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险核保人员培训关键要点船舶险核保政策及流程
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
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一、船舶保险概述船舶保险是指以船舶为标的进行的保险业务。
船舶保险是海上运输保险的一种,是一种保证航海活动安全的金融保障措施。
船舶保险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保险公司的商业利益,制定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如果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将对损失进行赔偿。
二、船舶保险的类别1. 海上货物保险:主要保障货物在海上的损失,包括碰撞、漏舱、船舶火灾等情况。
2. 船舶本体保险:主要保障船舶本身在航行或停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包括船舶损坏、丧失、触礁、沉没等。
3. 运输船舶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航运企业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责任。
三、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1. 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有责任承担因保险期间内海上风险所导致的损失。
2. 保险责任一般包括船舶本体的保险责任、货物保险责任、船舶责任保险等。
3. 对于船舶保险合同中的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保险责任。
四、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1. 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公司在受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赔偿的最高限额。
2. 保险金额是根据船舶或货物的实际价值来确定的,一般需要通过评估来确定保险金额。
3.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签订船舶保险合同时应根据船舶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五、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1. 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船舶保险费率,一般是根据船舶的价值、航行区域、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船龄、船舶类型等因素确定的。
2. 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不同的船舶保险种类和不同的险别有所不同。
3. 保险费率一般包括基础保险费率和附加费率。
六、船舶保险的投保和理赔流程1. 船舶保险的投保流程(1)选择保险公司:根据船舶保险需求,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
(2)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根据船舶的价值和航行情况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3)签订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签订船舶保险合同。
2. 船舶保险的理赔流程(1)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保实务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保实务一、引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当货物在海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失或损坏时,保险公司将对货物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形式。
由于海上货物运输具有较高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在核保过程中需要严格评估保险风险,以保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本文将介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保实务,包括核保文件的准备、核保要点的把握等内容。
二、核保文件的准备1.风险评估报告:包括货物性质、货物价值、起运港和目的港等信息,以及货物存储、运输和装卸的方式,以便对货物运输风险进行评估。
2.运输合同:作为保险合同的基础,保险公司需要了解货物的具体运输细节,例如起运时间、运输方式等,以便确定保险责任的范围。
3.运输路线图:包括起运港、目的港以及中途经过的港口,以便评估运输路径上可能出现的风险。
4.货物装载方式和装卸设备信息:货物的装载方式和装卸设备可能影响货物的安全运输,保险公司需要对其进行评估。
5.货物包装和标签要求:货物包装和标签的合理性将直接影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险公司需要对其进行评估。
三、核保要点的把握1.货物价值评估: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货物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以确保在损失发生时能够充分赔偿货主。
2.货物运输风险评估:根据货物的性质和运输细节,保险公司需要评估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海难、火灾、盗窃等。
3.保险合同条款的明确: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该明确规定保险责任、免赔额和赔偿方式等内容,以便在损失发生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保险费率的确定: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货物的风险级别和保险需求确定保险费率,以确保保险公司的风险得到合理的补偿。
5.索赔事项的明确:保险公司需要明确货主在索赔时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在索赔事宜处理时能够顺利进行。
以上仅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保实务的一部分要点,保险公司在核保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保险责任的明确性。
船舶险流程与免赔
船舶险业务流程船舶险业务流程•收集船舶资料及填写投保单•风险评估•拟定险别、费率、免赔额等承保条件•与投保人协商一致•报总经理室审批•报总公司审批•修改承保条件•签发保单•按约定收取保险费•出具保费收据填写投保单投保单是保险人审核各项核保要素、拟定承保条件的基础,是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填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填写投保单前要向投保人说明其所投险种的责任范围。
