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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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所需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在注册书上盖章确认相关事实)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拟增设诊疗科目人员名录、基本情况表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复印件,1份
6.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原件,1份
7.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原件,1份
8.拟增设诊疗科目医护人员执业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另附),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备注(1)消毒供应中心(室)平面图和方位图(显示周围环境及所在位置)(设置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原件,1份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平面图(开展健康体检的提供),原件,1份
备注(2)《郑州市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评审验收申报表》(设置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原件,1份《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美容项目执业登记申请表(试行)》(开展医疗美容的提供)原件,1份《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执业登记申请表》及拟开展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开展健康体检的提供)原件,1份放射诊疗验收合格材料(开展放射诊疗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须专项准入诊疗科目审批文件(开展须专项准入诊疗科目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备注(3)检验、影像、药剂等卫生技术人员劳动聘用合同(开展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剂等服务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工作人员《消毒供应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压力容器作业上岗证》(设置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医护人员从业经历说明,医疗美容培训进修证书(设置医疗美容科室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