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 “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职责
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各有关村居要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以下简称“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严格执行河湖巡查制度,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二、具体任务
“四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四张清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而提出,各有关村居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具体行动任务。
(一)清河
通过倒垃圾、侵占河道和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改善河湖环境质量。
1.生活垃圾整治。全面清理河道、湖库、沟渠沿岸现有垃圾。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加强河道日常监管,排查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堆乱弃情况,拆除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并登记造册。
3.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开展非法采砂特别是镇级界河范围非法采砂治理,整顿河道采砂程序,规范采砂管理,对无证采砂、超量、超范围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顿河滩开发利用、堆放物料、堆放碍洪废料,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砂石加工和堆料;对在河道违法、违规采砂以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砂石加工和堆料情况登记造册,制定整治方案,确保按期清除。
(二)护岸
加强河湖水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1.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开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工作。
2.明确管理河段内堤防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3.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耕种等行为,打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行为。
(三)净水
通过开展各种水体污染整治行动,综合整治水环境。
1.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管理,检查核实排污口管理、污水排放情况,建立台账管理,封堵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排击偷排、不
达标排放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2.加强工矿企业、工业聚焦区水污染整治。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严格高污染企业准入。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调查了解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督促养殖企业(户)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对不达标排放企业(户)限期整改,对影响大、屡教不改者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处理。了解掌握本区域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四)保水
开展保护河湖的行动,保护水资源、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提高用水效率,防止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行动发生。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2.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3、依据饮用水源地划定,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4、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农业节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切实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积极推进工业节水和城镇生活节水。
5.严格落实水土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三、行动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治理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省市区要求,按照“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牵头单位主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乡域河流河长应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的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明确本地区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区域河湖巡查制度和“四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根据巡河员任务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段长要高度重视,把“四项行动”作为X 年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四项行动”正常推进,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重视抓好“四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爱河护河的热情。
(三)加强督查指导。乡河长制工作机构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
“四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地。
(四)加强信息报送。对开展“四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送乡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