2.投保单必须由投保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盖章;3.要指导投保人正确填写投保单上的栏目,语句正确无歧义。
要向投保人说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投保人应对投保单内容负责。
投保人的资信评估1.投保人应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较高的航运经营水平;2.对单船公司的资信应严格审核;3.对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等关系较为复杂的船舶,应认真审核投保人的资信和对船舶的可保利益;4.对船舶管理公司的实际管理水平、经营作风和信誉认真审核。
以往损失记录船东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船舶的安全状况,同一艘船舶由不同的船员驾驭,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核保时应要求投保人提供船舶上年度的保险人和前三年或五年的损失记录(或综合赔付率)。
如只承保某船东的一艘船舶,应了解其姐妹船的相关情况。
承保时应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拟定承保条件。
不予承保的船舶或险种•船龄超过10年的船舶;• 1000载重吨或500总吨以下沿海船舶;•对浙江温岭、福建福安等地建造、改建的船舶,除非有船舶检验局签发的法定检验证书,禁止承保。
•用于装运化学品的船舶不予承保。
•远洋船舶、油轮、运沙船、渔船禁止承保。
•对于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不得附加承保油污责任险。
限制承保的船舶或险种。
船舶行业的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学习如何为船舶行业的风险进行有效的保险和管理
船舶行业的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学习如何为船舶行业的风险进行有效的保险和管理船舶行业是一个关乎国际贸易和海洋运输的重要领域,船舶的运营和管理面临着各种风险。
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和减少潜在的损失,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成为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介绍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方法和实践,以及如何为船舶行业的风险进行有效的保险和管理。
一、船舶保险的概念和作用船舶保险是指船舶所有人或运营者为了防范和转移船舶风险而购买的一种保险形式。
它主要包括船体保险、船载货物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船舶保险的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保障船舶所有人和相关方的利益,确保在船舶发生事故、损失或第三方责任时能够得到赔偿;二是推动船舶行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增加在不确定环境中的信心和投资。
二、船舶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船舶风险管理是指为了控制和减少船舶事故和潜在损失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它的基本原则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
在实践中,船舶风险管理包括了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船舶维护保养、员工培训和规章制度的制定等方面。
利用科技手段和数据分析工具,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
三、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与挑战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在船舶行业中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船舶面临的风险包括天气因素、人为失误、海盗袭击、货物损失等,这些风险都可能造成严重的损失和经济影响。
然而,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也面临一系列挑战。
首先,船舶行业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和多样性,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制定合理的保险方案。
其次,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需要在国际法律和规定的框架下进行,需要与各国相关机构和船级社合作。
最后,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还需要面对快速发展的技术和市场变化,不断更新保险产品和管理策略。
四、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估和未来展望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估是判断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的关键。
评估的指标包括损失率、事故率、赔付率等。
保险公司培训:船舶险理赔实务
船舶险的重要性
01
02
03
保障船东利益
船舶险为船东提供了全面 的风险保障,帮助船东应 对各种意外事故,减少财 产损失。
促进航运业发展
船舶险为航运业提供了稳 定的风险保障,有利于提 高船东和航运企业的信心, 促进航运业的发展。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船舶险保障了海上运输安 全,减少了海事事故对环 境和人员造成的损失,维 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船舶险的历史与发展
船舶险的起源
船舶险的现状与未来发展
船舶险起源于14世纪的欧洲,最初是 为了保障航海者的生命安全而设立。
目前,船舶险已经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重 要组成部分,未来随着航运业的持续发展 ,船舶险将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船舶险的发展历程
随着海上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船舶 险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保险业务, 并不断完善和规范化。
保险公司培训:船舶险理赔 实务
• 船舶险概述 • 船舶险理赔流程 • 理赔实务操作 • 理赔风险控制 • 理赔团队建设与管理
01
船舶险概述
船舶险的定义与特点
船舶险的定义
船舶险是一种针对船舶可能遭遇 的各种风险进行保障的保险,包 括船舶的财产损失、责任风险等 。
船舶险的特点
船舶险具有高风险性、专业性、 国际性等特点,需要保险公司具 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 全面的风险保障。
