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压缩天然气供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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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天然气供气合同
甲方(供气方):
乙方(用气方):
供气方(甲方):营业执照号: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用气方(乙方):营业执照号: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律师提示】标明基本信息,比如法定代表人、电话、住址等,可以快速确认当事人信息,避免日后争议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压缩天然
气供气事宜进行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压缩天然气”(简称“天然气”),英文简称CNG。
第二条压缩天然气的质量
1、甲方供应给乙方的压缩天然气气质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压缩天然气气质标准。
2、甲方应向乙方定期提供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单位出具的压缩天然气质量检测证明。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约定甲方自年月日起开始向乙方稳定供气至年月日止,供气期限为年(具体供气量计划表见合同附表)。在供气期满后,如乙方继续使用CNG,则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并续签合同。
第四条供气量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日供应乙方压缩天然气立方米。
2、除甲方保证按月供气量向乙方供应压缩天然气外,如果乙方要求甲方额外供应压缩天然气,须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就额外供应的数量、时间、价格协商一致后,甲方应尽最大努力额外供应给乙方压缩天然气,但无义务承担额外供应气量。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交接
1、由乙方自备指定类型的CNG运输车负责运输。
2、压缩天然气的交接地点为:。
3、压缩天然气的交接以CNG槽车总阀为交接点,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交接前压缩天然气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交接完成压缩天然气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双方应委派代表在《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上签字确认甲方加气数量,乙方于卸气后在交验单上注明实际卸气数量。
甲方签字人员:,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人员:,身份证号码:。
上述人员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
5、交接过程中需使用到的集装箱橇体一部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使用甲方的集装箱橇体,应首先向甲方交付使用保证金元整,并按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交还时必须保证集装箱橇体完好无损,如在运行过程中集装箱橇体自身原因出现问题由甲方承担,但修补轮胎或日常维护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乙方无违约使用行为,也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无息全额退还乙方使用保证金。
第六条压缩天然气的计量
1、本合同约定压缩天然气的计量方式采用质量流量计计量。
2、以甲方充装计量结果为准,乙方计量结果为复核。
3、双方的计量器具按国家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计量周期进行计量检定,须向对方提供法定检测部门的检定书。
4、甲乙双方约定计量误差为每辆CNG运输车充装满CNG的情
况下不超过% ,计量误差在%以内双方互不追究;如因甲方计量器具造成误差且不足部分超过,甲方应于月底前根据气量差向乙方补偿所欠气量。
5、任何一方对对方的天然气计量有异议时,可聘请双方认可的法定检测部门对双方计量器具予以检定。如果属于计量器具精度的原因造成的误差,误差方应根据检定结果修正计量值并承担由本次检定所涉及的计量器具及其他仪表的检定费、陪检人员劳务费等。
第七条压缩天然气价格
1、本合同约定甲方供应给乙方的压缩天然气价格定为:元/立方米(已含税)。
2、价格调整
(1)如遇国家或区域行政性气源价格政策调整、上游气源单位价格调整等情况,造成甲方实际采购成本增加,则甲方有权随之相应调整气费价格。
(2)如遇国家或区域行政性燃油价格上涨、运输行业行政性收费上涨等情况,造成甲方实际运输成本增加,则甲方有权随之相应调整气费价格。
(3)合同签订后,在实际运营中甲方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重新核定价格,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进行上调或下调并通知乙方,乙方对调整后的价格无异议的,则双方执行新价格;若乙方对价格调整有异议,双方协商不成,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八条气款结算和付款
1、正式供气前天,买方应将本年度经双方确认的年供气总量对应价款的%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汇交付甲方,甲方即开始向乙方供气。该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终止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或用于抵扣剩余气款。
2、按本合同销售的压缩天然气价款每月结算一次。气量结算以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为结算依据。
3、从首次交付日开始,甲方应在每月第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上一月交付气量的付款通知,同时提交双方签字盖章的上一个月天然气计量汇总表、适用的天然气价格,以及其他必要的结算资料。
4、乙方每月应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所列款项向卖方完成支付。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5、如果乙方对甲方开具发票或付款通知的任何款项有异议,应在付款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异议内容和理由。甲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及时回复乙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
6、本合同到期后,双方一次性结清剩余部分气款和预付的履约保证金。
7、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甲方开户行:,账号:。
乙方开户行:,账号:。
第九条年计划、周预测和日指定
1、乙方应定期与甲方确定年、月、周、日用气计划。
2、每周周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周将要提取的压缩天然气量的预测表,包括基本供气量和额外供气量。甲方应在周前向乙方提供下一周将要供给的压缩天然气量,但甲方原则上仅对基本供气量予以保证,对额外气量部分的确认不承担短供责任。
3、每日上午时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一日所需的压缩天然气指定量,包括基本供气量和额外供气量。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用气计划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平稳连续地向乙方供气。
2、甲方在生产设备年度检修时或其他原因需停产时,应在检修或停产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3、因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影响供气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恢复正常供气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在甲方装气场所内,甲方应合理安排、积极协调指挥乙方车辆加气,使乙方能快速顺利加气。
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或违背甲方实际操作规程的,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上报用气计划量。
2、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保证金、租金和气款。
3、乙方应保证及时并全部接受约定的供气总量、日供气量及甲方通过日指定要求供给的额外供气量。乙方因设备年检等原因不能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