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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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天然气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储量丰富,采用分布式方式对可再生能源进行应用的形式广泛,发展分布式新能源对减少外购能源、促进区域消纳、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促进民生和社会经济进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实现低碳减排目标等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分布式新能源是一种建在用户端的能源供应方式,可独立运行,也可并网运行,是以资源、环境效益最大化确定方式和容量的系统,将用户多种能源需求,以及资源配臵状况进行系统整合优化,采用需求应对式设计和模块化配臵的新型能源系统,是相对于集中供能的分散式供能方式。具有能效利用合理、损耗小、污染少、运行灵活,系统经济性好等特点。

一、我国分布式新能源情况

我国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在国家政策的扶植之下,快速实现了发展,尤其是在风电、光伏、天然气发电领域,但是2012年以来在我国经济增速下降,欧美“双反”以及经济危机的冲击之下,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从快速增长期进入稳健增长阶段,市场的增速将从前几年的30%以上的增长速度下降至10%左右的增速,同时在产能过剩阴影之下的风电、光伏行业,相关组件的市场价格将会保持在相对低的位臵,这对于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来说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重要的机遇。

根据美国通用电气《分布式能源白皮书》,2012 年,分布式能源技术的投资达到1500亿美元,包括在全球电气、电力、机械传动和推进应用领域的燃气轮机、往复式发动机和太阳能光伏产品。到2020年,分布式能源技术的投资将从1500 亿美元增加到2060 亿美元。这也就意味着分布式能源的“黄金时代”即将到来。中国能源消费结构正在朝着低碳化的方向发展。目前,煤炭和石油的消费量双双创出新低,能源结构也在进一步改善。预计未来分布式能源将成为中国调整能源结构最为倚重的手段。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于分布式电源,《意见》则强调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完善并网运行服务,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能源业界便普遍认为,“中国将有序步入分布式新能源时代”。

二、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分布式新能源系统的发展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障碍,其中包括了技术、经济及市场等方面的障碍,但最主要的障碍还在制度和政策层面。

(一)在技术方面:分布式新能源在电网连接、电网安全、供电质量、能量储备、燃料供应等方面存在不少的问题,这也成为拖延乃至反对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的主要因素。我们沿海地区在发展风电时由于受当地季风性气候、雷电、台风等自然气候的影响,风电场所生产的电又是随风速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导致风电的容量可信度低,目前大多数风力发电机组都采用软并网方式,一旦风速超过切除风速时,风机会从额定出力状态自动退出运行,如果整个风电场所有的机组同时关停,这对电网安全的冲击将是十分明显。不仅如此,风速的变化和风机的塔影效应都会导致风机出力的波动,而其波动正好处在能够产生电压闪变的频率范围之内。同时,分布式新能源大多采用全新的设备,稳定性没有经过长期的验证,这无疑会增加电网的隐患。

(二)在市场和经济方面:我国分布式新能源系统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经济化的产业规模,技术和装备也有待改进以进一步降低成本,因此尽管发展前景光明,但分布式新能源系统在目前还离不开政府阶段性的扶持和政策倾斜。目前分布式光伏主要采用“优先自用,余电上网,全电量补贴”的方式,所以业主最主要的收益来自用户支付的自用电量电费,

这导致项目业主在设计方案时会尽可能多的抵扣高电价用户电量。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国家补贴和优惠政策,考虑不同地区资源条件和不同类型用户电价水平,按照20%余电上网进行测算,全国大部分地区由于居民电价较低,发展居民分布式光伏不具备经济性。华东,华北,东北等地区适宜发展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内部收益率可超过10%。仅华北及西北部地区发展大工业分布式光伏,但盈利水平也一般。

(三)在体制方面:我国的发电由几家大的电力集团所主导,而电网更是被两家规模巨大的电网公司所强力垄断。出于利益,这些垄断性集团除了不热衷于分布式新能源的发展,甚至可能借用技术、规范、标准等理由人为地拖延或不作为,客观上阻碍了分布式新能源系统的发展。在分布式天然气能源的推广过程中,我国有的地区甚至明确提出不准并网。由于以天然气为原料,并有冷热输送装置投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的电价普遍比煤电高出很多,电网作为经济主体,并不愿意高买低卖,加之能源站并网还可能给电网造成一定的冲击,因此个别电网企业有抵触情绪。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电价都需要审批,但国家又缺乏指导性的电价政策。考虑到天然气价格大大高于煤价,有管道或LNG等运输方面的投资,项目运营成本较高等因素,分布式新能源电价一般较高,这就使得天然气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的电价批复相当曲折。

(四)在政策法规方面:分布式新能源系统和可再生能源有一定的重叠并常常关联在一起,但分布式新能源系统更强调建立在用户侧,规模以小型为主,一般应具有热电或热电冷联供的方式,并且一次能源也常常是天然气或工业民用装置的余热等。对分布式新能源系统的原则性鼓励规定多散布于《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等法规的相关章节内,并不系统且更缺乏具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技术标准和配套政策。此外,相关产业严格和繁复的项目审批制度,更是扼杀了许许多多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项目。很多地方还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当作火电厂来看待,导致前期工作程序与建设燃煤电厂一样很复杂、很耗时。但与传统燃煤电厂相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规模较小,适用性较强,一般工业开发区和城市商业区都要求与区域主体项目同时开展前期工作。较长的前期时间常常导致合作方不能承受未来的不确定性,不得不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又换成传统的电制冷或燃气锅炉。

(五)在社会认知度方面:在分布式新能源的具体开发过程中,我们拥有较多的资源,但社会的参与度、认可度较低,大家不愿意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分布式能源里面来,尚未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局面。比如屋顶资源,有大屋顶的企业都是大企业,不在乎一年几十万元的租金,会不会漏水、下雨问题等才是对方关心的问题。同时浙江省已出现由于屋顶企业提出过高分成要求,项目业主不得不多次更换建设屋顶的情况,甚至连高耗能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共基础设施等也不愿提供这些资源。总体来说,受制于电费收取难度大、屋顶租赁费用便宜、政府无鼓励推广政策出台等因素影响,屋顶分布式光伏推进难度较大。

(六)在电网建设方面: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电网接入滞后,电网接入工作整体落后于项目建设进度。虽然国家电网公司已制定和下达地方电力部门多个支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并网的政策,但从执行情况来看并不乐观,特别地市、县级电网企业并网工作滞后现象普遍,一些项目并网滞后3、4个月;另外,个别市县电力部门对可低压并网项目提出高压侧并网,并提出增加几百万投资的检测系统安装等要求,与国网公司出台的相关文件存在一定冲突。

(七)在社会承受能力方面:当下有一种现象,但凡涉及公共资源的涨价,社会反感声较大。但分布式新能源由于成本较高,最终将不得不由全社会进行分摊,对整个经济社会都会产生影响。随着分布式新能源规模增大,势将增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进而需要上调电价附加,从而降低我国工业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据初步测算,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规模每增加1000万千瓦,将增加每度电电价附加0.5-1.5厘钱。因此,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目标的确定不仅要从行业发展、节能减排等需求出发,还要充分考虑国家的财政支付能力和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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