05
理赔团队建设与管理
理赔团队组织架构
理赔部门负责人
负责整个理赔部门的管理和 运营,制定理赔策略和流程 ,监督理赔工作的执行。
案件负责人
负责特定理赔案件的处 理,协调各方资源,确 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理赔专员
负责具体的理赔工作, 包括案件调查、资料收
船舶保险理赔流程
船舶保险理赔流程船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船舶所有人提供的一种金融保险产品,主要以船舶意外损失为理赔对象。
保险公司在接到船舶保险理赔申请后,将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理赔。
下面将详细介绍船舶保险理赔的流程。
Step 1: 报案登记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必须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登记。
报案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及资料,比如保险合同、事故发生地点和时间、事故经过等信息。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分派一名理赔专员负责该案件,并给予报案编号。
Step 2: 现场勘查和取证保险公司将根据报案内容派遣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
此过程中,保险公司会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损失程度以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要素,同时会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当事人证言等。
Step 3: 理赔申请审核在现场勘查和取证结束后,保险公司将对船舶保险理赔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保险公司将核对保险合同条款、事故发生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补充证明文件。
Step 4: 经济赔偿计算在完成理赔申请审核后,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中的赔偿条款和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经济赔偿的计算。
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将根据船舶的价值、损失程度、修复费用、船舶货物价值等因素,计算出应当赔付的金额。
Step 5: 理赔通知和支付一旦保险公司完成经济赔偿的计算,将会向申请人发送理赔通知书。
该通知书将详细说明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赔偿金额和理赔条件。
申请人可以在接到通知书后,进行申诉或同意接受赔偿。
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确认后,将会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赔付。
Step 6: 现场维修和费用支付如果船舶需要进行维修,保险公司可能会协助申请人寻找合适的维修点,并支付维修费用。
保险公司会提供相关的维修指南和评估,以确保维修质量和费用符合标准。
Step 7: 理赔跟踪和处理理赔完成后,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跟踪和处理。
如果申请人对赔偿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
船舶险核赔考试培训材料讲解
•
船舶险赔案理赔要点
部分损失的理赔 全损赔案的理赔 共损赔案的理赔 救助赔案的理赔 碰撞赔案的理赔
•
船舶险主要条款要点掌握
1986条款及1996条款的主要区别(包括责任范围、除外责任,碰撞责任、免赔等) ITC1983条款与1986条款的主要区别(包括碰撞责任、免赔等)
•
海商法有关规定
船舶险赔案理赔要点
救助赔案的理赔
海上救助指对在海上遭遇灾难的船、货及其相关的运费以及与被救助财产有关联的人命,由外来力 量对其进行救助的商业活动或法律行为 救助成立的要件, 船舶必须遇到海上风险、救助人的救助必须出于自愿而不是法律上的义务、救 助必须要有效果 救助形式,主要有雇佣救助和“NO CURE, NO PAY” 救助报酬的确定,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救助成效、危险的性质和程度、救助财产和人命的 技能和能力、救助人花费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救助服务的及时性、用于救助作业的 船舶和设备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救助人在防止或减少 环境污染灾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在签署“NO CURE,NO PAY+SCOPIC”救助合同时应考虑) 综上,救助报酬由救助成本和冒险奖金两部分构成,但救助报酬不得超过被救助的财产的获救价值 涉及救助的赔案理赔要点,确定船舶处于危险待救助的原因(保险中的救助费用以发生承保的保险 事故为前提)、审核救助人的资质及能力、签订救助合同必须谨慎(在船舶面临非常危险紧急的情 况下,可考虑“NO CURE,NO PAY”合同、在非紧急情况下,通常 采用雇佣救助合同以降低救助费 用)、必要时请检验人作适拖检验(涉及分保船舶进行适拖检验应考虑聘请国际再保人认可的检验 人)、被救助船舶在救助前的损失程度、救助费用是否涉及共同海损分摊(此时应收集货物有关详 细资料,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
保险公司培训:船舶险理赔实务
责任范围
船舶险理赔的责任范围一般涵 盖船舶及其配套设施、船上货 物、相关人员等多个方面。
船舶险常见赔付类型
本节将介绍船舶险常见赔付类型,详细描述不同类型的特点、损失判定标准以及理赔流程。
1 损失总值保险
以船舶目前价值为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为 保险金额。
2 单一利益险
以被保险人的货物价值为基础,损失折价 后计算赔款。
2
火灾爆炸
需进行损失鉴定,了解损失及其范围,确定合理的赔偿方案。
3
货物受损
应根据货物价值和损害程度进行损失的判定、计算赔款,并遵循货物检验标准进行 检验和评估。
船舶险理赔的计算赔款方式
本节将介绍如何计算船舶险理赔中的赔金额,包括不同类型的赔付方式、赔偿标准、求证方式等。
协议价值法
按照与被保险人之间议定的 价格进行赔偿。
2
基本功技能
具备专业的知识结构和操作技能,精通理赔流程和处理方法。
3
人际沟通
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与客户和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21世纪
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推动了船舶险的不断更新与完善。
船舶险理赔的基础知识
本节将介绍船舶险理赔的基本概念、条款、范围、责任等基础知识,并阐述其对于理赔事宜的重要性。
海上商业
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国际海上贸 易的蓬勃发展。
保险条款
船舶险具有一些特殊性条款和 豁免责任等条款。
理赔程序
