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汇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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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 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 本公告所称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是指非居民企业直接持有,且转让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中国境内机构、场所财产,中国境内不动产,在中国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资产等(以下称中国应税财产)。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是指非居民企业通过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境外企业(不含境外注册中国居民企业,以下称境外企业)股权及其他类似权益(以下称股权),产生与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相同或相近实质结果的交易,包括非居民企业重组引起境外企业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形。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非居民企业称股权转让方。 二、适用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股权转让方取得的转让境外企业股权所得归属

于中国应税财产的数额(以下称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所得),应按以下顺序进行税务处理: (一)对归属于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财产的数额(以下称间接转让机构、场所财产所得),应作为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征税; (二)除适用本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外,对归属于中国境内不动产的数额(以下称间接转让不动产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征税; (三)除适用本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情形外,对归属于在中国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资产的数额(以下称间接转让股权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征税。 三、判断合理商业目的,应整体考虑与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相关的所有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以下相关因素: (一)境外企业股权主要价值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应税财产; (二)境外企业资产是否主要由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构成,或其取得的收入是否主要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国境内; (三)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是否能够证实企业架构具有经济实质; (四)境外企业股东、业务模式及相关组织架构的存续时间;

税务工作总结国税局年终总结_0806文档

2020 税务工作总结国税局年终总结 _0806文档 EDUCATION WORD

税务工作总结国税局年终总结_0806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 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 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回顾XX年的工作,可以归纳为四句话:责任倍感沉重,付出并不轻松,感受非常深刻,工作还算成功。 XX年,本人负责税收管理工作,在分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股室同志的大力帮助下,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本人的工作情况如下: 人生在世,要安身立命,惟有学习最重要。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也时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学习过程中,我努力做到“三学”即学政治、学科技古学业务。在政治学习方面,我重点抓好“三个代表”的学习,从精神的领会,到思想的剖析,到问题的整改,一环扣一环,一丝不苟。在学习期间,我记下了2万余字的读书笔记,撰写了1万余字的心得体会,使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得到有益的改造。在学科技方面,挤出点滴时间忙操练,已基本掌握了办

公自动化、浏览网页等操作,熟悉了"金税工程",基本适应了当前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在业务学习方面,我确定了新征管法实施细则和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两大重点,积极参加培训,加紧自学,做到学习有笔记,认识有体会,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在工作、生活中,我始终坚持“诚心”待人,以“诚恳”感人,以“诚实”做人。组织布置的工作无条件地服从,全局利益无条件地维护,对工作没有阳奉阴违,对同事没有里外是非,祥和为上,热情待人。在与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纳税人常常会提出一些难以答复的政策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先把问题记下来,然后就请教同仁或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并及时向纳税人作解答,决不糊弄纳税人,向纳税人摆架子。 我经常深入纳税户调查研究,宣传政策,特别是宣传新征管法,义务辅导纳税人进行账务处理,努力融洽征纳关系。在我负责黄砂税收管理期间,我因病住院,但我念念不忘工作,每天上午住院治疗下午上班。根据黄砂管理混乱、价格变化大的特点,我多次深入挖砂船进行调查摸底,宣传政策,在此基础上对挖砂船进行清理结算,共查补税收XX万余元,特别是在12月份,在分局领导的支持和其他同志的配合下,经过艰苦的努力,一举查获某单位少缴代扣税款近×××万元,全额入库。 在工作中,我总是告诫和提醒自己:首先做到思想上力求过硬,一是慎欲,“无欲则刚”。二是慎权,杜绝“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权与责、权与利的关

税务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税务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 计划 以下是整理的, XX年上半年,xx区国税局在区委、区政府和阜阳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以税收现代化为目标,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灵魂和主线,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税收改革为动力,加强组织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阜阳市和xx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强化工作措施,税收收入平稳增长 XX年至5月份,完成区直税款入库x万元。一是强化分析预测。及早谋划做好税收预测和分析工作,摸清税源状况,强化税源监控,动态了解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做好税收分析工作。组织管理人员对建筑、金融、房地产、煤炭等重大税源、重大项目的税源变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全面掌握区内房地产、建筑企业的增减收情况,摸中增收因素脉搏,踩中增收节奏。二是提升评估质量。通过强化案源组织、案头分析、研讨交流重点抓评估质量,发挥“工匠精神”开展优质评估工作,围绕纳税风险疑点开展案头分析,制定纳税评估预案、方案,分解疑点到人,一点一分析,一点一对照,确保疑点分析透彻。围绕风险排查开展优质服务,采取模型分

