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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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主持单位):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住所:
乙方(合作单位):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住所:
本协议双方经协商决定合作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以下所指项目、课题均为此申报项目),申请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费万元,并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一)本合作项目用于申报课题项目(请务必注明课题项目的来源单位以及具体名称)。
(二)双方分工情况:
甲方:
乙方:
(三)双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重大违背项目计划(含进度和质量)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的,另一方应及时提出,对方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请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保留要求违约方立即退还政府资助经费部分和对已经投入的研制资金及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权利。
二、经费分配
(一)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享有总经费的 %,乙方享有总经费的 %。具体经费将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课题经费到账后甲方应在日内一次性支付于乙方账户;
2.课题经费分阶段拨付,则甲方应在每阶段经费到账后日内支付于乙方账户。
乙方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帐户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二)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课题顺利完成。各单位的配套经费由各单位使用。
(三)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归各方支配的经费所购置的设备归各方所有。各方自筹经费所购置的设备归各方所有。
(四)乙方应制作经费预算安排表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严格按附件经费预算安排表的要求开支经费。(本条仅适用于国家科技部相关项目且涉及经费外拨的情形)
三、成果分配
(一)产权归属:
本研究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独立完成方)所有。具体分配如下:
1.成果报奖署名:完成单位排序为:,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2.论文发表:甲、乙方(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完成单位排序为,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3.专利申请:甲、乙方(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申
请单位排序为,发明人排序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4.合作各方根据在合作期间所获取的成果,包括论文、专着、专利以及鉴定、成果报道等均须注明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
(二)成果转让: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 (甲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甲方享有经济收益的 %,乙方享有经济收益的 %;
2.在成果转让前,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保密约定
(一)不论项目是否获得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批复立项,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知识产权各方同意的情况下以该项目申报其他项目,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项目的有关情况、机密信息和技术等。
(二)在业务交往过程中,一方获悉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和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密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数据等),获悉方负有保密义务。如获悉方保密措施不建全,应立即告知对方并采取足够的补救措施。
(三)一方基于项目需要或其他合法理由获悉的他方商业秘密,应仅为双方的业务合作而用,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并且,获悉方对该商业秘密的接触应限于自身的员工或顾问人员,且仅为双方业务合作之目的合理要求的接触。
(四)双方业务合作终止时,被获悉方有权要求获悉方返还或销毁其获悉的商业秘密载体,本条规定不免除获悉方在此之后的保密义务。
(五)除非有特别约定,商业秘密获悉方对获悉的商业秘密负有永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作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作双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三)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均应向本协议签订地即广州市越秀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通知与送达
1、甲方指定为联系人,乙方指定为联系人。
2、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联系方式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以实际收到日为送达;实际送达日超出7日或无法查询投递结果的,均视为在将文件交给邮递服务商之日起第7日送达;以电子邮件发送的,邮件发送之时视为送达。
八、其它
(一)本协议仅用于双方合作申请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本项目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通过时;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三)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其他协作单位,双方应通报商议解决。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六)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备忘录等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