船舶险理赔程序十分复杂,需 要遵循一定的交理手续和时间 限制。
3 公平平均分摊险
4 综合保险
船只在遇到危险时,为保全整体的利益, 可根据事实情况而决定船舶、货物、损失 的分摊比例。
将多种险种保险规定在一起的综合保险。
船舶保安 & 船舶保险
演练方案五
1、撤离船舶人员时的应变 根据本船情况,在认为合适时结合船舶弃船演习进行 重点演练撤离路线的选择和撤离时的自我保护 2、船长或船舶保安员可在演练之前或演练之后组织分组讨论。 分组讨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当前的船舶保安形势以及需要重点防范的保安风险; ②如何体现团队精神,同舟共济,冷静应对海盗和武装攻击行为; ③当海盗或武装分子或劫持者登轮后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船上人员的人身安 全以及船舶和货物的安全。
1、保安通信内容 船舶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生保安事件,必立即向公司保安 员报告并提供以下信息: ①船舶位置; ②保安事件的性质以及严重程度; ③已经造成的伤害与损失情况; ④非法犯罪人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2、以上信息应采用船舶保安计划中规定的应急通信程序向公司传递。 船舶保安员应通过相应的培训掌握该通信程序。 3、基于船舶保安方面的考虑,船舶保安人员和港口设施保安人员之间 应建立直接的通信联系,并应对该通信方式进行定期测试,如发现 通信联系失败,船舶保安员应立即向公司保安员报告。
船舶保安 & 船舶保险
船舶如何提高保安应急能力
一、必要的培训演习和训练
二、基本知识:搜身和非侵犯性检查方法
三、危险物质和装置的辨认和探察 四、船舶保安警报系统(SSAS) 五、船舶保安记录和报告 六、船舶保安事件应急反应
七、与船舶保安有关的船舶保险
一、必要的培训演习和训练
根据 SOLAS 公约第 Ⅺ-2 章和ISPS 规则的规 定,海员及港口相关人员必须尽快接受与其保安职 务相适应的海上保安培训,并参加定期的船舶保安 演习,学习并掌握海上保安方面的知识与专业技能, 以便提高船舶的保安防范能力。
化学喷显识别方法
喷雾显色剂 利用化学显色反应的原理制成 速度快,灵敏度高,遇有微量炸药就可反应,误报率 低,抗干扰性强,便于携带,使用方便。 一般爆炸装置,除用黑色火药外,都离不开雷管。因 此,任何一个物品中,有无雷管就成了确定是否为 爆炸装置的主要根据。
水险核保人员培训关键要点船舶险核保政策及流程
核保政策
我司船舶险核保政策
总 则(一)
严禁承保外国公司或境外机构拥有或者管理的船舶,限 制承保国内私人拥有或承保管理的船舶
严禁承保船舶保赔P&I保险 严格限制承保非钢质船舶(包括水泥船、木质船、玻璃
钢船等) 严格限制承保私家豪华游艇(Yachts) 原则上不予承保沿海500总吨以下的船舶 原则上不予承保船龄20年以上的单船及平均船龄16年以
上的船队(船队由三艘以上船舶组成,其中单船船龄最 大不得超过28年) 通常只按全损险险别承保船队中20年以上船龄的船舶 限制性并有选择地承保无动力船舶被拖航航次保险
总则(二)
限制性并有选择地承保船龄15年以上大开口散货船 (Log Carrier)、油轮或捕捞渔船等类型船舶
限制性并有选择地承保沿海内河船舶油污责任等附加责 任保险,各附加险种总责任限额均不得超过船舶本身保 额,且不得高于人民币RMB500万元
核保部门和展业人员、总公司 核保人员就承保条件调整进行 沟通
报送必要材料,询问保险标的 状况
通过核保系统提交含主要信息 和特性信息的投保单;
如总公司有修改意见,则进一 步修改投保单内容或改进承保 条件
核保部门定期每月将承保、出 险业务数据统计报表上报两核
远洋船舶、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及渔船保险
船舶建造险特别核保要素
建造合同及承建承保的有关技术要求,包括船级、船舶 尺度、推进装置、航速保证等
建造厂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合同号或坞号 建造地点的相关环境(包括消防、安全等因素) 建造期限、船台周期 试航距离与水域
其中修船责任险,核保人员应特别注意的是审核修船厂 的修船产值(维修总价值)和维修船舶的总价值(尽可 能使保单中累计总赔偿责任限额与承修船舶的总价值一 致或减少差距。另外,应注意在承保风险中尽可能不包 括修船合同中的契约责任。
船舶保险培训
理赔的主要手续包括:
1、损失通知。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 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第一项程序。在船 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2、查勘检验。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 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
3、核实保险案情。保险人收到代理人或委托人的检验报告后,还应 向有关各方收集资料,并加以核实、补充和修正赔案的材料。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4、超载、浪损引起的事故损失; 5、保险船舶的正常维修、油漆费用、磨损、朽蚀、本身故障;6、 停航、停业及第三者间接损失;7、木船、水泥船的锚链(缆)、 子船的单独损失;8、清理航道、清除污染的费用;9、保险船舶 上的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失,零星工具、备用材料、燃料及水、盐 等给养品和船员的衣物、行李的损失等。
赔责任,由保险人承担船东的民事赔偿责任,例如,对船员与第 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船舶泄油污染海域后的清除责 任以及油污引起的其他损害赔偿责任。
一、海上保险
(3)程序: 海上保险从保险人的角度看,一般至少经过以下程序: 1、了解被保险人的分类、特征及资信。 2、了解保险市场的动态。 3、策划保险险种。 4、向投保人介绍险种。 5、接受投保人投保。 6、与投保人商定保险合同内容。 7、签订保险合同。 8、接受保费。 9、出险则进入理赔程序。
三、保赔险介绍
③一般保险人出于营利目的,向被保险人提供有偿性的保险保 障,按照承保标的的保险价值和承保的保险金额承担有限赔偿责任。 它与被保险人之间是一种保险商品交换关系。而保赔协会则是处理 船东赔偿责任的专业机构,除了为保证赔偿力和维持必要开支向会 员收取保险费外,不追求经营利润,却向会员提供无限的赔偿责任 ( 油污责任例外 ) ,所以,它与会员船东的利益是一致的,是一种无 偿的保障关系。
船舶保险理赔流程
船舶保险理赔流程一、申请理赔船舶保险理赔流程的第一步是申请理赔。
当船舶遭受损失或发生事故时,船主或保险受益人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保险合同、船舶登记证书、事故报告等。
申请理赔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申请或在线申请,具体要求可以参考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二、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后,会进行理赔审核。
理赔审核的目的是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相关事故的真实性。
审核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的证据或信息,以便更好地评估理赔金额。
保险公司还可能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损失的程度。