析、约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接纳税人需求提供精准服务,协助企业排查风险疑点远离涉税风险。上半年共评估企业28户,其中风险评估4户,注销评估x户,查补入库税款共计x 万元。三是开展执法大督察自查。按照省市局要求,认真开展执法大督察自查自纠,共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5次, 纠正问题4项、x户次、查补入库税款x万元、加收滞纳金x 万元。四是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切实实行“受理、初审、复审”审核模式,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今年总体汇缴面达100%,差错率为0。从已申报情况看,盈利企业户数x户,比上年增加x户,其中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户数x户,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户数x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企业户数65户;亏损企业户数x户,比上年增加x户,亏损面x%;全零申报户数x户,比上年增加5户,全零面x%。本年实际缴纳所得税x万元,比上年增加x万元,增幅x%。 深化税制改革,构建征管体系 一是深化国地税合作。区国税局、地税局依托前期合作奠定的坚实基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尝试“一人一机双系统”的合作新模式,纳税人办理国地涉税业务时,将不需在国税、地税两个窗口之间来回排队,而是在一个窗口找一位工作人员就可办理全部业务,实现纳税人“一个窗口办两家事”的工作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减少纳税人资料重复报送、提升纳税人办税效率。区国税、地税拟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05-10-1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9c3848915.html,/view.jsp?code=200510181341598578 ?【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总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总局(征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要坚持公开办税制度。公开内容主要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办理税务登记和评定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工商、银行及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不得指定税务代理,不得刁难纳税人,不得滥用职权。 第七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部门或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具体办理纳税服务的有关事宜。 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是指地方税务局系统成立的专门为纳税人服务的工作机构。 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是指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税源管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救济等事项的部门和机构。 第二章纳税服务内容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知识。根据纳税人的需求,运用税收信息化手段,提供咨询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服务。 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对设立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等事项进行提示,对逾期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申报纳税催报催缴等事项进行通知,对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核定税额等事项进行发布。 第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办税辅导制度。 税收管理员对于设立税务登记、取得涉税认定资格的纳税人,应当及时进行办税辅导。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给予重点办税辅导。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涉税审批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税收管理员应当通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结合纳税评估,帮助纳税人加强财务核算,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对需要

国税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谋划

国税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谋划 今年,在XX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立足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XX市局“构建体系,推进改革,提升能力”的工作目标,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向上,奋力拼搏,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有力地促进高要国税事业创新发展。 一、全力组织税收收入 认真贯彻省局和XX市局组织收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高要实际,采取十项措施狠抓好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增强干部职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高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积极性;加强征收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益;加强各税种管理,重点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上找突破口;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重点开展石材和小五金行业整治;加强税源调查与分析;加强纳税评估,提高纳税评估水平;加强信息管税,信息监税;优化纳税服务,重点整治“庸、懒、散、傲、慢、软”等不良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扎实做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10月份,我局根据XX市国税局关于深化征管理改革的

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税源扁平化管理改革。按照机构“内动外不动”的原则,调整部门职能,对部分股室的业务进行重组;进一步简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将部分依法申请办税流程中的调查、核查职责,从税源管理部门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实现办税服务一体化;以重点税源集约化、一般税源专业化、纳税评估专职化、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以及加强税源风险监控管理为手段,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管理,大大地提高了税源管理的有效性;进一步优化完善税收征管流程,简化办税环节,重新修订业务流程。自实施以来,各项工作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协调有效、配合有序、运转顺畅,达到了税源扁平化管理改革“两高两低”的预期目标。 (二)全面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切实把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作为今年重要工作抓,通过多项措施抓好教育,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一是抓好班子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开展基层调研,全面提升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和拒腐防变等方面能力,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二是举办中层干部培训班。通过分三批组织副股以上干部共62人参加“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中坚力量”的专题辅导,促进了中层干部的行政管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的提升。三是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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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 范》的通知 【标 签】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国家税务局系统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4﹞163号 【发文日期】2004-12-22 【实施时间】2004-12-2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事项,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结合基层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管理事项,根据国家及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制定的原则是:以事设岗,以岗定责,岗责清晰,目标明确。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省、地市及县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 各单位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部门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单位的各项财务工作均归口财务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 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依据本规范的要求配备财务人员,设置财务管理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

