减少计税所得,若从表面看,应按其确定的价格计税。

但是,这不能反映纳税人的真实所得,因此,税务机关根据实质课税原则,有权重新估定计税价格,并据以计算应纳税额。

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纳税人的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一)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法律优位原则在税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

与一般法律部门相比,税法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联系十分紧密,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多变性,税法体系变得越来越庞大,内部分工越来越细致,立法的层次性越来越鲜明。

不同层次税法之间在立法、执法、司法中的越权或空位也就更容易出现,因此,界定不同层次税法的效力关系十分必要。

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对此还可以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是绝大多数国家所遵循的法律程序技术原则。

其基本含义为,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在税法领域内坚持这一原则,目的在于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使纳税人能在知道纳税结果的前提下作出相应的经济决策,税收的调节作用才会较为有效。

否则就会违背税收法律主义和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对纳税人也是不公平的。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税法对这一原则的适用也有例外。

【案例】1991年我国停征建筑税而代之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时,对在建项目原来的建筑税“政策性减免”按新税法办理。

其原因在于将在建项目以新税法实施时间为准分别实行不同的减免税政策,在技术上比较困难。

一些国家在处理税法的溯及力问题时,还坚持“有利溯及”原则。

即对税法中溯及既往的规定,对纳税人有利的,予以承认,对纳税人不利的,则不予承认。

(三)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其含义为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其作用在于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混乱,为法律的更新与完善提供法律适用上的保障。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新法生效实施以后准用新法,新法实施以前包括新法公布以后尚未实施这段时间,仍沿用旧法,新法不发生效力。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在税法中普遍适用,但是当新税法与旧税法处于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时,以及某些程序性税法引用“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时,可以例外。

(四)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含义为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当对某些税收问题需要作出特殊规定,但是又不便于普遍修订税法时,即可以通过特别法的形式予以规范。

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即排斥普通法的适用。

不过这种排斥仅就特别法中的具体规定而言,并不是说随着特别法的出现,原有的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即告废止。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即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五)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这一原则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二是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即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程序从新”,是因为程序税法规范的是程序性问题,不应以纳税人的实体性权利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准,判定新的程序性税法与旧的程序性税法之间的效力关系。

而且程序性税法主要涉及税款征收方式的改变,其效力发生时间的适当提前,并不构成对纳税人权利的侵犯,也不违背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六)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是关于税收争讼法的原则,其基本含义为,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即纳税人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必须事先履行税务行政执法机关认定的纳税义务,而不管这项纳税义务实际上是否完全发生。

否则,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或司法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诉不予受理。

适用这一原则,是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案例】纳税人张某和税务所在缴纳税款上发生了争议,张某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复议机关才能受理张某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使用原则中的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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