三、定损评估在理赔审核完成后,保险公司会派出定损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
定损员会对船舶进行检查,评估损失的程度,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理赔金额。
定损评估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的证据或信息,以便准确评估损失。
四、理赔决定理赔决定是保险公司根据理赔申请、理赔审核和定损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理赔以及理赔金额的决策过程。
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权益和保险公司的利益,做出理赔决策。
理赔决定的时间取决于理赔案件的复杂性和保险公司内部的流程。
五、理赔支付一旦保险公司做出理赔决定,并与申请人达成一致,保险公司会尽快支付理赔款项。
理赔款项可以直接汇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或通过其他方式支付。
在支付理赔款项时,保险公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银行账号和身份证明,以确保资金安全。
六、理赔结案理赔结案是指保险公司在支付理赔款项后,将理赔案件进行结案处理。
保险公司会对理赔案件进行归档,并在相应的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
理赔结案后,保险公司和申请人之间的理赔关系正式结束。
总结:船舶保险理赔流程包括申请理赔、理赔审核、定损评估、理赔决定、理赔支付和理赔结案六个步骤。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信息,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理赔决策。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承保培训教材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承保培训教材1. 简介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是一种保护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保险形式。
本教材将详细介绍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概念、承保范围、承保手续等内容,并为从事该领域的保险从业人员提供培训。
2. 概念2.1 货物保险货物保险是指一种为保护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货物损失而购买的保险。
在海上运输中,货物保险是保障货物在船舶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2.2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是指保险人承担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海难、疏散、事故等意外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的保险。
3. 承保范围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承保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运输方式海上运输货物保险适用于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包括:•整船运输•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3.2 货物种类海上运输货物保险适用于多种不同类型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商品•高值物品•危险品3.3 承保地域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承保地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可以是全球范围,也可以是特定地域。
4. 承保手续4.1 投保申请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投保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货物信息、运输方式、货值等信息。
4.2 保险费计算根据货物的种类、运输方式、保险金额等因素,保险公司会计算出相应的保险费用。
4.3 保险合同签订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保险合同后,双方应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
4.4 理赔申请及处理在发生货物损失时,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理赔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确认理赔合法性后,进行理赔处理。
5. 注意事项在购买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时,投保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了解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验收货物时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货物损失情况•配合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工作•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6. 结论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对于保护货物运输中的风险非常关键。
通过本教材的学习,读者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相关知识,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有关的事务。
船舶保险知识培训教材
某保险公司通过多元化投资和再保险策略,分散船舶保险业务的风险,确保业务 的稳健发展。
船舶保险投保案例
新船投保
某船东为其新购船只投保船舶一切险,保障船只在运营过程 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旧船续保
某船东为其运营中的旧船只续保船舶一切险,确保船只在未 来一段时间内得到充分的保障。
业务提供了专门的法律支持。
《船舶保险条例》
03
对船舶保险的定义、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进行了
规定,是船舶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依据。
国际船舶保险的法律法规
《国际海上保险契约公约》
为国际船舶保险业务提供了统一的法律框架,有助于促进国际船舶保险市场的 规范化发展。
《伦敦保险协会条款》
是国际船舶保险业务中广泛采用的保险条款,包括船舶一切险、船舶战争险等 不同险种的规定。
船舶因各种原因造 成沉没或失去浮力 导致的事故。
保障的船舶损失类型
全损
部分损失
船舶因事故导致全部毁损或失去修理价值 ,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赔偿全部损失。