第六条 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七条 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职责需要,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部门负责人、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岗位。 第八条 省(含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财务部门负责人、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岗位,地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财务部门负责人、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岗位,县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内部审计岗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人。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九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 (一)贯彻执行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总局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部门有关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贯彻落实措施。 (二)按照岗位规范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权限。 (三)组织本部门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发现财务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四)对本部门财务事项进行管理、监督、审核和把关,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财务事项。 (五)组织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廉政纪律教育,调动本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条 预算管理岗位 (一)贯彻执行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完成行政事业单位“一上”和“二上”预算的编制上报工作。 (三)负责年度预算方案的草拟工作,研究、拟订预算年度的支出重点,科学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四)根据预算单位的情况,对确需调整的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提出具体调整的意见。 (五)加强预算执行日常监督,控制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发现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及时报告和处理。 (六)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按要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的范围公开本级预算。 第十一条 会计岗位 (一)贯彻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所辖单位或

税务系统2020年个人工作总结

税务系统2020年个人工作总结 本文是关于税务系统2020年个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今年,我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方针,率领全市2500多名国税干部职工,团结战斗,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我被省人事厅、省国税局联合授予"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主要是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加强学习,与时俱进 在我看来,学习是一种政治责任,是一种思想境界,是一种精神追求。在学习上,我着重把握了三点。 (一)学习理论,提高政治思想素养。一年来,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与提高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结合起来,注重从政治上、全局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与国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抓好组织收入、税务改革、干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与增强党性观念,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钻研业务,提高税收实践能力。作为一名市局国税领导干部,熟悉税收政策、通晓税收规律,是一项必备的基本功。为了提高业务水平,我努力钻研税收业务,工作中遇到政策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领导,并征询身边一些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同志的意见,不断完善工作决策,减少工作失误。同时,我自觉紧跟时代要求,带头学习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了解"金税工程"相关知识,还广泛涉猎经济、法律、管理、历史等学科的知识,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积累知识,奠定了坚实的素质基础。 (三)联系实际,提高统揽全局水平。深入基层调研,到实践中去寻找答案,是提高领导水平的有效途径。、一年来,我每月用将近一半的时间下基层,先后就组织收入工作、信息化建设、基层国税单位作风建设状况、税收服务等问题开展深入细致文秘114秘书网.的调查研究。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

税政解析与策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税政解析与策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

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 重在50%以上。)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七条: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

国税局年度工作总结

**市国税局2007年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在**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三化一提高”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依法治税,重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较好地实现了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国税机关与纳税人和谐互动、国税干群和谐奋进、国税与社会和谐相融,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重心,税收收入取得了新进展。 今年共组织各类税收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完成年考核计划的**%,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成绩的取得主要因素有:一是全市工商业经济发展速度快、质态好。二是年初确定的各项征管措施针对性强,落实得好。三是自营出口企业税收筹划效果明显,重点骨干企业已经同时成为我市经济、税收贡献的龙头方阵,今年大自营出口企业税收入库合计为**万元,同比增收**万元,同比增长**%,占全部征收额的**%,四是扎实开展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巩固了所得税税基。我局现有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户数**家,同比增长了**%,通过汇算清缴补税**万元,同比增长**%;亏损面只有**%,同比下降了**个百分点,为全市最低。四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放松,为全年组织收入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税源调查工作,坚定了完成全年组织收入计划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税源管理,税收管理精细化取得新成效。 1、认真规范责任区建设,明确税收管理员、税收资料员职责。抓好税收责任区的创建,完善税源管理责任制。制定下发了**市国税局税源管理股岗位工作职责,明确了税收管理员和税收资料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每个分局不少于2人的税收资料员。同时明确税收资料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规范操作标准。责任区税收管理员均落实了管户制,使每个企业都有人管,每个管理员都有事做;同时落实到绩效考核中,把每个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和数量与奖金的多少挂钩,提高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认真落实“四联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我局的“四联动”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成立了税源管理的“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税源企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四联动”联席会议协调小组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下发了相关制度。《“四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四联动”单位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关于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项目化管理的工作意见》,印发了《重点税源企业项目管理操作办法》,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商业零售企业和个体品牌专卖店税收管理的通知》,取得了初步成果,发布了税收监控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2012年12月27日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2017年度税务干部工作总结范文

