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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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已害子孙
麦收来临,我们在欢庆丰收的同时,又为处理秸秆的问题发愁,每年这个时候,多数农民朋友往往将秸秆付之一炬,方便了自己,却污染了空气,坑害了全县60万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燃烧秸秆的农民朋友也会触犯法律,引致牢狱之灾。因此,我们号召全县的农民朋友一定要正确处理秸秆,杜绝燃烧,还我们一个蓝天。
一、燃烧秸秆的性质
秸秆焚烧是指将农作物秸秆用火烧从而销毁的一种行为。
二、燃烧秸秆的危害
危害一: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危害二: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危害三: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四: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危害五: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
三、燃烧秸秆的打击
秸秆燃烧行为轻则违反《消防法》,对实施者处以行政拘留,重则违反《刑法》,对实施者予以刑事处罚。每年到这个时候,公安机关都会依法对于实施燃烧秸秆者予以处罚以示警告,考虑到实施燃烧秸秆的农民朋友实际情况,我们以往总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但是收效甚微。今年,我们将严格执行法律作为“禁烧”的工作重心,使用法律手段遏制燃烧秸秆的蔓延趋势,让守法者得到公平,让违法者受到惩罚。总之,我们将严惩燃烧秸秆实施者,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让天空更蓝,让空气更好,让人民更幸福,让生活更美好。
望各位农民朋友相互转告,正确处理好自己的秸秆,杜绝焚烧,避免受到法律惩处,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为维护共同的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县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燃烧秸秆的法律问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摘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抄: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
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
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
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
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
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摘抄: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