船舶因事故造成部分损坏,保险公司按照 实际损失部分进行赔偿。
共同海损
救助费用
船舶在海上运输中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 同安全采取的合理牺牲或费用,由保险公 司承担赔偿责任。
船舶在海上遭遇事故时,为了减少损失而 采取的救助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保 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03 船舶保险的理赔流程
理赔申请的提交
01
02
03
提交理赔申请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 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准备理赔资料
被保险人需准备齐全的理 赔资料,包括保险单、事 故报告、损失清单、修理 费用证明等。
船舶保险风险评估保险类型和索赔流程
船舶保险风险评估保险类型和索赔流程船舶保险是指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者或航运公司为了减轻船舶运营风险而购买的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为船舶提供保险保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本文将探讨船舶保险的风险评估、保险类型以及索赔流程。
一、船舶保险风险评估船舶保险的风险评估是保险公司评估船舶在运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的过程。
通过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可以了解船舶的潜在风险,并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风险评估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价值评估:保险公司会对船舶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船舶价值的评估通常考虑船舶的年份、规模大小、装备设施等因素。
2. 航行区域评估: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通常与船舶的航行区域有关。
保险公司会评估船舶的航行区域范围,以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
3. 运营风险评估:保险公司会评估船舶的运营风险,包括航行风险、货物损坏风险、人员伤亡风险等。
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
二、船舶保险类型船舶保险可以根据具体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的不同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船舶保险类型包括以下几类:1. 船舶综合保险:船舶综合保险是一种全面的保险类型,涵盖了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损失。
包括意外碰撞、火灾、海难、货物损坏等风险。
2. 货物运输险:货物运输险主要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灭失。
包括货物被盗、受潮、破损等风险。
3. 船舶责任保险:船舶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船舶经营者或航运公司因船舶运营活动引发的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风险。
4. 其他附加保险:除了以上常见的保险类型,船舶保险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他附加保险,如船舶机损保险、船舶拖船保险等。
三、船舶保险索赔流程当船舶发生保险事故或意外损失时,船舶所有人或航运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一般而言,船舶保险索赔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事故通知:当船舶发生意外事故时,船舶所有人或航运公司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
船舶安全培训的措施和方案
船舶安全培训的措施和方案引言随着航运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事航海工作。
船舶作为运输工具,在保障人员和货物安全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船舶安全培训成为航海公司和船舶管理部门非常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船舶安全培训的措施和方案,旨在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船舶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措施一: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船舶安全培训计划需要根据岗位需求和船员等级制度制定。
计划应涵盖以下内容:船舶安全意识、紧急情况应对、人员疏散演练、消防设备使用、救生装备使用等。
计划中应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和地点,并根据船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措施二: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方法为了提高培训的效果和吸引船员的兴趣,需要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包括但不限于讲座、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和现场实操等。
通过培训课程的互动性,培训员工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措施三: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船舶安全培训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更要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
例如,通过模拟火灾演练让船员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通过救生艇实操让船员学会正确地使用救生装备。
只有真正掌握了实际操作技能,船员在面对紧急情况时才能够正确应对。
措施四:定期考核和评估为确保船员掌握了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船舶管理方应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
考核内容应包括相关理论知识的测试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演练。
通过考核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修正船员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为他们提供进一步的培训机会。