2017年度税务干部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来,我局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发扬四铁精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清缴欠税,采取了一切措施,确保了应收尽收。我局截止12月18日共组织收入2350万元,其中省级收入完成150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县级收入预计完成2200万元,占年计划的91.67%,以上任务的完成,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员抓收入,实行目标管理 2017年,我局省级收入任务为150万元,县、乡两级税收计划为2400万元。内黄县是个农业县,一些人纳税意识淡薄,税收环境差;全县形成规模效益的企业几乎没有,税源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工商业。要完成市局敲定的税收任务,任务十分艰巨。面对困难,我局干部职工没有退缩,再次对全县税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征管力度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年初,县局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强化目标管理,我们实行局长包片,股室包所,连带责任追究制;定任务,定目标,实行奖优罚劣;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众人挑的局面。 2、加强税源监控,严格税源管理 在组织征收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牢固地树立了全方位税收观,抓大不放小,对重点税源与零星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限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年纳税额在10万

元以上的企业,我局领导进行了分户定责,跟踪管理,做到对重点税源心中有数。同时,我局乘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之东风,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综合治理,合理调整了个体税负,调整面不低于90%,税负调整率不低于10%;加大了对加油站、砖瓦场、建筑市场、房屋租赁、医疗机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税源的流失。仅对加油站的专项检查就查补税款11万元,罚款5.7万元。 3、加大稽查力度,打击涉税犯罪 今年,我局加大了稽查和打击涉税抗税行为的力度,进行了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检查和发票使用检查,坚持向征收管理要收入,向稽查要收入。 4、全面细致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从二月初到四月中旬,我局对全县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户进行了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清缴,共检查企业125户,查补税款67万元,罚款38万元。 5、加强教育,依法行政 在征收工作中,教育和要求干部职工遵照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 2017税务干部个人年终总结 2017税务干部年终总结 2017年度税务干部个人总结范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字体:【大】【中】【小】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12月27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

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外事活动公务员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0]57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0.03.28 【实施日期】2000.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 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2000]57号2000年3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

(一)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人员的审批。 司、处级干部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审批。 处级以下干部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报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核准。 派驻干部不得在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兼职。 (二)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审批。 1.副处级以下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由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表》,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边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审查,报本单位领导批准。正处级以上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一般可与出国(境)任务一同办理审批手续,但要由所在单位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JI备案审核。 2.中央管理的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报国务院批准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3.赴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省参加公务活动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报新华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或者国务院港澳、台办审批。 (三)因私出国(境)的审批。 1.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申请

国税局工作总结

国税局工作总结 国税局工作总结 单位工作总结 XX年,是我省国税系统为实现“xx”时期各项目标付出辛勤努力、为“xx”江苏国税发展划上圆满句号的一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创造性地落实好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国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回顾去年国税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国税收入总量再创历史新高,税收与经济保持协调增长 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圆满完成国家预算收入任务。XX 年共完成国税总收入1921.9亿元,同比增收276.4亿元,增长16.8%,国税总收入位居全国第三。其中,国税考核收入1449.8亿元,同比增收227.7亿元,增长18.6%,人均组织税收收入达到700余万元。同时,海关代征“两税”收入426.4亿元,同比增收43.8亿元,增长11.5%;车辆购置税45.7亿元,同比增收4.8亿元,增长11.8%。全省还办理出口退税349.8亿元,同比增长64.6%。XX年全省国税收入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税收与经济继续保持协调增长关系,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税收弹性系数约为1.33,继续保持略快于经济增长的态势,呈现出较好的协调发展关系。国税收入占gdp比重达10.6%,考核收入占gdp的比重约为8%,较XX年略有提高。二是所得税增幅高于国内“两税”,占税收的比重相应提高。XX年,全省三项所得税合计增收73.8亿元,同比增长35.3%,增幅较国内“两税”高20个百分点,占全部国税考核收入的比