措施五: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和方法船舶安全培训需要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和方法。
随着船舶技术的进步和安全要求的提高,培训内容应随之调整。
同时,要关注新的培训方法和技术工具的应用,例如虚拟现实技术和在线教育平台等,以提高培训的效果和灵活性。
措施六:加强船员安全意识教育船员安全意识是船舶安全的基础。
培训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等形式,让船员深刻认识到船舶安全的重要性和可能面临的危险。
第三讲-水险核保培训材料
运输地区风险 海盗、战争风险 进出港、中转港治安风险
2、货运险的风险管控 (1)投保管理
投保单的填写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出险时需具有保险利益(进出口货运险需考 虑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三种价格条件:FOB、C&F、CIF) 保险金额:进出口货运险按照发票CIF价值加上一定的加成确定, 加成的比例一般是百分之十,国内货运险按保险货物的实际价值 (起运地成本价或目的地成本价)确定 投保日期:投保单上要有确切的投保日期。投保日期应早于或等 于船舶或其他运输工具开航日之前 投保的险别:需明确投保的险别、币制与其他条件必须和信用证 、买卖合同中所列的保险条件相符合。如客户对保险范围有特别 要求的也要在这一栏内注明 包装和数量:要将包装的性质(如箱、包、件、捆)以及数量写 清楚
单次运输保险限额: 预约保险协议应该订有“每船(车)最高限额条款”,即保险人 以每一运输工具为单位,规定保险人的责任的最高限额。但如果单票 货物的投保金额超过预约协议中规定的限定金额时,投保人/被保险 人应在货物装运前(一般应提前2-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保 险公司,经保险人确认后方承担保险责任。 船况约定: 预约保险协议中通常还订有“船龄限制条款”、“船级条款” 保险手续: 应明确承保的方式。一般根据“货物起运申报单”办理投保 保费结算办法: 一般每月结算一次。对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双方商定的统一费率 实行趸交保费,一年合约期满时,采用多退少补的结算方法 出险索赔:应规定索赔时需要的单证和手续 其他条款:具有限定说明性质的条款,如合同时效、合同终止办法以 及合同争议解决等内容 签章:双方必须签署双方单位公章及签约日期
(2)承保条件拟定
承保条款 进出口货运险保险条款(中国保险条款(CIC条款)) 主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包括平安险 、水渍险和一切险 )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陆上运 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邮包险条款 一般附加险条款:偷窃、提货不着险条款;淡水、雨淋险条款; 短量险条款;混杂、沾污险条款;渗漏险条款;碰损、破碎险条 款;串味险条款;受潮受热险条款;钩损险条款;包装破裂险条 款;锈损险条款 特别附加险条款: 进口关税条款;舱面货物条款;拒收险条款; 黄曲霉素险条款;易腐货物条款;交货不到条款; 海关检验条款 码头检验条款 特殊附加险条款:各种战争险条款、罢工险条款
海商法第七章 船舶保险核保
第八章 船舶保险核赔
船舶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第一节 船舶保险的索赔
一、船舶保险的索赔时效 船险索赔时效: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常见的海事索赔时效: ⑴海上货运合同:1年,自交付货物之日起算。 ⑵海上拖航合同:1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⑶船舶碰撞: 2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⑷海上救助: 2年,自救助行为终止之日起算。 ⑸共同海损: 2年,自共损理算结束之日起算。 ⑹船舶油污: 3年,自油污损害发生之日起算。
第七章 船舶保险核保
船舶保险的投保与承保
一、船舶保险的投保选择
我国远洋船舶保险的种类有: 1.船舶全损险 2.船舶一切险 3.船舶战争、罢工险 4.船舶建造保险 5.集装箱保险 6.船舶油污保险 7.船舶保赔保险
二、船舶保险的承保要素
保险人调整保额和核定费率的要素有: 1.船舶价值 2.船东信誉、经营管理水平、索赔记录 3.船舶建造年份、船舶种类、吨位和设备 4.修理费用 5.船舶所载货物种类 6.保险条件 7.同类保险的赔款统计
二、船舶保险的索赔单证源自被保险人提供的船险索赔单证如下: ⒈ 船舶保险单正本 ⒉ 委付通知书 ⒊ 海事报告 ⒋ 航海日志 ⒌ 检验报告 ⒍ 投标书 ⒎ 海损理算书 ⒏ 费用清单 ⒐ 向责任方追偿的文件 10. 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
第二节 船舶保险的理赔
一、海损检验 验船师分析事故原因,确定损失程度,出具检验报告。 ⑴单独海损:鉴定损失原因,确定修理费用。 ⑵共同海损:分清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 ⑶船舶碰撞:查勘碰撞角度,确定损失范围,估算修理费用。 二、安排担保 保险人提供担保,保证在责任明确之后负责赔偿。 ⑴船舶搁浅:共同海损担保 ⑵船舶碰撞:碰撞责任担保 ⑶海上救助:救助报酬担保
第二节 船舶保险的理赔
船舶保险的保障项目和索赔流程
船舶保险的保障项目和索赔流程船舶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险形式,在保护船舶所有者和运营者的财产安全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船舶保险的保障项目和索赔流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船舶保险相关问题。
一、船舶保险的保障项目1. 船体保险:船体保险是船舶保险的基础,主要保障船舶本身的损失。
该项保险会对船舶因火灾、破损、沉没等意外事件而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船体保险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全损险和部分损险。
2. 第三者责任保险: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对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第三者责任保险旨在保护船舶所有者和运营者在此类情况下的责任。
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索赔进行评估,并对受害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3. 运营者责任保险:运营者责任保险是一项针对船舶运输过程中可能引发的责任事故的保险。
该保险主要保障船舶运营者在货物运输中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如货物丢失、延误、损坏等情况。
4. 对冲货物保险:船舶保险还包括对冲货物保险,该保险旨在帮助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减轻因航线过程中货物损失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冲货物保险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全额保险和减额保险。