国税局2017年个人工作总结3篇

国税局2017年个人工作总结3篇 一年来,我在局党组的关怀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在政治上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国税宗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七大的精神实质,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为推动我市国税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就本人两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加强了思想道德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握时代脉搏,与时惧进。两年来,本人在政治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关注国内外政治、经济及其他一系列问题的风云变幻,深入了解和学习我党我国在各个时期不同的政策走向,以期使自己的思想真正与党接轨,做到与时俱进。另外,我还多次观看了一些典型违法违纪和腐败案件题材电视片,作为反面教材,时刻警示自己,一切都要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不能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和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时代先进人物为榜样,与同事中的先进看齐,结合自己的实际,学习他们先进的东西,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不足,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 认真地学习有关税收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一年来,我参加了区国税局组织的新版车辆购置税软件的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全国“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视频培训班”,

以及各种公务员业务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加深了我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从而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开拓创新,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平时的工作中,不论领导安排给我什么任务,我都会愉快地接受,并且能认真地做好;遇到同事出差或休假,我能主动地协调好各个工作岗位,以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两年来,车购办的每一位同志的工作都经历了从不熟悉到熟练,由慢到快的过程,我们不断改善每个工作流程,不断创新,快速地为纳税人服务,从而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好评。所以,我的工作能让领导放心,让同事安心。由于自己的努力和工作出色,以及同事们的帮助,已经连续两年被评选为市国税局优秀公务员。 努力地学习,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学识修养和竞争力。学习,无疑已成为了当今人们不断提升自己、改变自己命运的重要途径。其实,在我的心目中,单位里的每一位同事都是我的前辈,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他们经验丰富,功底深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性,这些我都非常注意观察,学习他们的长处,并以此作为自己言行的借鉴。目前,我就是怀着这样的态度进行工作和学习的。为了丰富我的业余生活,除了体育健身活动以外,我还坚持函授学习,完成了本科学历,并取得了学士学位;此外,我还学习了大量的管理讲座和社交礼仪。目前华人世界中最杰出、最具影响力的管理培训大师余世维博士的各种讲座,如《成功经理人讲座》、《有效沟通》、《打造职业化团队精神》、《赢在执行》、《领导商数》等等,我都反复认真地进行了

税务工作总结集锦

税务工作总结集锦 税务宣传年度总结范文一、工作实绩:(一)突出重点,敢于碰硬,税收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组织收入是税收工作的中心任务,要抓好收入必须稿好税源调查。初来xxx时,我很注意观察这里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税源分布情况。 度税务稽查工作总结范文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主要是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加强学习与时俱进。一学习理论提高政治思想素养。一年来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与 税务稽查年度工作总结范文我叫xx,到税务处工作已经有一年了,回顾在税务处一年来的工作感慨颇多,我稽查三科的同志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分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胜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税务会计个人年终总结范文这一年即紧张有序又充实。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无论是在敬业精神、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 国税工作总结4篇本文目录国税工作总结县国税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国税工作总结国税局税务工作总结范文一、抓收入、促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税政工作总结3篇本文目录税政工作总结地税局税政科工作总结税政工作总结范文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创建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着力 税务系统干部个人工作总结今年是深入学习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在单位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围绕“办税服务”这个工作中心,狠抓各项税收征管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 理规程》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9-05-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规程》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第三条《规程》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

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辅导。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税收管理,实施项目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从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按项目分别建立档案、设置台帐,对纳税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预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项目清盘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做到税务管理与纳税人项目开发同步。 第七条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项目开发期间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 积极关注,对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应督促纳税人根据清算要求按不同期间和不同项目合理归集有关收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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