二、船舶保险的索赔流程1. 报案登记:在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首要步骤是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准确的船舶信息、保单号码以及保险事故的相关情况。
2. 审核评估:保险公司会对索赔案件进行审核和评估,包括核实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的程度等。
这可能需要提供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如照片、相关文件、报告等。
3. 索赔决定:在审核评估完成后,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索赔决定。
如果索赔符合保险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将支付索赔金额。
4. 理赔支付:一旦索赔决定达成,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索赔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5. 争议解决:若索赔人对保险公司的决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争议解决。
6. 保险赔付后续工作:赔付完成后,索赔人应及时组织修复受损的船舶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说明。
2)船龄:
船龄长短一定程度反映了船舶的强度好坏、性能(船 舶的使用过程实际上是船体有形损耗和机械磨损的过程)。 是直接影响承保条件的制定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有数据 表明,海船船体钢板自然损耗0.7—0.8 mm/10年,内河船 船体钢板自然损0.4—0.5mm/10年,15年以上的船舶主柴 油机满负荷功率只能达到设计值的85%左右。
件、管系及机械内的液体,再无其他载荷(货物、燃润料、淡水、食品及船
员),此时船所排开水的重量。
满载排水量(FLD):空载排水量加上全额的可变载荷。
载重吨(WT):FLD-LD
载货吨(CT):WT-燃润料-淡水-食品船员等
轻吨(LT):船舶不含非金属压载时空船重量,主要用于废钢船交易。
5) 航线、航区:
游船)、货船和机动驳船;24-28年的有人驳船。
上述船龄以上的船舶均可称为超龄船舶(也是我们厘定费率的参
考)。
3)船舶建造地(厂):船厂的条件反映船舶总体的质量水平,主要在于 船厂的性质、设施、人员素质与经营技术管理水平,其中设施包括设备、场 地、和工艺装备。
目前就国内而言,有三大建造船阵营:原中船总直属、船东公司所属、地方 民营船厂。中国造船水平同世界水平相比:北欧、西欧、日本、韩国、中国、 东欧
核保部门和展业人员、总公司 核保人员就承保条件调整进行 沟通
报送必要材料,询问保险标的 状况
通过核保系统提交含主要信息 和特性信息的投保单;
如总公司有修改意见,则进一 步修改投保单内容或改进承保 条件
核保部门定期每月将承保、出 险业务数据统计报表上报两核
远洋船舶、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及渔船保险
船舶停航保险(Port Risks Insurance) 船舶增值保险(Hull Increased Value Insurance) 船舶建造险(Builders’Risks Insurance) 修船人责任保险(Shipyard Liability Insurance) 集装箱保险 (Container’s body Insurance)
老龄海船:8-12年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天然气船;10-15年的油船;
15-20年的散货船、木材船、集装箱船、滚装船、客货船;20-25年
的杂货船、多运途船、拖船。
老龄河船:12-16年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天然气船;16-20年的油船
(油驳);18-22年的推、拖船和无人驳船;20-24年的客货船(含旅
其中船壳险和集装箱保险按保险期限又可划分为: 航次保险,也称为航程保险(Voyage Insurance)包括
被拖航次险 定期保险(Time Insurance),一般为1年期 航次和定期混合保险
我司船舶险核保流程 (一)
分公司核保操作流程
分公司核保部门根据各营业单 位报送的承保资料和承保条件 进行整理、归纳,经初审后上 报总公司两核中心;同时,分 公司还应根据上报的不同险种 提供不同的资料
船龄越大,费率越高;船龄自龙骨或第一次完工算,而不 是改建时起算。
我国也于2002年1月1日起实行船舶强制报废规定,由中央三部委
(交通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联合发布:
沿海船舶报废年限:客船 30年 高速客轮 25年 液货船 31年
散货船 33年 杂货船 34年(内河35年)
交通部老旧船舶管理规定(93/07/01):
4 ) 船舶吨位:总吨(GT):指船舶的总容积,表示船舶建造规模的大小。
主要作为划分船舶技术等级、计算租船及买卖费用、船舶登记、检验、丈量 等收费标准。
净吨(NT):船舶的有效容积,主要用作各种港口使用费和税金
的计算基准。
排水量吨(DT):船舶静浮于水中时所排开水的重量,等于船舶
当前总重量。
空载排水量(LD):当船舶上装备齐全,仅含有固定的压载、备
航区(台湾海峡东西两岸、海南岛东海岸、南海岸不超过10海里,除上述海区外距岸
不超过20海里的海区); 遮蔽航区
十大船级社(Classification Society)
船级社
入级符号
劳氏船级社(LR) 美国船级社(ABS) 法国船级社(BV) 德国船级社(GL) 挪威船级社(DNV) 俄罗斯船级社 (RS) 日本船级社(NK) 韩国船级社(KR) 意大利船级社 ( RI) 中国船级社(CCS)
被险人情况
国有大型商船队(中远、中海、中海油、招商轮船、中外运、长航集 团)
。地方性船队(河北远洋、海南中化、天津海运、山东海运、重庆海运、 福建轮总、 福建国航 )
特种船队(中交总公司下属的航道局、航务工程局、交通部救助局、
打捞局、长江航道局)
核保流程
我司已开办的船舶保险种类
船壳险(Marine H&M Insurance):包括远洋船舶保 险、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及渔船保险
100A1 or B.S. A1 1 3/3 E 100A 1A1 KM NS* KRS 1
100A 1.1.Nav.L CSA5/5
船舶保险市场竞争主体
人保(PICC) 太平洋财产(CPIC)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CPI) 部分海外船东互保协会(Swedish Club) 小型船舶险和船舶建造险业务涉及所有产险公司
水险核保人员培训关键要点 船舶险核保政策及流程
船舶险基础知识 船舶险核保流程 船舶险核保要素 船舶险核保政策
船舶险基础知识
1)船舶种类: 按用途分: 客轮(常规客轮,游轮,高速客轮等),客货船 货船:散货 杂货 集装箱 液货 滚装 工程船:挖泥船 航道疏浚船 打桩船 电缆铺设船 吊船 顶(拖)船:普通拖船 港作拖船 顶推船 CCP装置拖船 Z
内河航区:A、B、C、J(J3/J2/J1)的划分
以长江为例,内河A级:吴淞口—江阴 内河B级:江阴――宜昌 内河C级宜昌以上, C级中的急流段为J级
海上航区的划分:无限航区; 近海航区(渤海黄海及东海距岸不超过200海里,
台湾海峡距岸不超过120海里,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不超过50海里的海区); 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